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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内-外因素耦合致因模型的房屋市政工程总承包模式下本质安全管理体系研究

2023-12-06王宇陈明杰

项目管理技术 2023年11期
关键词:分包商市政工程管理体系

王宇 陈明杰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江苏 南京 211102)

0 引言

房屋市政工程因其自身系统复杂性,危险严重程度较高[1],近年来事故总数及死亡人数未得到有效遏制。针对事故发生原因,已有诸多经典的事故致因理论,包括海因里希因果连锁理论、扰动起源事故理论、变化-失误理论和轨迹交叉论及综合论等[2]。工程建设在各阶段有不同的风险特性,与企业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链条具有显著区别,故传统的事故致因理论对于房屋市政工程的针对性不强,要实现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本质安全化管理,必须结合不同建设阶段特征,建立房屋市政工程的事故致因理论体系。

由于房屋市政工程复杂程度日趋增加,工程总承包模式已成为行业主流,但该模式增加了安全管理的层级界面及各方接口,易出现责任落实不明、界面划分不清,分包商管理投入不足、管理水平不高、管理意识不强等问题。总承包方的安全管理工作责任重大[3],安全管理角色定位和责任分配不容忽视[4]。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及制度的有效落实是实现建设工程安全目标的核心。若能建立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既能保证设计、采购与施工等不同环节的有效对接以规避风险,又能统筹参建各方的紧密配合以层层把控风险。

本文将通过分析近年来行业内生产安全事故特性,结合工程建设过程各阶段内-外因素耦合致因模型,建立适用于工程建设的事故致因理论体系,在此基础上,构建工程总承包模式下的本质安全管理体系,为遏制房屋市政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提供参考。

1 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基本特征

1.1 事故频率及危害程度演化特征

根据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10年发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数据,将每年总体事故数据、较大及以上事故数据进行统计,得出房屋市政工程总体事故演化规律、较大及以上事故演化规律,如图1和图2所示。

图1 房屋市政工程总体事故演化规律

图2 较大及以上事故演化规律

图1反映出2011—2015年,房屋市政工程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除2014年出现增长,其余年份均实现了事故总数与死亡人数的双降。自2015年以来,事故总数及死亡人数均出现了反弹,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安全管理实施的有效性亟待增强。

图2反映出,“十三五”期间,较大事故数目较前5年得到了有效遏制,“十三五”期间年均较大及以上事故总数、死亡人数分别同比下降10.0%与10.5%,较大事故中死亡人数在当年行业总死亡人数中占比在12%以下,表明对重特大事故的遏制取得了初步成效。

通过对以上两组数据分析表明,尽管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频率总体趋降,但事故总数与总死亡人数始终波动,未实现持续性下降,故一般事故的管控仍有较大提升空间,是降低我国房屋市政工程事故总数与总死亡人数的突破点。要持续改善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既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持续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又要加强对一般风险的精细化管控,降低一般事故的发生概率。

1.2 主要事故类型及分析

将近5年所有事故及较大以上事故的类型及占比进行统计,结果见表1、表2。

表1 近5年事故主要类型

表2 近5年较大及以上事故主要类型

2016—2020年,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起重伤害在所有事故中占比最高。较大及以上事故中,土方、基坑坍塌、模板支撑体系坍塌和起重机械伤害等为主要事故类型。

2 生产安全事故致因分析

2.1 生产安全事故致因因素分解

为建立房屋市政工程事故致因理论,需对其致灾因素进行识别。以发生频率较高的高处坠落事故为例,采用鱼骨图分析法对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因素进行逐一识别,高处坠落事故鱼骨分析图如图3所示。

图3 高处坠落事故鱼骨分析图

2.2 建筑工程施工生产安全事故致因系统模型的建立

有学者提出内-外因事故致因理论,阐明危险源作为事故发生的内因,在不安全因素作为外因的扰动作用下出现失控是事故发生的原因[5]。这一观点对于建立工程建设的生产安全事故致因理论具有指导意义。工程特性决定的能量累积程度可归结为事故内因,是发生的根源;管理缺陷及人与物的因素的综合作用诱导内在能量源的释放是事故发生的外因,即直接原因。

工业生产是运用各类能量相互转换,工程建设即为能量累积的过程,而能量累积及潜在伤害程度是由工程自身特性决定的。工程的建筑高度、规模、复杂程度等利于能量积累的属性越高,与之伴随的高支模、深基坑、幕墙工程、钢结构吊装、脚手架搭拆、吊篮、高处等作业的风险和频率均会增加,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所需的外界能量源如大型起重机械、供电设备等也会增加施工现场的能量源积累,进一步加大事故发生的危害程度。

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管理缺陷及环境因素并非相互独立的子集,而是处于混沌关系中的灰色系统。从项目建设过程的时间轴对事故进行回溯分析,仍以前文分析的高处坠落事故为例,其发生的直接原因在于人处于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由于安全意识淡薄或不利的环境因素做出了某些不安全行为,管理缺失未及时消除隐患,并在无安全防护设施或安全防护设施失效的情况下发生坠落事故。

管理缺陷对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有两方面影响,一方面,不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及对进场人员的资质及安全业绩把控不严,降低人的可靠度;另一方面,过程管控不严,对于人员违章行为未能及时责令制止[6]。

物的不安全状态不会凭空出现,是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管理缺失叠加的物化体现。物的因素可分为可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及安全防护设施与劳动保护用品的失效。可能直接造成事故发生的物的状态包括:基坑开挖堆积的土方、存在坠落风险的浮放物(吊装的设备材料、高处未拴结的工器具、脚手架搭拆过程中的钢管、扣件等)、吊篮失效、起重机械故障等,这类风险程度是由内在因素决定的,可以直接转化为造成事故的能量源。而另一类物的因素主要包括安全防护设施及劳动防护用品的失效,属于能量隔绝措施失效,如防护栏杆失效、安全带和安全绳失效。

综上所述,管理缺陷不会直接造成事故发生,而是会以人员违章不纠正、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等为载体导致隐患向事故转化,有效的管理手段可以切断由隐患向事故的发展链条。故管理的缺失是致灾外因的核心,由风险→隐患→事故的演化过程,每一阶段的向下推进都是以管理缺失作为前提,管理缺失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

(1)资质审查不严格、安全培训不到位导致进场的人易发违章、设施设备易不符合标准。

(2)管理体系不健全、管理人员不履职、监管不到位,未及时制止违章行为。

(3)在不安全行为诱导了物状态的改变后未能及时识别并督促整改。

针对房屋市政工程建设特点,绘制出生产安全事故内-外因素耦合事故致因理论系统,如图4所示。

3 工程总承包模式下本质安全管理体系构建

针对上节生产安全事故致因理论,为实现工程全周期的安全生产,要充分发挥工程总承包模式优势,做好风险预控与过程管控,实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从工程勘察设计阶段将施工阶段的安全风险纳入考虑并做到尽可能降低系统内在能量累积程度;采购招标阶段做好安全资质审查;前期策划阶段主要着重于管理,管理上构建责任体系、明确层面界限、加强多级监管;施工开展阶段施工前严格人与工器具的进场,提高施工层面人与物的可靠度;实施阶段狠抓责任落实、严肃考核机制,构建全过程、全方位的本质安全管理体系。房屋市政工程总承包模式本质安全管理体系如图5所示。

3.1 优化设计方案,源头管控风险

设计方案从根本上决定了工程施工的技术难度,故在设计阶段就尽可能采用新的工艺方法,并建立设计人员与包括安全在内的其他专业人员间的有效沟通机制,通过优化设计方案,减少施工过程可能出现的危险要素,从项目的设计源头降低安全风险。

3.2 严格资质审查,提高准入门槛

根据分包商安全业绩、自主管理体系健全程度、管理水平,选择专业水平高、制度体系健全和安全管理意识强的分包商进行合作,降低管理难度。

3.3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

(1)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划清总承包商和各分包商之间的责任界面,明确总承包方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的安全管理总体责任,强调分包方对现场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从而明晰各方在安全管理中的角色承担与责任分配。

(2)构建安全管理责任矩阵,将分包商纳入“安全+”管理体系,统一管理,严格监督,将安全管理责任层层落实到各单位及个人。

(3)按照施工区域划分单元网格,实施网格化管理[7]。网格成员全面掌握责任片区的安全生产状况,积极开展安全巡视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对网格责任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管理责任,确保责任网格生产安全。

(4)结合工程特点、安全管理难点,制定适合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并确保有效落地。

(5)做好管理人员配置及安全费用的投入保证。人是管理制度落实的核心,是管理制度执行落实的基础,安全费用投入是安全管理的物质基础,一定数量的高质量管理人员配备及足额的专项安全费用投入是做好过程监管的基础。

3.4 严格准入与过程监管

(1)查验特殊工种人员体检报告、操作资质,确保人员无岗位禁忌缺陷、持证上岗。

(2)建立施工工器具、劳动防护用品进场检测机制,确保安全防护有效。

(3)风险动态更新,随项目进程推进实时更新风险动态,风险控制措施落实到位。

(4)隐患排查治理,切断隐患向事故发展的最后一根链条。

(5)落实奖惩措施,以高压态势杜绝操作人员违章、督促管理人员履职尽责,提高安全绩效。

(6)根据工程进程动态开展教育培训与应急演练,不断强化人员安全意识与应急能力。

3.5 强化安全生产能力检查与考核

3.5.1 监督检查

(1)要求分包商的上级单位制定安全检查方案,定期或不定期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开展安全检查,并将检查和整改封闭结果上报总承包项目部备案。

(2)对分包商各项安全和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对不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的工作环境和作业条件及时予以纠正,情节较为严重的,责令其停工整顿。

3.5.2 安全考核

(1)制定分包商安全考核管理办法,建立违规处罚、清退机制。

(2)建立分包商资质及施工人员动态数据库,定期对分包商违规处理情况进行通报公示。

(3)对态度恶劣、不听劝阻的违章分包商或个人,进行升级处罚和考核。

(4)每月组织对分包进行HSE能力验证评价,对验证评价不合格的进行专项整治,达不到整改要求的,予以清退出场,并上报纳入公司“黑名单”。

4 结语

本文对近年来我国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及所有事故、较大及以上事故、一般事故间的比例关系进行了分析,揭示了目前我国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呈现的基本特点;采取鱼骨图分析法梳理出各类致灾因素,并通过过程回溯提出了内-外因素耦合事故致因模型;在此基础上建立了从勘察设计、采购到施工全过程的总承包模式下本质安全管理体系,提出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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