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险3.0%时代我国寿险产品设计发展趋势研究
2023-12-09周迪
周 迪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
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推进,银行存款利率步入3.0%时代,但是传统寿险产品仍然长期使用高达3.5%的预定利率。为引导人身保险行业降低负债成本,加强负债质量管理,原银保监会于2023 年3 月末组织保险行业协会以及23 家人身险公司召开座谈会。依据监管部门的窗口指导意见,8 月1 日起预定利率3.5%的人身险产品全面停售,我国人身险预定利率正式进入3.0%时代。
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收入增加,我国保险市场需求不断扩大,寿险产品设计呈现创新发展的趋势。同时,互联网技术的应用也为寿险产品创新提供了契机。因此,研究分析我国寿险产品设计发展的趋势,对保险公司顺应市场需求与监管要求,合理设计寿险产品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拟通过解读我国寿险产品设计发展的历史脉络,剖析当前寿险产品设计的特征,预测未来寿险产品设计的发展方向。
一、我国寿险产品设计发展历程
第一阶段:从1982 年业务恢复到20 世纪90 年代末。这一时期,随着越来越多的新保险公司成立,中国人保的长期独家垄断地位被打破,各家保险公司通过扩充个人代理队伍来争夺市场空间,产品上以注重保障功能的普通型寿险为主。但当时保险技术和经验仍不成熟,上世纪90 年代初高通胀环境下产品预定利率过高,到90 年代末市场利率大幅下滑后,行业出现严重的利差损失。1998 年保监会的成立,标志着这个时期的结束和监管体系的确立。
第二阶段:1999 年到2008 年金融危机之间。这个时期,随着银行保险销售渠道的启动和快速扩张,保险行业经历了快速增长。理财型产品如万能险和投连险迅速占据市场主导地位。但是2008 年金融危机爆发后,行业增速开始放缓,银行渠道和代理人渠道的拓展均面临困难。这标志着高速增长时期的结束和行业发展进入新阶段。
第三阶段:2009 年-2013 年。2010 年底,原银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销售与风险管理的通知》,保险产品销售监管趋严。在这种环境下,以分红保险为代表的传统保障型产品成为市场的主流。这标志着保险行业由过去的高速增长进入稳健发展的新阶段。
第四阶段:2014 年-2016 年。这一时期,在资本市场回暖带动下保险公司投资收益有所改善,一些中小型寿险公司通过销售期限较短的万能险产品(中短存产品)来快速扩充业务规模。2015 年代理人考试放开,监管呈现边际宽松,带动代理人队伍获得扩大。这一时期保险行业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
第五阶段:2017 年至今。这一时期,保险监管政策开始全面收紧,强调保险业务要回归保障属性。保监会相继出台了76 号文《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人身保险精算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和134 号文《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行为的通知》,规范了快返还型的普通寿险和万能险, 标志着行业高速增长的时代结束。在此环境下,保险公司开始重视回归传统保障型产品,年金保险、增额终身寿险等产品成为新的热点。
根据银保监会窗口指导意见,2023 年8 月1 日起,预定利率3.5%的人身险产品全面停售,我国人身险预定利率正式进入3.0%时代。
二、人身险产品预定利率下调的意义
本次人身险产品预定利率下调并非历史上的首次下调,20 世纪90 年代, 我国进入降息周期,1993 年-1999 年一年期存款利率逐步从10.98%下降到2.25%。由于当时《保险法》对保险资金运用有限制,保险公司大部分资金仅可投入银行存款,投资收益高度依赖存款利率。在市场利率大幅下滑的情况下,保险公司面临严重的利差损失。许多早期签发的保单以固定高预定利率形式约定部分甚至高达8%,这也进一步加剧了利差损。为化解利差损风险,1999 年6 月,原保监会发布《关于调整寿险保单预定利率的紧急通知》, 要求保险公司新签保单预定利率不得超过年复利2.5%,并禁止合同附加利差返还条款。这也使得新型寿险产品(分红险、万能险、投连险)销售持续增高。
2013 年8 月,原保监会传统型人身险费改方案落地后,新开发的寿险产品得以打破原2.5%的预定利率限制达到3.5%,养老年金险及10 年期以上长期年金可上浮15%达到4.025%。2021 年原保监会停止批准新的4.025%年金保险产品,停售前夕4.025%预定利率的年金产品经历了喧嚣的“炒停售”后告别了历史舞台。
最近5 年银行1 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已步入3%时代,从3.25%下降到目前的2.75%,但是当时的传统寿险产品仍长期使用高达3.5%的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严重错配。同时,根据行业交流数据及财务情况披露,人身险公司净利润持续下滑,2022 年人身险公司净利润571.79亿元,同比下降57.28%。三家公司亏损超过20 亿,分别是合众20.2 亿、百年27.1 亿、利安27.4 亿。投资端收益不理想是2022 年度人身险公司净利润大幅下滑的主要原因,净利润下滑但保证收益型产品仍要履约兑付,这将为保险公司长期发展出现重大利差损埋下隐患,损耗保险公司的业务价值,下调预定利率是与市场利率走势相适应的必然选择。
在投资形式走弱的情况下,下调寿险产品预定利率有助于降低保险公司的业务成本,保险进一步关注保障功能而非理财也将促进产品结构升级,引导保险公司开发适应市场的新产品,提高业务价值。首先产品定价更贴近市场利率水平,还将推动行业向规范化发展,长远来看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利益。
从长远来看,此举有助于引导保险公司降低负债成本。预定利率的下调体现了监管层防范利差损失风险的信号。这与监管部门2022 年底针对增额终身险提出专项风险排查要求:重点检查增额比例超过产品预定利率;利润测试的投资收益假设超过公司近5 年平均投资收益率水平;产品定价的附加费用率假设明显低于实际销售费用[2022 年中国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印发《关于近期人身保险产品问题的通报》]等措施相呼应。未来保险行业有望聚焦长期储蓄和保障型业务,淡化开门红。
三、预定利率下调后会对产品带来哪些影响
在资管新规全面实施、市场利率持续下行以及股市波动的大环境下,与其他金融产品相比,保险公司的财富管理类产品凸显了长期稳健的优势。2022 年上市保险公司寿险业务前五大收入来源产品中,储蓄型产品占比较高,中期年金和两全保险等产品满足了客户在教育储备等方面的中长期资产配置需求,而终身寿险兼顾了客户的风险保障、财富传承和长期储蓄等多重需要。展望未来,随着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提高,保险配置需求会进一步释放,保险公司仍需要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持续推出创新产品。
终身寿险、年金险等长期保障型产品受到影响较大,主流保障投保年龄保费上涨幅度约20%。为了弥补这部分损失,分红险凭借预定利率2.5%+浮动收益提高收益水平上限脱颖而出。长期来看,在投资情况较好的情况下给予客户更多的利益,在投资情况较差的情况下不产生过高的利差损,长期分红型产品(如长期分红年金,分红型终身寿险等)将重新受到市场的重视。
随着预定利率的下调以及评估利率的降低, 保险公司的长期利差损隐忧将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从业务结构看,新型保险产品占比上升,而传统保险产品占比有所下降。尽管储蓄型产品的吸引力略有降低,但分红保险占比的提升有助于减轻保险公司刚性负债带来的成本压力。值得注意的是,在资管新规和持续的市场利率下行双重影响下,保险产品的保本属性可能会进一步加强。
四、人身险3.0%时代寿险产品设计的发展趋势
1.灵活配置类产品设计创新。在利率持续下行的环境下,传统的保证收益型产品已经难以为继,因此保险公司正在加大灵活配置类产品的创新设计。这类产品通过投资配置账户,将资金投向更加多元化的投资组合,实现资产配置的灵活性,以保证一定的投资收益。年金险+万能账户的模式依然具有吸引力,为了抵御通胀和利率波动风险而设计推出的分红险凭借“保证利率+浮动收益”的特性未来发展前景巨大,这类产品能够满足客户资产配置的定制化需求。
2.防错构的产品设计。传统产品过于注重投资收益,而忽视了保障功能。新产品强调“保投匹配”,在追求收益的同时防止资产负债匹配风险。如设计高保额产品,增强防范长寿风险的能力;加强产品定价技术,防止低估风险;强化产品说明,防止消费者购买误区。
3.场景化的产品设计。保险产品需要针对不同消费群体的风险保障和资产配置需求推出差异化设计。比如针对高净值客户提供私人银行类服务; 针对中青年推出教育金规划;针对老年客户提供医疗及养老需求的产品等。
4.养老年金+增额终身寿险提高利率上限。增额终身寿险的现金价值增长较年金险更快,也更加灵活,但无法突破预定利率3.0%的上限;而“真养老年金”在产品设计时随着领取年限的增长,当被保险人生存时间超过平均预期寿命后有机会突破3.0%预定利率的限制。在产品设计时可以将这两种特性相结合,为增额终身寿险设置年金转换功能,在领取养老年金前利用终身寿险的特性快速积累现金价值,在转换为养老年金之后利用养老年金“活得久,领得久”的特性突破预定利率上限。
五、推进寿险产品设计创新的对策建议
1.加强研发投入,实现技术创新保险公司应加大在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方面的投入,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手段,开发定制化和差异化的产品。建立灵活的产品研发平台,实现快速响应市场需求。
2.密切客户联系,深入了解需求保险公司要加强与客户的沟通,通过各种渠道如社交媒体获取客户反馈,洞察不同客户群体的风险保障和财富增值需求,开发针对性强的产品。要建立客户关系管理和客户画像系统,实现精准营销。
3.完善监管,为创新营造环境监管部门要建立鼓励创新的政策环境,对确有价值的新产品设计采取审慎监管的原则。要加快产品审批流程,营造公平竞争环境。还要完善监管规则,防止过度竞争和风险暴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