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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价值意蕴与实践路径

2023-12-11舒永久

湖北畜牧兽医 2023年9期
关键词:宜业宜居城乡

蔡 兵,舒永久

(四川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成都 611130)

中共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1]。从美丽乡村到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进一步丰富和拓展了乡村建设的内涵和目标,为新阶段正确处理工农城乡关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以及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明确了重点,指明了方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强调在乡村建设中既要塑形也要铸魂,要实现由表及里、形神兼备的全面提升。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牢记农业农村农民为国家发展所做的贡献,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全面小康社会如期建成,顺利完成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在此基础上,中国顺利开启了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但是,仍面临着城乡发展不平衡、乡村发展不充分的矛盾,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既饱含机遇又充满挑战。为了顺利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工作,在深刻把握其价值意蕴的基础上,明确乡村建设工作的基本要求,本研究分别从“宜居”“宜业”“和美”三个目标要求出发,剖析新时代乡村建设工作的价值意蕴,旨在提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实践路径。

1 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价值意蕴

1.1 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是满足农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牢记亿万农民对革命、建设、改革作出的巨大贡献,把乡村建设好,让亿万农民有更多获得感,充分调动亿万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2]。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是基于践行党的初心使命提出来的。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就始终坚持把依靠农民、为亿万农民谋幸福作为党的重要使命。通过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党带领农民群众彻底消灭了农村地区绝对贫困的发展困境,使农民群众生活状况有了很大改善,乡村面貌焕然一新。农村地区通过振兴发展焕发生机活力,成为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重要栖息地。同时,国家发改委指出,即使中国未来基本实现了城镇化,也仍然会有4 亿左右的人口需要生活在农村。随着经济发展水平、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农民群众对于美好生活的需求也不断变化,在农村地区享有与城市居民一样的现代生活,成为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追求。因此,必须加快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以“让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为根本遵循,逐步完善乡村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改善乡村生活环境,让农民就地过上现代幸福生活,切实满足农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求。

1.2 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是适应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必然体现

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是符合中国当前经济发展阶段的新要求和新任务,也是适应中国式现代化发展要求的进一步升华。改革开放40 多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中国人均居民收入水平逐步迈入中高收入国家行列,农民群众收入也持续快速增长。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农民群众的需求层次日益多样化,在吃穿住行等基本物质需求得到满足后,农民群众对精神层面的需求会越来越高。同时,中国式现代化的实现,必然要以农业农村现代化为前提。由此可见,无论是基于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还是发挥农业农村资源优势,都需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以此来回应亿万农民群众的迫切需要和国家追求现代化的时代诉求。因此,以往的美丽乡村建设目标已不再适应和满足中国经济发展趋势和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和向往。相比于美丽乡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目标导向性更加明确,为新时代乡村建设发展指明了方向,即乡村建设前提是“宜居”,乡村发展支撑是“宜业”,乡村生活幸福标志是“和美”。从美丽乡村到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充分体现了党能够在把握乡村建设规律的基础上,积极适应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时调整乡村建设战略。

1.3 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是促进农村地区重新焕发新颜的必然选择

作为农业大国,广袤的农村地区不仅是中国传统文化和农耕文明的发源地,而且是改革开放40 多年历程中国家许多重大改革的先行地和试验田。可以说,农业农村农民对于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既要注重物质文明建设,也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不仅要体现外在的“美丽”,更要突显内在的“和谐”。在市场经济、城乡二元体制、外来文化的不断冲击下,一些农村村落因劳动力流失、农耕文明逐渐没落、陈规陋习死灰复燃等现象而逐渐凋敝和消失。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农耕文化是中国农业的宝贵财富,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不能丢,而且要发扬光大[2]。农耕文明既是中国崛起复兴保持强大的精神源头,也是重新激发农村社会生机活力的宝贵精神财富。因此,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既可以深入挖掘中国农村优秀传统文化的内涵与价值,从中吸取养分,同时赋予农耕文化新的时代特征与魅力,促进农耕文化繁荣复兴,也能够进一步提振农村精神风貌,不断让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成为美好的乡愁记忆,让乡村重新焕发独特魅力。

2 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实践路径

2.1 坚持将宜居作为建设中国式现代化乡村的首要标准

中国式现代化,不仅要城市的现代化,也要乡村的现代化。无论城市还是乡村,都应该将宜居作为衡量现代化的首要标准。所谓“宜居”,即适宜人类生存生活,宜居乡村是指乡村具备良好的居住和空间环境、人文社会环境、生态与自然环境和清洁高效的生产环境的居住地。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二十大报告中强调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1],即强调全体人民共享现代化发展成果。其中,要让农民群众就地过上现代化生活,共享现代化发展成果,首先必须扎实推进现代化的宜居乡村建设,让乡村地区也能同城市一样,逐步具备基础设施日益完善、人居环境干净整洁、公共服务普惠便民等的现代生活条件。

2.1.1 继续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通达的基础设施是宜居乡村建设的基础支撑。实践证明,乡村基础设施是产业兴旺的先行资本,是生态宜居的必要条件,也是生活富裕的重要保障[3]。中共十八大以来,在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下,乡村建设工作以基础设施为重点,采取一系列措施,使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呈现出不断完善的良好趋势,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是,以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作为衡量标准,中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短板。有研究报道,全国固定观察点村中,丘陵地区和山区超过5%的村庄存在缺水状况,超过10%的村内道路没有硬化,近30%的农户没有用上卫生厕所,近60%的生活污水尚未得到有效处理[4]。宜居乡村的建设,必然要以乡村基础设施体系的不断完善为基础支撑,从而满足农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一方面,要不断完善乡村在水、电、路、气、通信、广播电视、物流等基础性、民生性、兜底性设施,保障和提升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便利水平;另一方面,要加强对乡村基础设施的“用管护”,建立健全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护到位、制度保障的长效管护机制,确保乡村基础设施处于建设好、使用好、管理好、维护好的良性运转状态。

2.1.2 持续开展乡村人居环境整治 改善乡村人居环境,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福祉。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5]。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化,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日益聚焦于健康、卫生、安全等层面。为了满足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更高层次的追求与向往,必须持续改善乡村地区人居环境,不断提升农民群众的生活幸福感。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乡村建设的主要内容,并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2018 年2 月《农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出台,明确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基本原则和重点任务;随后陆续出台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点(2020)》等;此外,2022 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要接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这些举措使以往“脏乱差”的农村人居环境日益呈现出干净、整洁、有序的新面貌。但是,从乡村振兴的视角出发,与乡村生活密切相关的人居环境仍为乡村发展的短板[6]。中国乡村人居环境仍存在总体整治水平不高的问题,与乡村振兴的战略要求还有差距,直接影响了农民群众幸福感的获得。宜居乡村自然包含整洁卫生、美丽宜人、生态绿色的人居环境。因此,为实现宜居乡村的建设,还要继续加大对乡村人居环境的整治力度,通过加强对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村容村貌等层面的治理,逐步实现农村卫生厕所进一步普及,生活污水和垃圾减量化循环处理,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深入人心,村容村貌各具特色,最终使乡村既保有乡韵气息又富有现代特色。

2.1.3 着力补齐乡村公共服务短板 构建完善的乡村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提升乡村公共服务质量,逐步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既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内在要求,也是着力补齐乡村公共服务短板的必然选择。1949 年以来,中国乡村公共服务建设大致经历了集体供给、基层政府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公共服务制度建立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五个发展阶段[7]。在党和国家的大力支持下,中国乡村公共服务建设逐步实现了由低水平、低覆盖的低级阶段向全覆盖、均等化高级阶段的转变,乡村公共服务建设总体水平不断提升。但是,由于受城乡二元体制长期制约的影响,中国乡村公共服务体系还不健全,公共服务水平还有待提高,与城镇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尤其体现在养老托幼、公共教育、公共文化体育、医疗卫生、健康防疫等领域,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仍未实现。因此,要坚持构建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城乡公共服务既全面覆盖又普惠共享,扎实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城乡公共服务资源优化合理配置,优先安排养老托幼、公共教育、公共文化体育、医疗卫生、健康防疫等资源给农村,加快补齐乡村公共服务短板,着力解决好农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真正实现乡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2.2 坚持让宜业成为建设中国式现代化乡村的重要支撑

建设中国式现代化乡村,不仅要将宜居作为首要标准,更要让宜业成为重要支撑。所谓“宜业”,是指自然环境和人文社会环境都适宜人类从事各种经济活动。让农民群众能够就地就近从事各种生产经营活动,获取各种谋生资料与条件,是乡村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和实现振兴的核心。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二十大报告中指出,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1]。中国式现代化的推进靠人才,乡村建设和发展也靠人才。乡村要能够留住人才,实现安居乐业,关键在于努力创造宜业的良好环境,使广大农民群众能够就地就近就业创业。

2.2.1 深入推进乡村产业融合发展 乡村产业融合发展是建设宜业乡村、创造就业机会的关键所在。促进乡村产业深度融合发展,不仅可以催生新兴产业、健全现代乡村产业体系,还能够促进农民群众持续增收、扎实推进共同富裕。自2015 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以来,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指导意见、发展规划以及工作方案等政策,为中国乡村产业融合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并在推动农业现代化、推动农村自身发展、拓宽农民增收渠道[8]、助力精准脱贫[9]、推进共同富裕[10]、缩小城乡收入差距[11]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因此,通过乡村产业融合发展来推动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现,已然成为学界共识。但由于受到农业多功能性的开发不足、产业融合的环境限制与动力不够等多方因素的制约,乡村产业融合发展深度仍有待提升、产业融合发展的效益还亟待加强。因此,要通过乡村三次产业的融合发展,促进乡村现代产业体系的不断完善,充分发挥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双联动效应。一方面,通过乡村产业融合,发挥“1+2+3”的“加法效应”,不断加强产业对接,畅通农产品生产、供给、销售渠道,引入现代信息技术促进生产要素优化配置,进而不断创造新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对农产品的多样化需求;另一方面,通过乡村产业融合,发挥“1×2×3”的“乘法效应”,积极开发让农民直接受益的新业态,持续挖掘农业的多功能性价值,不断创造就业岗位,让农民群众在农村也能稳定、充分、体面地就业。

2.2.2 努力拓宽农民致富增收渠道 丰富多元的农民增收渠道是衡量乡村建设、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指标。2018 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省考察时强调,“农业农村工作,说一千、道一万,增加农民收入是关键”。不断拓宽农民致富增收渠道,促进农民群众持续增收,是关于农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它关系到乡村建设能否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影响着共同富裕的最终实现。一方面,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推进,要求促进农民群众持续增收。通过乡村全面振兴,能够让农业有奔头、农民变体面、农村能够安居乐业,这也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在乡村的生动体现。另一方面,共同富裕的最终实现,也要求进一步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让农民群众钱袋子“鼓”起来。因此,无论是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还是促进实现共同富裕,都需要努力拓宽农民群众致富增收渠道。首先,通过发展乡村产业尤其是农产品加工业、旅游业和特色产业,为农民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保障农民工资性收入;其次,积极鼓励小农户参与经营和提供社会化服务,以此带动农民群众经营性收入;最后,持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将农村土地优势转化为农民财产优势,以此增加农民群众财产性收入。此外,还要通过提供公益性岗位促进脱贫群众灵活就业,逐渐丰富农民群众致富增收渠道。

2.2.3 积极开辟乡村广阔发展空间 广阔的乡村发展空间是建设宜业乡村、施展才能才干的地方。“乡村振兴、谁来兴”“乡村建设、谁来建”一直是困扰农村发展的大问题,要想破解这一系列难题,必须想方设法创造条件,让农村的机会吸引人、农村的环境留住人。要想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建设好宜业乡村,就必须积极开辟广阔的乡村发展空间,切实从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完善保障服务上下功夫。首先,在政策支持方面,从体制机制入手,根据中共十九大报告强调的“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要破除体制机制障碍,畅通城乡要素流通渠道,促进城乡资源平等交换。同时,坚持贯彻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方针政策,努力推进政策支持、资金投入、干部配备下沉,实现要素资源优先满足乡村建设与发展需要。其次,在优化营商环境上,要不断优化包括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透明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合作共赢的人文环境等在内的营商环境[12],引导和鼓励各类资本积极投入乡村建设,吸引各类人才积极返乡创业就业。最后,在完善保障服务上,坚持以《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等政策文件为指引,不断改善人才返乡产业就业的工作及生活条件,注重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和技能培训,切实保障返乡人才和留乡人才的各项权益,才能充分吸引人才在乡村大展才华,真正让乡村成为各类资源汇集、各类人才成就事业的地方。

2.3 坚持把和美作为建设中国式现代化乡村的价值追求

中国式现代化,既是物质文明的现代化,也是精神文明的现代化,更是二者相协调的现代化。如果说乡村宜居是前提,乡村宜业是支撑,那么乡村和美则是乡村建设的最终价值追求。乡村和美强调对乡村价值进行再挖掘和再创造,促进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等各方面全面和谐,实现乡村文明滋润人心、德化人心、凝聚人心的作用。因此,推进和美乡村建设,不仅要重视看得见的硬件设施建设,更要重视看不见的软件要素建设,要不断加强乡村精神文明建设、提升乡村善治水平,同时通过城乡融合发展重塑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实现乡村由表及里、形神兼备的全面提升,提振农民精神风貌。

2.3.1 大力加强乡风文明建设力度 促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不仅要塑形,更要铸魂。乡风文明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灵魂与保障,对于满足农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构建和谐乡村来说均具有重大意义。在党的百年历程中,乡风文明建设同中国共产党的诞生与成长相伴而行,中国共产党推进乡风文明建设的历程可划分为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到新时代、新时代以来四个阶段[13],推动中国乡风文明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但是,由于长期缺乏对乡村文明建设的重视和缺少正确思想的引导,农村地区出现了传统道德失范、不良习俗泛滥、封建思想复燃等新问题[14]。对照乡村全面振兴、建设和美乡村的发展要求,乡风文明建设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必须将其作为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坚持绵绵用力、常抓不懈、久久为功。一是要加强乡村思想道德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积极推进乡村地区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促进乡村社会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二是要充分发扬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将优秀农耕文化中所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和道德规范进行深度挖掘,使其在凝聚人心、教化群众、淳化民风等方面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三是开展移风易俗行动,持续遏制农村地区高价彩礼、攀比之风等陈规陋习,创建丰富多样的公共文化活动,不断丰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农民精神风貌。

2.3.2 不断健全现代乡村治理体系 中共二十大报告强调,到2035 年,中国发展的总体目标包含: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1]。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组成部分中,乡村治理现代化是基础支撑。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必然要不断健全乡村治理体系。2023 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由此可见,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对于乡村振兴战略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实现具有基础性、战略性意义。自中共十八大以来,在党和国家的政策引领下,各地区积极探索乡村基层治理,推动乡村治理不断迈上新台阶。然而,日趋复杂的现代化发展趋势,让新时代的乡村治理不仅迎来了机遇,更充满了挑战。包括微观层面上乡村治理主体的缺失、中观层面上乡村基层组织的软弱涣散、宏观层面上社会转型和社会变迁的加剧[15],这些困境使得原有的乡村治理体系逐渐难以适应现代化的治理需求。因此,构建完善的乡村治理体系,不断提升乡村治理能力,不仅是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更是实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破解乡村治理困境的现实需要。第一,要以党建为引领,注重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和组织功能,持续发挥县乡村三级治理体系的重要作用,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第二,要积极构建乡村建设决策和激励机制,推行自下而上、村民自治、群众参与的实施体系,让农民群众既能参与又愿参与乡村治理事务。第三,要不断完善以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为特色的基层治理平台,鼓励各地积极采用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接诉即办等务实管用的治理方式,不断增强乡村治理效能,提升乡村善治水平。

2.3.3 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步伐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城乡关系经历了从二元对立到一体融合的演变历程,尤其是新时代以来,城乡融合发展已经成为不可阻挡的历史趋势。2020 年12 月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振兴乡村,不能就乡村论乡村,还要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16]。由此可见,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也必须顺应城乡融合发展的必然趋势,坚持走城乡融合发展的正确道路,持续构建共生共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自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国始终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不断加大对农业农村工作的投入和支持力度,持续推动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很大程度上促进了中国城乡融合发展的进程。但是,由于农村发展建设长期的历史欠账,城乡二元结构体制的负面影响等原因,导致中国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的问题至今仍然突出。因此,为了满足亿万农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和振兴乡村,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就不能再就乡村论乡村。首先,要将乡村建设纳入城乡融合发展的整体规划中,一体设计、一并推进,推动产业结构、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等要素资源在城乡之间合理布局、优化配置。其次,要破除城乡之间的二元体制壁垒,加快畅通城乡之间要素双向流动、平等交换的制度性渠道,不断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促进城乡融合向纵深发展。最后,要以县域作为重要载体,赋予县城在资源整合利用方面更多的自主权,不断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充分发挥其连接城市与乡村的辐射带动作用。此外,还要尊重城乡差异、乡村自身发展特色,促进城市与乡村、乡村与乡村之间“和”而不同、各美其美、共同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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