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机理、阻碍与路径
2023-12-17邓志英
邓志英 黄 毅
(长沙市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商学院 湖南 长沙 410004)
近几年,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农业产业搭乘信息技术快车, 实现了智慧农业、 共享农业、 信任农业、 创意农业、 体验农业等, 数字经济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更加紧密。 即便如此, 数字经济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在我国仍处于起步阶段, 数字经济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产生的新动能是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农业农村发展的主要支撑点, 如何将数字技术赋能农村产业融合的内在效应, 让信息技术与农村、农业、农民以及之间相互作用与影响,产生倍数效应,提升产业价值与效率,是新时代“三农”发展需要解决的重要方面。
1 数字经济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机理分析
1.1 数字经济实现市场新均衡,赋能传统生产函数
供求决定市场均衡。 市场需求与供给在产品结构、内容与形式上实现均衡,这是静态均衡,现实的经济社会经常处于非均衡状态, 基于利益最大化原则,供求双方都在不断调整的过程中实现动态均衡。数字经济能够在较大程度上弥补市场有效供给不足现象,从而激发消费潜能,逐渐拉平供求双方失衡现象,实现均衡调整的过程。 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能够深层次记录与分析人们消费需求过程,能够针对性定制消费需求,并且能够以最合理的价格、最便捷的方式实现精准供求匹配。 数字经济时代,人们期望的农业农村具有的功能超出了传统农业农村所具有的生产能力,农业承载的功能向娱乐、休闲、旅游、康养等方面延伸,农业农村的自然风貌、人文价值、科教功能得到了传递与扩展。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市场各主体搭乘互联网快车进行改革与创新,促进劳动、资本与技术要素自由流通,资源有效配置,产品功能重新组合。 借助云平台根据当地自然禀赋创新创业,特别是在新冠疫情背景之下,被抑制的强大市场需求迫使各农业企业纷纷转向线上市场,开发数字化产品,创新数字化生产方式,提供个性化服务,使数字化进程加快,产业数字化程度不断提高。
古典生产函数表示在既定的技术水平下, 劳动与资本生产要素对产出的决定性作用。 数字经济推动制度创新, 政策不断更新, 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赋能劳动力、资本、土地、社会文化环境等,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的同时,每一要素产生新效能,各要素之间再次产生乘数效应, 这些赋能的生产要素能够改变原有生产函数, 建立一种新的更高效率的生产函数。 各种赋能的生产要素,在制度与政策的引导与支持下,在理性经济人的推动与参与下,有机衔接与融合,相互促进与影响,形成良性循环的数字农业农村生态圈。
1.2 数字经济扩大规模经济效应,提高竞争活力
农业属于弱质性产业,传统经营管理分散,整体利润偏低。 数字经济时代,通过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能够模糊产业企业边界,整合各类资源,实现智能化生产,延长与拓宽产业链,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创新产业组织,降低成本的同时提升效率,能够在较大程度上解决“马歇尔难题”,即规模经济效应和产业内部竞争活力。
数字经济促进农业产业的规模经济效应主要体现在以下3 个方面。 ①扩大营销网络为基础的规模效应。 科技创新能够缩小城乡二元结构,实现跨地区跨国界资源的自由流通, 通过电商平台全网营销形成无边界市场。 农产品市场网络营销及品牌企业的马太效应, 随着市场的扩大网络维护与信息处理费用降低,企业平均成本与边际成本不断下降,边际收益与总收益不断增加。 ②提升产业链、价值链为基础的规模效应。 数字技术能够延伸农业产业链,通过大数据使供产销更加便捷与透明化, 小农户通过土地流转实现规模经营,通过“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形式,以及政府的干预及政策的引导,各经营主体在产业链实现准确定位,相互衔接,在合作过程中发挥比较优势, 实现成本内部化, 边际生产率达到最优, 效率实现最优配置[1]。全产业链联结紧密有序,产业链、价值链分配较为均衡。 ③创新社会化服务为基础的规模效应。 通过数字技术使农村社会化服务在服务主体、范围、方式、对象等方面实现了多元化,能够把先进理念、 农业科技、 经营管理融入现代农业中,降低专业化服务生产成本,实现农业规模经营[2]。
数字技术能够提高农业农村竞争活力, 激发农业农村内在潜能,促进农村产业深度融合。 ①扩大农村消费提升竞争活力。 坚持国内大循环的基点就是扩大内需,扩大内需的重要途径就是提高农村消费。电商平台带动物流发展,减少物流运输成本,信息搜寻成本下降, 农产品追溯体系的完善使消费的体验感增强、消费信心增加,信贷环境的改善、电子支付的出现,以往被抑制的农村消费得到了释放。 ②提高农民收入增强竞争活力。 “三权分置”条件下通过土地流转实现规模经营,农民获得流转收入;大数据、人工智能实现精准生产与管理,提高农业回报率;农业农村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为农民增收; 电商平台带动本地特色农产品发展,构建品牌,促进产业集群发展;通过网络直播、网红带货创新创业,非农业劳动收入增加。 研究表明,互联网普及率每上升1 个标准差,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提升12.65%[3]。
1.3 数字经济降低产业链成本,提高农业效益
数字经济以其强渗透性、可复制性、通用性特点融入农业产业链前、中、后,降低产业链各环节成本。①减少交易中的谈判成本。 数字经济时代,买卖双方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沟通、谈判、协商等过程,减少搜寻成本及其他物理成本等。 通过随时随地交流、协调与修订,不断完善条约,将尽可能想到的状况写入条约, 减少后续因为不确定性导致的成本增加及双方推诿现象。 如减少订单农业中可能因为各种原因造成的成本增加而出现的违约现象。 ②减少交易中的管理成本。 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帮助涉农企业根据消费者偏好进行分类管理,精准生产,从产品外观、包装、品质、性能、售后等方面进行区别,增加有效供给。 通过电子商务,解决了传统农产品销售中信息对接、库存、管理等难题,没有中间环节,也不需要库存产品,减少储存成本,增加产品供给的同时,边际成本几乎是零。 因为买卖双方直接对接,减少很多人力成本、产品管理成本。 ③减少交易中的监督成本。 区块链技术具有去中心化、透明性、记录不可篡改性等特点。 区块链技术对农业产业链中各种信息进行整合,确保真实、有效,能够真实还原农业生产全过程,能够记录农业贷款主体的信用状况,减少金融贷款风险[4]。 远程监测技术能够掌握农产品从种植到成熟的全过程,对农产品质量监测效率日益提高,减少非生态非绿色种植,减少机会主义现象,通过扫描产品包装能够追踪溯源了解产品的来源与生产过程,提高消费信心。 ④减少交易中的营销成本。 数字经济产生的外部经济性使宏观经济市场之间产生正向影响,实现供求双方快速匹配,从产品广告的发布到双方谈判、成交、付款到售后管理一气呵成,农产品“销售—生产”模式减少农民后顾之忧,大数据在农产品品牌建立、传播与维护上提供便利,通过大数据分析对手企业经营策略,优化定量与定价策略,现代物流的迅速发展进一步降低农产品营销成本。
2 数字经济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现实阻碍
数字经济发展成为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动力,在我国很多地方有实践案例,但是纵观全国范围, 数字经济与农村产业的融合发展的深度与广度仍不够,两者融合缺乏动力与创新,地区资源未充分利用, 数字经济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存在一定的现实阻碍。
2.1 融合过程不顺,阻力较大
2021 年,数字经济对农业、工业、服务业的渗透率分别为8.9%、21.0%、40.7%,数字技术渗透率较上年分别提高0.7、1.6 和2.9 个百分点, 但是农业产业数字化水平低于二三产业发展。 由于农村各地区资源禀赋、政策支持及村集体功能的差异性,数字经济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没有特定的模式,各级政府、其他机构、 村集体及农民在其间的功能与职责没有明确定位,各主体在衔接与协调上没有明确分工,两者融合处于初始状态。 如开发当地旅游资源, 需要政府、资金、人力等多方支持,一些地区有了政策支持,在资金与人力上不够,没有深度挖掘当地自然特色,或者旅游资源的开发没有亮点,与其他地区雷同。 关于农村集体资源的开发, 农村集体组织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的意志难以统一,整个过程进展不顺利,农村的经济与社会效益没有明显的提升。 农村数字基础设施的建设需要大量的资本支持, 政府与村集体资金有限, 当地优势资源不明显没有形成比较优势,引入社会资本存在困难。 因农村各地差异性较大,只能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具体操作,因为没有示范与足够的支持, 并且缺乏长期规划与乐观预测,大都处于自我探索阶段,推动融合的积极性往往不高。
2.2 数字设施供给不足,延缓融合发展
2021 年,农村地区互联网普及率为57.6%,低于城市的79.5%,仍有提升空间。 现阶段农村交通运输发展较好,但是仓储、包装、冷藏、保鲜等的智能化信息化管理上组织化程度低,技术落后,农村快递点设置仍未全覆盖, 行政村电子商务站点覆盖率仅78.9%,农村物流体系仍不完善。 农村大多仍以分散经营为主,小规模土地经营达93%,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数字化生产更多用于农业产业园、农业企业及其他规模性生产, 对广大农村特别是偏远地区的渗透率不高,普及率不够,农业信息化水平及新技术的开发有待于提高。 农村许多乡镇金融服务点供给不足,农村老年群体结算支付沿用传统方式,电子支付仍受到限制。 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缓慢,客户资料档案积累不够,农村征信评估系统正在完善中,农村信贷门槛过高仍然制约着农村发展。 农村公共平台及信息化网络建设不完善,在信息收集、发布、共享方面没有统一标准,各部门协调程度低,信息分类与管理方面滞后。
2.3 数字化人才缺乏,改革动力不足
大多数农村地区以老人和妇女居多, 数字化意识淡薄,很多时候被动参与数字化浪潮中,对大数据的作用认识不足,应用能力更是有限。 因为电子商务的发展,一些农村妇女有网络购物的经历,或者通过直播带货能够运用信息技术, 在其他方面信息技术应用较少。 大多数农民家庭以半工半耕为主,男性大多在外务工,赚取非农收入填补家用,老人与妇女在家务农赚取务农收入,能够维持基本生活,改革创新动力不足。 不管是数字化生产还是数字化服务都需要运用科技手段才能完成,农村懂科技的人才较少,或者出现懂科技的人才不懂农业、 懂农业的又不懂科技应用, 培育既懂农业科技又懂农业生产的主体需要政府、机构及农民共同的努力,其过程较长,见效较慢。 新型职业农民因为数量及生产规模有限,对当地的辐射与带动作用有限, 农村主体参与数字化改革的意识不强,能动性不够。
2.4 数据采集规模小,管理不完善
农业大数据的应用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农业风险问题,通过大数据可以预测未来市场的变化情况,监测生产过程,调整农业生产与经营。 在我国,农业大数据应用时间较短,积累的时间较短,数据采集方式单一,数据规模偏小,数据的完备性、系统性不足,农业大数据的总存储量仅为北美国家的7%、 日本的60%[5]。现有的大数据主要集中在生产领域,并且分散于各涉农部门,对于农业零散数据的收集更是不足。大数据的管理与应用仍以政府为主导,农民或农业企业很难获得较为详细的大数据分析报告, 较少能够应用大数据指导生产, 各主体及部门之间存在较大的信息壁垒,数据共享程度低。 很多数据是人工采集与填报,应用新技术采集的数据偏低,大数据的真实性存在质疑,数据质量没有保障。 消费者数据过度被采集、非法共享、随意滥用等现象严重,相关的大数据法律法规欠缺或者不完善,数据使用上存在风险。
3 数字经济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实践路径
数字经济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需要各环节相互衔接、各主体相互协调、各要素相互融合,为进一步促进数字经济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从政策、制度、设施建设、 人力资本及数据管理等方面提出一些建议与措施。
3.1 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完善各主体协调机制
3.1.1 加强政府规划与引导作用 以政府的顶层设计和规划为指导,通过政策与制度建设,将数字技术渗透到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 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加速,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向深度发展。 根据中央政府关于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要求, 制定数字经济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总体目标、基本思路、任务、法律法规, 并根据实践案例不断修订两者融合的评价标准使其具有良好的指导作用。
3.1.2 完善农村产业融合各主体协调机制 农村产业融合涉及的主体较多,包括各级政府部门、专业合作社等,政府应加强管理与协调,完善监管机制,明确各主体的职能与范围。 以政策作为指引,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推动要素跨界配置,完善两者融合发展中各主体利益联动与共享机制, 确保小农户能够获得农村产业融合的好处,积极参与其过程,推动数字经济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6]。
3.2 完善数字化体系建设,推动“三农”发展
3.2.1 完善农村现代物流体系 数字经济逐渐向农村渗透,但是农村地区偏远、地形复杂,新型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还不完善,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技术等进一步完善乡镇末端配送网络, 并利用自动化分拣、人脸AI 识别、智能路由调度等技术提高配送效率。 通过“快递工程”建设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建设,深化乡村邮政和快递网点普及,使农村信息管理、物流及包装等实现智能化。 针对偏远山区,通过资源优势、 招商引资、 集体筹资等形式引入资本,完善农村现代物流体系。
3.2.2 提高数字化生产技术应用水平 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增加数字生产设备供给,通过技术创新提高农业设备的智能化水平,降低维护成本,加大智能化生产模式应用与推广,加快智慧农业示范区建设,将集约化、 智能化的生产模式运用到更多农业生产领域,提高数字化生产的适应程度及普及率。
3.2.3 提升数字化支付全覆盖水平 加强网络平台维护与建设,内容及形式设计符合农民需求,使用方便提高信息的覆盖率与渗透率。 进一步加大助农取款点建设力度,增加移动支付设施建设的密度,创新结算方便的、符合当地经济发展的支付模式,创新符合农民需求的结算产品。 对于落后地区,协调通信部门提供通信优惠政策,实行差别化收费与定价,提高网络支付的使用效率。
3.3 加强数字化人才队伍建设, 形成农村数字化人才集群
3.3.1 完善数字化人才教育体系 充分发挥乡村数字化人才带动作用,加快农村数字化人才队伍建设。从基础教育、高等教育到职业培训,应将数字化课程作为基础课程或者普适性课程进行教学, 以市场为导向,修订人才培养方案,调整课程设置标准,构建理论教学体系。 通过专业实验室或者产学研合作,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既懂数字技术又懂“三农”的复合型人才。
3.3.2 完善数字化人才培训体系 各级政府聘请专业人员为农户进行数字技术讲座,或者通过远程教育、直播、广播等方式进行数字技术应用的宣传教育。 以村为单位,选派优秀青年去专业机构、高校、科研院所进行培训进修, 使这些群体成为当地数字技术的传播者、示范者、带动者,培训的内容不仅包括现代化生产技术、经营管理技术、直播带货、网络营销等知识,还包括地理学、农学、生态学、植物学、土壤学等方面相关内容的培训。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与农民的紧密合作带动农户进行现代化生产。
3.3.3 加大数字化人才引进 通过宣讲乡土情怀,吸引本地大学生返乡就业, 政府通过政策优惠及其他激励措施吸引种植大户、 新农人来本地进行规模种植, 或者利用当地比较优势的自然禀赋吸引优秀农业经营者来当地进行现代化农业经营, 推动农业数字化发展。
3.4 加强数据应用风险管理,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作用
3.4.1 规范农业数据采集过程 数字经济时代,数据甚至被认为超过了劳动力与资本对经济发展的作用[7],我国农业大数据主要集中在生产领域,农业大数据储量较低,利用率不高。 各级政府部门通过地区农业数据资源网负责收集本地区农业数据, 对各种数据进行分类管理,通过积累与修订不断完善,确保数据的准确性与完整性,上传至国家平台。 打通各部门“数字鸿沟”,提高数字共享的信任度,加强对农业零散数据的收集,提高数据获取能力与覆盖率[6]。
3.4.2 加强农业数据管理 成立专门农业数据管理部门,负责统筹管理农业数据,深入挖掘数字利用价值,制定数字开放程度与标准,负责数据维护、数据分析和风险管理工作,制定大数据采集、共享、交易等标准,出台数据产权、数据管理法律法规,提高数字的使用效率。 提高政府、组织及个人数字使用的风险意识,构建数字风险防范第一道防线。
3.4.3 完善农业数字风险防范机制 成立专门机构或部门负责农村数字风险的监管,提升数字风险防范技术,并且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出台防范数字风险的法律法规。 各部门加强审计工作或者引入第三方机构对数字安全进行测评,逐步规范和引导数字应用的发展,让更多的农户享受数字经济带来的红利,积极参与农业生产、农村建设,促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