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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文学奖:文学评奖架构上的新坐标

2023-12-23范国英

关键词: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中国作协

范国英

(西华大学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四川 成都 610065)

1978年建立文学评奖制度后,中国作家协会(以下简称中国作协)等机构先后设立了针对各类体裁文学作品的全国性奖项,如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全国优秀中篇小说奖、全国优秀新诗奖、茅盾文学奖等。到1980年代后期,除茅盾文学奖外,其它奖项都停办了。20世纪90年代,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渐深入,市场和资本不断介入文学场,对文学评奖和文学活动产生了不小的影响,随之也出现了一些由文学刊物与企业联办的文学评奖。正如严昭柱所言:“在我国现阶段,加强文化市场的建设是完全必要的。不过,应当明确,文化市场只是我们文艺事业的一部分,尽管是相当重要的部分。我们的文化市场必须有利于社会主义文艺事业的整体和全局,而不能以文艺事业服从文化市场,更不能以文化市场代替文艺事业。”[1]由此可见市场和资本对文学评奖和文学活动的影响,也可见出宏观文化视野对文学活动进行规约、引导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在此背景下,中国作协设立了鲁迅文学奖,中国文联和中国戏剧家协会联合设立了曹禺戏剧奖。1997年,鲁迅文学奖首次评奖,评选范围为1995—1996年度公开发表的文学作品,包括: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全国优秀中篇小说奖、全国优秀新诗奖、全国优秀报告文学奖、全国优秀散文和杂文奖、全国优秀文学理论和文学评论奖、全国优秀文学翻译“彩虹奖”。截至目前,鲁迅文学奖已举办7届,鲁迅文学奖与茅盾文学奖、老舍文学奖、曹禺戏剧文学奖并称为当代中国四大文学奖。

鲁迅文学奖的设立是中国当代文学评奖进程中的新坐标,1997年也成为考察文学评奖制度的一个重要时间节点。对鲁迅文学奖的考察,主要是考察该奖项在当代文学场和社会场中的地位,以及由此形成的某种稳定性特质,同时也要厘清该奖项是如何实现对文学创作的规约和引导作用的。当然,鲁迅文学奖也是处在时代之中,在不断变化的时代语境下,文学场的结构和鲁迅文学奖在文学场中的位置都会有所变化。限于篇幅,本文主要考察鲁迅文学奖的某种共时性特征,暂时悬置该奖项衍化的轨迹。

鲁迅文学奖由中国作协主办,包括除长篇小说奖之外的7个单项奖:由《人民文学》承办的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由《小说选刊》承办的全国优秀中篇小说奖,由《中国作家》承办的全国优秀报告文学奖,由《诗刊》承办的全国优秀诗歌奖,由《文艺报》承办的全国优秀散文和杂文奖,由《文艺报》承办的全国优秀文学理论和文学评论奖,由中国作协外联部和中外文学交流委员会联合承办的全国优秀文学翻译“彩虹奖”[2]。鲁迅文学奖的设立,在一定层面上是对1978年设立的、由中国作协主办的针对各种体裁文学作品的全国性文学评奖活动的恢复。“这是在连续多年多数文学门类没有进行全国性评奖后一次文学实绩的检阅,显示了文学界逐步形成的民主、团结、鼓励、繁荣的氛围。”[3]中国作协在当代文学场和社会场中的地位必然会对鲁迅文学奖的评奖机制、评奖策略和价值导向的形成发挥根本性的规约作用,也即鲁迅文学奖最终要体现宏观文化视野对文学的规范和引导。这种规范和引导作用的实现最终是通过评奖机制、奖金类型以及与其它资本的转化率来实现的。

由于鲁迅文学奖在文学场中所占据的位置——中国作协框架下的全国性文学评奖,其评奖无疑会受到该奖项在文学场中所占地位的规约和限制。鲁迅文学奖的评选秉承“坚持思想性与艺术性相统一”的原则,在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中,暗含着思想性对艺术性的统摄作用,也即艺术的目的是以“美的”方式更有效地表现和凸显其思想性。思想性标准统摄贯穿鲁迅文学奖评奖的全过程,这也是鲁迅文学奖屡遭批评的最主要原因。“我浏览了一下五届小说获奖的名单,在里面没有找到莫言、张承志、马原、余华、王朔、王小波这六位对当代小说和散文文体建设有过贡献的名字。”[4]不可否认,莫言、张承志、马原等作家在一定层面上更多体现出的是“纯粹”审美原则的文学写作样态。莫言的小说《檀香刑》虽然高票进入第六届茅盾文学奖审读小组的备选名单,但最终还是落选了。《檀香刑》的落选也使第六届茅盾文学奖的评选遭到了质疑和批评,而质疑和批评的基本出发点就是文学性或审美原则。无论是鲁迅文学奖还是茅盾文学奖,其在文学场中的位置必然要突显出宏观文化视野对文学的管理和调控,这也是中国作协框架下的文学评奖的重要特点之一。正如吴俊所言:“它(中国作家协会,笔者注)一方面也是最主要的方面是要为国家权力负政治责任,这是它的存在,也包括茅奖、鲁奖之类评奖意义和价值的首要(政治)前提。”[5]也就是说,鲁迅文学奖和茅盾文学奖有某种一致性——要体现出宏观文化视野对文学活动的引导,要强调文学对社会生活和民族文化心理的正向建构作用。

这种内在要求与鲁迅文学奖的评奖标准相结合,就形成了鲁迅文学奖在评奖运作机制上的诸多特点。鲁迅文学奖的评奖程序主要有三步:首先,经中国作协书记处批准后,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作家协会、解放军总政治部文化部、各产业文协(作协)归口评选出所辖出版社和文学报刊社出版的优秀作品,并报送各奖项承办单位备选。第二步,各奖项承办单位在全国文学报刊社抽选优秀编辑和文学评论家,组成初选小组,由初选小组推荐备选作品给评奖委员会;由三名评委会委员联名提议,也可在初选小组的推荐作品外增补候选作品。最后,评奖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出获奖作品。在评选过程中,可适当召开读者座谈会,听取读者的意见[2]。茅盾文学奖、老舍文学奖等作协框架下的其他文学评奖程序也大致如此[6]。中国作协框架下的全国性文学评奖大都面临初选小组和评选委员会的权限问题,这也是该类奖项引发争议的一个重要方面。到了第六届鲁迅文学奖,评委会以“初评委员会”代替了原来“初选审读组”,将“审读组成员”改称为“初评委员”,并对评委提名增补作品的数量作了限制,即每种体裁作品不得多于2篇(部)。之前,从第五届鲁迅文学奖开始,评选范围就扩大到了包括经国家批准拥有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网站上发表的作品。与此相应,茅盾文学奖从第八届开始也对评奖条例作了修改:取消初选小组和审读小组,组成62人规模的评奖委员会,从初评到终评,全部工作都由评奖委员会承担,从第八届开始也将网络文学作品纳入评奖范围。

实际上,鲁迅文学奖和茅盾文学奖的评奖委员会成员存在较多重复。如第五届鲁迅文学奖中篇小说终评委员会的委员组成:主任铁凝,副主任胡平、雷达,委员丁帆、于青、包明德、朱晖、朱向前、李国平、余德庄、周大新。其中,铁凝也是第八届茅盾文学奖评选委员会主任,胡平、雷达、包明德、朱向前、李国平、周大新也是第八届茅盾文学奖评奖委员会委员。如果将鲁迅文学奖包含的各奖项考虑在内的话,评委的重复率就更高,正如周俊生所言:“目前鲁奖、茅奖评选人员的组成多有重复,同一拨人参与两个名目的评奖,自然很容易使评奖结果雷同。”[7]应该说,这种“雷同”与1978年设立的针对各种体裁文学作品的全国性文学评奖中评奖委员会构成的“雷同”存在某种一致性。从鲁迅文学奖评选委员会委员的构成来看,大多委员在中国作协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作协、文联有一定的领导职务;就评奖委员会委员的身份来看,大多是拥有一定学术经历和学术成果的知识分子,且在文学场中占据着某个重要位置,因而,评选委员会委员的审美趣味更多体现的是现实主义或社会主义现实主义审美原则。布迪厄用“惯习”这一概念打破了客观社会结构与主观心理结构之间的对立,“社会行动者与社会结构间的对立关系,并不是一个主体(意识)与一个客体之间的关系,而是社会建构的知觉与评判原则(即惯习)与决定惯习的世界之间的‘本体论契合’”[8]。这一概念暗含着一个基本的研究思路:在对研究对象进行主观立场的分析之前,首先要对它进行客观主义的分析。可以说,多数评选委员会委员在文学场和社会场中占据着重要位置,这一客观规定性必然使其审美经验和审美趣味更偏重于现实主义或社会主义现实主义,也就是说现实主义或社会主义现实主义是评选委员会主要的审美欣赏“惯习”。因而,评选委员会从根本上确保了采用现实主义或社会主义现实主义创作手法的作品在获奖作品占有较高比例,这就使评奖结果向某类作品的偏移成为可能。舒晋瑜就以“导向突出 题材现实 第七届鲁迅文学奖在京颁奖”为题对第七届鲁迅文学奖的获奖作品作了评述。这篇文章指出,第七届鲁迅文学奖获奖作品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导向突出鲜明,现实题材显著加强”[9],因而就不难理解鲁迅文学奖和茅盾文学奖评奖委员会委员构成的重复之处。由这些拥有一定学术资本的委员构成的评奖委员会从根本上确保了评选标准的现实主义倾向,同时这种重复也使中国作协框架下的文学评奖对特定文学价值和文学理想的坚守具有某种同一性,而这种同一性对文学评奖本身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文学场并非铁板一块,文学场的变化必然会导致文学场中不同主体所占位置的变化,以及不同位置占据者之间关系的变化。新时期以来,随着文学场自主性的生成和强化,对自主性文学场的追求必然要寻求文学的独立性和艺术性,也就是要尽量剔除文学对外在于文学的政治、经济等因素的依附。在这一时代语境下,鲁迅文学奖或者说是中国作协框架下的文学评奖受到批评也是自然的。鲁迅文学奖“作为体制内文学大奖,它的评选除了思想性、文学性,其背后的指导思想则是‘马列主义、邓小平理论与时代精神’的结合,这就决定了这些体制内文学奖看中的不是入围作品的‘文学成就’而是作品是否弘扬了主旋律精神”[10]。鲁迅文学奖及其面临的批评本身也体现出,自新时期以来中国当代文学在解决文学与政治的关系或者说是文学性与公共性的关系时,所面对的困境和难题。在保持文学的文学性时如何不失其公共性——政治性,这不仅是鲁迅文学奖要面对的问题,也是新时期文学创作要面对的问题。应该说,评奖委员会委员的构成在一定层面上使中国作协框架下的鲁迅文学奖对特定文学价值和文学理想的坚守成为可能,但是该奖项如何实现对文学活动的引导和规约,以及其影响力的大小,无疑与该奖项颁发的奖金类型及其象征资本与其它资本的转化率紧密相关。

1978年建立了文学评奖制度后,逐步设立了针对各种体裁文学作品的评奖,除茅盾文学奖是以中国现当代文学史上的著名作家、文学理论家“茅盾”先生的名字命名外,其余奖项都是以“全国性”这一方式命名。自鲁迅文学奖起,之后设立的文学奖项大多是以著名作家、文学理论家的名字命名,如曹禺文学奖、老舍文学奖、路遥文学奖、冯牧文学奖等。应该说,以著名作家、文学理论家来命名文学奖项本身就赋予了这一奖项特定的意涵和符号价值。中国作协主席铁凝在第四届鲁迅文学奖颁奖典礼上的祝辞中指出:“以鲁迅先生的名字命名的鲁迅文学奖,不仅是对这个时代优秀文学作品的发现与关注,更是对我们文学理想的见证。”[11]以鲁迅先生的名字命名的鲁迅文学奖本身就具有相当的符号价值,其所颁发的象征资本也因此具有了某种坚实的基础,即使是那些质疑鲁迅文学奖的批评者也难以否定“鲁迅”这一符号所蕴含的文学价值。

鲁迅文学奖评奖的经费主要来自国家拨款和社会赞助。鲁迅文学奖设立之初,奖金只有3 000元,第二届奖金为8 000元,第三届奖金为1万元。后来,在李嘉诚先生的资助下,第六届鲁迅文学奖的奖金提高到了10万元。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渐深入,资本在文学场和社会场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社会资本成为介入文学活动的重要资本类型。在第五届鲁迅文学奖评奖结束后,记者采访了诗人雷抒雁、文学评论家李敬泽和阎晶明。在谈到短篇小说创作中的问题时,阎晶明说,“在今天还执着于短篇小说创作的人,可以理解为是对文学的忠诚。因为短篇小说发表容易成书难,没有什么市场效益”,而当前短篇小说面对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奖励机制不健全”,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之一就是“如何创造一种更具广泛性的鼓励机制,多方面鼓励作家从事短篇创作,需做更多探讨”[12]。由此可见市场逻辑对文学创作和文学活动的介入和影响,虽然文学创作主要是一种精神活动,但不可避免的物质因素必然会使奖项颁发的经济资本成为重要的资本类型。不能忽略的是,经济资本介入文学场的动力大小与文学场的结构密切相关。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文学活动中市场化因素随之增加,必然会使文学场的结构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增大经济资本与其它资本的转化率,使经济资本成为介入文学活动的重要一极力量。不过,虽然鲁迅文学奖颁发的奖金额度逐届提高,但鲁迅文学奖与这一时期凸显市场逻辑的文学评奖相比,其奖金额度的提高幅度还是有限的。因此,在鲁迅文学奖的评奖中,除了颁发经济资本外,颁发的更为重要的资本类型应是象征资本或符号资本,也就是鲁迅文学奖介入文学活动的力量大小还取决于其所颁发的象征资本或符号资本与其它资本的转化率。

由于鲁迅文学奖是中国作协框架下的国家级奖项,因而其评选就成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一个重要事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作协和相关文化部门把本地区作家作品的获奖视为当地文化工作取得的重要成绩。比如,湖南作家纪红建的长篇报告文学《乡村国是》获得第七届鲁迅文学奖后,湖南省作协主席王跃文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这部作品的题材意义非常重大,它紧扣国家发展战略,书写的是扶贫攻坚、精准扶贫的伟大历史壮举。这正是党和国家重点在抓的工作。纪红建作为一名报告文学作家,把自己的艺术创造同国家重大战略紧紧结合起来,反映出一个作家可贵的社会责任意识和艺术良知。这一点,值得在文艺界大力提倡。同时,纪红建在创作中表现出的那种严谨作风和吃苦精神,也值得文艺家们学习。”[13]这部作品还先后入选了“2017年中国报告文学优秀作品排行榜”“《北京文学》2017年中国当代文学最新作品排行榜”。2021年四川省出台了《四川省重大文艺项目和精品奖励办法(试行)》,该办法特别明确了对获奖文学作品的奖励,其中,获得茅盾文学奖者可再获400万元奖励,获得鲁迅文学奖者可再获200万元奖励。正如曾任第一、二、四、五届鲁迅文学奖诗歌奖评委的吴思敬所言:“由于鲁迅文学奖是中国作家协会设立的,一些地方作协,把它视为国家级奖项,获奖不仅是诗人自身的荣誉,而且成了地方政府、地方文联作协的政绩。鲁迅文学奖的奖金,不仅逐届提高,地方政府、文联作协的匹配更是加倍增长,获奖者不只是获得丰厚的奖金,而且在评职称、提职、提干、调动工作、分配房屋、乃至安排家属等方面都可能获得照顾。”[14]刘庆邦在获奖的当年年底就被调到北京作协当了专业作家,王十月在获奖后当上了广东省作协副主席,由此可见,鲁迅文学奖颁发的象征资本或符号资本与其它资本之间具有较高的转化率。这样一来,鲁迅文学奖对作家身份的建构及作家在文学场中位置的提升就具有相当的作用。

鲁迅文学奖是重要的文学活动平台,一个作家在这一重要的公共空间被看见和认可,对其身份建构和社会认同提供了重要支撑。正如阿伦特所言:“被他人看见和听见的意义在于,每个人都是站在一个不同的位置上来看和听的。这就是公共生活的意义,相形之下,即使是最丰富、最惬意的家庭生活也只能使一个人自己的立场以及与之相伴的各种视点和方面得到延长和倍增。”[15]个人价值的实现需要在公共空间完成,被处在不同位置的人看见和听见对一个作家身份和价值的认定提供了坚实基础。面对记者的提问:“你不是第一次获全国大奖了,鲁迅文学奖对你而言有着什么不一样的意义呢?”[16]曾获第五届鲁迅文学奖的作家熊育群回答说:“一个人做件事是希望得到肯定的。鲁迅文学奖对我而言是一个最高肯定。我心里误入歧途的感觉可能不会那么强烈了。对文学的热爱,让我对其它的事情热爱不起来。”[16]在获得第七届鲁迅文学奖后,面对记者的问题“这个奖对您来说有何意义?”冯骥才回答:“一个重要的文学奖项,对于一个年轻作家是一个很大的鼓励,对于一个年老的作家则是一种精神的安慰。”[14]由此可见鲁迅文学奖对一个作家身份和价值的认可具有重要意义,也为一个作家选择和热爱文学创作提供了极大的动力。因此,在历届鲁迅文学奖的评奖过程中,虽然不免各种批评和质疑,但是正面肯定的声音更为响亮。获得第五届鲁迅文学奖的广东作家共有三位——散文杂文奖获得者熊育群、中篇小说奖获得者王十月、短篇小说奖获得者盛琼。《广州日报》的记者在三位获奖作家赴绍兴领奖前采访了熊育群,面对质疑和争议,熊育群充分肯定了鲁迅文学奖的价值,但又指出:“任何奖项评出来都要接受社会公众的检验。我感到可惜的是,那些好的作品与作家,那些通过自己多年努力,有的几乎是付出一生精力的作家,本来获奖可以把他们推到社会大众面前的,但这样铺天盖地的喧哗把他们淹没了。”[16]周啸天的诗歌获得了第六届鲁迅文学奖,鲁迅文学奖也因此遭到了批评,2014年8月15日的《北京青年报》刊发了潘采夫的题为《全盘否定鲁迅文学奖是态度轻浮且不负责任》的文章,正面肯定了鲁迅文学奖的作用和价值。

鲁迅文学奖在一定程度上能有效影响当代文学价值和走向的建构,这本身就说明了鲁迅文学奖在当代文学场和社会场中具有一定的权威性。权威性本身也容易使奖项陷入“阐释的循环”:鲁迅文学奖具有的动能有助于完成对作家身份的认定,并提升获奖作家在文学场中的位置;与此相对,获奖作家的身份及其在文学场中的位置又能反向巩固鲁迅文学奖的权威性。因而,在鲁迅文学奖的评选中,就出现了一个现象:颁发的象征资本与获奖作家的身份之间形成了相互建构的关系。如李敬泽的文学评论集《见证一千零一夜——21世纪初的文学生活》获第四届鲁迅文学奖,李敬泽为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和书记处书记;徐坤的短篇小说《厨房》获第二届鲁迅文学奖,任《小说选刊》杂志社主编;王跃文的中篇小说《漫水》获第六届茅盾文学奖,任湖南省作家协会主席;刘醒龙的中篇小说《城乡简史》获第四届鲁迅文学奖,任湖北省文联主席;贺绍俊的论文集《建设性姿态下的精神重建》获第六届鲁迅文学奖,任辽宁省作家协会副主席;鲁敏的短篇小说《伴宴》获第五届鲁迅文学奖,任江苏省作家协会副主席,等等。这也成为鲁迅文学奖遭到质疑的一个方面,如2007年的第四届鲁迅文学奖,雷达、李敬泽、何建明和洪志纲等人既是评委也是获奖者;2010年第五届鲁迅文学奖获奖者、武汉市纪委书记车延高的诗集《向往温暖》获奖,其作品《徐帆》《刘亦菲》被网友命名为“羊羔体”,等等。这些批评从反面说明了鲁迅文学奖评奖中存在的获奖者身份与奖项之间的相互印证和相互建构关系。

客观地说,不能全然否定这一关系存在的某种合理性。可以看到,当代文坛中具有重要地位的许多作家都获得过鲁迅文学奖,如史铁生、迟子建、毕飞宇、阎连科、苏童、刘庆邦、铁凝、迟子建、刘恒、陈世旭、杨黎光、匡满、东西、红柯、衣向东、夏天敏、温亚军等,他们中有许多人已经进入了当代文学史和当代文学教材。也就是说,以鲁迅文学奖为代表的文学评奖在一定程度上确立和巩固了这些作家在文学场和社会场中的地位,反过来这些重要作家的获奖也稳固和提升了鲁迅文学奖在文学场和社会场中的权威性,这种关系在一定层面上是良性的互相建构的关系。同时,这种相互建构的关系也容易使奖项滑入某种固化状态,因而,该奖项面对的一个问题就是如何接纳边缘作家或文学新人的问题。也即是鲁迅文学奖在一定层面上划定了“好的文学”的标准,而标准在强化自身封闭性的同时,又当如何保持恰当的开放性?李敬泽在回答舒晋瑜关于鲁迅文学奖的提问时指出,“评奖,特别是鲁迅文学奖这样作为国家公器的评奖,它本身有推动形成共识的功能,所以,我总是说,做这样的评委不能太任性,你代表你个人,同时你也要充分考量文学界和读者的一般看法。另一方面,也不能在艺术上过于保守,待在舒适区内,不敢肯定那些真正有价值的探索和创新”[14]。在坚守鲁迅文学奖作为国家公器的评奖、推动共识形成的过程中,也不能忽视鲁迅文学奖在无形中划定的文学边界的开放性和包容性。也就是说,鲁迅文学奖是一个动力系统,其产生的动力应该推动更多的文学新人进入文学场域从事文学的生产和创造,合力建立良好的文学生态系统。

走过二十多年的鲁迅文学奖,在评奖标准、评奖机制和评奖策略上都是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鲁迅文学奖是新时期以来文学评奖历程中具有坐标意义的国家级大奖,其对当代文学环境的营造和文学评奖实践的探索具有不可忽视的价值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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