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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听江苏历史脉动 打造音乐文化高地①
—— 评施咏《江苏音乐史》

2023-12-26王欣昕哈尔滨师范大学黑龙江哈尔滨150000

关键词:音乐史古琴二胡

王欣昕(哈尔滨师范大学,黑龙江 哈尔滨 150000)

江苏音乐文化历史悠久、源远流长,乐种多样、资源丰富,在中国音乐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从乐种来看,江苏音乐涵盖了中国传统音乐中的民间音乐、文人音乐、宫廷音乐与宗教音乐四大类别,其中民间音乐尤为丰富。就民歌而言,存有远古“三音歌”遗韵、被称为古乐“活化石”的三音《斫竹歌》,还有南北朝时期流行的吴歌流传至今。器乐方面,尤以二胡、琵琶著称于世。无锡作为全国公认的“二胡之乡”,有着苏南深远厚重的历史文化积淀。20世纪在两位江苏籍民族音乐宗师刘天华、阿炳的开创下,二胡登上大雅之堂、走进高等学府并走向世界。江苏琵琶形成了以无锡派、浦东派、崇明派、汪派、平湖派为代表的五大流派,它们在博采众长、兼收并蓄中共同促进了近现代以来南派琵琶的发展。江苏的器乐合奏也以江南丝竹、苏南十番吹打、十番锣鼓等闻名中外。江苏的戏曲、曲艺种类丰富,尤以昆曲和评弹影响最大。江苏自古文人荟萃,先后形成常熟虞山、扬州广陵、南京金陵、梅庵等重要的古琴流派,它们在中国琴学中占有重要地位。宗教音乐方面,江苏道教音乐以无锡道教、苏州玄妙观,佛教音乐以常州天宁寺梵呗唱诵等较具代表。此外,无论是春秋吴国建都无锡、苏州,还是六朝立都金陵(建邺),江苏历史上的宫廷音乐之机构、功能等都呈现出繁荣发达之象。

纵观几千年以来江苏音乐发展的历史,其间浩瀚丰富、灿若星河的乐人、乐曲、乐事、乐论,都为后人留下了宝贵的财富,并以其取之不尽的史料与音乐资源而成为当代学界关注的重要研究课题。

一、江苏音乐史研究现状

从学科背景来看,现有研究可大致分为传统音乐乐种的形态研究与江苏音乐的历史研究两大类,两者之间时有学科交叉与互融。就江苏音乐史的相关研究成果来看,又可分为乐人、乐种的历史研究以及区域史与断代史研究等类别。

(一)乐人史

江苏音乐史的乐人研究可分为群体与个人专题研究两类。在江苏音乐家群体研究中,最具代表性的为南京艺术学院易人教授编著的《优美的旋律飘香的歌江苏历代音乐家》及其续集,两书由《江苏文史资料》编辑部先后于1992、1996年出版发行,以人物条目的方式,简练而不失生动地记述了近300位江苏籍以及为江苏音乐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非江苏籍音乐家的音乐人生。该书虽非严格意义上的学术著作,但因其所涉乐人资料的全面并启江苏音乐家群体研究之滥觞,产生了较大影响。

在江苏音乐家个体研究中,则以围绕周少梅、储师竹、闵季骞、吴伯超、曹安和等音乐家的研究为多,成果也较具代表性。[1]还有围绕诸如“刘氏三杰”(刘半农、刘天华、刘北茂)、阿炳、赵元任、杨荫浏等在全国乃至国际上具有重要影响的乐人研究成果蔚为大观,因篇幅所限,此不赘述。

(二)乐种史

江苏民间乐种史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古琴、二胡、江南丝竹、吴歌、戏曲、曲艺等乐种。其中古琴史方面的论著,较具代表性的有以下几本:刘承华等著的《江南文化中的古琴艺术——江苏地区琴派的文化生态研究》[2]从文化生态学角度全面阐释了江苏境内的虞山、广陵、金陵三个琴派的历史生态与现实生态。施咏的《弦外之音——当代古琴文化传承实录》[3]从音乐遗产保护的角度,调查研究了以上三个琴派并及在江苏的梅庵琴派当代保护与传承现状。王咏的《国家·民间·文化遗产:社会学视野中的吴地古琴变迁》[4]则属于一部社会学视角下的吴地古琴变迁史研究。

江苏二胡史方面的成果,以吴晓慷的《江苏二胡艺术传承概观》[5]与李祖胜的《二胡艺术与江南文化》[6]较具代表,二者以概述江苏二胡艺术的传承与发展轨迹为切入点,就江南文化的多元化、江南绚丽多姿的民间音乐、国乐的改革、二胡艺术的形成等方面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梳理。伍国栋的《江南丝竹:乐种文化与乐种形态的综合研究》[7]以民族音乐学的研究视角对江南丝竹及其传统八大名曲、民间乐社做了全方位、系统的整合研究。蒲亨强编写的《江苏地域音乐文化》[8]从传统音乐乐种形态研究出发,对江苏境内各主要民间乐种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概览。

同样,在江苏民间乐种的相关研究中,因昆曲、评弹以及各古琴流派的研究成果丰富海量,已然自成体系,亦于此略过。

(三)分区域音乐史

在江苏省辖地市、地方音乐史的研究中,以扬州音乐史的成果最为突出。除了张美林、韩月波的《扬州音乐文化简史》[9]以外,还出现了围绕扬州民歌、戏曲、曲艺“史略史话”系列丛书,如《扬州民歌史略》《扬州戏曲史话》《扬州曲艺史话》。[10]《无锡民乐》集中汇编了郑觐文、阿炳、刘半农、刘天华、蒋风之、钱仁康、王莘等无锡籍音乐家资料。[11]而秦德祥编著的《高山流水——常州音乐名家》[12]则对季札、萧衍、童斐、赵元任、陆华柏、吴伯超、瞿维等常州籍的音乐家进行梳理。

这些成果多是从传统音乐学、音乐生态学、音乐民族学或是音乐社会学视角出发的乐种与乐人的历史研究,并非纯粹意义上的史学研究。虽然也有诸如《扬州音乐文化简史》与《六朝音乐文化研究》[13]等纯史学类著述的出版,但它们是作为江苏下设城市的分区域史研究或江苏某一朝代的断代史研究,仍不是以江苏为对象的通史研究。近年亦有学者关注到这一领域并尝试在大通史的教学中融入、渗透地方史知识。徐元勇在其编著的教材《中国古代音乐史》中提出:“让我们在认识中国音乐灿烂的发展历史的同时,也对江苏这方土地上曾经发生过的音乐故事、涌现出来的音乐人物,以及留下来的优秀作品和音乐思想有所了解,能够增加我们对于本土文化的理性知识。由于江苏音乐史的研究本身就是一个重要的课题,本身就可以写成新系列的专著,而在教学中……就是在必修的通修课程中突出区域性的地方特色。”[14]其具体的实施方案,即是在该教材的每一章节末以附录的形式增加了有关江苏音乐史上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乐人、乐事、乐曲、乐制、乐论等材料。遗憾的是,作者出于对本科普修音乐史教材的考虑,各章附录所增设的江苏音乐史的内容都以类似条目举要的形式出现,因此行文简略,篇幅略显简短。

综上,前人的相关研究在江苏音乐的乐种、乐人等方面已取得了极为丰富的成果,为江苏音乐史的研究提供了诸多宝贵的资料,但整体呈分散态势,尚未形成史学背景下的体系性成果,也尚未见在地域层面上以江苏吴楚文化作为整体、在时间跨度上囊括自远古至今的江苏音乐的通史性著述。这对于作为文化大省、文化强省的江苏来说,显然是不相称的。所喜的是,在2023年开年之际,江苏人民出版社推出了南京师范大学施咏教授的新著《江苏音乐史》,一定程度上填补了这一研究空白。

二、《江苏音乐史》主要内容

2016年,在江苏省委省政府直接领导下,江苏省委宣传部启动实施的全省性文化发展战略工程——“江苏文脉整理与研究工程”。该工程着力提炼和展示江苏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标识与文化精髓,为推动江苏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提供坚实支撑,计划到2025年,历时10年,编辑出版《江苏文库》3000册左右。该工程依循从基础书目到文献整理再到文化研究三个层面的设计,分为书目、文献、精华、方志、史料、研究六大编。其中,“研究编”旨在纳入当代学者的研究著作,试图超越“修典”,突出原创性,进而推动文化传承创新,梳理江苏文化与中国文明之间的关系,把握文化运动规律和发展脉络。正是在此背景下,《江苏音乐史》作为江苏文脉工程“研究编”中“文化通史”范畴的江苏地域性的音乐通史,深入梳理、发掘、研究江苏本土文化资源,为江苏地域文化的传承保护提供音乐资源,并为当代中国文化的发展创新积累地域经验。

该书分为上、下两篇。上篇“江苏古代音乐史”以历时通史体系写作,分为远古及夏商、西周、春秋战国、秦汉、六朝、隋唐五代、明清时期的音乐共七章。上篇的体例基本沿袭了杨荫浏《中国古代音乐史稿》一书所奠定的基本范式,即根据各朝各代具体的音乐事象而分别以乐人、乐器、乐种、乐制、乐律、乐谱、乐派、乐论以及音乐机构、乐官等方面为纲进行断代史体例的写作。

下篇“江苏近现代音乐史”,则以专题史的范式呈现,分为江苏古琴史、琵琶史、二胡史、戏曲史、曲艺史、音乐社团史、音乐教育史以及现当代的人物志(作曲家、理论家)。第一章“古琴史”主要以虞山、广陵、金陵、梅庵四大琴派为主,全面且精炼地阐述了各琴派的琴人、琴曲、琴谱、琴论。第二章阐释了“琵琶史”中无锡、浦东、崇明、平湖、汪派五大流派各自的传承谱系以及各流派之间的丰富多元的传承方式。第三章“二胡史”中分为以周少梅、华彦钧、孙文明为代表的民间派与以刘天华及其四代再传弟子构建的学院派两个体系,并总结江苏二胡的历史文化特征。第四、五章分别选取了以昆曲、评弹为代表的戏曲、曲艺各九种。第六章对以“天韵社”为代表的昆曲社团,江南丝竹、古琴、琵琶社团,以及具有综合性质的吴平国乐团、南京乐社等中国传统音乐社团,以及对从20世纪20年代至40年代的众多新型乐团进行史料梳理。第七章“音乐教育史”将江苏近世以来的院校分为师范、教会、专门、普通及其他五种类型,并总结其特征。第八章仅截取辛汉、赵元任、吴伯超、黄自4位作曲家,以及童斐、郑觐文、刘半农、杨荫浏4位音乐理论家是以记之。

此外,书末还设有“江苏古代音乐史历代乐人”“江苏近现代音乐史乐人”“江苏音乐史乐人地域归属索引”3个附录,以便与正文对照阅读、检索查找。

三、《江苏音乐史》写作特点

相比来看,《江苏音乐史》不仅以其通史体例弥补了以往同类著述在系统性方面的缺失,还在史料与史论的阐发、史料与音乐的关系处理上等方面形成了自身较为鲜明的写作特色。

(一)史论结合,体现著述的学术研究性

应该说,前人部分研究成果或以史料举要形式,或止于史料的罗列层面而史论分离、有史无论的倾向。《江苏音乐史》作为“江苏文脉工程·研究编”中重要的一员,较好地做到了论从史出、史论结合,彰显了其作为一本严格意义上的学术研究性的通史著述特质。

如在下篇第六章“江苏近现代音乐教育史”中,面对大量庞杂的史料,无论是对所涉学校还是教师,作者都没有简单地进行史料罗列,而是恰如其分地进行归门别类,体现了作者对史料整理的逻辑性与条理性。如针对种类繁多的各类学校,将其分为师范、教会、专门、普通及其他五种类型,并“对师范音乐教育中三江师范学堂及其一脉派生之系、晓庄试验乡村师范,教会学校中金陵大学及汇文女子中学,专业音乐教育中南京国立音乐院与上海美术专科学校、幼儿音乐教育中南京高等师范学校附属幼稚园和鼓楼幼稚园,民众音乐教育中国立及江苏省立教育学院,红色音乐教育中之‘盐城鲁艺’与华中建设大学等院校进行史料的梳理”。[15]

所谓“论从史出”,在此基础上,作者进而对江苏近现代音乐教育的历史特征进行全方位的归纳与阐释,提出其师资来源体现为“内培外引、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的特点;办学的学历层次贯穿了幼儿、初等、中等到高等教育,体例完整、层次齐全,构建了较为完善的现代教育体制;从培养学生的性别来看,既有男生的学堂,也有专门的女子学校,而体现了特定历史时期男女分校而学的特点;还从办学的财政来源将这一时期的学校分为私立与公立(国立、省立);将其办学的地理分布特点总结为以南京为中心,并以此为同心圆,兼及苏南、苏北乃至全省范围”。[15]这一关于江苏近现代音乐教育类型的划分及其主体历史特征的总结,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与高度的概括性,较好地勾画、还原了江苏近现代音乐教育的面貌,在补足相关研究的同时也为后人研究江苏音乐教育历史提供借鉴。

下篇“江苏近现代音乐史”第二章“琵琶史”,在详尽梳理江苏琵琶五大流派的历史沿革、师承谱系、代表性琴曲琴谱等内容后,作者以传承方式的视角切入江苏琵琶诸流派之间关系,“关注近现代社会变革转型之际江苏琵琶传承中传统(家族、师徒)传承与现代(学院)传承方式的转换、交融、并存等诸多前人未及之问题。拟突破以往研究中多囿于‘纵向单线式的师承关系论述’,而着力于通过对流派之间横向复式,乃至纵横交错、立体复合的传承方式的梳理,探讨各流派之间的融合、继承与发展关系,提炼传承方式下所折射的近现代江苏琵琶乐人在音乐观念上的变化轨迹,总结归纳江苏近代琵琶艺术发展的历史特征”,[16]实现了对江南琵琶流派研究的方法视角的创新与史料内容的些许补遗。

(二)史乐结合,彰显著述的传统音乐性

自古以来,在各类史书的修撰中,撰写者背景的差异往往会影响到成书在范式风格、写作特色、材料取舍乃至价值取向上的不同,音乐史的撰写亦不例外。如在中国音乐史的学者中,兼具文献学背景的王小盾、美学背景的修海林、人类学背景的洛秦以及具有文化学背景的刘承华,乃至西方音乐史学者中具有扎实音乐分析、音乐美学功底的钱仁康、于润洋等,皆以其不同的学科背景与知识结构形成了不同的写作态势,构成了中国音乐史学中立体、多元、复合的研究范式。这使中国音乐史学研究在宽视野、多路径、多学科的范式下得到了更为纵深且宽厚的发展。

因而,若是试图总结、探析《江苏音乐史》一书的写作特点与价值特征,还可借鉴“音乐学请将目光投向人”这一命题予以观照,将目光投向《江苏音乐史》的作者。该书的作者施咏自幼习奏江南二胡,浸润吴越文化灵动之气。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他师从王耀华、乔建中教授,研习中国传统音乐理论。2008年作为南京艺术学院博士后流动站首批研究人员,与刘承华教授合作,完成了包括江苏四大琴派在内的全国古琴非遗现状的调查研究,发表系列论文并出版专著。

自2004年起,他从中国传统音乐学科视角出发,集中发表了一系列围绕阿炳、刘天华等与江苏二胡相关的论文。其中,在《也谈“二泉琴”——兼于黄安源先生商榷》一文中,他立足音乐本体,分别从“二泉琴”的形制、弦制、定弦、指法、弓法等方面探讨了乐器制作与演奏、创作三者之间的内在联系与互动关系。[17]而在《江苏民歌在当代流行歌曲创作中的运用——以〈茉莉花〉〈孟姜女〉为例》一文中,他则从作曲的角度,对江苏民歌在当代音乐创作中运用的类型、技法进行了较为全面的音乐分析。[18]这些研究都体现了他重视传统音乐形态本体共性的特点,这一特点也贯穿于《江苏音乐史》的写作中。

例如,在对待所有中国音乐通史或近现代史中都给予大书特书的重要乐人刘天华时,施咏并没有停留在重复与照搬同类著述诸如“一方面采取本国固有的精粹,一方面容纳外来潮流,从东西的调和与合作之中,打出一条新路来……”[19]等刘氏国乐改进语录的层面,而是从其国乐改进思想的立足点“中学为体”出发,探究在此观念下刘氏对中国民族音乐的广采博纳的音乐行为。论及刘天华的“国乐改进”时,作者亦并没停留在对有关刘天华学习民族乐器一般意义上的史料罗列,而是从传统音乐中具体的演奏形态出发。如以古琴为例论述其他民族乐器对刘天华二胡、琵琶创作与演奏的影响,在其琵琶曲《虚籁》中,模拟古琴演奏中散、泛、按的音色变幻,和《改进操》中吸收了古琴的绰注手法与三度和音的旋律特点,并利用双弦推拉复音。

在论及古琴技法对二胡的创、演影响时,作者则以1928年刘天华首次将古琴泛音运用于《闲居吟》为例,在书中总结道:“全曲共使用了30多个泛音。其中尤以第四段中泛音的运用最为集中也最具特色,多次出现了八度衬音的连接以及同度与八度的实音与泛音的对比。”[20]正是通过对上述二胡曲创作与演奏的极具专业且细致入微的分析,再以乐引论,论从史出,而引出“古琴演奏手法的借鉴,更好地表现了刘天华二胡曲中最具文人格调的《闲居吟》中‘抱朴含真,陶然自乐’的闲境,也使得二胡从一件戏曲说唱伴奏的‘俗乐’乐器,进入了雅致的文人音乐美学范畴”。[20]应该说,从中国传统音乐本体形态出发得出的研究结论,以其较强的实践性而更具说服力。

在音乐史的研习中,重视音乐本体更利于实现研究实证性与纵深性。撰写《江苏音乐史》,若是缺乏对琵琶、二胡、曲笛乃至昆曲、评弹等乐种音乐形态本体的研究,那么对该区域音乐史的理解与表达必然要逊色不少。江苏无锡籍的杨荫浏身体力行在这方面做出了表率,他既具备扎实的文史功底,又通晓昆曲、琵琶、笛、萧等中国传统音乐本体,这使得他的中国音乐史研究呈现出音乐与史料并重的学术品性。他提出的“音乐史不能是没有音乐的音乐史”,也已成为学界普遍认同的著名命题与学术理想。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江苏音乐史》对传统音乐本体的重视,不但体现了作者对前辈学习的继承,还体现了其对“有音乐的音乐史”的强调与践行。这是该书写作的突出特点,也是它相对于同类著述的突破与进步。

结语

《江苏音乐史》是“江苏文脉工程·研究编”中唯一的一部已出版的音乐类著述,该选题具有十分重要的学术价值与历史意义。

一方面,著述较为深入地挖掘、研究了江苏境内历史上的音乐事象、事件、人物、乐种等内容,为我们展示了一幅浩瀚丰富、绚丽多彩的江苏音乐历史画卷,并以完整的体系、较为翔实的内容、缜密的论证,使这一领域的研究更为充实。

另一方面,毋庸讳言,以该书成书中研究力量的“一己之力”,以及成果出版载体的单行本体量,在客观上都无法完全囊括、穷尽几千年来江苏音乐历史中所有的事象,亦难以深入挖掘、承载江苏音乐史之厚重。因而,在某些章节的写作中尚存有史料、内容的缺失,如虽已在上篇断代史中涉及各朝代的江苏琴史,并还在下篇单辟“江苏近现代古琴史”章节,但相对占据中国古琴大半壁江山的江苏四大琴派庞杂丰富的内容而言,仍为冰山一角。此外,作为戏曲(曲艺)大省的江苏,单其昆曲、评弹,就已然独立成学,且作为地方戏的扬剧、锡剧、清曲等乐种,其材料影响也极其丰富。至于自魏晋清商乐一脉至今的江南吴歌,其学术分量也可俨然以“江南吴歌史”独立成篇。遗憾的是,由于体量所限,书中对这些内容的书写都略显不足。所幸,在江苏文脉研究院随后立项的第二、第三批“研究篇”中增补了《江苏戏曲史》《江苏古琴史》《江苏民歌史》,以作为《江苏音乐史》研究的细化与深化,加强对江苏音乐史地方史的研究。

盛世修典,太平纂帙。江苏文脉工程是当代江苏人集体的文化自信与文化自觉,“江苏文脉就是江苏人的文化血脉、文化命脉、文化山脉,是历史、现在、未来江苏人特殊的文化生命、文化标识、文化家园,以及生生不息的文化记忆和文化动力”[21]。《江苏音乐史》的出版作为区域音乐史研究的新探索,也将为该领域的研究提供了些许的参考。其更大的理论与现实意义还在于再现江苏历史上的文化功绩,彰显江苏对中华文化发展的历史贡献,为当代江苏打造新的文化高地把准脉动、探明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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