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江南竹家具的兴盛与成因
2023-12-21丁寅超张小开
丁寅超 张小开
中国人对竹子的利用由来已久,中国也是唯一发展出完整竹家具体系的国家。明清时期是竹家具发展的黄金时期,江南地区作为彼时社会经济、文化与工艺要地,对竹家具的兴盛施以正向推力。本文意在通过对这一史实的描述,挖掘出其后的社会状况和深层次原因。
明清时期;江南地区;竹家具
引言
竹家具,是指整体或部分使用竹子为材料,通过包接、胶合、穿编等工艺加工制成的不同尺度的家用器物。明清时期是我国传统家具发展的巅峰时期,传统家具演进至此,其种类体系已基本完备,家具的结构与装饰技术也已相当成熟,竹材与木材都被广泛应用到明清家具的制作中。明式(硬木)家具制作技艺在2006年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现今,在家具研究领域,对于明式家具的研究已经拥有十分完整的体系。在明清硬木家具的光环下,明清竹家具往往处于附属地位。实际上,二者同步发展,相互借鉴,无论是制作技艺或是审美水平均处于同等的重要地位。作为中国传统家具的重要组成部分,竹家具于明清时期使用极为广泛,出现在各阶层的生活场景中。例如宫廷赐座、文人雅集、市井生活等。明清竹家具的考证对中国传统文化复兴具有重要意义,是中国传统家具知识体系中亟待加强的部分。本文以江南地区的影响为切入点,对明清时期竹家具的兴盛及其成因进行研究。
1.商品经济的发达
重农抑商向来是中国社会的主流思想。明朝初创时期,北元势力虎视眈眈,东南倭患泛滥不断,城市游民势力猖獗,明太祖朱元璋继承“重农抑商”政策的同时,也认识到了商品贸易对于缓解社会矛盾的重要作用,驳回了“工商技艺之子,不预士伍”[1]的主张,减轻商品赋税,相对提高了手工业者与商人的社会地位,给迫于生计的游民以安身立命的空间。至清代,百废待兴,康熙又提出“商民为四民之一”。清政府颁布一系列有利于商业、手工业的政策,又于康熙二十三年放开海禁,首先得益的便是以商贾及百工等群体为代表的城市居民,成功使经济得以复苏。总的来看,大力抑商政策的松动,极大提高了社会人员从事手工业与商业的热情,为明清时期商品经济的发展设置了必要前提。
明代中期,基于巨量的商品流通与市场交易,社会得到空前发展,商品经济自宋代之后,达到第二个高潮时期,形成一种高度发展的封建商品经济与资本主义经济萌芽并存的局面。江南地区作为明清时期丝绵纺织业中心与手工技艺要地,这种情况最为明显,以至商贾贩夫“趋利欲,如众流赴壑,来往相续,日夜不休”。明清时期所指江南地区即为“八府一州”[2],包括苏州、松江、常州、镇江、江宁、杭州、嘉兴、湖州等八府和太仓直隶州,是彼时城市化程度最高,商品经济最为发达的地区。贸易的高度发展刺激人口涌入城市,加速城市面貌的改善与规模的扩大,墙围门禁制度的废除与房屋租赁行业的发展,使城市中作坊市肆、门面铺席进一步扩展。商业市场一方面深入街坊,在城市形成众多销售日常生活所需品的市肆商铺区;另一方面形成如南京夫子庙、上海城隍庙、苏州玄妙观等庙集市场。此类市场中,不乏家具出现。仇英款《清明上河图》对明代苏州商业情况、文化习俗、社会生活等进行详尽描绘。画中市肆繁华,店铺林立,有家具作坊数间。其中一家面阔两间,位于画幅中段,右侧工匠弯腰执刨推削春凳坐面,靠墙处陈列圆角柜和架子床,右侧师徒二人同样制作春凳,兼做古琴。人物形象丰满,制器步骤合理,应为彼时家具行当的真实再现。依据产地,明清家具可分为京作、广作、苏作,其中苏作指的便是苏州、松江等地生产制作的家具。基于江南地区商品经济的发达,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致力于手工业,以求谋生或补贴家用。明清时期,但凡小有名气的匠人,多半出于江南,如金陵制扇李文甫,宜兴紫砂供春,苏州锡壶赵良壁、松江顾绣顾姬,嘉定竹刻朱鹤和朱缨等。仅竹器一行,由于材料易得,工艺简单,市场需求量大,江南地区形成“妇能织缉之器,儿能鸡鹜之笼”的局面。如此庞大的从业人员数量使得江南竹家具行业不断革新,愈加发达。《苏州府部汇考》载“斑竹器出半塘,椅、桌、香几、书架、床榻之类,填以银杏板,制造极精”[3]。《闲情偶寄》载“维扬之木器,姑苏之竹器……甲于古今,冠乎天下”[4]。江南竹家具逐渐受到市场追捧,竹艺匠人的地位也随之水涨船高,《陶庵梦忆》载:“竹与漆与铜与窑,贱工也。嘉兴腊竹,王二之漆竹,苏州姜华雨之箓竹,……皆以竹与漆与铜与窑名家起家,而其人且与缙绅先生列坐抗礼焉。”[5]身为“贱工”的竹匠依仗手艺摇身一变,可与缙绅分庭抗礼,这也从侧面体现出明清时期商品经济对于社会起到的巨大干预。
总的来看,明清时期商人地位的提高导致各级市场迅速扩张,促进了彼时手工业与商业的整体繁荣。竹家具得益于商品经济的繁荣,依托江南等地的手工业而快速发展。
2.僭逾之风的兴起
明中期以后,王阳明心学流行,对社会各阶层造成巨大影响。区别于传统儒家思想鼓励文人入仕、建功立业的价值观,泰州学派秉承心学思想,王艮提出“百姓日用即道”,认为圣人之道寓于日常生活。李贽提出“穿衣吃饭,即是人伦物理”[6]“圣人亦人耳”[7],批判重农抑商,宣扬功利价值。受此显学影响,社会逐渐掀起现世享乐之风。对于此时的文人来讲,状元及第不再是实现人生价值的唯一路径,经商造物同样可以安放生活与理想。《松窗梦语》载“珠玑金碧材木之利,或当五、或当十、或至倍徙无算也”[8]。商品经济的巨额回报吸引文人士大夫与贩夫走卒一道投身市场的大潮。有人岌岌无名,被时代抛弃;有人则立于潮头,积累大量财富。“近数十年来,士习民心渐失其初……礼逾于僭”[9],追逐物欲的价值观受到社会认可,身份不再是划分等级的唯一标准,而是综合政治资本、经济资本、文化资本等的综合评定,消费水平与生活方式成为他人是否另眼相看的重要指标,以至明代社会以等级伦常为本的体制逐渐走向失序,僭逾之风兴起。
僭逾之风首先体现在商贾巨富的奢靡消费之中。他们出身布衣,一朝得势,对于摆脱受歧视的社会身份、获得社会认可方面具有较迫切的需求。而关于社会审美品位的话语权,则通常掌握在文人士大夫手中,由此便开启了商人与士大夫之于文化消费的拉锯战。明代收藏之风盛行,参与者可被分为“鉴赏”与“好事”两类,而好事者远多于鉴赏家,常为富商贾客或世家子弟。急于跻身上流社会的商人依仗自身资金的雄厚,开始对文人士大夫的谈吐、服饰等进行模仿,对于其居所的装饰、器玩的布置等则盲目照搬,甚至为购置古董而一掷千金。《广志绎》载“至于寸竹片石摩弄成物,动辄千文百缗……得者竞赛,咸不论钱,几成物妖,亦为俗蠹”[10]。商贾对于绘画、文玩、竹家具等物的消费热情,显著提高了文化消费的门槛。明清时期,虽文人从商,商人入仕现象多发,但大部分文人仍是生活清苦,物力薄弱,无法同商人于市场竞逐。而由于商贾新贵缺乏鉴赏的能力和水平,不了解其所购置文物的真正价值,导致许多藏品束于架壁而任其朽蠹。如董其昌言“所收藏家,未必有识见。所识见家,未必有斧资”[11]。博古本是文人间酬酢交流的雅事,现在却变成比拼财力、划定身份的竞赛,文人群体的失落之情可想而知。有感于自身社会地位与话语权受到威胁,文人士大夫竞相转而著书立作,以求规范文人之“雅”的审美标准,其中佼佼者如文震亨、李渔等。《长物志》包含室庐、花木、水石、禽鱼、书画、几榻、器具、位置、衣饰、舟车、蔬果、香茗等十二类,讲述园之营造、物之选用摆放、收藏鉴赏之道。文震亨于其中提出何为“可用”:“湘竹榻,及禅椅皆可坐”;何为“不可用”:“金漆折叠者,俗不堪用”。对于描金画彩的贵重髹漆交椅进行批驳,却对竹榻、竹椅等物大加赞赏。一方面,竹子虚怀若谷,是君子的象征,竹家具自然受到文人喜爱;另一方面,文震亨对于竹榻的推崇或也是出于另辟蹊径的心理,以求不与俗世沆瀣一气。
僭逾之风还体现在世人对于时尚的追求。明清时期,基于工商业的发达,江南地区作为经济中枢引领社会风尚,其中又以苏州为最。彼时有谚语,称“苏样”,释义为苏州衣食住行的模样。“苏人以为雅者,则四方随而雅之,俗者,则随而俗之”[12]。以服饰为例,《千一录》中将“苏样”称为“服妖”,“今之服妖,如所谓’苏样’者,翩翩道上”,以至坊市细氓和官僚缙绅,不拘身份,皆做“苏样”[13],体现出江南风尚的影响之巨,近乎为“妖”。而依据考究,所谓“苏样”的穿着,实为苏人将道袍改良为常服,以宽衣大袖的道袍配以矮底僧鞋。朱明时期,对于衣着样式有着明确规定,在彼时的保守派看来,不守规矩,不顾身份的“苏样”穿着无疑是伤风败俗,难以接受。除服饰以外,江南的时尚风气几乎遍及生活方方面面,受到全社会追捧。以竹家具为例,《喻世明言》卷十二中描写青楼内陈设“明窗净几,竹榻茶垆”[14];《万历野获编》中则记录各地贡品情况“每纲必以宦官一人主之……内官监则竹器”。上至皇帝,下至娼妓,社会各阶级对于以竹家具为代表的苏州之物效仿追逐,亦步亦趋,僭逾之风的兴盛,可见一斑。
总的来看,僭逾之风的兴起,源于泰山学派社会主张的传播与江南地区商品经济的发达。市场活跃,极大刺激了明人对于物质生活享受的追求,其生活方式与思维观念均发生极大转变。世人自我意识的觉醒,使得传统儒家学派倡导的价值观受到怀疑。无论是商贾巨富对于文化身份的渴望,抑或是娼妓、缙绅对于时尚风气的追求,社会欲望的恣意宣泄,由精神世界步入现实,体现于衣食住行各方面,这也是明清时期竹家具得以繁荣发展的重要背景。
3.竹类产业的繁荣
竹类产业自宋以来日渐发达,至明清时期,商品经济的发展带动城市建设的需求,基于庞大的竹木材缺口,民间竹类产业愈加发达。与前代相比,竹的栽培技术更高,提出系统化的种竹方法,围绕竹材形成完整产业体系。水路运输条件成熟,依此发展出各级竹木市场。竹类产业的繁荣,为明清竹家具的发展提高了关键语境。
明代是中国历史上商品经济发展的高速时期,货币与工匠制度的改革掀起了手工业、商业进步的浪潮。印刷业、造船业、纺织业等支柱产业持续发展,商品流通量增加,市场规模扩大,运输条件获得极大改善。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明清时期的竹产业也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较完整的市场网络。彼时全国用林主要集中于东北地区、长江中上游和华南地区三大区域。其中,长江中上游林区未受到深度采伐,竹材蕴量大,是明清时期最重要的竹材来源。明代的重要竹产地包括澄洲、黄州、薪州、辰州、南康、嘉定、崇阳、瓜州、成都、漆州等[15],涉及今天的江苏、浙江、湖南、湖北、江西、云南等省。如此庞大的产地面积可从侧面证明彼时竹产业的规模化。依据文献记载,湖南衡州、衡阳、永州等地盛产竹材。“昔人称交广曰竹乡”[16],浙江桐乡“一切家具,皆以竹为之”[17]。鄂西南的施南府“竹品俱有。惟南竹、慈竹最多”。江西竹材则为“各县俱出,种类甚繁”,赣县、兴国等地,竹器制作尤其发达“诸器皆以竹为之,功用与木相等”。[18]丰富的竹木资源推动了竹产品的生产销售。明清竹类市场遍布全国,大多都是远距离交易,其中又以长江流域的竹市最为发达。究其原因,竹木沉重且体积大,相较于陆运,借助水力漂运方便快捷,成本低廉,长江流域水网众多,为竹木材的运输提供了绝佳的自然条件。明清时期竹木水运网络体系趋于成熟,形成“五纵一横”的格局。“五纵”为大运河、汉水、湘水、赣水、沅水,“一横”则为长江。长江作为全国竹木水运体系的调配中枢,对其余支流的运输网络起到关键性的联通衔接作用。
丰富的竹木蕴藏量和优越的水运基础,使得长江沿线形成了数量众多的竹木集散交易市场。中下游的苏杭等地以手工业为核心,向外输出丝绸、布匹和家具,向内输入竹木材、粮食、果品等农副产品。乾隆时期《乍浦志》记载江南地区乍浦港进出货物:“自闽、广来者则有松、杉、楠……自浙东来者则有竹、木炭、铁、鱼、盐”。[19]从中可以看出,清代江南地区商业及手工业的发达同时促进了竹产业的发展,而竹木产业的兴旺则对国家税收起到重要作用。竹木税始创于唐,明清时期,设竹木抽分局,“户部掌之,其隶于工部者,专税竹木”。乾隆后期,每年征收税银约六十余万两,其中仅竹木、盐船两项即“居其过半”。安徽芜湖关记载“货物以……竹木、竹器为大宗”[20],标志着江南地区竹家具的运输交易在明清时期达到顶峰。徐扬《姑苏繁华图》中清晰可见多处竹产品交易场景,包括竹材的运输以及竹席、竹篮、竹篓等竹器物、竹家具的专卖店铺。此类沿街设置的零售商铺与摊位无法进行大宗交易,面向的客户群体无疑是以本地市民为主。其悬挂的“精工竹器”“定制细席”等字样更是可以说明彼时江南地区竹家具产业成熟,开始往精细化、个性化趋势发展。
综上,明清时期,长江中上游林区竹木蕴量大,是全国重要的竹产区,竹产业已与民众生活深度融合,成为小农经济与商品经济的关键一环。繁荣的竹木商业活动为政府提供大额税收,竹材通过水路漂运至各级市场,克服了竹家具的远距离交易难题,使其产业完整,规模趋于成熟,开始往精细化、个性化方向发展。
结语
明清时期是竹家具艺术发展的巅峰时期,形成了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明清竹家具产业体系。研究表明,彼时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正向推动是竹家具得以繁荣发展的重要原因。
第一,明清时期商品经济的发达是竹家具行业发展的首要推力。重农抑商政策的松动,激发了社会人员对于手工业与商业的热情。社会对于商品的需求加上从业人员的涌入使得商品经济快速发展。江南地区作为经济中心,其家具制造业同样繁荣。江南竹家具不断革新,其“甲于古今,冠乎天下”的品质受到市场大力追捧。竹艺匠人身份也同样水涨船高,体现出明清时期商品经济对于社会起到的巨大干预。
第二,僭逾之风的兴起是明清竹家具受到热捧的重要原因。王阳明心学与泰山学派的崛起,唤醒了席卷社会的现世享乐之风。商品经济的巨额回报吸引文人士大夫与贩夫走卒一道投身市场大潮,以等级伦常为本的体制逐渐走向失序,经济资本成为身份评定的指标之一。文人与商人对于审美话语权的争夺以及世人对于时尚的追求进一步刺激了明代文化艺术的发展。竹家具作为“苏样”的代表,受到了社会几乎全部阶层的效仿追逐。
第三,竹类产业的成熟为明清竹家具的生产销售提供了关键语境。明清时期印刷业、造船业、纺织业等支柱产业的发展促使商品市场持续扩大,交通运输条件的极大改善使得远距离交易成为可能。长江沿线地区丰富的竹木蕴藏量和优越的水运基础,使其发展出数量众多的竹木集散交易市场。竹产业与民众生活深度融合,成为小农经济与商品经济的重要组成。江南地区的竹木市场货物以竹木、竹器为大宗,明清时期竹家具运输交易达到顶峰,规模趋于成熟,朝着精细化、个性化趋势发展。
总的来看,以上各因素均对明清时期江南竹家具的巅峰发展起到关键作用。以江南地区社会背景为视角进行研究,可帮助解读剖析明清竹家具文化艺术与时代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