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昌县农村耕地撂荒的原因与对策
2023-12-12唐辉王金凤段琨李佳敏杨慧琳
唐辉,王金凤,段琨,李佳敏,杨慧琳
(广昌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江西 广昌344900)
抛荒撂荒是指具有耕地经营权的单位及个人,在耕地具备耕种条件时不进行耕种,致使拥有产出能力的耕地荒芜浪费的现象。目前我国粮食供给总体上处于“紧平衡”状态,土地资源稀缺,人均耕地面积更是不足世界人均耕地面积的40%,为保证粮食生产、稳定粮食供应,《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3 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指出要“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控”,其中就包括“加大撂荒耕地利用力度”,农村耕地撂荒问题亟待解决。广昌县作为传统农业县,2021 年第一、第二、第三产业产值之比为13.3 ∶33.8 ∶52.9[1],农业产业总产值占全县生产总值比例较高,依然是广昌的支柱产业之一,当前形势下探讨抛荒撂荒现象发生的原因及解决农村抛荒撂荒问题的对策,对稳定广昌粮食生产、促进农户增收、推动乡村振兴具有积极意义。
1 广昌县概况
广昌县属于江西省抚州市下辖县,位于抚州市南部,武夷山西麓。东邻福建省建宁县,南接石城县,西连宁都县,北毗南丰县。县域东西宽45 公里,南北长55 公里,总面积1612 平方千米,下辖6 镇、5 乡、1 场、129个行政村。境内以丘陵山地为主,山地占77%,丘陵占13%,平原占10%。
广昌县土壤类型有红壤、黄壤、紫色土、潮土、水稻土等五种,土壤有机质含量高,氮素中等,磷钾偏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结果显示广昌县耕地面积为19926.56 公顷[2],其中水田18991.17 公顷,旱地935.39 公顷。坡度2度(含2 度)以下的耕地5916.36 公顷,坡度2 ~6 度(含6 度)的耕地5696.92 公顷,坡度6 ~15 度(含15 度)的耕地7339.00 公顷,坡度15 ~25 度(含25 度)的耕地827.56 公顷,坡度25 度以上的耕地146.72 公顷。
2 广昌县耕地利用现状
2022 年末,全县早稻种植面积2926.67 公顷,一季稻(中稻)种植面积6886.67 公顷,晚稻种植面积5066.67 公顷,白莲种植面积7333.33 公顷,烟叶种植面积666.7 公顷,蔬菜种植面积1306.67 公顷,其他经济作物种植面积2973 公顷。
3 广昌县耕地撂荒现状
2022 年末,据统计全县耕地撂荒面积257.02 公顷,其中旴江镇3.92 公顷,甘竹镇34.93 公顷,驿前镇12.57 公顷,杨溪乡10.80 公顷,千善乡8.80 公顷,塘坊镇10.20 公顷,头陂镇7.13 公顷,水南圩乡32.17 公顷,尖峰乡101.83 公顷,长桥乡34.67 公顷。
4 农村耕地撂荒的原因
造成农村耕地撂荒的原因是复杂的,笔者多年从事基层农技服务工作,探究到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4.1 工业化与城镇化快速发展
因工业化与城镇化快速发展所导致的社会转型和带来的经济效益,导致农村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和向城镇聚集。乡镇居民,尤其是村组最基层居民,为了解决子女上学、结婚等人生大事,大量农村青壮年人口外出务工打拼,赚钱后在县城买房,子女成家生孩子后又忙于照看小孩以及接送小孩上学等家庭日常琐事,因此许多原本居住在乡村的劳动力,再也无法回到老家耕种土地,承包的耕地无暇打理,只能任其撂荒。
2016 年来全县常住人口24.14 万人,城镇人口10.88万人,城镇化率达44.0%。大量的年轻优质劳动力从农村流向城市,农村缺乏人口活力,许多耕地因为城镇化的进程而荒废。农村人口的生活成本不断提高也促使农村人口进一步向城镇转移。
4.2 深山老林区和地质灾害易发地村民整体搬迁
2003 年-2006 年,对于该县居住在深山老林区和地质灾害容易发生地区的自然村的村民,国家为了保护其生命和财产安全,动员他们在集镇选址建房或在县城购买商品房,原居住的房屋搬迁拆除后,人均可享受3000 元的搬迁补助。期间,国家也在推行退耕还林、改善生态环境的政策,为此耕作条件差的一部分耕地实施了退耕还林,种上了各种林木;而没有实施退耕还林的耕地,由于居住环境的改变,大多数村民选择在新定居点附近就业,因劳作不便,这部分耕地也逐年被撂荒,如尖峰乡源头村的白马洞、石板坑两个自然村,驿前镇的船坳村、石岌村、招禾村,赤水镇的天咀村、石良村,水南圩乡陈庄村,塘坊镇的池源村、李庄村、北坑村,杨溪乡的高排村等,这些村组的村民大多都享受了搬迁政策。搬迁后因交通、电力等方面的因素制约,耕地也随之而撂荒。
4.3 农业的投入产出不平衡
受疫情和国际环境不确定因素的影响,近几年农作物的生产投入成本居高不下,如肥料、农药、农机、农业灌溉用电用油等生产投入成本逐年上涨,并且劳动力价格也逐年提高,农忙时出现用工短缺,一个男劳动力每天工价150 元以上,女劳动力每天工价一般120 ~130 元。因此每年收成后,农民从当年的农业收入中扣减投入成本后所剩无几。由于农业投入与产出失衡,农民耕种积极性受挫,很多青壮年劳动力都放弃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耕生活,而选择其他就业渠道,这也导致了部分耕地撂荒。
4.4 劳动力流出,人口老龄化
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止到2020 年11 月1 日零时,广昌县常住人口为20.43 万人[3],相对2016 年常住人口数的24.14 万人,净减4.3 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6.73%。广昌是中国的物流之县,在全国各地从事物流的人员多,他们发家致富后大多数都在大中城市买房定居,同时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员也举家迁徙。因此常住人口基数下降、农村劳动力大量流出。随着青壮年农村劳动力的流出,在家务农的劳动力也随着年岁的增长,对于从事农业生产体力劳动感到力不从心了,因此造成部分耕地被撂荒。
同时农村生育率下降也在很大程度上加剧了“农民荒”。广昌县现在仍然在种地的农民多以中老年人为主,他们相对不计较在田间的劳作成本,但伴随务农人口的不断老龄化,不可避免地出现观念老龄化,大部分中老年农民仍沿用传统种植生产方式,新型的设备和种植方式难以被接受,耕作效率较低,也会造成部分耕地被撂荒。
4.5 农业生产条件差
广昌县境内多为丘陵山地,有些自然村距村委会、乡镇所在地相对较为偏远,且交通不便;田块分散、坡度高,无法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广昌县坡度在15 ~25 度以上的梯田面积有827.56 公顷,这部分耕地的交通、水源、光照等耕作条件差,也不便于机械操作,只能依赖传统的畜力、人力去耕作。如尖峰乡的东山村、源头村、小坑村、双湖村,水南圩乡的张杨村,赤水镇的天咀村,驿前镇的招禾村、贯桥村,甘竹镇的东源村,杨溪乡的高排村,千善乡的大际村……地处这些村的部分耕地一年中仅可种一季中稻,土地产出效益也不高,因此这部分耕地占全县的撂荒耕地比例大。
4.6 庄稼遭受野兽(猪)为害严重
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深入推进,国家全面实施禁捕禁猎。广昌县现有林地面积122800 公顷,森林覆盖率达70.24%,为野生动物提供了良好的栖息环境。野猪作为“三有”保护动物,人类不能进行捕杀,加上野猪繁殖能力强,因此,这些年来山区村落的农田遭受野猪为害越来越严重,往往庄稼成熟快要收获时,一夜之间被野猪糟蹋而颗粒无收,农民半年甚至一年的辛苦付之东流,挫伤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野猪对农作物的危害,也是山区耕地撂荒的诱因之一。
4.7 土地流转机制不完善
随着农民生老病死,农村青壮年升学、当兵、就业、整体迁徙等情况的出现,农村人口结构不断发生变化,人口、劳动力、土地等生产要素的变化造成耕地无人种的现象不断发生。虽然制定了一些土地流转的办法,但土地流转机制不够健全,缺乏灵活性,可操作性不强。多数地方土地流转处于自发、无序状态,农民思想开放程度参差不齐,有的人能接受土地流转集中管理,也有人难以接受,拒不配合。而基层乡村干部在土地承包管理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在做农户思想工作时不够细致深入,致使部分土地抛荒撂荒。
4.8 对农业工作仍存在偏见
在很多人眼中,“脸朝黄土背朝天”式的务农生活繁重劳累,而且农业生产周期较长,又很容易受到各类自然因素的影响,在一番辛苦劳作之下,人们的收入并不稳定,也往往并不可观。广昌县很大一部分中老年人亲身体会过农业生产的不易,于是在他们的观念中往往认为从事农业工作是不体面、没出息的。相较而言,进城务工则是更加轻松、更具“性价比”的赚钱方式,年轻人只需投入一定的劳动,便能获得相对稳定和可观的收入。这种思想不可避免地会对年轻一代的择业就业观念产生影响,即便有些年轻人想当“庄稼汉”,往往也难以得到父母的支持。务农人口减少也成为农村耕地撂荒的诱因之一。
5 耕地撂荒的对策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始终是建设农业强国的头等大事。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建设供给保障强、科技装备强、经营体系强、产业韧性强、竞争能力强的农业强国。将供给保障强作为农业强国的首要特征,再次彰显了粮食安全的重要性。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土为粮之母。土地是我们的衣食父母,耕地是粮食安全的载体。土地作为一种自然资源,具有不可移动性、地域性、整体性、有限性特征。如何守住18 亿亩耕地红线,牢牢地把饭碗端在自己的手中,这是值得每个中国人深思和警醒的大事。因此解决耕地撂荒问题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5.1 分类指导,有序推进
(1)对农户承包土地零星撂荒1 年以上的耕地,在保持原有承包户土地承包权的前提下,由村组集体组织协调有序流转,落实代种代管,复耕复种。
(2)对农户外出就业弃耕的耕地,或不愿意委托代耕代种、弃耕撂荒的,由村组集体书面告知承包户在合理限期内复耕复种,逾期未复耕复种的,由村组集体组织通过合法程序代其流转土地经营权。
(3)对通过土地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企业或个人(受让方)弃耕撂荒的耕地,由村组等集体组织发包方责成承包方(流出方)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收回流转的耕地并落实复耕。
(4)对耕作条件差且短时间内无法恢复或改善耕种条件的撂荒地,目前条件下不适宜种植水稻等粮食作物的,应指导农户或承包经营方选择种植适宜的农作物。
5.2 发挥村办农业公司的职能和作用
对于撂荒耕地的整治,村办农业公司应发挥其职能和作用。由村办农业公司对本村村组或农户撂荒的土地以“零租金”或“低租金”的代耕方式统一流转到公司,交由愿意耕种的农户或新型经营主体耕种,在1 ~3 年内实施减免或免除租金的优惠措施。
5.3 建立健全激励机制
对流转撂荒耕地连片达到一定规模面积的生产粮食作物的经营主体给予撂荒地复耕复种奖励或补偿一定数额的复垦费,并在农业项目扶持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5.4 改善山区耕地耕作条件及完善相关机制
对撂荒土地应加强交通、地力、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确保旱涝保收;完善农作物保险机制;对易遭野生动物危害的耕地,制定相应的防范或管护措施。
5.5 加强思想建设,改变刻板印象
加大相关宣传工作力度,提高农民社会地位,转变社会对农业的刻板印象与偏见,摘掉农业工作的传统“标签”。重视对农业生产的支持和保护,重视对农业和农民的补贴,重视保护农业资源与农业环境,重视农业人才的引进,提高农业工作人员的待遇,改善其工作环境,吸引劳动力向农业流动。
6 结语
广昌县委、县政府为强农固本,切实保障粮食安全生产,对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坚持“谁开垦复种补贴谁”的原则。对撂荒耕地进行复耕复种的田块,且优先种植粮食作物的,在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同时,给予开垦复种补贴200 元/667 m2(分三年进行奖补,第一年奖补100元/667 m2,第二年奖补40 元/667 m2,第三年奖补60 元/667 m2,任何一年未实际耕种的则取消当年补助),并且5 年内免交田租。通过县、乡政府的强力推动以及农业部门、村级组织的紧密配合,截止到2023 年5 月13 日,广昌县撂荒耕地全面完成复垦复种,已种上水稻、玉米、白莲、蔬菜等粮食和经济作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