APP下载

会计核算视域下文化资产管理对非遗保护的启示探析

2023-12-27齐紫雅

今日财富 2023年34期
关键词:效益核算文化遗产

齐紫雅

随着国家大力推进非遗保护工作,非遗保护资金投入逐年增加,科学、合理管理非遗保护资金是非遗保护工作的重要保障。本文重点研究了会计核算视域下文化资产管理对非遗保护的启示,从现有非遗文化资产核算水平、核算价值界定及资产管理系统等维度进行分析,针对非遗文化资产管理提出优化对策。

一、引言

随着政府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我国非遗保护工作正处于摸索中寻求发展的转型期。由于非遗宣传内容的局限,“非遗品牌化”“非遗+文创”“非遗+文化旅游产品”等商业模式成为目前非遗保护工作转型发展的一种普遍模式。将非遗作为一种文化资产进行管理,并探究打造非遗产业链的可行性,是非遗保护的一条可持续发展道路。2022年8月12日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对《文化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进行了最新修订,新制度重点强调了“成本核算和绩效管理”,所以有必要从会计核算的角度探析文化资产管理对非遗保护的启示作用。

二、非遗管理现状分析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原则

无论什么样的措施,对于非遗的保护工作一旦开始,就意味着与之相应的管理工作也将紧随其后。完善文化资产管理是我国文化体制深入改革背景下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国对于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已经拥有一定经验,但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尚处在初步探索阶段。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散性与难掌控性,传承工作往往隐匿于文化传承人的日常生活之中,很大一部分通过口述的方式流传下来。更重要的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文化形式,在被保护与留存的过程中也处于动态演变的状态之中,具有极强的不可把握性。所以非遗保护的管理工作需要定制科学合理的原则,既要完成记录、宣传、传承等職责,又不能影响其原本的形态。基于此,非遗保护的工作应当遵循“保护优先、法制保障、合理评估、适度利用、维持原态”的基本原则。

(二)新政府会计制度优化会计核算

全面而准确地对文化资产进行会计核算,能够精准掌握文化事业单位的资产控制情况,有利于文化事业单位加强对文化资产管理。新政府会计制度优化了文化资产会计科目的核算事项,对于一些公益性质较强的文化事业单位,因为资产管理中存在很多服务社会公共需求的文化资源,财政补助资金是这些文化事业单位主要的资金来源,所以新政府会计制度增设了关于文化资产的会计科目。在核算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取得时计入固定/无形资产科目,会计的账务处理以权责发生制为基准。从当月开始,资产增长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核算时按折旧/摊销金额计入费用,预算会计按照收付实现制进行账务处理,取得时直接计入“事业支出”,后续不再核算折旧/摊销事项。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实际价值得到进一步呈现,也有利于文化事业单位的预算执行,强化资产管理,从而能够更充分展现文化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现状 。

(三)非遗保护资金管理和保障机制

非遗传承人是非遗资金管理和保障机制关注的重点,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联合修订的《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管理办法》第九条进一步强调了非遗保护资金不得用于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无关的支出,提升了有关部门财政资金的投入效益,进一步规范了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的管理。在非遗保障机制方面,将国家制定的关于非遗保护的十六字方针中的“保护为主”放到首要位置。因为非遗传承人贯穿于非遗保护工作的全过程,无论是非遗项目申报、非遗传承人申报,还是非遗宣传展示、非遗文创产品制作、非遗人才培训等,都离不开非遗传承人的努力和支持。在非遗保障机制方面,激励机制对非遗项目和非遗传承人的强化保障措施,能够推动非遗传承工作朝更规范的方向发展。

三、非遗保护资金核算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基础核算水平参差不齐

首先,非遗保护工作围绕民俗文化艺术展开,有些传承人和受众群体都来自最基层,随着非遗保护工作下沉,非遗保护的资金管理单位也涉及区县镇村等基层单位,这些基层单位财务人员的基础核算水平往往参差不齐。某些单位出于编制受限等原因,也会存在财会短期上岗甚至替代上岗等情况。其次,部分单位的财会人员对于非遗保护的专项经费存在不规范核算的情况,在专项经费使用过程中资金被挪用等现象也不利于审计工作的展开。最后,非遗保护工作涉及到传承人口述和传艺、记录编撰、宣传表演以及代表性项目保护等传承活动,这一过程中的劳务支出十分庞杂,会计报销工作通常缺少规范性凭据,由此造成了证明凭据不规范、支出记录不完整、支出价值界定模糊等情况。以代表性记录性非遗保护工作为例,视频、音频、图片以及文字的劳务支出以何种标准进行支付,非遗项目文献出版费用支出,对撰稿人的文字功底及其对有关非遗现状和历史了解程度等专业性知识如何评定,并以何种评定标准进行劳务支付,都缺乏相关制度或市场标准进行科学、明确、统一的评判。

(二)非遗文化资产核算价值界定模糊

有关非遗保护工作的会计核算缺乏一个科学、全面且明确的账面价值界定,在进行非遗价值核算的时候,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经常得到各界重视,比如《文化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第二十二条“收入管理的要求”强调,文化事业单位应当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在此基础上统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过,文化效益是经常被忽略的价值存在。诚然,现阶段对于非遗文化形式的记录和传承具有很大的社会价值,也有助于保护和挖掘非遗文化价值,但如果缺乏对于非遗文化价值的深入解读,那么就很容易走入徒有其表的歧途,存在丧失非遗历史文化价值的风险。此外,过度追求非遗的经济效益也容易走向庸俗化的极端,如果假借传承而功利性地片面开发其商业价值,容易因为杂糅与非遗历史文化价值不符的现代社会元素而丢失非遗文化核心价值。在保护工作的具体会计核算方面,《文化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修订一年有余,对于文化资产范围的界定仍处于初始阶段,文化资产核算的目的是“为满足社会公共需求而控制的文化资产的成本”,在具体文化项目、类型等方面仍然有待进一步明确。这就容易导致单位会计在进行价值界定的时候依旧存在惯性思维,无法实现新旧制度之间的有效衔接。

(三)非遗资产管理系统不完善

目前,有关非遗保护工作的资产管理意识淡薄,资产管理系统有待进一步完善。原来的核算管理思维和资产管理框架不能提供有价值的会计信息,对消除业务活动中财务风险的即时性和有效性不足。资产管理意识淡薄会带来监管架空的问题,账面也存在低效能资产、闲置资产等问题。此外,资产管理还与预算、核算管理脱节。资产管理制度存在着明显的权责不明晰的问题。资产管理未与导向管理结合。所以文化事业单位应当跳出旧有资产管理框架,把文化资产主动融入财务管理活动,否则大量的文化资产仅是备查账簿登记,没有入账,容易造成会计信息的不一致和不完整等。非遗资产管理还忽略了知识产权、非遗影响力、营销渠道等无形资产,在信息时代下,不能与时俱进。在信息技术不断发展的当下,我国大多数文化事业单位的财务信息化管理水平普遍较低,除账务处理系统进行信息化升级外,预算管理、项目管理和财务报销管理等系统不健全。随着新政府会计制度的正式执行,对会计基础核算、会计科目设置、会计报表编制等方面都有了新的更高要求,“双分录”平行记账在提高会计信息完整性的同时,双功能、双基础、双报告的会计核算模式也提出了很多功能性需求。仅仅依靠财务人员落后的手工操作会增加会计核算的工作量,还会增大资金管理信息对接不上、核算资金与预算资金存在出入的风险,而混乱的资金管理也容易导致后续资金投入的规划性不足,进而波及后续资产评估工作,增大账外资产留存的可能性。

四、非遗文化资产管理对策探析

(一)专项核算原则

非遗资金管理应严格遵循“专款专项”的核算原则,坚持遵守“非遗资金不得用于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无关的支出”的资金使用条例。随着文化投资多元化格局逐步形成,非遗作为中国文化软实力的标志,也是综合国力增强不可缺失的重要因素。非遗保护工作具有公益性、非盈利性以及文化服务性,公共财政投资虽然不是唯一资金来源,但是市场调节对非遗工作的影响具有局限性,要保障非遗保护事业不受市场经济的冲击,公共财政投资依然是全国范围内保证非遗保护事业可持续性发展的关键。“专款专项”原则是保证资金到位的重要保障,在深化改革当前非遗管理机制的同时,通过量化的方法落实专项资金。全程监督并管理非遗保护项目专项资金的预算、核算以及绩效等环节,提高政府拨款的非遗资金的使用效率。这要求会计核算人员(尤其是基层会计)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工作培训以端正财会人员职业态度,引导财会人员正确行使工作职能,最终保障“专款专项”原则切实落实到非遗保护工作的各个环节。

(二)多维效益法核算非遗价值

对于非遗资金核算价值难界定的问题,可以从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带来预期效益 ”的角度进行综合评估,即对拟投入资金在文化传承人,非遗地区以及國家社会、经济、文化三个主要层面的预期效益进行多维度的价值收益分析。需要注意的是,效益法核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主要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在资金投入后未来一定存续期内连续获得的综合效益反馈为前提条件。具体而言,由于文化事业单位多数具有社会公益性,在提供公共服务时应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当在各方投入成本出现冲突的时候,应将社会效益放在价值核算的首位,再追求《文化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中要求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统一,最后在加大关注文化历史价值的基础上保证文化效益。同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预期未来效益指的是由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未来能够直接形成的效益,对于不是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效益应当分开来看。在多维效益法核算非遗价值的基本程序方面,首先整理、采集有关该项非遗工作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以及文化效益的资料,通过现状信息的多维分析,把握该项非遗未来获得效益的大概趋势,从而把握未来其在社会、经济和文化层面带来的预期收益。制定合理的折现率对预期效益进行折现,这个折现值作为非遗核算价值的界定依据。

得到非遗核算价值依据后,文化事业单位再以折现值判断现阶段需要申请的资金和使用资金的比重,制定相关项目资金管理计划,争取实现非遗资金的效益最大化,对于当时不成熟的非遗项目先开展非遗知识学习或者手艺培训活动,对于预期能够稳定且长期带来综合效益的成熟非遗项目重点关注,并继续跟进甚至增加该项非遗的宣传活动、传承活动以及保护活动等方面的资金投入。

(三)文化融合科技,保证财务信息完整

早在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就提出“文化与科技结合”的重大战略部署,2021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再次强调了科技等共性关键技术在文化资源保护和传承的融合利用。这些政策共同指引着我国非遗保护工作的发展方向,也为非遗保护工作的跨界融合以及创新转型提供了有力保证。与时俱进对于非遗保护的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所以未来非遗保护工作需要加强高新技术的运用,使其科学、有效且合理地融入非遗保护工作当中。更为重要的是,针对上述财务信息不完善的问题,可以将“文化融合科技”的概念引入非遗保护工作当中,信息化技术手段能保障非遗工作的财务信息可利用性得到最大程度的彰显,也能帮助探索数字赋能非遗保护工作的新路径。

信息技术的迭代更新为非遗保护的系统升级提供了大数据、云计算等高新技术支持。文化事业单位应当及时升级资产管理系统,将文化资产纳入资产管理系统,并建立健全预算管理系统、项目管理系统以及财务报销系统,以弥补信息系统的缺失,保障财务账与资产账相符。真正推动资产管理系统一体化,高效、真实、完整地反映事业单位的资产状况,使文化事业单位能够更加科学合理、规范高效地核算和管理文化资产。此外,提高非遗保护工作的科技含量也需要大量的专业人才参与,对此应当结合本地社会经济文化现状,因地制宜建立非遗保护人才库,通过学校教育、活动培训、网络传播等多渠道融合的方式进行非遗保护的相关人才培养。合理的激励机制也是吸引高素质且具有创新能力的非遗科技人才的重要方式。

结语:

本文从现有非遗文化资产核算管理、核算价值界定以及资产管理系统等维度分析非遗文化资产管理和核算管理不足之处,并提出解决现有问题的对策。非遗保护工作在新科技的支持下,在寻求创新的同时,也应当不忘初心,坚定不移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推动中华传统文化事业的传承与发展,为中华文化繁荣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一份力量。

猜你喜欢

效益核算文化遗产
草粉发酵 喂羊效益高
莲鱼混养 效益提高一倍
2020年河北省国民经济核算
与文化遗产相遇
酌古参今——颐和园文化遗产之美
冬棚养虾效益显著,看技术达人如何手到“钱”来
会计集中核算制下的内部审计工作
果园有了“鹅帮工” 一举多得效益好
《文化遗产》2016总目录
2014年GDP首破60万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