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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正创新方志观
——新方志编著知行合一亲历回眸

2023-12-20邓敏杰

广西地方志 2023年3期
关键词:史志修志志书

邓敏杰

(中国地方志学会方志馆分会,北京 100021)

机缘巧合,生逢盛世,近40年的职业生涯,际遇新中国一二轮省、市、县三级官修志书从方兴未艾到圆满收官,并有幸参与其中,个中况味,体验无遗。特别是亲历亲为参与了省、市、县、乡镇、村五级史志编修撰著,自觉问心无愧,值得回眸概要。

在我国传统文化典籍中,地方志历史悠久,独树一帜,与国史、家谱一起,共同传承着中华民族丰富而宝贵的历史文化财富。从毛泽东思想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都充满读史用志、推陈出新的历史智慧和卓识远见。毛泽东推崇朱熹“下轿伊始问志书”,强调要以史为鉴,才能把事情办好。习近平总书记曾说:“要马上了解一个地方的重要情况,就要了解它的历史。了解历史的可靠的方法就是看志,这是我的一个习惯。过去,我无论走到哪里,第一件事就是要看地方志。”这种以志为信、以志为鉴的认知方法,说到底是源于中国特有的方志文化的三大功用,即存史、资治、教化。

存史即保存历史资料。资料是志书的基础,集成留存最可靠、可信的权威史料,是志书最基本的任务和最主要的功用。即作为“一方之全史”的信史,方志一般全方位多角度记述一方之人文资料和建设成就、发展变化,还可“补史之阙,参史之错,详史之略,续史之无”,还原历史之本真,促进历史的发展。

资治即“资政”,是为党政决策及社会方方面面的治理提供可靠依据和历史借鉴。这是地方志自古至今最重要的功用,史称“治天下者以史为鉴,治郡国者以志为鉴”。领导只有对国情、地情或行业部门的历史发展和现状有深切的了解,全面掌握客观事物的系统材料,才能做出正确的决策。

教化即潜移默化的教育作用。这是地方志书具有最广泛意义的功用。编修新方志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一项造福于千秋万代的系统文化工程,对敬畏历史、铭记乡愁,对弘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稳定社会秩序、激发民族自豪感以及爱岗敬业教育、行业传统训练、专业技能培训,等等,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

新中国对方志的传承、弘扬,方兴未艾、局部尝试于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守正创新、全面开花于八九十年代,并在世纪之交,整体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府主导官修综合志书从第一轮到第二轮的无缝接力,最终在中国共产党成立百年大庆之际,圆满收官。机缘巧合的是,恰逢这盛世修志“嘉年华”,不仅与我职业生涯时间基本吻合,还因工作需要从兼职到专职、从一轮到二轮,持续不断执着于修志著史,矢志不渝,知行合一。

1989年3月,我开始参与并逐步主持《广西通志·行政区划志》编修日常工作。次年5月被任命为副主编,随后又任总纂。在编纂过程中,聚焦三大要务:一是推陈出新,承依法规范修志的理念,力主该志从原《广西通志·区域建置志》更名为《广西通志·行政区划志》,使之“名正言顺”,成为全国首创第一部行政区划志。二是几经修订完善篇目,按“目”索骥集成翔实的史料及资料长篇。三是受命独自担当全志文稿、图表和广西历代行政区划古今对照图的撰写、编绘。该志公开出版后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其中广西著名历史学家钟文典在《广西客家》(2005)称:“各市县行政区划,主要参考韦宣仁、邓敏杰主编,2001年5月广西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广西通志·行政区划志》第三篇《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行政区划》第二章《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划》及《附录:1989年广西地、市、县、区、乡、镇、村、居一览表》”。

令人始料未及的是,《广西通志·行政区划志》的影响远非仅限于此。它分门别类考证厘清古往今来县级及以上各级各个行政建置、政权驻地与层级隶属、行政区域今属等内容,由此产生的“蝴蝶效应”,涉及与行政区划历史因革相关的地方史志、辞书年鉴、地情资料等重新认知与规范。此外,本人持续推动一志多用,编著与行政区划有关的论著40多部(篇),如《广西近八十年行政区划大事记》《中国县情大全·中南卷·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历史地理通考》《广西政区集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广西壮族自治区卷》等。而退休前后总纂编写的《武鸣区革命老区发展史》《广西长寿志》(影像志)和合著《广西书院研究》《双桥大全》《广西长寿图志》《思恩府志辑录》《孔镇图经》等,实际也与《广西通志·行政区划志》创修及其读志用志普及化密不可分。

就守正创新三级地方综合志书而言,广西近70年的编纂史,就是新中国新方志从自发自觉尝试、到点到面有组织有计划部署实施第一轮、再到有法依规接力第二轮等三大发展时段的缩影。

广西县市先行先试新修志书阶段,时间大致在1959年—1980年。相继有都安、忻城、临桂、龙州、南宁等县(自治县)市,多数组织临时机构试修,没有统一部署编修和评审,主要成果多为内部印刷的志稿或半成品。1959年8月成立的广西通志馆存续11年,于1970年10月撤销,期间主要从事重大史料调查而未进行具体志书编修。

广西第一轮三级志书编修,为1981年—2010年,整体耗时30年。撤销了10年的广西通志馆重设于1981年9月,由此开始集聚自治区、市、县三级的修志力量和资源,普遍开展新方志编修。广西第二轮三级志书的编修,从计划部署到要求完成时限而言,为2000年—2020年。这在时间上与第一轮有10年重合,在规范上有全国两次法规政策规范,即2006年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2015年《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相应的,广西有3次政府性规章规范,即2008年颁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2015年颁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桂政办发〔2015〕137号)及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桂政发〔2015〕47号)。收官之际还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工作办法》,以期承上启下对接新一轮三级志书编修。

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广西三级志书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本质上是基于上述国家和自治区的法规规章这一大前提,与之相向而行并逐步修改完善。具体运作则坚持官书官修为主导,坚持“志体”规则并守正创新。

零距离参与官修史志之经验教训,个人感同身受与志界普遍认知的主要有三。

首先,官修志书必须建章立制规范引领,才能行稳致远,守正创新。这其中,包括各级政府上下共识明文计划部署、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编修团队、落实必要的人财物等组织保障机制,并明确落实责任机制,克难攻坚,依法治志。诸如此类,从初始的原则要求,逐步规范到“一纳入、五到位”,最终转型升级到攻坚收官阶段的“一纳入、八到位”。唯有如此,才能确保众人修志,众志守正。广西新修两轮共300多部综合志书,没有一本“离经叛道”,更不存在类如清雍正初年李绂纂修《广西通志》那样因违规被朝廷下令焚书毁版等重大责任事故。

其次,在恪守志体前提下守正创新,适度改革。主要在篇目体例上横排纵写、在主体内容叙述方法上秉笔直书、述而不论,在入志史料和标准把握上力求事事有依据,数数有出处。在此基础上,强调以鲜明的时代特色、浓郁的地方特色和精准的专业特色,充分体现和增强每一本志书的地域性、科学性、实用性,成就其“一方之志”和“一方之全史”的独特功效,提升固有资政、教化、存史的功能和学术价值,更具资料性和可读性。进而成就新方志较之旧方志最鲜明的特点,即“人民性”。读者不难从新修志书的篇目设计、内容轻重、详略取舍、人物多元即可看出“人民味”之厚重,相比于旧志官气十足,官事满牍,所谓的“旧志半人物”,也不过涉及科举官宦、才子佳人和彰显封建伦理道德的忠孝节义者,而普罗大众的生老病死、民生百态鲜有入志,自然会得出新旧方志天壤之别之一,就是新方志的人民性前所未有,彰显新方志为国修志问道、为民树碑立传的初心。

守正创新的地方特点,一般都做到“五到位”:一是篇目设计上对有本地(本民族)特点、亮点的事物升格突出到位;二是中央和上级的重大部署和大政方针在本地贯彻落实情况,尤其是具体举措、成效记述到位;三是在本地发生的有影响的重大事件、事物、人物记述到位;四是具有民族特点和边疆地区特点的事类记述到位;五是记述方法或图表上适度运用比较法到位。而最能彰显广西地方特点的,就是蕴藏其中的“民族元素”。作为边疆民族自治区,“守正创新”新方志不仅从整体上除消历代封建王朝和社会对少数民族的种种歧视、污辱甚至绝对边缘化,包括旧志中屡屡出现的负面记载,而且从称谓到排序、到入志内容轻重详略、到入志人物标准都处处讲究各民族平等相待,甚至还特设《广西通志·少数民族志》等专志或部类,在史实、史事、史人尤其是涉及民族区域自治、民族特色、风俗习惯等定位、定调、篇幅内容上,都高看一眼,厚爱一分,尽可能寓观点于“述而不论”中,客观、公允还原多民族地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等“三交”史实。

守正创新的专(行)业特点,一般都讲究“四把握”:一是把握好专业行业管理工作与事业(事类)的关系,注重从泛泛简记部门工作提升到反映与整个专业行业事类或事业密切相关的不同时段重大专业行业发展、政策调整及其落实绩效的变化;二是把握好各专业行业的主营业务和事业发展变化中的主体资料和核心内容;三是把握相同或相近事类内容的专志之间的合理交叉;四是把握好专业行业用语和业务用语的运用和规范,包括计量单位、专业用语简称、专业行业事类排序等。值得特别强调的是,除了风俗习惯和传统民居用具等部分事类外,其他叙事部类和竖写单元,多采用最新的专(行)业术语、专业常识、行业规范甚至包含其中的科技元素,述而不论,量化互征,精准表达。这种专业性、行业性特征,也是旧志无法比拟的。

此外,守正创新的新方志包括:举一级甚至上下级党政部门和社会力量“众人修志”,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前所未有;新增全书总(概)述和编章无题概(小)述,概要厘清该志叙事时限内整体发展脉络或重大部类核心内容,画龙点睛、述而有论地突出相关重点、亮点及其变化规律,帮助读者窥管见豹;细化节、目等竖写单元,尽可能横陈百科,力求使“一方全史”名副其实;入志资料尽可能首选档案资料和权威部门的数据资料等第一手材料,慎用第二手资料,一般不用未经核实的网络信息。同时,顺应时代发展,采用大量图、表入志,尽可能图文并茂,不仅增强阅读审美效果,而且倍增“眼见属实”的史实还原度和权威性;赋予地方志主管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层层建立健全落实编修责任机制,尤其近十年不断完善、强化“三评三审”制度和全程责任监控,推行评审问题清单化和整改管理台帐化,确保志书编修质量在万无一失的基础上提质增效。

其三,有争论难共识的“守正创新”,有待进一步研究探讨的问题还有不少。在此谨举12例,提纲挈领地予以阐述。

第一,“经济”“政治”部类在谋篇布局上的先后排序差强人意。或许首轮志书编修时恰逢“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又尚无破旧立新成功先例,广西第一轮三级官修综合志书疑似参照1985年《广西经济年鉴》篇目框架设计编排部类板块,在综合部类之下,将“经济”部类置于“政治”部类之前。这虽突出了当时的“中心”,却把“讲政治”置于次要位置。当我提出异议并尽可能在近十年协助分管领导对市县两级综合志书进行调整时,有人劝我遵循“惯例”为好。尽管《广西经济年鉴》两年后改成名副其实的综合性《广西年鉴》时,已意识到理当“政先经后”,但包括广西通志馆于1995年编辑出版的《广西概况》部类排序,依旧“经先政后”。之后,我在担任《广西通志·照片志》执行副主编时,力主还原“先政后经”等内在逻辑关系,主编认同。随后编纂的《广西通志(1979—2005年)》,在“凡例”第四款明确“本志设综合、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大事记 附录6卷”。这些正本清源的举措,其实传导的就是官修新方志应首当其冲“讲政治”。遗憾的是,三级综合志书编修在这一问题上的知行合一、守正创新,似还存在一定差距。

第二,涉及民族性问题的守正创新,也有差强人意之处。本来我们新中国官书官修的广西三级新方志,顶级就是壮族自治区《广西通志》,但偏偏志(书)名仅以“广西”简称。如此简称往小的说就不能名正言顺体现民族性和地方特色,往大的讲起码政治站位还不够高。还不如自治县政治敏感性和民族意识强,如《大化瑶族自治县志》《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志》等以全称名志,开宗明义彰显民族特色。其实,书名的不足源于第一轮设计之初,当我提出异议时,已难以改变事实,因而未能实现将“壮族自治区”彰显志名的夙愿,其实《内蒙古自治区志》《西藏自治区志·检验检疫志》已有相关实践了。而近十年我协助分管编修的自治县志,无一例外以“xx自治县”名志为荣,值得我欣慰自得。

第三,“众人修志”的责、权、利模糊难清。动辄几年甚至二三十年才修成的“正果”,参修人员多为“走马灯”似的换了一茬又一茬,最终青史留名者,多为职务使然,并非亲手编修者,核心撰稿者无须“文责自负”。因无法集体问责,最终使层层压实的责任机制消弭于无形。进而也导致新方志整体无责,质量欠佳,成果不少,上乘不多,迄今尚无全国公认的精品、范本,难以复兴《(嘉庆)广西通志》“省志楷模”声誉。

第四,忽视脚注和未能采取多说并存等做法造成一定程度上的“一言堂”或偏听偏信,被部分专家学者认为缺失学术规范,有悖学术性和严谨性。按照官修志书编纂规制,一般资料收集与最终成果体量之比为10:1,出版100万字的志书意味着需有1000万字的基础资料,真正入志资料主要首选档案资料和权威部门数据资料等第一手材料。若要一一脚注资料来源,限于篇幅,似无可能,也没必要。与首轮不同的改进方法是,近十年但凡遇上与大事要务的一事一数有明显相左的两种甚至多种说法时,一般随文作必要说明或“多说并存”入志。必要时,部分市、县志也采用脚注。

第五,“一纳入、五到位”或“一纳入、八到位”的低标低效落实。近十年,自治区人民政府每年都组织督查,力图以行政手段化解官书官修难题。尽管如此,从初始“一纳入、五到位”到后期的“一纳入、八到位”督查,甚至以层层签订责任状的方式以期破解老、大、难题,收效仍不乐观。直到2018年还是就低不就高、前松后紧。不少承修单位“一纳入、八到位”仍停留在纸上,没有真正落实,以致于要责成强化年度绩效考评、政府督查、领导约谈、针对性问责等,才能使全区三级计划编修的志书全部于2020年如期完成评审等编纂目标。

第六,三级评审顾此失彼。2011年我刚到方志办参加第一部县志评审,发现有三个问题使原有的市县“三评三审”制度形同虚设:一是三次评稿被简化。按照制度要求,一部县志的“三评”是指先由县里自主组织初评,评后修改再送市里二评,评后改完再送自治区三评。但实际运作却是三次评稿被简化为县、市、自治区三级专家一次评稿。这就出现一次评稿时县里各部门在互相掐架,各部门与县志办又互相扯皮什么该写没写、不该写乱写;各级专家之间又常常各说各话,固执己见。二是专家评审意见,多署“个人意见,仅供参考”,言者貌似很谦虚,听者爱听不听可随便任性。三是总评习惯强调三大原则,也都宏观老套,实质性要求和建设性建议不多,最终还是听专家“见仁见智,仅供参考”。“三评”的功效较制度设计的初衷不仅大相径庭,而且大打折扣。之前“三审”,在一定程度上也有所类同。我接手分管后,在回归制度设计初衷并进一步理顺、优化相关程式的同时,作为总评,要把所有专家意见全部消化。说得对的,作为自治区的意见反馈问题整改完善建设清单。说得不对的,就把它屏蔽掉。第一个总评,就是首次以问题清单的形式总评《柳州市鱼峰区志》,主要重点和核心内容是建设性的完善意见建议。这让大家一目了然,也便于评后对症下药整改完善,使之高质高效。如此总评得到大家认可后,还要求参与“三评”专家少提批评性意见,多提建设性建议并尽可能出具问题清单。同时,强调承修单位和参修人根据总评清单和专家意见建议进行台帐管理,明确具体问题、整改时限和相关责任人,并逐一整改完善。“三评”如此,“三审”也都如此规范完善,并辅以专家评分票决通过审查验收,使评审制度日臻完善。“清单化的评审,台帐式的管理”不仅有效助推评审提质增效,还在一定程度上确保志书质量安全可控。这一做法不仅在市、县两级综合志书评审普遍采用,在非我分管的《广西通志》各专志评审也多有借鉴。但也有人认为多此一举,或不以为然。

第七,从隔代修志到隔届修志,难免为长官意志左右。按照老规矩,为了保持客观公正和入志史料经过时间考验沉淀,使之更具公信度和权威性,传统上有“隔代修志”之说,也就是当代人不修当代志。新方志恰好相反,当代人主修当代志。而且,有相当新方志下限写到当事人或参修者在职或健在时段。即使2006年国务院颁布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原则规定每15-20年编修一次志书,但并未明确规定志书主体内容的上下限要规避主修、参修人处在当事时段。这就不可避免地让人质疑长官意志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左右志书取舍和客观公正?史德缺失的主修参修者是否以志谋私?诸如此类究竟对新方志的公信力和权威性造成何种负面影响?为了避嫌,在没有更好现实选项的情况下,广西近十年采取“一刀切”做法,将2000年自治区计划下达的第二轮三级志书的记述下限限定在2005年。这就使得绝大多数刚起动或未评审验收出版的二轮志书,与下限年份起码相隔一二届党政任职。尽管因此的确挫伤一些主修者的积极性,但总体还是尽可能消除了主修参修者在相关事类“自话自说入志”的风险。

第八,从无法可依到依法治志,需要规范完善的事类还层出不穷。仅就大方面来说,近20年虽有了《地方志工作条例》作为顶层设计来规范修志,但从事业发展高度来看,单凭一个条例支撑依法治志,早已力不从心或捉襟见肘。必须逐步建立健全以国家事业大法为主导、相关法规规章相配套的法律法规体系,才能真正实现全方位、立体化的依法治志,确保地方志事业在依法治志上行稳致远。此其一。其二,或许因为无专项大法可依,迄今为止,地方志编修的执法主体或主管部门一直游离于政府职能部门、“参公管理单位”和事业单位三者之间,全国各层级方志机构也就各行其是,大体就是如此“三者鼎立”。因此,每每际遇党政机构改革,或惶惶不可终日,或不知何去何从。依法治志也就随之漂浮不定,如履薄冰。部分省市县区将地方志工作机构与其他部门合并,地方志管理主体不统一,被边缘化、弱化的现象十分突出。2018年6月21日,我受主任委托代表方志办向自治区编办派出的机构改革调研第三组陈述机构改革意向,特别强调三点意见:一是地方志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瑰宝,必须持续传承,这有赖于机构保障,否则国务院的《地方志工作条例》将无人跟进落实或将废行;二是无论地方志工作机构是分是合,都必须有赋权机构承担史志编修的行政权责,以确保官书官修信史质量;三西自古修志在全国首推机构保障最早,成果曾为省志楷模,这种自古而言的修志优势和品牌不应了结于当下盛世。之后证明以上三点主张确实生效,确保了自治区方志办机构独立、级别不变,微调的只是行政权责划归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同时明确自治区方志办属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相当于“参公”的政府事业机构),成为此次机构改革中全国为数不多“保全”成功的范例。其三,到底应该由各单位各部门齐抓共管“众人修志”,还是回归“精英化”专家修志?答案期待顶层设计。

第九,存史有余,资政不足。国务院于2016年颁布的《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首次将“史志不分家”上升到国家顶层设计层面。它不仅“实化”了2006年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涵盖的传统地方志领域和范围,而且“将地方史编写纳入地方志工作范畴,统一规范管理”。这一“史志合一”统管编修机制创新,无疑是对传统史志学术的又一重大突破,必将对史志文化“承前启后、开创未来”产生划时代影响,打开中国史志文化新纪元。我在第一时间特别关注三个重要拓展方向:一是官修新志从20世纪到2006年《地方志工作条例》规定省、志、县三级综合志“一志独秀”的单一传承,向民族志、部门志、专业志、乡村志的全方位拓展。二是各级政府及其地方志工作机构从原承担编修志鉴“双责”向志、鉴、史的“三位一体”拓展(地方史首次纳入地方志编修主业)。三是各级政府主修统管的省、市、县“三级志书”向省、市、县、乡镇甚至于村(社区)等四、五级志书拓展(立体化志编修体系)。进而言之,这“三个拓展”,本质上是新时代、新形势、新常态下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治志”、履职担责的行动指南和权责清单。因此撰文发表《拓展史志文化 重在履职担责》《“依法修志”循序渐进管窥》《“一带一路”推陈出新与方志文化“双传”导向》等,勇于担当史志文化传承、传播职责。这些年我们在传承三级志书“官书官修”以存史方面成果空前,包括我于2015年倡议,并历经三届班子接力推动整理影印的《广西历代方志集成》,有望在2025年左右面世。但通过修志直接变现“资政”方面却未尽如人愿。

第十,方志文化是曲高和寡,还是教化不足?方志文化作为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现象和特有的“文化名片”,相对于时尚传媒、融媒体等传播力而言,迄今尚不如人意,基本上还停留在自说自话的状态,应有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如何利用方志文化讲述中国故事,传播中国理念,提供中国方案,树立中国形象,如何有效化解一些国家对中国的误解,发挥方志文化独特的作用,人们拭目以待。

第十一,我们在推陈出新的同时对传统志书“教化”功能守正创新,近十年主要采取“三管齐下”的做法。一是将既有的史志成果精加工、数字化、网络化,通过地情信息网络平台及“广西数字方志馆”,全力打造以国情地情为主要内容的“百科全书式”资源宝库——“广西地情网”和“方志广西”微信公众号,利用互联网技术和智能化资源,为公众提供实时信史文化资源,共享史志文化。二是编修综合年鉴、专业年鉴、行业年鉴、地情手册等,及时传播“年度百科”等最新地情、资讯,与时俱进助力经济发展,即以志史传承历史,以年鉴地情对接现状。同时,弥补“隔代修志”的时效差,并为志史编修积聚资料。三是推动方志文化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军营,推动城乡方志文化建设,培养地方历史记忆。在传承的同时进行实时有效传播,更好地贴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贴近人民群众需要,充分发挥地方志资源在“一带一路”公共文化服务中的“商鉴”“教化”等重要作用。但在推进方志图书普及化,利用志书讲好广西故事等方面,整体还力不从心。

第十二,国务院在《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中,将官修新志从省、志、县三级综合志向乡村志等全方位、深层次拓展。但直至今日,乡村史志编著尚处在国家热、乡村冷、省市县中间冻的状态。整体推进囧途主要有四:一是前所未有,未纳入各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实质性配套实施方案,尚处在党政无组织、无计划、无投入等“三无”状态,仅靠主管部门一厢情愿上情下达式提倡指导难成气候。二是无积累资料可直接运用,现成史料和档案资料难以溯及发端、发展,下限时段或年份数据的搜集亦实属不易。三是乡镇村志编修微观生态不容乐观,包括倡修、主修人员多少都有亦官亦民背景,或依托官方资源站台助威,但两者唯有兼而有之才有望修成正果。四是资金、人才两匮乏。尽管近十年国家自下而上倡导乡村史志编修,但总体上仍没有建立健全落实财政投入机制,拟由官方主导乡村史志编修成了无水之源,倡导变成软豆腐,拎不上桌面,形不成气候。任由社会力量编修的,尚还曲高和寡,偶尔露峥嵘。资金如此,资源尤其是史志人才资源奇缺,更是众所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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