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研究
2023-12-26华小昕
文/华小昕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强调“加快文化产业数字化布局,培育新型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文化企业,加快文化产业结构调整”[1],将文化数字化上升为国家战略,为数字文化产业的发展指明前进方向。近年来,浙江充分发挥数字经济大省、文化大省优势,提升文化数字化建设水平,以数字消费为驱动、平台模式为主导、数据挖掘为资本、开放创造为特质的数字文化产业发展不断加快,走出了一条具有时代特征、浙江特点的发展道路。
一、浙江数字文化产业发展优势
(一)产业发展走在前列
2021 年全省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达4944 亿元,占GDP 比重达6.7%,全省共有规上文化企业5720 家、上市文化企业45 家,数字文化企业占规上文化企业营收比重达58.4%。
全省已获批杭州、宁波、横店、浙报传媒、咪咕数媒、大丰实业等国家级文化与科技融合示范基地,中国(之江)视听创新创业基地,杭州国家数字出版产业基地,国家(杭州)短视频基地,国家音乐产业基地等基地加快建设,数字文化产业发展平台不断壮大[2]。
数字出版、数字阅读、动漫游戏、短视频、电子竞技等数字文化业态发展势头强劲。其中,数字阅读方面,浙江网络文学已占据了中国网络文学的半壁江山[3];数字出版方面,杭州国家数字出版产业基地集聚数字出版企业约400 家;动漫游戏方面,网易一直处于网络游戏自主研发领域的前端,2021 年,杭州动漫游戏产值328.5 亿元,同比增长26.9%,产值首次迈上300 亿元新台阶,在全国名列前茅。
(二)硬核技术持续创新
浙江在云计算、AI、大数据、5G 等领域的技术应用都走在了全国的前列。作为数字文化技术领域代表性企业华为(杭州研究所)、阿里巴巴等,在文化数字孪生、文化数据安全、区块链等方面处于领先地位。
一是华为云自主研发内容包括了从芯片、服务器、存储、操作系统到云软件的全栈一体化技术;华为河图研发了3D 高精地图能力、全场景空间计算能力、强环境理解功能、虚拟现实融合渲染能力四大核心能力,并将其运用于智慧国博、数字敦煌、越秀数字文化云平台等重大项目中。
二是阿里巴巴及早进行了文化娱乐等领域技术的布局;阿里云、阿里蚂蚁链等技术研发为“虚拟数字人”、数字藏品等发展提供了强大技术支撑。
三是华数集团是全国领先的有线电视网络和新媒体运营商,依托广电网络的基础建设智慧广电数字文化大数据创新基地,打造华数集团枢纽中心、文化云大数据中心,为建设国家文化大数据浙江省域云平台提供了坚实基础。
(三)发展环境领跑全国
浙江是名副其实的文化大省,从东海之滨到钱江源头,从太湖南岸到瓯江之畔,从河姆渡文化到良渚文化、西湖文化,浙江文化底蕴深厚。浙江同时又是数字经济大省,2022 年,浙江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为8977 亿元,占GDP 比重达11.6%;产业数字化指数连续3年位居全国第一[4]。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已连续成功举办八年。杭州挂牌国家(杭州)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近年来,浙江省厚植“数字浙江”优势,系统推进文化领域数字化改革,将数字文化系统作为新增系统,着力构建“系统+跑道+应用”的数字文化系统架构。全省加快推进文化数字化体制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文化数字化创新创业提供了肥沃的土壤。
二、浙江数字文化产业发展面临的问题
(一)数字文化龙头企业与平台打造有待加强
与北京、上海等地相比,浙江数字文化头部平台、企业不够多。
一是数字文化企业普遍存在规模偏小、产值偏低等问题,缺乏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对行业发展具有带动作用的数字文化领军企业,如上海小红书、B 站,湖南芒果超媒等。
二是数字文化发展缺乏高能级平台支撑,与北京国家中影数字制作基地、湖南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等数字文化核心平台相比,浙江省现有数字文化平台的引领作用和规模效应发挥不够。
(二)数字文化产业链上下游拓展有待深化
浙江优秀文化元素与科技、互联网、金融、商贸等领域深度融合的空间有待提升。数字文化市场主体与技术服务方之间的资源对接、合作需进一步深化,头部数字版权保护、交易等企业与本土文化内容产品合作平台有待建立。数字文化产业链上下游之间的贯通不够充分,联动互补生态链尚未完全形成。部分数字文化产业头部企业尚处于“单打独斗”的发展阶段,所有文化产品及配套全部独家打造,不利于产生规模效应和互动效应以及带动更多产业链中下游企业共同发展和打造数字文化产业全产业链。
(三)数字文化人才培引有待提升
浙江在对数字文化高端人才的吸引力等方面,较北京、上海、深圳等地有一定差距,优秀数字文化创意人才、数字文化经营管理人才、数字文化版权交易人才等相对缺乏,尤其缺乏既具备数字化技能又能够整合产业资源、金融资源与文化资源的复合型人才。与其他发达省市相比,浙江在数字文化人才政策支持力度、支持范围等方面仍有一定差距,存在数字文化人才引进难、培育难、留下难等问题。
三、推进浙江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拓展数字文化新业态
强化数字与文化双向赋能,加快推进文化制造、出版发行、演艺娱乐、文化会展、文化旅游等传统文化产业数字化升级步伐。
一是加快发展数字出版、数字影视、网络文学、动漫游戏与电竞、数字音乐、网络直播、短视频、数字文化装备等数字文化产业新业态;培育云演艺、云展览、云文博、云交易等新模式[5];创新数字文化夜间消费新场景,催生虚拟人、云游戏、NFT 数字藏品等新项目;打造浙文创、浙影通、旅游通、国际传播在线等新应用。
二是加强文化遗产数字化转化,推动在文化场馆的数字化改造中,集成全息呈现、数字孪生、多语言交互、高逼真、跨时空等新型体验技术,加强数字化AR、VR 等全景漫游建设,通过三维全景技术对展陈内容进行数字化呈现,衍生打造“云游”数字文化场馆。
三是加快推动数字文化产业与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的融合发展,推进以数字赋能乡村建设,加快发展乡村数字文化新产业,建设一批乡村艺术长廊。
(二)做强数字文化平台主体
一是鼓励做强做优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引导之江文化产业带、横店影视文化产业集聚区等建立统一、开放、共享的数字文化产业发展平台,推动浙江国家音乐产业基地、国家动画产业基地、国家(杭州)短视频基地等成为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示范区,加快发展中国(良渚)数字文化社区、全国XR(扩展现实)创新产业先行区等。
二是推动建设“大而优”数字文化领军企业矩阵,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大力推动文化企业“上云用数赋智”,谋划打造一批数字文化领域具有世界知名度和竞争力的领军企业,充分利用好阿里巴巴、网易集团、华为技术研究院等互联网头部企业的虹吸效应,鼓励头部企业孵化新企业。
三是培育“小而美”数字文化企业集群,打造数字文化领域单项冠军、隐形冠军,加快推进“个转企”“小升规”,鼓励中小微数字文化企业向产业园区、特色小镇等集聚发展,形成数字文化产业梯度培育格局。
四是拓展数字文化上下游产业链,串联上游文化内容版权方、中游数字文化创意加工方、下游文化制造厂家等,打造数字文化IP 衍生品,激发具有浙江标识度的数字文化产业链条活力。
(三)打造数字文化消费新场景
紧密结合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5G、虚拟现实、区块链等新一代数字信息技术,推动新型数字文化消费发展。
一是鼓励文娱场所、街区园区、景区景点等将元宇宙虚拟空间和传统空间有机结合,开发云展览、虚拟讲解等数字化服务和产品。
二是鼓励线下文化资源数字化转化,丰富沉浸式虚拟体验[6],推动依托宋韵文化、良渚文化、西湖文化等浙江特色文化开发线上线下融合的沉浸式体验产品,打造DIY 数字文创、VR 实景文化场馆体验、AI 历史人物人脸还原等特色应用。
三是推动建设多维数字文化消费空间,打造一批数字化特征明显、彰显地域特色的消费型文化园区(街区),培育数字文化消费新地标。
四是推动打造艺术品线上交易平台,建设艺术品交易数据库,提供艺术品线上展示、交易、拍卖等服务,鼓励发展NFT 数字艺术品拍卖,面向全球开展艺术品交易数字化全产业链服务。推动浙江优秀影视文化产品通过数字化版权交易平台等实现传播升级,不断推动文化出海。
(四)提升数字文化硬核技术
一是鼓励浙江大学、西湖大学、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实验室等高校、数字研发机构以及华数、华为、阿里巴巴等数字文化龙头企业加大数字文化硬核技术研发力度。
二是推动数字文化企业和研究机构深化合作,联合攻关数字文化关键技术,为数字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低成本、广覆盖、可靠安全的技术服务支撑。
三是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XR、数字孪生、物联网、5G/6G 等共性关键技术和底层技术研发力度。
四是强化数字文化数据安全、版权保护、交易、分发等技术的研究应用,深化数字文化人工智能算法模型等的基础性研究与开发;强化数字文化应用程序及软件技术研发,加强数字文化创意软件、AI 数字设计软件等开发;强化沉浸式演艺、文化资源数字化处理等场景及生态应用的技术集成研发,加强全息投影、裸眼3D、三维仿真等虚拟现实融合渲染技术研发投入[7];加强数字拍摄、数字化展示设备、可穿戴消费终端设备等数字硬件研发应用,提升影视后期制作等技术。
(五)汇聚数字文化顶尖人才
一是加快高层次数字文化人才引进,依托海外引才计划、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等重点人才工程引进紧缺急需和拔尖的数字文化人才。鼓励高端数字文化人才带项目、技术来浙江创业创新。
二是健全以才引才、机会引才、活动引才、赛事引才等立体化数字文化人才引进体系。开辟高层次数字文化人才引进绿色通道。
三是加强数字文化人才孵化培育,充分发挥高校在数字文化人才培养中的主力军作用,建立文理工艺交叉融合团队,打造高水平专职研究队伍、兼职队伍及合作队伍。深化科教结合、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的模式创新,增强中国网络作家村、之江编剧村等人才集聚平台的培育孵化作用,努力造就一批专业过硬的数字文化领域名家大师。
四是优化数字文化人才发展环境,健全数字文化人才“选管用育”全链式服务机制,加快形成青年数字文化人才培养体系,给青年数字文化人才提供较低成本的生活、创作空间和较高层次的转化通道。
五是创新数字文化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完善数字文化人才职称评审办法,建议采取保障事业编制、灵活薪酬、项目资助、住房补贴等多种激励措施,加大针对数字文化人才的奖励政策力度,着力打造数字文化人才“蓄水池”。
(六)完善数字文化监管体系
加强数字文化监管领域顶层设计和统筹指导,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完善文化资源数据和文化数字内容的产权保护措施。加强文化消费新场景一体化监管,确保进入传播或消费渠道的内容可管可控。建议:一是制定数据安全标准等数字文化各领域标准规范,在数据采集、交易分发、传输存储和数据治理环节保障文化数据安全,推动制定文化数据库入库标准,完善文化资源授权体系,切实保障文化数字化每个流程的安全和规范[1];二是优化数字文化市场监管的法律支撑,加强个人隐私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规章制度的制定完善,推动数字文化市场监管与其他领域市场监管相协同[8]。
四、结束语
在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大背景下,浙江应充分依托数字经济和文化发展优势基础,统筹运用数字化思维、数字化认知、数字化技术,推动传统文化推陈出新和数字文化创新创造,打造面向未来发展的数字文化产业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