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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矿业综合整治 守护“锰三角”矿业安全

2023-12-02廖良辉

新安全 2023年11期
关键词:花垣县尾矿库矿业

廖良辉

2013年11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赴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十八洞村考察,首次提出“精准扶贫”重要理念。花垣县地处湘、渝、黔三省市交界处,素有“一脚踏三省”之称,矿产资源丰富,是知名的“东方锰都”“有色金属之乡”,已探明锰、锌、页岩气等矿产20余种,其中锰矿、铅锌矿储量居全国前列。自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开始,花垣县全面开发锰、铅锌等矿产资源,但由于开采方式粗放、工艺技术落后,安全与生态环境问题十分突出。2021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对“锰三角”矿业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为花垣推进矿业绿色转型安全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近年来,花垣县切实扛牢首倡之地政治责任,全力推进矿业综合整治,矿业发展状况发生根本性转变,矿山安全风险基本消除,近三年没有发生矿山安全生产重大事故,2021年获得“湖南省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县”荣誉称号。2023年6月,花垣县成功摘掉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重点县“帽子”。

抓好顶层设计

坚持规划引领,立足长远、着眼实际,全方位科学谋划推动矿业整治整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省委、省政府成立花垣县“锰三角”矿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深入花垣调研指导矿业整治。湘西州、花垣县专门成立矿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省、州、县统筹开展矿业综合整治工作,形成高位推动、系统推进的组织领导体系。二是制定政策标准。省委、省政府出台《花垣县“锰三角”矿业污染综合整治规划(2022—2025年)》《花垣县“锰三角”矿业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2022—2025年)》,州、县出台《湘西州花垣县“锰三角”矿业整治整合工作指导意见》《花垣县矿业综合整治整合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确保矿业整治整合与安全生产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在县级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筹资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申报国家生态环境导向产业开发EOD项目,申报资金52.7亿元。2021年以来,中央、省、州、县共投入9.39亿元用于矿业整治。四是强化科技保障。健全安全监测网络体系,完善在线安全监测系统和气象预警接收设施,加强预警预报,全县在用保留尾矿库全部接入国、省、县应急平台,实现在线安全监测监控。申报矿山安全监管AI建设项目,利用科技手段提升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智能化水平。

压实工作责任

建立“县级领导牵头、主要职能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和乡镇参与、企业联动”的责任体系,推动矿业综合整治与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一是强化各级管理责任。落实领导包保责任,所有县级领导全部联系乡镇、重点企业、尾矿库、河流山塘水库,对涉矿乡镇重点督导。乡镇班子成员全部包村联村,加强巡查排查,确保涉矿领域安全稳定。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二是明确部门监管清单。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涉矿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巡查、执法、隐患、整改等一系列清单,明确任务、措施、期限和责任人,实行预安销号,促进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化、清单化、规范化。三是突出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督促企业主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把“不安全不生产”的理念贯穿于安全生产全过程。建立企业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知识学习等制度,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发现问题及时排查整改,把安全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四是压实个人防护责任。坚持培训上岗、持证上岗,严禁无证、带病上岗,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管理能力。矿山企业严格执行下井作业矿长带班、限员限时、上下井作业登记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科普宣传、警示教育,让每一位群众当好自身安全“第一责任人”。

突出重典治乱

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治疗、猛药去疴,重拳整治矿业乱开采、乱建厂、乱建库、乱污染等问题,矿业安全生产环境明显好转。一是坚决治理“乱开采”。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强力推进矿业整治整合,到2022年底全县1195个矿硐全部完成永久性封堵,关闭注销13个砂石土矿权;4家锰矿山企业整合为一家;5家电解锰冶炼企业完成协议退出,仅保留一家,产能控制在15万吨金属量以内;6个铅锌矿山、7家浮选企业、6座尾矿库全部协议退出,仅保留一家铅锌矿开采企业。二是坚决治理“乱建厂”。针对铅锌浮选企业“小散乱污”等问题,组织开展集中整治,拆除一批浮选厂、废旧厂房、废旧工棚。全县163家铅锌浮选企业全部关闭,拆除建筑面积56.6万平方米,拆除浮选设备455台套,清理废弃工棚1598亩,清理废石90多万立方米,彻底消除矿山乱搭、乱建、乱生产等问题。三是坚决治理“乱建库”。花垣县有98座尾矿库、18座头顶库,两者数量均占全省总量1/5左右。过去,很多尾矿库建设存在“无审批、无设计、无选址、无资质施工、无规范管理”等问题,安全环保等问题十分突出。通过环境治理、隐患防控、防汛监管、综合利用等措施,全面消除尾矿库、头顶库重大安全隐患,全县98座尾矿库仅保留4座,其余全部关闭退出,尾矿库、头顶库安全风险总体可控,无危库、险库。四是坚决治理“乱污染”。针对系列生态环境安全问题,县委、县政府以刮骨疗毒的决心,扎实推进矿业污染治理。国家调研组、生态环境部华南督察局等交办的30大类问题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2022年,全县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及改善幅度排名居全省各县市区第一位。2023年4月,花垣县矿业生态修复案例入选湖南省第二届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十大范例。第三方大样本调查显示,人民群众对花垣矿业环境与安全治理总体满意率达到97.6%。

加快矿业转型

坚持将矿业转型升级作为根本出路,坚决推进矿业转型绿色安全发展。一方面,推进产业升级。围绕锰、锌产业,引进一大批产业项目。比如,兆科动力、奥邦新能源已实现投产。加快延链补链强链,大力推进电池级四氧化三锰项目、清洁生产改造升级项目、锰渣无害化资源化利用项目等矿业精深加工项目。加强技术创新,提高安全生产、清洁生产水平。另一方面,推进资源化利用。花垣县现有锰、铅锌矿渣1亿余方,这些矿渣利用不好就是废渣,是重大安全隐患,利用好了就是不可多得的资源,就能“变废为宝”“化险为夷”。加强与中南大学等高校合作,破解锰渣再利用技术难题,华垣公司铅锌尾矿综合利用项目已建成投产,所产石料通过货运专列销往长沙等地。利用废旧矿坪、尾矿库等发展光伏发电、蚕桑产业,蚕桑种植面积居湖南省第一位。

坚持依法治理

將依法治理作为矿业发展的根本保障,以最严的监督、最严的执法,加强对涉矿领域安全监管执法,有力维护涉矿领域安全稳定。一是严格执法监管。制定《花垣县矿山安全监管部门联合巡查联合执法工作方案》,完善监督机制、整合监督资源、创新监管举措,采取互查、抽查、突查、暗访等形式,加强对涉矿领域执法监管,严厉打击无证勘查开采、偷挖盗采、以采代探等违法行为,今年以来查处非法开采案件3起。二是推进生态赔偿。成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工作领导小组,依法办理一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困局。文华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赔偿费用达3890万元,被最高检列为全国公益诉讼指导性案件。三是严肃追责问责。深入开展涉矿涉砂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涉矿涉砂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形成有效震慑。

(作者为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委副书记、花垣县委书记;本文配图均由花垣县委办公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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