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文化产业数字化转型问题研究
2023-12-17邵思琪
任 玲,邵思琪
(1.吉林财经大学,吉林 长春 130117;2.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陕西 西安 710126)
数字经济时代的来临,使得文化产业的数字化转型升级迫在眉睫。数字化是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是实现文化产业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是夯实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握思想之舵的坚实根基,更是打造文化产业国际竞争新优势的强劲引擎,面对数字化经济的产业转型诉求与政策制定导向,“文化数字化战略”已成为赋能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选择。当前,吉林省文化产业数字化转型如何突破人才匮乏、融资困境、制度障碍和技术壁垒,提高文化产业的社会经济效益已成为新发展阶段的严峻挑战。
一、吉林省文化产业数字化转型的表现形式
吉林省近年来积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推进本省文化产业数字化转型,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层面:
1.公共文化一体化服务层面。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于2019 年开始建设省级公共文化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到2021 年2 月该项目已经完成了设计、开发、测试等工作。2022 年8 月正式开通“吉林文旅云”公共文化一体化服务平台。该平台是吉林省文旅厅贯彻落实国家和吉林省关于文化数字化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吉林文旅云”系统结合了全省各地的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多种功能,可以为各类文化服务单位提供发布讲座、展览、培训、表演等形式多样的文化项目服务。主要服务内容涵盖了文化资讯提供、活动信息发布、文化场馆地图、一站式图书检索、场馆预订、自修室预订、文化直播、培训驿站、场馆展览讲解预订、博物馆团队接待服务预订、文化志愿者申请、社会场馆团体申请等。“吉林文旅云”平台的建设改变了自产自销的数据库资源管理模式,进一步加速了吉林省文化产业管理和服务的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和体验化深度交融的时代步伐,使吉林省公共文化服务产业链达成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治理,从而优化公共文化服务的资源配置。
2.省内西部文化传承数字化层面。吉林省西部一直是少数民族聚集地,承载着千百年的历史,是乡愁所在,文化底蕴深厚。通过现代的多媒体、电子化等手段,把吉林本地丰富的民俗传统信息电子化,成为吉林省民族文化焕发活力、文化薪火绵延的关键支撑。在平台系统选择上,吉林省建立了文化遗产电子化系统,选用适当的网络技术,实现区域和全国的历史信息数字化,将图片、声音、文字等各种形式的信息电子化,进行集成传输。在平台建设的前期规划上,相关部门基于吉林省西部区域人文资源和图书馆的工作实践,对数字平台建设内容做出了详细规范,并有详尽、可操作的建构方法。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可以让使用者迅速掌握吉林省西部地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使用者可以通过TPI6.0 数字图书馆系统检索所需的数据信息,包括名称、关键字、作者等。系统主界面设计考虑了吉林西部各民族文化属性,在设计上有大量的各民族传统文化元素,并有着强烈的地方民族特色。在信息资源的采集及加工转换问题上,建设数字平台的主要任务是根据信息源对信息进行分类和收集。在数字化制作流程方面,对整个数字化制作流程采用严谨的技术与准则,并确保在扫描、识别、校对、格式还原等各个环节的高质量运行。
3.文化科技创新层面。2021 年国务院印发了《“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着重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与现代科技融合创新。吉林省充分发挥自身的特色和技术优势,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开展了“省域数字博物馆公众服务平台”项目,并将其与现代技术相融合,形成一股新的文化力量促进吉林省经济发展。吉林省博物馆数字化建设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第一,打造省级文物管理数据系统。2017 年4 月建设完成了“吉林省数字博物馆在线服务平台”,并在手机客户端、PC端、微信客户端三方同步上线运营。根据中国吉林网统计数据,截至2021 年10 月,全省已注册登记“吉林省数字博物馆”93 家。打造出一个集知识性、观赏性、互动性为一体的全省博物馆文物展示、交流与保护的专业平台。第二,建立省级文博资源数据库。2017 年12 月正式启用“吉林省可移动文物动态登录平台”,可对馆藏进行信息查询、统计分析、动态管理、资讯发布,为行政管理、展览策划、保护规划、社教活动、文创产品开发、用户体验升级等提供数据支持。截至2021 年10 月,该系统收集了全国638 614份馆藏文献,公布了25 542份,对全省62 家博物馆66 项展陈进行了全景或立体制作并展示;收集各馆镇馆精品920 份三维或全景数据,平台资源推出一系列原创微展览,建立了在线策展、二维码导览等特色应用。第三,深入推进服务平台项目建设。吉林省不断深化平台建设,使数字信息服务实现了从零开始、从低质量向高质量的发展。2018 年逐步改善平台功能设计。增设政务管理系统、数据管理与分析系统、扩充知识类专题栏目。2019 年进一步健全全省博物馆运营评估体系,提高网上数字平台的服务水平,便于各级各类博物馆在线数据的采集。
4.新型文化业态层面。全面实施数字文化产业发展战略,通过“上云用数赋智”,使线上与线下的文化产品和服务融合发展,加快实现吉林省传统文化产业的全面转型。主要表现在以下四点:一是大力发展云播剧产业,扶持建设数字剧场、数字演播室,鼓励文艺院团、演出经营场所、文艺工作者、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利用大数据平台宣传推广展演活动,并定期开展网络直播吸引流量,重点发展了10 个左右具有吉林特色的国家级、省级线上演播栏目,进一步完善线上演播业态模式,创建吉林省线上艺术演播舞台的知名品牌。二是完善云端展览业态,鼓励“数字化+展览”等新型文化业态模式,加强文物保护机构和文化遗产单位与新媒体平台、数字文化企业协作管理,建立博物馆、图书馆等数字化转型示范成果。与此同时,推动文化会展产业数字化转型,引导扶持开展线上文化会展,实现云会展、云观影、云交流、云演艺,积极探索线上线下同步互动、相互渗透的吉林会展新道路。拓展线上艺术展演新业态,增强数字技术与艺术创作、传播、展示更好地融合,重点培育数字艺术体验场景,生动展示吉林特色文化。三是发展沉浸式业务,促进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技术参与文化领域开发,推出全息互动投影、夜间光影表演等产品。支持文化机构开发沉浸式体验项目、沉浸式旅游观赏、沉浸式娱乐产品。鼓励沉浸式服务与旅游景区、虚拟游戏世界等相结合,打造具有吉林特色的沉浸式体验项目,丰富吉林文化体验新路径。四是创新文化消费业态,建立吉林文化企业数据库,开发吉林文化产业大数据平台,提高数据流通共享商用水平,对接“国家文化淘宝”,助力吉林文化产业GDP增长。
二、吉林省文化产业数字化转型存在的问题
当前吉林省文化产业数字化转型中仍然面临诸多挑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数字化人才匮乏。文化产业数字化转型需要既深耕于文化产业,又具有数字技术知识的跨界复合型人才。数字化人才匮乏是制约吉林省文化产业数字化转型发展的重要因素。5G 技术使得世界步入数字经济新时代。数字化人才是发展数字经济的“第一资源”,是发展数字经济的内在要义和重要依托。我国高度重视发展数字经济,多次强调“人才红利”对中国现阶段发展的重要意义,明确提出要“加快建设人才强国”。吉林省是科教大省,人才资源丰富,但受区位和政策等因素影响,数字化人才数量尤为紧缺,质量参差不齐,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省内文化产业数字化转型。本文综合吉林省经济发展水平,以长春市数字化人才为代表,对吉林省进行分析。根据智联招聘数据库数据,截至2018 年第三季度,长春市符合要求的数字化人才总计7162 人,接近全国数字化人才总量的1%。进一步对行业细分可以发现,我国仅人工智能人才缺口就达到了500 万人以上。长春市数字化人才主要分布在软件信息行业和嵌入式制造行业中的软件开发部门,缺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云计算方面的人才,而在共享经济方面的人才储备几乎为零。从人才储备的教育背景角度来看,长春市共有37 所高等院校,包含49 万在读研究生和498 万普通本科生和专科生。长春市拥有庞大的人口基数,然而满足数字化人才需求的人数仅占10%左右。由此可见,吉林省虽然高校众多、人才资源丰富,但数字化人才数量短缺、素质不高,与吉林省的发展需求严重脱节。目前政府已经意识到培养数字化人才的重要性,在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方面稳步提升,为数字化人才的培养提供了良好的空间。而长春市文化企业转型意识相对薄弱,受到传统业务布局、人力资源和资金成本的制约,使得企业普遍不敢转、不愿转、不会转。目前长春市数字文化企业数量寥若晨星,同时缺少数字经济龙头企业,导致长春市数字化人才发展停滞不前。
2.文化企业融资不充分。中小微企业是吉林省文化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原始资金储备不充足,文化产业数字化转型过程中需要大规模的资金流入,但目前吉林省文化企业的融资状况不容乐观。[1]吉林省文化产业数字化融资存在三个方面的约束:一是文化产业缺乏良好的融资条件。文化产业具有轻资产、重创意和商业模式不成熟的属性,运营风险比较高,缺乏稳定且可观的收益,使其在融资时缺少有效的融资抵押物和担保机构,在办理融资、贷款等业务时难度较大,削弱了企业抵抗风险的能力。与此同时,我国银行机构仍遵循传统信贷路径,信贷投放的风险—收益—问责结构不匹配,未能有效发挥文化产业的无形资产增信价值,金融配套服务也相对滞后。在当前经济发展不景气、金融风险加剧的形势下,不少银行开始实施“信贷收紧”战略,使文化产业融资更加困难。二是融资政策欠缺有力支撑。吉林省内经济发展不均衡,总体落后于沿海发达地区,资金投入量较少。当前,政府相关部门并未针对文化产业发展设置投资基金和财政支持,以满足文化产业数字化转型的融资需求。另外,相关法律和政策体系仍不完善,缺少系统性,缺乏谋划长远和全局发展的规划,可操作性强的具体措施仍然较少,容易引发融资风险。三是金融机构信贷产品供给不足。不少商业银行仍将文化金融当作普通的服务领域,相关创新局限于业务流程与机制等传统框架内“修补”和边际上改善,习惯于“一把尺子量天下”。目前省内大部分商业银行并未开发出数字文化产业专项金融产品。虽然有个别商业银行推出专项信贷服务,但是由于产品的种类太过单一,很难适应文化产业数字化的多元化发展。
3.数字文化市场监管体系不健全。基于产业发展空间扩张的视角,文化产业发展向网络空间渗透以及深度融入网络社会的过程就是文化产业数字化的过程。伴随着信息技术的进步,数字文化市场熠熠生辉,代表着未来文化消费的主流方向。[2]然而数字文化产业与互联网虚拟世界紧密关联,传统文化市场的监管制度很难为其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而新的数字文化市场监管系统建设与发展又相对滞后,导致吉林省内数字文化市场监管乏力且乱象丛生。大数据、云计算、5G等数字技术是一把双刃剑,其对经济社会发展虽然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数据的收集、使用、存储过程中也会出现漏洞和风险。省内某些数字应用平台采集人脸特征等生物识别信息,也给不法之徒通过数字技术盗取面部信息提供了可乘之机。将人脸数据应用于虚假视频和诈骗活动的现象不断出现,不但给个人带来损害,也带来了难以预料的社会问题。[3]除了网络信息和社会安全受到威胁之外,目前吉林省数字版权侵权案件审判中也面临众多难题,例如知识产权协议效力、网络平台滥用“避风港原则”如何判罚等,可借鉴实施的法律依据较为匮乏。创意是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的灵魂,创意需要新思维、新实践来支撑,这就凸显了文化内容创作者的重要性,保护他们的权益与其生产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息息相关。文化产业的数字化使得知识产权的保护更为复杂。一方面,文化产业内容的创作和产品的开发呈现多元化发展,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利益主体趋向多样化,从而导致文化内容创作者确权、维权的难度增大;另一方面,随着数字技术向社会经济各领域的不断渗透,知识产权侵权的手段越来越隐蔽,很多创作者维权费用已经超过侵权费用。只有提高文化产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才能持续焕发文化内容数字化转型与产品的创新活力。与此同时,用户隐私泄露、人工智能伦理困境、信息茧房等问题也层出不穷。
4.文化产业发展呈现碎片化,缺乏主力运营平台。在5G、人工智能、自媒体等网络技术发展日新月异的形势下,文化传播大多呈现碎片化的趋势,数量庞大且分散,这种去中心化现象具有个性化鲜明和交互能力强的特点,然而受众还处于早期体验阶段,汲取内容具有片刻性和局限性。这些特点有利于盘活文化存量资源、焕发能动性,但也起到一定的阻碍作用,致使以吉林省为代表的东北区域文化合力以及文化品牌难以成型。虽然吉林省自然文化资源得天独厚,东北二人转、朝鲜族农乐舞等具有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品种丰富,但是区域制约因素凸显,文化产业集群聚合难以达到文化传播高效和经济效应外溢,投入与产出比不高。黑龙江、吉林和辽宁等省份均位于中国东北部,省内文化产业发展具有相近的土壤和元素,与国内其他相邻省份相比,东北三省的传统文化传承具有同一性。在协调资源和规划的前提下,有效对东北传统文化进行整体营销和传播,特别是在新媒体和大数据平台不断涌现的态势下,点亮了东北地区传统文化协同创新和广泛传播的灯塔。故此:一是要借助东北地区文化一体化发展之力,加强文化传播的广度和深度,增强东北地区文创产品的整体营销力度和市场影响力,实现文化产业的规模经营;二是要从系统视角重塑东北民族传统文化的子单元或子系统,打造各系统的品牌特色,积极宣传明星文化活动,促进其他类型的文化产业发展。
5.文化资源难以数字化、符号化。随着数字经济时代的到来,数字技术的迭代持续促进文化产业的高质量发展。[4]在后疫情时期,随着全球经济低迷,国内经济需求侧影响日益突出,在新冠疫情的冲击下,国内的社会生产技术、生活方式和消费习惯也随之发生变化,因此文化产业要想更进一步发展,必须超越时间、空间、距离阻力和社会界限。这就要求我们充分发挥科技的创造力,提升文化消费的品质,以适应新时期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和文化需求。公共部门和文化企事业单位如何迎接数字化变革,持续创新数字文化产品和新型的文化服务,有效地推动市场和消费者为数字文化产品和服务体验付费、买单,将极大地影响后疫情时期我国的文化产业发展。因此,利用现代信息化技术和模式,将吉林省的传统文化从线下转移到线上,通过实物与虚拟相结合,突破地域和国家的边界和壁垒,培育具有特色的数字文化产品品牌和产业聚集是文化产业未来发展的主要方向。吉林省文化资源数字化、符号化待突破的难点主要体现在如何有效地识别和测度吉林省传统文化元素和资产。吉林省的传统文化具有多元化、复杂性和原生态等特征,要求文化管理机构和文创公司走进民间,对其进行深层次的调研和挖掘,打破文化资产闲置的现象,加快传统文化变革发展的步伐,实现数字化和市场化发展。
三、推进吉林省文化产业数字化转型的对策建议
在数字化浪潮下,吉林省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面临着诸多挑战和困境,要使吉林省文化产业在数字化转型中得到健康优质发展,就必须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不断完善现行的相关政策。
1.加强吉林省数字化人才支撑。第一,加强对文化行业数字人才的引进。一方面,吉林省可以开展省内高校毕业生留吉就业创业专项服务,鼓励和安排高校毕业生在吉就业创业、留吉发展、在吉生根。支持吉林省文化企业到省外开展人才招聘和项目对接,吸引域外人才和吉林籍人才回乡创业。另一方面,加大对吉林省高校的资金支持力度,切实推进省内企业与高校、研究院的协作,培育出一批熟悉吉林省传统文化,同时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人才。第二,培育数字文化复合型人才。一方面,以“文化+技术”复合型人才为驱动,实现省内人才、数据、科技等生产要素充分自由流通、相互协调,打破资源信息壁垒,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推动吉林省数字文化产业更新提质。[5]另一方面,开展数字人才培训活动,采取信息登记的方式整合人才数据,组建吉林省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人才数据库,大力培育兼具文化知识和数字技术的复合型人才。第三,完善数字文化产业人才体系。一方面,通过学校联合、专业联结、校企联盟等途径,培育数字化人才、文化产业专业人才、创新人才等。在人才培养中,要突破传统教育模式中培养单一化专业人才的思维惯性,以吉林省数字文化产业全链条人才培养为基础,坚持多专业渗透、多领域交叉融合,实现技术性与创意性、专业性与管理性的结合,强调人才的综合素质;适当开展与省外项目的交流合作,取长补短,开阔团队视野广度,强化团队专业深度,同时提升创新能力与合作意识,在交流合作中形成数字文化产业领域的整体意识。
2.优化文化产业金融支持体系。一是要优化吉林省文化企业自身的融资条件。吉林省文化企业要重视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和盈利水平以吸引资金流入,具体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提升企业的研发资质和财务管理水平,以增强企业的发展前景和盈利能力;积极参与行业组织、设立吉林省产业协会以扩大产业链,增强企业抗金融风险能力等。二是要提升吉林省财政资金支持文化企业转型升级的力度。吉林省应持续加大对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资金投入,与此同时,借助融资担保、建立文化产业与数字技术融合发展的创新创业基地、设立专项帮扶基金等间接方式,拉动更多的社会资本助力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吉林省应健全省内数字文化产业认证体系,支持省内数字文化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产品企业的资质,并对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信息化、创新化产品的研发费用实施税前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6]三是要完善省内金融机构信贷政策和服务模式。省内金融机构应为文化产业数字化转型提供绿色融资渠道,发展多样化的信贷服务,提高知识产权融资额度。鼓励省内金融机构增加针对数字文化产业联保组织的业务,联保组织主要由数字文化产业链条中的小微企业组成,小组成员共同担保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并承担连带责任。
3.健全数字文化市场监管机制。吉林省文化产业数字化的健康优质发展要以健康有序的数字文化市场为立足点。数字侵权、用户隐私泄密、人工智能技术伦理困境等数字文化市场问题具有即时性、隐蔽性和交互性等特征,对监管的联动性、民主性和动态性提出了挑战。有效解决上述问题,一是要改善对数字文化市场现行的监管方式和机制。着重监督省内数字文化产业中应用的新技术、新业态,避免不法分子利用省内数字文化平台进行网络诈骗、网络借贷,建立文化市场违规黑名单,加强对文化内容的审核,高度重视网络法规建设,依法管理网络社区。重点解决数字文化市场政策与其他相关行业市场政策不匹配问题,促进数字文化市场监管与相关行业的协调发展。二是建立健全省内数字文化市场的伦理准则。消费者在选择消费对象时,由于对人工智能缺乏一定的了解而产生认知偏差,会出现隐性机器歧视,这反映出一种道德困境,单一靠法律手段会使管理僵硬化,数字文化市场亟须建立完备的数字伦理准则。因此,需要将正确的数字伦理观念植入数字文化企业发展过程当中,制定具有企业特色的数字文化生产与经营道德规范。吉林省应建立数字文化市场的道德评价机构,通过宣传教育和定期举行道德评议活动,提高省内数字文化产品消费者的数字伦理意识。三是着重保护省内文化产业知识产权。特别是在音乐、网络文学和游戏等方面;拓宽数字版权确权途径,增加侵权者的违法费用,减少著作权者的维权费用,严厉打击数字造假、侵犯版权等犯罪活动,[7]向社会公众普及侵权证据收集和维权知识,培养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并指导从业人员围绕内容创新和知识产权进行文化创作和运营。
4.构建东北三省数字文化内容聚合共享平台。积极探索建立东北区域数字文化内容聚合共享平台,将碎片化分布的东北传统文化聚集到平台,一方面,以平台化的经营模式引领和推动数字化转型;另一方面,通过对传统文化进行有效的引导,实现传统文化产品和品牌的有效输岀,从而实现市场化、集群化、集约化发展。借助网络技术建立数字文化产业一体化平台在其他省份已有先例,东北地区特殊的地理位置与文化的同一性,为建立统一文化公共管理平台打下坚实的根基。首先,建立和运行东北三省文化聚合共享平台,这是有效扭转东北地区数字文化产业碎片化发展的着力点,在文化公共平台管理架构下达到资源集聚、政策集聚、流量集聚等功能优势,持续拓展东北地区传统文化发展的市场空间和服务对象,并不断引进新兴传播媒介和数字技术,为新时期东北传统文化的数字化转型升级构建经营依据和运作途径。其次,加强对传统文化监管方式的改革,焕发传统文化的生命力,鼓励建立具有代表性的传统文化行业自律组织,充分调动和发挥行业自律组织的管理作用,从而为促进吉林省传统文化的健康发展创造有利的外部条件。
5.革新文创思路和策略,重构吉林省传统文化形态。文创是激发文化产业活力的重要推动力,在赋能吉林省传统文化、促进地域文化交流与城市形象塑造的进程中,需要在新的形势下持续革新文创思路和策略。[8]要积极探索游戏、动漫、视频、文旅等新兴文创服务,把东北传统文化元素注入到新的文创产品中,充分运用新兴数字文化项目拓宽受众群体,扩大文化传播范围和传播半径,借助数字技术与文化产业深度融合,推动和促进产业自身的升级迭代和整体转型,弘扬吉林省传统文化,讲好吉林故事。吉林省传统文化新基建需要不断推进。新基建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强大支撑,驱动互联网经济迈向智能经济。一方面,吉林省要大力发展“文化+”项目,使数字技术嵌入传统文化,将数字文化渗透到其他产业领域中,达到数字文化和其它产业相互促进和提升的共赢局面;另一方面,要加快文化消费终端生产、文化传播媒介和内容创作生产等新基建领域的数字化进程,实现吉林省传统文化的多元化发展,持续建设和完善数字文化产业总链条,在数字文化产业中打响吉林省传统文化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