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标赛”分析框架在新转设民办高校竞争性发展中的应用研究
2023-12-14张润泽
张润泽
(安徽工业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院,安徽马鞍山,243002)
一、问题提出
在目前已有的教育生态学理论体系和基本原理中,高等教育被视为一个生态系统,各类型、各层次高校都是教育生态系统内的发展主体和竞争主体,这为研究高校发展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2020年5月,《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提出把独立学院转设摆在高校设置工作的首要位置,国内独立学院全部制定各自的转设方案,推进一批独立学院完成转设,独立学院可通过以下三种不同的转设路径进行改革转变:一是转为民办学院,二是转为公办学院,三是停止办学。[1]截至2023年,安徽省大部分独立学院已完成转设。
在我国高等教育由精英化向大众化更迭的过程中,民办高等教育获得发展契机。民办高校作为高等教育体系中的一部分,既能满足社会对高等教育的不同需求,也能促进我国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然而,受自身综合实力、声誉环境以及内部战略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民办高校在获得发展的同时与公办高校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由于安徽省的独立学院基本已完成转设,目前在我国处于领先地位,因此文章聚焦于安徽省转设后的民办高校,通过实地调研和理论分析探究这些由独立学院转设为民办普通本科高校的院校,在转设后如何不断改善自身办学条件,进行改革,进而在激烈的高校竞争中谋求发展。
二、“锦标赛”分析框架
在目前的省域高等教育发展模式下,不同高校间的竞争愈发激烈,本文将锦标赛理论应用于高校的发展变革,通过高校的发展探究新转设民办高校的竞争性发展问题。
锦标赛制理论由拉齐尔和罗森提出, “锦标赛制”最早应用于企业管理领域,是为了激励员工之间相互竞争而形成的一套制度体系。近年来,“锦标赛制”理论又被应用在政治领域,用于解释组织中人员升迁和相关绩效管理工作问题。[2]政治集权、经济分权为区域政府竞争合作创造了合理的经济激励与政策实施机制,自上而下的政府组织系统是有力的组织保证。行政治理模式中的竞赛,是由上级政府对若干个下级政府的主政官员设计的晋升竞赛,在竞赛中取得优胜的选手才能获得晋升,政府通过在政治上集权、经济上放权,给下属部门分配任务,比赛的主要指标由上级政府确定,竞赛的手段是通过指标进行考核。[3]锦标赛理论发挥作用的前提条件是上级拥有调控权力、具有客观可评价的竞赛指标体系、参赛主体的成果可分离和可比较。[4]根据上述理论前提,可以将这种分析视角带入高等教育之中。首先,将各高校的发展视为一种竞赛,省级政府是权威中心,拥有资源配置、调控配套政策的权利。其次,不同类型的高校发展重点不同,办学条件也不同,但都承担着政府赋予的教育职能。最后,在省域高等教育体系下,以不同高校为主体开展竞赛,各高校拥有自主发展、自主制定战略的自主性能力。此外,高校的发展竞争需要一定的考核和激励,以此调动高校的积极性。因此,我国高等教育存在泛化的锦标赛制特征。
高等学校在长期发展竞争中承担着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为社会服务等重要职责,因而彼此之间存在共同之处,容易进行衡量和比较。同时,地方政府对区域内的高校有一定的控制力和影响力,参赛高校可以通过树立积极的竞争性发展意识、采取正确的竞争性发展策略等方式来完成政府设置的指标考核,从而提高自身的综合实力。同时,锦标赛制又有一定的激励机制,在政府政策考核和自身利益的共同影响下,各院校为获得最好的排名和地位而相互竞争。因此,高等教育的竞争发展符合锦标赛制的要求和特点。
本文的分析框架如图1所示,由于各高校拥有自主发展、自主制定战略的自主性能力,因而在省域高等教育的竞争性发展中,新转设民办高校能否有足够的竞争性发展意识,能否明确自身的竞争性发展战略,将决定新转设民办高校能否增强自身的综合实力,能否最终在新一轮的高校竞争中实现自身综合实力的提升。
图1 锦标赛制:新转设民办高校竞争性发展分析框架
三、新转设民办高校竞争性发展路径
(一)增强竞争性发展意识
在激烈的高校竞争中,主观能动性是竞争主体参与竞争的意识基础。新转设民办高校竞争意识的树立是推动其进步发展的催化剂。其主体主要包括管理者、教师和学生,他们的意识构成了整个学校的意识,教师的意识支配着教师的行为,学生的意识影响着学生的行为。[5]由上文的分析框架可以看到,在省域高等教育的竞争中,新转设民办高校需要拥有良好的竞争性发展意识,这是实现自身综合实力提升的前提基础。然而,通过访谈发现,在面对安徽省高等教育体系下的高校竞争发展中,新转设民办高校的管理者、教师和学生都存在竞争意识不强的问题。H学院综合科科长说道:“与公办学校相比,我们在竞争意识上还存在不小的差距,学校各层面对此抱着无所谓的态度。”发展规划合作部部长说道:“我们本身就不可能把自己放在跟公办院校同样的水平区域进行PK,无论是背景还是条件都不在同一水平上。”
H学院的两名学生谈到了他们的观点,学生1说道:“本身公办好学校的学生都是高考的佼佼者,我们在学术资源、师资力量和学生基础等方面的差距都是巨大的。”学生2说道:“每个人的学习环境和条件都不尽相同,所以没什么可比性。老师对我们比较宽松,我的目标就是期末不挂科并且顺利毕业。”
因此,要增强全校的竞争性发展意识。首先,要培养学生的竞争发展意识。教师们要在课堂和生活中积极引导学生,重视对学生思想上的熏陶,将拼搏进取的生活态度传递给学生,让学生拒绝“躺平”,还可以通过定期举办创先争优活动和科学、文艺、体育等方面的竞赛活动,使学生在竞争中既能得到压力锻炼,又能收获成功的喜悦,并以此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而使学生争取成为社会真正具备竞争性的领导人才。其次,要增强教师以及管理层的竞争意识,通过制定更完善合理的绩效考核指标,充分发挥锦标赛制的督促作用,让积极投入学校竞争发展的教职工得到相应的奖励,以此来促进教职工群体积极主动地投入学校建设和学术生产。因此,新转设民办高校的全体成员都应树立整体意识和全局意识。
(二)确定竞争性发展策略
在省域高等教育体系下,以不同高校为主体开展竞赛,高校能否选择正确的发展策略关系着其自身综合竞争力的发展。H学院学生工作处处长表示:“我们也想做大做强,转设后紧跟趋势开设了一些热门专业,想结合当下热门扩大办学规模,创新性做到了,但受各种资源的限制最终走不下去,把‘设想’落地、落实太难了。”因此,新转设民办高校要找准自己在办学层次、发展目标方面的具体位置,要对自身的条件和发展环境有充分的认知,从而确定学校的发展策略。调查发现,安徽省部分民办高校存在一味追求发展创新、盲目攀高的问题,没有制定切实的发展目标,没有真正形成自身的策略特色。这也是安徽省民办高校竞争实力处于后面的原因之一。
部分新转设民办高校为了自身的发展和短期利益,忽视了教育需要满足社会发展这一使命,将规模扩张放在首位,一味地追求学校发展的目标、速度和规模,而忽视了学校的发展规律和实际需要。[6]H学院发展规划合作部部长说道:“民办高校今后发展的出路,要借鉴国外私立大学发展的方向,发展的总体规划是要办成全国知名的一流的民办高校,这是总体的方向。”随着同一类型、层次的高校不断涌现,安徽省部分民办高校不顾自身办学条件,片面追求“大而全”,趁着“升格热”,盲目开设热门专业,试图通过扩大办学规模来提高自身的竞争地位,导致许多高校发展模式趋同,流于表面,而没有办出自己的特色和风格。
首先,新转设民办高校需要明确竞争性发展策略的选择,明确其发展策略的关键在于坚持特色办学、强调差异化发展。充分利用企业办学的优势资源,加强特色专业建设,实现学院规范化、特色化、品牌化的发展策略。
其次,新转设民办高校要坚持竞争性发展的策略方向,以“十四五”规划为契机,坚持办学宗旨,强调自身特色发展、多元尝试,防止盲目攀高。主动寻求应用型教育、差异化发展的创新途径,把新转设民办高校真正办成具有优质特色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民办高校。
最后,在实际的高等教育竞争中,民办高校要做到特色课程体系设置的特色化发展。特色化和差异化发展,不仅需要新转设民办院校能够对本区域的发展情况和企业自身的客观资源进行更全面的认识,还需要新转设民办学院能够真正掌握本区域内企业当前的情况和未来发展的科学性走向与发展趋势,并进行针对性的人才培养,以满足区域内企业的差异化需要。
(三)完善竞争性发展监督
民办高校虽然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但仍属于企业的性质,因此和正常的公司运营模式一样,需要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其运行机制来保证民办高校使命的完成,但在调研过程中发现部分民办高校的法人治理结构形备而实不至,并未真正有效地实现善治,突出表现在董事会被出资人控制,且缺乏相应的监督反馈机制,民办高校校长负责制的积极性也未能很好地发挥出来,从而影响学校整体竞争性发展效果。针对这一观点,H学院某院务部兼党务部部长谈道:“在投资方的约束方面,现在还比较欠缺,今后对学校的举办方、法人都要约束,加强对民办高校的监管。可以允许合理回报,但回报的占比不能太高。”该学校招生处的相关教师说道:“一些学校的出资人可能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目的不一样,目标就变了。所以政府要出台政策支持,加强监管,否则民办学校的发展是个问题。”
新转设民办高校的相关管理人员提到,学校缺乏科学、规范的监督制度和专业性的监督机构,我国民办高校的治理机制是从公司治理机制引入的,但却没有将公司的监事会制度引入高校治理。本文调查的三所新转设民办高校都没有设立监事会,缺乏对管理决策的有效监督。在访谈相关高校领导的过程中,关于如何提升民办高校的竞争力方面,无人提及学校对治理模式、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的改进。安徽省新转设民办高校都是由社会资本投资兴办的,投资办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安徽省民办高校治理是由投资者主导的治理结构,这种治理模式强化了民办高校的营利性色彩。此外,投资企业的发展受经济形势的影响较大,一旦受到影响也会波及学校,会导致民办高等教育在公众中的信任度下降,从而影响新转设民办高校的生存和发展空间,使得民办高校在竞争性发展中的效果往往不尽如人意。[7]某新转设民办高校学生工作处处长表示:“转设之后,办学投入的主体和以前不一样,企业变成唯一的投资方了,企业的发展很受整个市场形势的影响,有过一些学校企业破产的情况,就导致学校很麻烦,学校毕竟是公共事业。为避免出现这种问题,是不是一开始在管理上就要注意呢?对企业资质审查是不是要更规范、对企业的监督是不是要更严格呢?”
公办高校的管理者为政府,而民办高校的管理者一般为民办机构或私人,因此民办高校监督办法的制定应在符合我国高教规定的前提下,与公办高校的内部监督方法有所区别。因此,相较于公办高校,民办高校更要有针对性地培养内部管理人员的能力,完善其内部监督结构,构建科学高效的管理运行体制,加强自身办学自主权建设,承担相应的责任,提高办学的自主性,从而实现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探索现代大学制度,以转变新转设民办高校在竞争性发展中的结果。[8]
四、总结与展望
我国的教育环境在不断变化,高等教育体系下的各类高校也在发生各种形式的改革和变迁。独立学院是我国特有的办学模式,转设成为其改革发展的必然路径。安徽省新转设民办高校作为安徽省高等教育体系中的一股新力量,需要在日益激烈的高校竞争中谋求更好的发展。本文从竞争性发展的视角对安徽省新转设民办高校进行研究,发现此类高校在安徽省高等教育体系中处于竞争的末流位置。在省域高等教育的竞争性发展中,新转设民办高校虽拥有参与竞争的权利和基础,但与公办高校相比仍然存在诸多困境,突围之路道阻且长。
根据调研可知,新转设民办高校在竞争性发展过程中的竞争劣势主要体现在主体困境和能力困境两大方面。主体困境表现在新转设民办高校的竞争性发展意识比较欠缺,能力困境主要是由于竞争性发展策略规划不足以及对学校内部各组织监督不足所引起的竞争性发展效果不佳等问题。这两大困境影响了新转设民办高校在省域高等教育中的竞争性发展。因此,本文重点论述了新转设民办高校的竞争性发展体现在对自身的改进,以此提升新转设民办高校自身的生态位,并未将同类高校之间的对比、竞争纳入分析,未来研究还需持续关注新转设民办高校的动态,深入分析出现的新情况和新政策,为省域高等教育研究提供一定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