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伤人引发热议,人宠怎样才能和谐共处?
2023-12-10梁辰
梁辰
近日,四川崇州一女童在小区内被未拴绳的烈犬撕咬致重伤,目前仍在重症监护室,烈犬主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这一事件将人与狗的生存冲突推至社会关注的焦点,并引发广泛讨论:恶狗扑来时如何防卫、应对宠物伤人有哪些法律依据、如何文明养犬……记者就这些热点话题采访了多位律师和犬类行为专家。
私了还是起诉?
2021年2月的一个深夜,家住北京市朝阳区的何晴(化名)在小区内遛狗,突然被一只没牵绳的德国牧羊犬(俗称“黑背”)扑倒在地。黑背一口咬向何晴的左脸,撕开了一个口子,顿时鲜血直流。此时,黑背的主人才匆忙趕到,立即与何晴丈夫一起把她送到医院。
治疗间隙,何晴丈夫要求黑背主人手写了一份情况说明,交代了事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经过,并附上签名——这份文字记录成为后续法律诉讼的关键证据。
黑背主人虽然在第一时间承认了事实,但后期又反悔了,矢口否认自己家的狗咬伤何晴的事实,对外声称何晴是被她家的狗(比熊犬)咬伤的,并且拒不支付包括医药费在内的任何费用。无奈和气愤之下,何晴决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北京朝阳法院提起了诉讼,并聘请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的王延冬律师作为其代理律师。
王律师调取了小区和医院监控等关键视频记录作为证据,连同被告手写的情况说明及其他证据一起递交给法院。最终法院判定原告何晴胜诉,被告需支付原告包括医疗费、交通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共计15000余元。
王律师特别提到了5000元的精神抚慰金,“这类侵权案件的赔偿金额通常并不是很高,但如果侵权方对责任过错不认可或者态度极差的话,会造成被侵权人心理的创伤。我特意在诉讼请求中增加了精神抚慰金的诉请,因为我的当事人是一名女性,受伤的又是在面部这么一个重要的部位,要经过缝合和长时间的修复、整形的过程,这种创伤给一位女性造成的心理影响是不可忽视的。最终法院支持了我们的诉请,这笔精神抚慰金给我的当事人带来了非常大的心理安慰。”
事发一年半后,何晴于2022年8月拿到了法院判决书,并获得了相应赔偿。现在她脸上的疤痕仍留有痕迹,跟被告在小区里碰到,也互不理睬。由于被告饲养的黑背是《北京养犬管理规定》中的禁养犬类,在事发后已被送走。
据王律师介绍,在现实中,因饲养动物给当事人造成损害,像何晴这样最终走到诉讼流程的并不多,“如果对方没有中途反悔,而是积极地道歉、协商赔偿,这事多半到不了诉讼。因为通过司法程序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是比较高的。很多当事人因为诉累而息诉、止诉。”
遇到此类事件,究竟应该双方协商解决还是诉诸公权力判决?北京星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杜佳虹律师认为,在未涉及刑事责任的情况下,主要还是要看双方是否就侵权行为(包括侵权原因、损害结果)的认知以及处理结果达成一致意见。“造成十级伤残,但如果侵犯一方态度好,积极赔偿,双方也可能达成一致,但几千块钱的,不能达成一致,也可能提起诉讼。”
王律师建议发生此类侵权行为要第一时间取证,先把证据固定下来,“侵权刚刚发生的时候,相关当事人的抵触意识和戒备心理可能还不是很强,对一些事实的情况,他可能会承认,这个时候被侵权人一定要把证据固定住,以备后期维权使用。通过法院提起诉讼进行维权的重点就是证据,如果前期没能充分固定证据,后期一旦侵权人反口或对事实不予认可,会给维权造成比较大的困难。取证的方式有很多,视频、录音、签署双方都认可的书面协议等。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过公安机关调取相关监控。”
狗咬人,本质上是一种侵权行为
目前我国法律关于动物致害的处理主要参考《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第九章“饲养动物损害责任”,其中第一千二百四十五至一千二百四十七条,明确了饲养动物致害责任的一般规定、违反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害责任以及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致害责任。
“狗咬人,本质上是因为动物的饲养者或管理者的不当行为(未拴绳、未关门等),致使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造成损害的一种非法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其责任。”王律师说。
据杜律师介绍,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提供的数据,从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实施三年以来,全国范围内的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判决仅为1600件,“这个数据可能并不完全准确,但三年时间这类案件在全国的数量级以千为单位,可见案件量是比较小的。这是什么概念,以北京地区为例,据中国裁判文书网,三年来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是3万余例,”杜律师说。
但这并不代表此类事件在现实中发生的概率小,“(只是)大部分会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杜律师分享了一个她经手的调解案例。在北京的一个小区,一对母女在草坪上玩耍,妈妈背过身去接电话,女儿看到不远处有一只小狗,就挣脱了妈妈的手,想去看狗。妈妈刚一松手,女孩还没迈出脚步,小狗就向女孩扑来,抓伤了她的右手臂。
就医产生的检查费、医疗费、打疫苗的费用、营养费、交通费等,一共约4000元。狗主人不想赔付,他认为造成伤害的主要原因是家长没看好孩子。
发生纠纷后杜律师介入了相关调解。“我跟狗主人讲,首先你没有为狗束上牵引绳并引领,这违反了北京养犬管理规定,除非被侵权人故意,否则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其次,小女孩当时并未脱离其母亲的照顾范围,是在距离狗三四米的距离突然被扑,小女孩并非由于自己的原因暴露于危险环境下,而是在一个相对安全的状态下,因狗的猛扑行为而受到了侵害。”
最终狗主人如数赔偿了医疗费用,还支付了这位母亲的误工费——事发后,女孩由于受到惊吓,有一周的时间没有去上学,由母亲全天陪护。
据杜律师回忆,事发地是在一个高档小区,最后双方是在友好的气氛下协商了赔偿金额,“这几千元在当事双方看来可能不是很大的数目,但这位母亲希望为孩子树立一个正确的价值观——孰是孰非,有一天你欺负了别人,你也要赔偿。你受欺负的时候要拿起法律这个正义的武器。同时她也教导孩子不要主动招惹动物。”
杜律师还调解过一个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动物致害纠纷。一只没有牵绳的中型犬在遛途中,咬伤了一只牵着束犬绳的小型犬。由于小型犬的主人在保护自家狗的过程中,踢踹了中型犬,导致自己也被抓伤。被侵权一方提出索赔近万元,最后在杜律师的调解下,双方和解,侵权方赔偿了大几千元,大部分用于小型犬的医疗护理费。“对于这类侵权责任事件,对人身及财物造成的损失,都屬于维权范畴,因此不只是狗咬人需要赔偿,狗咬狗也适用。”杜律师分析。
人宠和谐共处
如何避免被狗攻击?
犬类行为专家、资深宠物培训师吴起将人对狗的防卫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正常行走的时候,看到散放的狗,行人应当尽量避免与狗对视,保持正常行走状态(不蹑手蹑脚、不大声喊叫等),不要靠近或驱赶,避免激怒它;如果遇到这次崇州女童被狗主动攻击的情况,我们应当及时利用周围的有效工具——砖头、木棍、雨伞等,对狗进行驱赶。吴起看了网上流传的现场视频,他指出保洁阿姨手中的拖把对驱逐那只攻击人的黑色罗威纳犬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据吴起介绍,遇到被狗攻击的情况,还有一些应急处理的方法,比如快速把衣服脱下来,裹到自己的一只手上,用这只手去阻隔吸引狗的攻击,这样可以最大化的保护颈部、头部等重要部位。如果是有一定力量的男性遇袭,可以尝试用皮带勒狗的脖子,让它有窒息感,从而松嘴,或是用手指抠它的眼睛,让它暂时失去攻击能力。“这种紧急情况下,肯定是以保全人的生命安全为核心,我们在合理范围内把狗驱赶开,但也不要过度防卫。”
如何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显然不是每个人身边带根木棍就能解决的。
吴起本人有三十多年的养狗经验,从事宠物培训工作17年,他说崇州恶犬伤人事件是“一只狗引发的血案,导致有孩子的家长焦虑,有狗的家长也焦虑,甚至演变为养狗人群和不养狗人群的对立现象”。
吴起认为应该增进群体之间的了解,消除隔阂,“首先要知道这不是狗的问题,而是个别不文明养狗人的问题。作为宠物主,我们享有饲养宠物权利的同时,要尽量不侵犯他人——除了按照规定牵束犬绳、及时清理宠物排泄物之外,带狗狗坐电梯如果遇到人多或者有明显害怕狗的人时,应该主动避让,等待下一趟;遛狗时与老人和小孩保持距离,让狗保持平静状态……另外,我们还要多了解自己的狗,带它做一些必要的服从和社会化训练。要投入时间和精力,带它到市郊对宠物友好的公园绿地中跑一跑,释放它们的精力。日常遛放进行社会化也应当让它们从一个压力相对小的环境,逐步过渡到到人多、压力大的环境。”
在吴起看来,养宠物是现代人的一种生活方式,能让人从紧张的工作状态中解放出来,为家庭增加生活氛围,也是一种热爱生活的表现。不养宠物的人应当给予理解。养宠人要学习正确科学的养宠理念和管理方法,不养宠物但喜欢小动物的人也要学习正确接触小动物的方式,在触摸宠物前要征得主人的同意,要了解宠物的喜好、有哪些敏感不合适触碰的地方。
狗攻击人的事件,是狗给人类带来的困扰和潜在威胁,但实际上很多具有社会功能的狗一直在默默为人类服务。
吴起创办的PFH治疗犬公益项目,对来自家庭的普通伴侣犬进行筛选和专业训练,通过严格的考评后让它们服务特殊人群,比如认知症老人、自闭症儿童、肢体残障人士、抑郁症患者和校园青少年群体等。
“治疗犬成立至今十余年,在全国十多个城市共服务10万多人次,至今没有发生过一起狗伤人的事件。除了治疗犬,还有导盲犬等其他工作犬都在默默地帮助人类,”吴起把创造人宠和谐的社会环境视为解决矛盾的关键,“包括家庭里的这些狗狗,它们的陪伴给人带来了无以言喻的欢愉和慰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