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中常见的问题及措施
2023-11-29陈森
陈森
(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广西 柳州 545000)
0 引言
伴随着国有企业的不断发展,在企业的经营管理过程中,要有针对性的推进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保证国有企业的高效运作,用更健全的企业纪检监督工作来达到落实国有企业纪检监督的目的,从而促进企业的高效发展。在强化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的同时,还应该对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1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现状
1.1 难以满足企业发展的需求
现在正是国有企业转型的关键时期,企业内部的整体形势正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因此,纪检监察的内容也应该做出相应的调整,这样才能与企业发展的总体态势相适应,才能满足企业转型改革的需求。在这一过程中,国企所面临的既有外资企业的加入,也有本土企业的加入。国企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就必须进行深化改革,同时,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作用,加强纪律监督。比如,在国有企业持续扩大新的业务项目的同时,纪检监察部门也必须结合企业状况变化的实际,对监察活动的实施方式进行更新,不断完善监督体系,以确保工作成效[1-2]。
1.2 缺乏监督
按照有关规定,国有企业应设立独立的纪律检查机构。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单位为了节省开支,可能会出现一些非全日制的现象。这就造成了纪检部门在工作中无法独立进行,而是需要与其他部门进行联合审查,工作效率低下,容易受到外部因素的干扰。
1.3 缺乏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
当前,国企的监督方式比较多,在有关工作内容的设计中,注意加入一些创新的因素。经过对比,可以看出,传统的国企党务工作在创新能力、形式上都比较单一。就有关人员的监察工作而言,仅能以人工方式进行实地考察。信息化的发展为工业企业的经营管理体系的完善提供了技术支撑[3]。自动监督装备的使用,监督工作向智能化方向发展,能够有效地避免有关人员对监督工作的敷衍了事或不遵守规定。同时,也能加速工作的进行,使纪律监督的形式更加丰富。然而,从当前的情况来看,很多企业的监督体系还不够健全,制约了监督工作的开展。
1.4 缺乏有效的考核激励机制
当前,对国企纪检人员来讲,缺少一套行之有效的激励与评估体系,导致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受到很大的影响。总的来说,在国有企业中,很少会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实行具有目标制形式的激励评估制度,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对于纪检监察人员来说,他们在日常工作中处理或不处理案件,都不会对他们的工作产生太大的影响,加上有些国企的纪检监察人员不太愿意进行监督,不愿意提前进行监督检查,往往是在有关的案件发生后,再去跟踪,这就造成了国企纪检监察工作比较被动,监督检查的效果也会受到一定的影响[4]。
2 做好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对策
2.1 强化职能组织建设
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始终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原则,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定不移、精准有序惩治腐败。监督是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根本和首要任务。监察工作的基本宗旨是发现问题,纠正偏差,从源头抓起,从源头上遏制。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始终把监督作为第一要务,把目标集中在监督上,把责任集中在监督上,把权力集中在监督上,把权力集中在监督上。将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分设,这是一项重大的措施,也是一项将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落实到位,将力量向监督倾斜的具体表现。纪委要树立正确的办案观念,牢固树立“破大案是功绩,抓早抓小更是功绩”的工作观念,掌握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纪严于法。
2.2 注重教育宣传机制建设
在此基础上,通过对国有企业中纪委书记和副书记的分类分析,提出了加强纪委书记和副书记队伍建设的建议。将近几年来各级查处的违法违纪案件作为相应的教材,对法制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责任意识教育、党性党风党纪廉政教育等方面进行强化。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与责任意识的提升提供了理论基础。比如,将出现某些严重违纪违法作为教育案例,对其违纪违法的问题表现和深层次原因进行相应分析,从而对正确的教育宣传工作的内容体系进行丰富与提升。要着重引导员工提高廉洁从业和自律意识,并与反面教材相结合,促使员工自觉履行自己的职责,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或者与当地相关部门对接,时常组织纪检监察人员观看教育展览,充分发挥“身边人、身边事”的影响,提醒纪检监察人员,全面强化廉洁干部的思想防线。在需要的时候,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可以设立专门的廉政文化宣传教育人员,发放廉政文化工作奖励基金,从而营造出一种廉政宣传教育的氛围,让廉政宣传教育的良好势头得以形成。
2.3 对国有企业领导的权力进行合理制约与分配
国企腐败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国企领导权力过大,不能有效地对其进行相应的监督。因此,要解决企业领导者权力过重的问题,应该采用淡化、分解权力等方法,将领导者的权力进行分化,从而实现以权制权的目的。具体做法如下:①在公司成立前,合理地划分公司的权力:公司里有很多重要的职务,如果不能约束好他们的权利,就有可能发生不良的事情,因此,在公司成立前,我们应该对重要职务的权力进行划分,并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约束领导的权力,使公司的运作变得更加透明。它是将领导干部手中的“人”“钱”“权”加以分离,防止不良现象的发生。②要谨慎委派:国企领导干部是国企的中流砥柱,在委派人选上必须谨慎。作为一名领导干部,除了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较强的领导才能外,更应该具有较强的责任感、使命感。③要约束自己的权力,权力越大,责任也就越大的理念意识[5]。
2.4 赋予监察机构足够的权力,确保监察机构的监察力度
尽管每一家企业都会建立一个专门的监察机构,但由于没有充分地赋予监察机构足够的权力,这就导致了监察机构很难对企业领导人员展开监察,进而无法阻止出现不良情况的出现。因此,要保证监察机构的检查力度,就必须让监察机构参与到企业的管理之中。
监察人员的监察方向要有侧重点:不良现象频发的相关人员基本有这三种,一种是监督金钱和物流向的人员,另外一种是管理财务的相关人员,还有一种是管理工程环节的人员。这三类干部人事有一个共同之处,就是他们都与金钱、物质有直接联系,在金钱、物质上容易出现不良现象。因此,监察部在监督的时候,也要侧重检查一下她们,免得他们有什么纰漏,给公司带来损失。强化对业务运作与决策的监督:尽管与金钱和物质有直接联系的人员倾向于产生不良现象,相关监察人员要及时沟通交流遏制,以免给公司带来不必要的损失[6]。从而,监督管理部门应该对公司的运作和决策机构加强监督,避免出现以权谋私的情况。
2.5 精细化纪检监察工作并提升监督管理力度
首先,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确保党委的决策与工作的及时传递,全面动态的监督企业的运营与管理工作的执行。其次,要保证各部门之间的分工是科学合理的,对监督的内容和范围进行了详细的界定,让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能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责任,从而保证了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再次,在监督管理中贯彻从严治理的方针政策,并保证能够遵循纪检监察工作原则,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惩治并举,标本兼治。最后,对国有企业中的各方面的监督力量进行了有效的整合,比如审计、工会、纪检、监察等机构,这样既可以让企业中的监督主体朝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又可以让企业中的监督范围不断扩大。
2.6 运用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
由于市场经济环境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国有企业不仅要面对强大的竞争压力,而且在外部环境中还隐藏着很多不确定因素,要想有效地应对外部环境的挑战,就必须要确保内部环境的健全,而组织建设工作对纪检监察监督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在工作开展的过程中,基层党组织要积极落实党内政治生活,通过组织生活会等方式,搭建党员和职工进行自我批评、自我反省、相互批评的交流平台,及时掌握党员的思想态度,找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找到问题的解决思路。鼓励党员干部对工作中的不良风气进行严厉打击,利用信息技术的引入,营造出一种和谐、积极的工作氛围,这对纪检监察监督工作的开展,也起到了一定的辅助作用。在处理群众反馈的问题时,要特别注意,在加强监督检查的同时,还要制定一些行之有效有针对性的方案和措施来解决问题,要让人民群众满意。如果问题不止一次地发生,那么就要深入基层了解问题发生的根本原因,从问题的实质出发来寻求解决的办法。
2.7 明确国有企业监督工作体制机制的考核指标
对一个国企的监管工作进行评估时,必须先确定是否有人在做,如何做,这是对国企监管工作进行评估的一种制度。企业监督工作的体制机制,体现了该企业对监督工作的思想认知和重视程度,也体现了监督工作在企业整体治理结构中的位置。不管做什么工作,都要先把思想问题解决。认识不够,思想不够,工作就不会做得好。监察工作的制度,即监察机构的设置、监察人员的配备和监察人员的待遇,对监察工作的效果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由于监督工作是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环,所以,对企业纪律检查工作的制度进行评估时,必须将两者结合起来。可以设定以下的指标:有没有建立监察机构,监察机构的层级是不是在中层和更高的部门层级(例如,企业纪委,应当是领导的副职层级);纪委办公室或纪检监督处,应该是中层部门级别),是否配备了专职人员,专职人员的待遇是否与其相应的级别相匹配,企业是否制定了具体的监督机构工作规则、职责范围以及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等。
2.8 纪检监察与法律事务融合
这是由于我国国企治理体系的健全,必须以依法治理为前提。要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使法律对企业进行有效的监督。而将纪检监察与法律事务的融合,可以更好地将自身的监察职责落实到位,将监察机制与法律事务的融合,从而对企业的财务管理、依法经营现状、交易环节是否合法等展开有效的监督。因此,国企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制定出一套适合自己的绩效评价体系,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制定出一套适合于国企的绩效评价体系。纪检监察机关可以根据这一原则,对各方面的工作实施相应的监督。特别是那些没有达到标准的部门,更是要对他们进行重点监控,并且将监控的结果,及时的汇报给他们。在此基础上,充分运用现代互联网技术,以获取更多的资料,使得监测结果更具说服力。
2.9 纪检监察与内部审计融合
在经营层面上,内部审计向公司董事会直接负责。将纪检监察与内部审计结合起来,就能将审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权威性充分发挥出来,从而让纪检监察部门对资金密集、资产聚集部门等展开更加有效的监督。其次,将外事监督与内事监督相结合,能够更好地发挥国企中已有的人才优势,从而节省人力、物力等方面的费用,达到信息共享,从而推动外事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第四,国企应充分认识到纪委的作用,加强对纪委的监督管理。例如,加强企业纪检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只有加强他们的自身素质,才能增强身上的责任感,使其本身工作更好地进行。从而在遇到问题时,处理好自身与集体、集体与国家的关系,坚持自身的职业道德,更好的杜绝外部的诱惑。
3 结语
国企的纪检监察工作,不仅是监察好各项工作,更是“安全卫士”,用来抵御不良现象的侵袭,堵住内部的漏洞,从而保证国企的安全和发展。所以,做好纪检监察工作,不仅是帮助企业健康、良性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系统工程。各级干部和职工都应该对纪检监察工作给予重视和支持,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工作人员更应该用旗帜鲜明的、客观真实的、深入细致的纪检监察工作来促进企业的各项工作达到标准规范,管理决策能够合法合规,持续提升管理效益,提升决策水平,促进企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