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社会工作情境合法性获得的实践逻辑与机制分析
——以C 社工站的实践为例

2023-11-27郑先令王思敏南开大学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系天津300350重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重庆400044

关键词:社会工作者合法性社工

文/郑先令 王思敏(.南开大学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系,天津 300350;.重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重庆 400044)

一、问题的提出和文献综述

何为合法性?新制度主义社会学将合法性的研究从国家统治类型拓展到社会组织层面。萨奇曼(Suchman)认为,合法性是一种人们在社会建构的规范、价值、信仰和规定的系统中,对某个实体(组织)进行的行动在合意或认同方面的总体性感知。①Mark C.Suchman,“Managing Legitimacy-Strategic and Institutional Approaches,”The 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Vol.20,No.3,1995,pp.571-610.斯科特(Scott)从制度的视角提出见解,“合法性不是被处理和交换的商品,而是反映一种与相关规定、法律或规范价值相一致的状态,或者体现与文化——认知框架之间的契合”②Richard W.Scott,Institutions and Organizations:Ideas,Interests and Identities(Fourth ed).Thousand Oaks,California:SAGE Publications,Inc,2014,p.72.。由此可见,“合法性”既存在于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政治层面,权力的正当性和对权力的认同共同构建了权力的合法性③尤尔根·哈贝马斯:《交往与社会进化》,张博树译,重庆出版社,1989 年,第183-213 页。,也涉及超越法律和政治维度的社会领域,包括符合社会价值和共同体遗传下来的规范和惯例④高丙中:《社会团体的合法性问题》,《中国社会科学》2000 年第2 期。。

社会工作发展过程中同样存在合法性议题,并且意义非凡。从现实情况来看,作为舶来品的社会工作进入中国社会有一个被接受、被许可的合法化过程,这是社会工作在中国发展的立足之本。⑤王思斌:《社会工作实践权的获得与发展——以地震救灾学校社会工作的展开为例》,《学海》2012 年第1 期。从社会工作专业成长来看:一方面,各类主体广为接受的规范、价值、互动准则、社区文化,会对社会工作服务形成巨大约束力,这种约束将激励社会工作者提供更高质量的专业服务。⑥周雪光:《组织社会学十讲》,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 年,第74-75 页。⑦王思斌:《走向承认:中国专业社会工作的发展方向》,《河北学刊》2013 年第6 期。另一方面,追求合法性,不应该被视为社会工作对自我的贬低和对环境的顺从,而是形成与各类场景中多主体良性互动和获得更多资源及支持的重要途径。⑧Blake E.Ashforth and Barrie W.Gibbs,“The Double-Edge of Organizational Legitimation,”Organization Science,Vol.1,No.2,1990,pp.177-194.⑨W.理查德·斯科特:《制度与组织——思想观念与物质利益》,姚伟、王黎芳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 年,第67页。当然,合法性获得有利于强化社会工作群体的内在自我承认。

何为社会工作合法性?一般而言,社会工作合法性至少包含三大含义:一是合法律性,即符合现有法律、制度和政策⑩芦恒、胡真一:《“合法性”之后的“合理性”建设:不同医疗场域医务社会工作创新思考》,《社会建设》2017 年第3 期。;二是正当性,即专业价值符合共同价值观和社会道德[11]王晔安、马铭子:《社会工作专业地位提升的机制——以健康社会工作为例》,《青年研究》2021 年第5 期。;三是有效性,即用专业技能对服务需求和社会问题的有效回应[12]卢玮、吴文湄:《医务社会工作多重服务逻辑的合法性路径研究——以深圳市儿童医院为例》,《学术研究》2019 年第6 期。。可见,学界对于社会工作合法性的认识在深受组织社会学影响的同时,也突出了社会工作注重服务效果和服务使用者评价的实用主义倾向。同时,也就将合法性赋予的主体从政府、法律、公众拓展到具体群体——服务使用者。因此,不同于组织社会学将合法性分为规制合法性、规范合法性和认知合法性的一般认识,王杰等将社会工作合法性分为规制合法性、认同合法性和实效合法性。①王杰、徐选国:《我国社会工作的合法性困境及其路径重构》,《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 年第2 期。所谓规制合法性即是符合政府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而获得的合法性;认同合法性是指社会大众对社会工作深刻认识和接受而获得的合法性;实效合法性指的是能够有效回应社会问题、满足服务需求而体现有效性所获得的合法性。

有关社会工作合法性的研究深入探讨了合法性的丰富内涵、赋予主体以及不同类型,这为社会工作如何嵌入行政体系和福利体系提供了思路,启发了社会工作在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②张微、卢时秀:《社会工作嵌入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合法性形成与演化》,《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 年第4 期。、重大突发事件③黄红:《社会工作参与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合法性建构——以灾害社会工作的角色实践为例》,《学习与探索》2022 年第8 期。等领域获取合法性的策略。同时,既有研究也体现出一种不限情境和条件的“横向”讨论取向,容易忽略总体社会和具体社会之间的差异。换而言之,即使按照规制合法性、认同合法性和实效合法性的分类,我们依旧要考虑是哪一层级政府赋予的规制合法,以及服务效果得到哪个层面的政府和大众认可。即使是国家层面对社会工作认同又能否保证基层政府的认可和支持?显然,社会工作在各大政策的支持下进入基层开展服务时,入驻社区、融入社区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④武静、周俊:《合法性视角下社会组织“进社区”的耦合策略分析——以上海市L 机构为例》,《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 年第3 期。,依旧存在服务项目难落地⑤黄晓春:《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实践逻辑与制度效应》,《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7 年第4 期。、难以获得居民的信任⑥王燊成、岳经纶:《社会起源理论视角下的社会组织与社会服务递送——以广州市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为例》,《社会建设》2017 年第1 期。、易被行政化⑦朱健刚、陈安娜:《嵌入中的专业社会工作与街区权力关系——对一个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个案分析》,《社会学研究》2013 年第1 期。等问题。因此,研究社会工作合法性的问题,不仅需要有横向视角,研究合法性的不同维度,也要有区分总体社会和具体社会的纵向视角,研究合法性的不同情境,而不能一概而论。特别是在全国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背景下,既要得到宏观层面的认可,又要着眼于微观场景中的合法性问题,在“社会情境观”的观照下建立社会工作的合法性。⑧侯利文:《社会工作知识论基础的再认识——兼论社会工作的实践转向》,《学习与实践》2019 年第5 期。

援引邓燕华关于合法性的一项研究⑨邓燕华:《社会建设视角下社会组织的情境合法性》,《中国社会科学》2019 年第6 期。,本研究亦从纵向视角出发将社会工作的合法性分为总体合法性和情境合法性。社会工作获得国家层面和整体社会的认可和支持,是一种总体合法性的获得,即正式社会组织在一般意义上所具有的规制合法性、规范合法性和认知合法性。所谓情境合法性,是指已经享有总体合法性的社会工作组织,在具体服务项目落地推进中与服务使用者、基层精英(基层政府工作人员、社区领袖等)建立关系并获得的认可与支持。与总体合法性不同,情境合法性反映的是一种具体社会环境中的关系属性。所以,在情境合法性当中,同样包含规制合法性、规范合法性和认知合法性等“横向”维度,只不过赋予合法性的主体处于社会工作的具体服务情境之中。未将认同合法性和实效合法性纳入社会工作合法性的横向维度是因为:一方面,如果说纵向分类是为了区分合法性获得的场景差异(不同社会层面),横向分类则要凸显合法性的不同内容,而不是区分获得合法性的原因,“认同”和“实效”都属于获得合法性的原因分析,而且“认同”是合法性获得的重要标志,作为一种合法性类型是不太合适的。另一方面,认同合法性与实效合法性的区分并非完全独立,反而具有因果联系,即服务成效能够换取认同。

在获得总体合法性的基础上,继续研究情境合法性的议题对于社会工作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因为社会工作实践场域是一张社会网络,社会工作者与其他主体在复杂的社会联系中通过占有不同的位置发挥作用,相比之下,社会工作处于更不显眼的位置,所以社会工作要通过获取情境合法性改变关系结构,从而更好地发挥回应社会问题的作用。目前缺乏何以获取情境合法性的研究。因此,本研究在上述文献脉络之下,聚焦社会工作的微观情境,着重探讨社会工作有关情境合法性的问题。具体而言,本文将回答以下问题:社会工作何以获得情境合法性?获得情境合法性的深层机制为何?本文尝试剖析成功获得情境合法性的C 社工站的经验回答上述问题。

二、研究设计与案例介绍

(一)分析框架

在既有研究和材料分析的基础上,本研究将社会工作的实践条件、服务成效及其与合法性赋予主体的关系,作为情境合法性获取机制分析的三个重要层面,搭建起“正当性—有效性—关系性”的分析框架。

“正当性”是从外部机制来讲的。与讨论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性议题不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是一种直接为服务使用者提供服务的组织,有其自身的服务场景。而缺乏情境合法性的社会工作,进入实践场景开展服务就需要考虑它的正当性问题,即它的“入场”条件。不过,不同于既有研究对社会工作合法性内涵中“正当性”的理解,在具体实践场景中的“正当性”,既包含社会工作的专业价值理念与共同价值观和公共道德的一致性,也包含社会工作进入实践场域开展服务是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要求的“合法律性”。在国家行政力量大力发展社会工作的背景之下,总体社会给予社会工作的合法性为其在具体实践场景开展服务提供了这种正当性。相对于具体(基层)社会场域中各主体间的互动,总体社会带给社会工作的正当性是一种外在力量。

“有效性”是从内部机制来讲的。尽管总体合法性给予了社会工作“入场”的条件,但不代表基层社会对它的信任和承认,它需要彰显出有效性来赢得认同。有效性和合法性的关系密不可分,社会工作有效性是合法性的工具性表述,合法性的巩固和提升往往建立在绩效有效性的基础之上,绩效有效性时常需要不同层次的合法性支撑。①吴磊:《社会工作参与社会治理的绩效评估研究——基于合法性理论的分析框架》,《社会科学辑刊》2019 年第6 期。②童敏、周燚:《从需求导向到问题导向:社会工作“中国道路”的专业合法性考察》,《社会工作》2019 年第4 期。所以,情境合法性是否成立取决于它能否经得起实践场景中合法秩序所包含的有效规则的检验,其核心要义在于某一组织因符合某些标准而取得实践场景中合法性赋予主体的信任和承认。一般而言,绩效表现和组织声誉是影响合法性赋予主体评定社会组织有效性的两个标准,也是影响合法性获取的两个主要内部因素。③Dingxin Zhao,“The Mandate of Heaven and Performance Legitimation in Historical and Contemporary China,”American Behavioral Scientist,Vol.53,No.3,2009,pp.416-433.④高丙中:《社会团体的合法性问题》,《中国社会科学》2000 年第2 期。具体到社会工作发展实际,低社会化代表着社会工作在基层社会无法谈论组织声誉,因此,在有效性层面首要考虑的是绩效表现(服务成效)对社会工作获得情境合法性的影响。这是一种由社会工作内部行动向外界合法性赋予主体彰显其社会价值的驱力机制,包括社会工作使用何种策略和技术满足基层政府、服务对象以及社区的需求。

“关系性”是从隐性机制来讲的。“关系性”是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与合法性赋予主体之间的结构性(客观性)和主观性关系,它不会直接影响合法性赋予主体的选择,但会达到与之加强信任关系进而获取承认的间接作用,是一种贯穿整个实践过程的隐性存在。尽管“有效性”是获得情境合法性的关键影响机制,但是我们应该看到两个方面:一为服务成效的凸显并非“一日之功”,而是循序渐进的过程,在推进服务的前期就需要通过某种关系的建立来获得初步的信任。二是当我们将实践场景当作一个场域时,那么“场域结构和运动过程都是以关系为本质特征而存在的”。⑤刘少杰主编《国外社会学理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 年,第348 页。所以,获取情境合法性的过程附带着主体间的互动关系,它涉及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向合法性赋予主体的争取行为,以及合法性赋予主体的反馈。组织间、组织与个体间构建起的良好关系网络是一种推动社会工作服务有效进行的隐性力量。因此,分析获取情境合法性的机制需要考虑到主体间互动关系这一层面。

(二)研究方法

在实地研究的逻辑指引下,本研究以个案研究为研究方法,以粤西的一个农村社工站(C 社工站)的实践为例,提炼C 社工站在获得总体合法性后,进一步获得情境合法性的实践逻辑,在此基础上,分析背后的深层机制。具体来说,笔者⑥本文“笔者”指的是第一作者。通过参与式观察、深度访谈法和文本分析法等方式收集资料。一方面,笔者于2020 年7 至9 月参与到C 社工站的日常工作当中,重点关注C 社工站与社区(D 村)村民、个案服务对象、基层政府(C 镇政府)之间的互动,并记录与站点社工有关如何驻村、如何建立关系以及个案服务对象和基层政府对C 社工站的评价等方面的对话,本研究的议题便是在这一过程中发现的。另一方面,在参与式观察的基础上,笔者对不同访谈主体设计了有针对性的访谈大纲,并对相关主体开展了半结构式访谈,主要包括C 社工站一线社会工作者、协同督导者①C 社工站是广东社工“双百计划”的第一批站点,该计划采取“师徒制”“传帮带”“互为主体”的协同督导模式,强调督导和社会工作者之间的互为主体关系,因此,将督导称为“协同督导者”“协同行动者”或“同行者”。本文沿用该计划“协同督导者”的称谓,以表对该理念的认同和尊重。等,挖掘2017—2020 年间与C 社工站发展过程相关的资料。此外,在社会工作者和服务对象同意的情况下,调研过程中不断调取个案服务材料、项目档案、社区调查报告、各年度工作计划安排以及有关C 社工站发展的档案材料。

(三)案例简介

C 社工站是广东省社工“双百”计划②2016 年,广东省民政厅发布“特急”文件《关于做好粤东西北地区“双百镇(街)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运营示范项目的申报通知》(粤民函〔2016〕1862 号)指出,从2017 年到2021 年连续五年资助粤东西北地区建设200 个镇(街)社工服务站。第一批建设站点,设立在粤西某市的C 镇D 村,D 村“三留守”、低保户、五保户等群体较多,但拥有较好的“孝道”文化底蕴。C 社工站于2017 年7 月正式运行,是广东省民政厅的重点工作之一,在总体层面拥有规制上、规范上和认知上的合法性(总体合法性),但在C 镇政府和村民对社会工作专业一概不知的情况下,C 社工站在服务开展初期,备受C 镇政府质疑和干扰,阻碍了专业服务的开展,其合法性在基层失效,即情境合法性缺失。为赢得C 镇政府和村民的信任与承认,获取情境之中的合法性,推动服务顺利进行,C 社工站展开了一系列行动,最终获得了情境合法性。

三、对象化角色建构:C 社工站获取情境合法性的实践逻辑

获取情境合法性就是要得到合法性赋予主体的信任与承认,而关键就在于合法性赋予主体对社会组织的角色认同。所以,C 社工站面向基层政府和服务对象采取了不同的策略,即通过建构起不同主体心中的角色形象,以符合他们的角色期待而取得信任的方式,从而获得情境合法性。

(一)顺应环境要求:建构规范性形象

低社会化、低声誉的社会工作(职业)在基层社会往往面临合法性困境。2017 年7 月,作为广东省民政厅的重点工作之一,具有省级政府部门赋予的总体合法性的C 社工站在C 镇D 村运行起来,受制于纵向行政压力,C 镇政府承认了其实践权。但是,在基层社会对于社会工作知之甚少的情况下,这种由总体合法性赋予的实践权,并不意味着C 社工站得到了基层政府和服务对象的认可,即情境合法性缺失。这让社会工作者的角色处于模糊状态,并且引起了C 镇政府对C 社工站服务方式的质疑,以至于存在将C 社工站吸纳到政府权力网络之中的倾向,安排C 社工站帮忙代发传单、民政系统更新录入资料、整理和撰写扶贫资料等行为对C 社工站开展专业服务形成了干扰。

他们(C 镇政府工作人员)就觉得有些年轻人来了,名义上是社会工作者,实际上觉得和其他合同工没什么区别。(S-WCY-20201230①文中对援引访谈的编码规则为“受访者身份-姓名首字母-访谈日期”。受访者身份的编码规则是,S 表示协同者(督导),W 表示一线社会工作者。例如,W-QQX-20200919 表示一线社工QQX 在2020 年9 月19 日接受的访谈。)

我觉得推“双百计划”的时候,可能省(民政)厅会比较重视,但是到了下面其实没有想象中那么重视这件事情,很多时候可能是省厅下来的政策,到了基层真的是会有很大的变化。(S-WCY-20201230)

面对C 镇政府的不信任和干扰,C 社工站通过建构规范性角色顺应C 镇政府的规制要求,以此积累在基层的“合法律性”或规制合法性。尽管总体合法性附带的规制合法性能够通过行政体系向下传递,但具有形式性特征,所以C 社工站依旧要通过遵守当地的相关政策法规来换取实质性的规制合法性。具体行为包括:首先,C 社工站按照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城乡基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的要求,主动在所在县的民政部门登记、在C 镇政府备案为社会团体,并将组织运营作为C 社工站四大核心工作之一,按时完成年度检查工作。其次,遵从政府工作制度,积极向县民政局和C 镇分管领导汇报日常工作,包括面对面的口头汇报,以及利用C 社工站微信公众号推送服务工作的进度和成效,通过采用故事性案例、视频等大众化叙事的方式建立起镇领导对社会工作的正确认知。再次,以项目化的方式开展服务,展现规范性。2018 年,C 社工站将在D 村开展的服务包装成项目,成功申报了该县的公益创投资金。最后,积极学习公文话语体系和行政办公知识,C 社工站一方面是每周用半天的时间到党群服务中心向C 镇政府工作人员学习社会政策知识,另一方面是私下学习公文话语,并用行政逻辑向C 镇政府分管领导汇报服务情况。

按照政策法规运行社团、运用项目化方式开展服务、积极主动汇报工作,这些达到了政府对于社会组织的规范性行为要求,C 社工站也在这些行为当中建构起了它在C 镇政府眼中的规范性角色,进而建立起了初步的信任关系。

(二)走进日常生活:建构熟人化角色

赢得服务对象的信任对于建立专业关系至关重要。对于服务对象来说,社会工作是未知和陌生的。而获得信任是建立关系、获得合法性、开展服务的重要基础,也是一个组织在其所处环境中赖以生存并发达兴旺的重要前提。聚焦中国熟人社会的实际,信任隐藏在人际关系之中,暗含一定的情感成分,是一种心理距离的拉近。②刘玲:《本土社会工作者与案主关系研究——微观结构、关系特征和行动依据》,《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 年第4 期。③刘威:《“和而不同”:中国社会工作的实践分殊与经验会通》,《中州学刊》2010 年第6 期。因此,社会工作首先需要建立的是一种通过“创熟”而获得人际信任的专业关系。熟人社会不仅有先赋性的地缘与血缘关系,更为重要的是构成一种“自己人”的“亲密社群”①陈柏峰:《熟人社会:村庄秩序机制的理想型探究》,《社会》2011 年第1 期。②王思斌:《中国社会的求—助关系——制度与文化的视角》,《社会学研究》2001 年第4 期。,这也正是社会工作获得人际信任的重要途径。

去低保户的家里和他们一起做饭,让他们感受到温暖,也能够更加深入了解他们的生活是怎样的,习惯呀,生活水平呀,只有这样才能做好服务。再就是,在吃饭的时候大家都会聊得更开一点,就不像平常走访,一问一答的那种拿了资料就走了。(W-HLY-20210310)

走进服务对象的日常生活是社会工作者获得人际信任,进而建构熟人化角色的重要路径。首先,自C 社工站运营以来,就开始通过“三同”(同吃、同住、同劳动)工作法走进村民的日常生活,社会工作者们穿上工作服穿梭在村里的大街小巷,主动与村民打招呼、聊天,与村民一起割草、砍柴、插秧、摘豆子、种菜、收割稻谷。正如李侨明所述,“农村社会工作者不跟村民一起坐上饭桌、不与村民一起劳动、不主动了解村民的生活困难,根本不可能与村民建构良好的专业关系”。③李侨明:《社会工作者职业伦理困境与风险:基于实践场域的多主体分析》,《社会工作》2017 年第3 期。其次,在开展社区调研过程中,C 社工站发现D 村妇女们有“跳广场舞”的需求。因此,自2017 年11 月开始,C 社工站开始组织广场舞和露天电影播放等村民喜闻乐见的文娱活动,并邀请D 村小学校长领舞教学,进一步消除村民的心理戒备。最后,C 社工站也不断努力融入社区文化脉络,例如参加D 村举办的“北帝诞”“观音诞”等传统活动,从而走进社区生活世界。

C 社工站的社会工作者通过走进村民日常生活世界的方式,将作为“外来人”的自己扎根在社区当中,通过与服务对象一起参与熟悉性、重复性和基础性的日常实践,进而在亲切而熟悉的生活世界中逐渐建立起一种“自己人”“熟人”的人际关系,为获得村民的信任和后续服务的开展奠定了基础。④童敏:《重拾生活:社会工作的本质回归与理论重构》,《社会科学辑刊》2021 年第6 期。

(三)扎实推进服务:建构专业化身份

C 社工站想要获得以基层政府和服务对象为主的合法性赋予主体的承认,就需要通过凸显专业化服务的有效性来建立起自身的专业化身份。在C 社工站的实践当中,服务绩效是在它扎根社区,坚持需求为本、社区为本的服务实践中取得的。C 社工站整合C 镇政府的绩效需求、服务对象的生活需求,开展了以下专业服务:

第一,开展政策实践。C 社工站充分发挥紧密联动政府部门、熟悉社会政策和“三同”的“在场”优势,通过“扫楼式”挨家挨户逐一上门了解村民生活情况,将社会福利政策精准对接到有实际需要的服务对象手中,满足其基本物质生活需求。这种将党和国家兜底保障民生政策精准对接到困难群体的做法,既让村民切实感受到社会工作服务的效用,也分担了镇政府的工作压力。

第二,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借助在前期“三同”工作中积累的人气,社会工作者鼓励村民从家庭生活的“私领域”走到社区共治的“公领域”,于2018 年上半年在广场舞队伍的基础上成立了D 村第一个社区社会组织——D 村志愿服务队。此后,该组织成为多项社会工作服务的辅助平台,有效激活了社区内生动力。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如火如荼推进的背景下,C 镇政府逐渐意识到C 社工站在孵化培育社区社会组织的专业性。“他(镇党委书记)说,无论是在志愿服务还是在村一些公共事务方面,社会工作者都可以大有作为的。”(W-HLY-20201216)

第三,打造敬老爱老公共空间。C 社工站基于D 村村民“敬老爱老”的意愿和“崇尚孝道”的文化根基,自2018 年冬至开始,与社区志愿者共同将多年未启用的“水房”①广东粤西农村地区常用来办红白喜事的地方,一般一个自然村有一个水房。打造成爱老敬老的公共空间,每年冬至②自2020 年5 月改为每月一次。在此举办一次“敬老爱心餐”活动。这既能够达到传承孝道文化和提升村民们参与公共事务能力的目的,也满足了C 镇政府“新时代文明实践”的绩效任务。

第四,开发“义田”项目,回应社区可持续发展问题。2019 年年初,C 社工站综合评估弱势群体生计、社区土地丢荒、敬老爱心餐运营等问题和需求,在与社区骨干商量后,决定利用丢荒土地种植生态水稻,将盈利按5∶5 分配到社区公益基金和水稻种植者。同时,社会工作者和社区骨干开始发动其他村民,特别是有劳动能力的弱势群体,比如,具有奉献精神却难以融入社区的民政服务对象阿力③阿力(化名),是一个D 村50 岁的低保户,因小时遭遇车祸造成终身肢体残疾和语言神经受损,有一个过继给大伯的大哥,但常年在外,阿力与年事已高的母亲相依为命。大哥家庭条件一般,很难给予过多的经济支持,生活来源主要依靠政府接济和阿力捡卖废品,阿力成为村民取笑的对象,内心自卑,不愿交际。但具备乐于奉献的精神,在参与“义田”项目前,社会工作者多次到他家中和他及其家人交流,并邀请他参与晒谷等志愿服务活动。。在项目推进中,C 社工站将“义田”项目与C 镇政府的“农民开耕节”和“农民丰收节”相结合,逐步树立起在C 镇政府工作人员心中的专业角色。最终,“义田”项目产出约2600 斤大米,赠送村内低保、五保老人约500 斤后,通过“农民丰收节”和其他途径义卖收入9000 余元。在这一过程中,社会工作者将个人困苦与社会环境相互影响关联起来的做法,使阿力乐于奉献的精神品质得到村民的认可,让他变得更加自信,更愿意和其他村民交流,社会支持网络得到强化,还获得了950 元的生计来源。

“我(阿力大哥)以前都觉得他(阿力)没有希望了,但是养鸭子之后整个人都不一样了,精神好了很多,也爱和别人交流了,给人的感觉也好很多。”(阿力大哥与社会工作者的对话记录,来源《C 社工站“义田”项目结项申报书》)

从广场舞这类娱乐性活动到“义田”项目这类专业化服务,社会工作者的专业性角色不断被建构起来,逐渐获得了情境合法性。纵观整个服务过程,C 社工站始终是综合考虑服务对象的个性化需求和社区整体发展需求的,并且努力将政府的绩效任务,例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乡村振兴(农民丰收节)等考虑进去,从而实现服务供给、组织发展和政府要求的平衡。C 社工站采取的一系列行动,取得了丰硕的服务成果①自驻村后,C 社工站先后荣获“‘双百’计划优秀团队”“优秀社工站”“核心示范点”等称号,以及获得广东省社会工作优秀案例三等奖和X 县优秀志愿服务团队,副站长获得“‘双百’计划优秀副站长”荣誉称号。,逐步实现了在服务对象心中从“陌生人”到“熟人”再到“社会工作者”的角色认知转变,同样影响了C 镇政府对社会工作者从“合同工”到“社会工作者”的认知转变,建构起了在服务对象和基层政府工作人员心中的专业形象。同时,C 社工站也逐步取得了情境合法性。服务对象积极参与C 社工站倡导的服务项目,例如在参与“敬老爱心餐”后又参与到不确定性较高的“义田”项目,本质上是对社会工作专业身份的承认和默许。基层政府对C 社工站支持并与之合作,例如C 镇政府自2019 年开始每年自愿为C 社工站拨款3 万元用于专业发展②C 镇政府从2019 年开始每年支持C 社工站3 万元钱,属于自愿性质,并非省民政厅或上级政府要求。,并给予临时服务活动经费支持③C 镇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向社工站表示,在活动经费紧缺或所举办活动与政府项目紧密相关时可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经费支持。笔者在C 社工站开展的“阳光暑期,安全护你”夏令营活动的经费就得到了该县妇女联合会的支持,另外同年10 月份C 镇政府也支持了C 社工站9000 元开展敬老活动和智慧助老活动。,同时尝试在社区社会组织培育、社区娱乐性服务活动、乡村振兴等方面进行合作。另外,基层政府工作人员开始阅读社会工作专业文献,镇党委书记还主动向社会工作专家请教,不断增进对社会工作的认知,吸纳专业理念和工作思路。这些行为表现以及村民积极参与社工站倡导的社区发展项目,都表明社会工作的合法性在基层社会得到承认,即获得了情境合法性。

C 镇政府上次转介了一个个案——叛逆青少年——给我们。他们知道我们在这方面比较专业。还有,镇妇联转介了D 村的一个自然村的家暴受害者给我们,K 镇长还一直和我们讨论这个个案,比较关心个案进展情况。(W-HLY-20201216)

综上所述,C 社工站获得情境合法性的时间段在2017 年至2019 年年初之间,这一实践过程可以概括为:按照有关政策法规运行组织的行为,在基层政府面前建构了规范性形象;又通过走进村民日常生活的方式,建立起与村民的人际信任关系,建构了村民心中的熟人化角色;同时,在平衡服务供给、组织发展和政府要求之间的关系中,以优质的专业服务建构起了专业化身份。透过这一过程,我们发现这是一种“对象化角色建构”的实践逻辑(见图1),将合法性赋予主体对象化,通过一系列行动建构起符合他们期待的不同角色形象,凸出专业服务成效,以此获得合法性赋予主体的信任和承认。这一逻辑具体体现出“分类分步、成效凸显”的路径,即社会工作从服务对象和基层权力精英两大主体出发,首先建立起铺垫性角色,包括符合基层政府期待的规范性形象和符合村民期待的熟人化角色,以获得他们的初步信任;其次建立起关键性角色,即通过服务的有效性获得基层政府和服务对象承认的专业化身份。其间,铺垫性角色与关键性角色的建构有递进关系,但并非绝对分离的,但服务成效却是情境合法性获得的关键之处。

图1 社会工作取得情境合法性的“对象化角色建构”实践逻辑

四、社会工作情境合法性获得的机制分析

本案例说明,社会工作通过三重机制获得情境合法性:一是总体社会层面的专业制度建设建构起了社会工作的总体合法性,在“向上负责”的体制运行下,总体合法性赋予了社会工作进入实践场景的正当性,进而获得了争取情境合法性的条件,这属于外部机制;二是社会工作服务实践彰显了其与社会道德标准相一致的价值观,加之服务有效性日渐凸显,进而获得了基层社会中的规范合法性和认知合法性,这属于内部机制;三是社会工作与实践场域中多重主体之间的信任关系建构,从人际信任关系转向专业信任关系的过程中,对服务有效性产生了潜在的正向影响,这属于隐性机制。

(一)外部机制:专业制度与行政体制

各项宏观政策赋予了社会工作在总体层面上的合法性。在“向上负责”的行政体制运作下,总体合法性通过科层体系的纵向压力顺利转化为进入实践场域开展服务的实践权,即正当性,这些都为社会工作获取情境合法性提供了外部条件。同时,附带在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上的规制合法性,顺利从总体社会传递给基层社会。

1.专业制度建设赋予的总体合法性

构建起专业制度体系的各项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是国家从总体上对社会工作合法性的确立。自我国恢复重建专业社会工作开始,政府主导和专业引领就是中国社会工作发展的两大明显特征。①柳拯:《本土化:建构中国社会工作制度必由之路》,中国社会出版社,2012 年,第45 页。在多年“自上而下”的行政推动和“自下而上”的服务实践基础上,国家通过各项政策将社会工作融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之中,逐步建立起社会工作本土发展的制度体系,进而赋予了社会工作参与精准扶贫、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等重大领域的总体合法性。具体到C 社工站获取情境合法性的实践阶段(2017—2019 年),国家层面有关社会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展专业社会工作”的工作内容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2 次、被写入党内法规制度或行政法规制度文件23 次。②数据来源于“北大法宝”数据库。检索条件为:标题为“社会工作”或者全文包含“社会工作”,制定机关为“国务院”或“国务院办公厅”或“中共中央办公厅”,公布日期为“2017 年1 月1 日至2019 年12 月31 日”。二是国家推进社会工作发展的方式从以民政部为主导逐渐转变为跨部门联合推进的方式。①童敏、周燚:《从需求导向到问题导向:社会工作“中国道路”的专业合法性考察》,《社会工作》2019 年第4 期。2019 年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宣部、中央文明办等印发的《关于印发健康中国行动——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行动方案(2019—2022 年)的通知》明确提出,“支持引导专业社工、志愿者面向社区开展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三是“社会工作”再次被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四是社会工作在乡村社会治理中的重要性不断被强化。《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等重要文件都强化了社会工作在乡镇公共服务中的重要作用。这些从国家层面构建社会工作发展的制度体系,是从总体上赋予社会工作规制合法性、规范合法性、认知合法性的集中体现,为社会工作直面民生问题,进入基层社会解决国家重大战略问题提供了合理合法的正当性,即实践权。

2.“向上负责”的行政体制运行产生的纵向压力

在“向上负责”的行政体制运行之下,“自上而下”推动社会工作发展的行政任务对基层政府构成了一定压力,这种压力带来的是社会工作进入实践场域开展服务的实践权获得。在以法理权威为表、卡利斯玛权威为实的混合支配形势下,“自上而下”的授权与支配是并行的,这建构出“向上负责制”。因此,下级政府必须将上级政府的意志当作自己行为的准则,漂亮地完成考核指标并向上争取绩效奖励,以争取更大的权力空间。②周雪光:《中国国家治理的制度逻辑:一个组织学研究》,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7 年,第66-87 页。在这种受制于权力授予与约束框架的“顺从层级迭代”也就形成行政体制中的纵向压力。

总体合法性附带的实践权能够在基层社会生效的原因就在于“向上负责”的行政体制带给基层政府的纵向压力。在C 社工站的实践案例中,广东省积极响应国家推动创新社会治理的号召,积极在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中嵌入社会工作力量,形成了对基层政府的纵向压力。一方面,2017—2019 年广东省民政厅陆续印发多项推动“双百”计划的文件,将其纳入“十三五”期间重点项目,并制定了相应的考核指标和激励机制。另一方面,针对申报“社工站”建设不积极的或将社会工作服务边缘化的乡镇(街道),广东省民政厅组建专家团队,并经常联合各地市、县(区)民政干部深入实地开展调研和督查。③周小燕:《社工服务新征程,兜底民生最强音——写在〈关于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的通知〉发布之际》,《中国社会工作》2020 第34 期。在“向上负责”的行政体制运行之下,上级政府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和实际举措,给基层政府造成了工作压力,它们必须给予社会工作进入实践场域的空间,即开展服务的实践权。这也间接承认了社会工作规制合法性在基层社会是成立的,而规范合法性和认知合法性在情境中的缺失,表面上是因为社会工作的低社会化,实则体现出基层社会作为一个新的场域,是能够用自身特殊结构重新构造各种进入其中的关系或力量的,而拥有社会资本最多的基层政府占据着发挥作用的权力。因此,尽管总体合法性带给社会工作进入服务场景的实践权,并非代表其拥有了情境合法性,但实践权赋予了社会工作开展服务的正当性,也为社会工作在实践场景中争取情境合法性提供了外部条件。

(二)内部机制:价值实践与整合服务

获取合法性赋予主体信任和承认的关键在于专业服务的有效性,这是获得情境合法性的内部影响机制,也是关键机制。一方面,社会工作坚持弱势人群优先与注重优势视角的价值实践,在基层社会获得了规范合法性;另一方面,社会工作通过个案救助与社区共治相协同的整合服务,服务成果日渐凸显,获得了情境之中的认知合法性。

1.弱势人群优先与注重优势视角的价值实践

社会工作的核心准则是追求社会公正、人权、集体责任和尊重多样性。①李晓慧:《社会工作专业的国际新定义》,《中国社会工作研究》2015 年第1 期。自社会工作诞生以来,对社会公正和人权的回应,深刻体现在服务于生理、心理、社会、灵性等层面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上,其实践过程充分展现出助人性、利他性和福利性的特征。②Jeffrey J.Olson,“Social Work’s Professional and Social Justice Projects:Discourses in Conflict,”Journal of Progressive Human Services,Vol.18,No.1,2007,pp.45-69.在C 社工站的实践案例中,社会工作者通过“地毯式”的入户探访,将福利政策传递到有需要的弱势群体手中,缓解了他们的生活压力;另外,与志愿服务队一起面向村里的五保户和老年人常态化开展“敬老爱心餐”活动,志愿利他的精神在社区中得到传承和发扬。这些秉持弱势人群优先和利他主义的价值实践,充分发挥了社会工作的社会保护作用。同时,注重优势的价值理念拒绝让服务对象将目光聚焦于自己的问题,而是把眼光投向可能性,侧重用激发自身及其环境优势的方式回应弱势群体遇到的问题。③Dennis Saleebey,“The Strengths Perspective in Social Work Practice:Extensions and Cautions,”Social Work(New York)Vol.41,No.3,1996,pp.296-305.例如,C 社工站将年久失修的水房和抛荒已久的稻田重新利用起来,以及通过在社区公共项目中展现五保户阿力甘于奉献的精神品质,以此让他获得其他村民的肯定来确立其在社区中的“成员资格”。

深受儒家思想影响的中国社会,强调以“立人立己”为核心的儒家伦理观,以及强调“爱人”的性善论已经成为人们生活的道德准则,“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的哲学思想也成了人们的助人方式,它们是中国社会共同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④孙海燕:《儒家伦理是利他主义吗——兼与王海明教授商榷》,《道德与文明》2014 年第4 期。⑤康晓光:《古典儒家慈善文化体系概说》,《社会保障评论》2018 年第4 期。而社会工作面向五保户、老年人以及需要政策救助家庭等弱势群体提供的服务,充分体现了对弱势群体的关注以及对利他主义和优势视角的强调,村民在参与和享受服务当中逐渐体会到社会工作的价值取向与中国社会共同价值和道德伦理的内在一致性。同时,社会工作服务营造出关注弱势人群、乐于奉献的公共价值氛围,满足了村民传承“孝道文化”和重塑社区互帮互助氛围的期待,起到了增强社会工作服务有效性的作用。因此,社会工作的价值观念与道德准则得到了合法性赋予主体的承认,即获得了具体情境之中的规范合法性。

2.个案救助与社区共治的整合服务

实用主义的社会工作实践强调服务对象对自身的“社会性”理解,注重关联其生活经历、社会结构和社会进程,以消除个体的无力感和增强自我掌控生活的能力。①Julian Rappaport,“Terms of Empowerment/Exemplars of Prevention:Toward a Theory for Community Psychology,”American Journal of Community Psychology.Vol.15,No.2,1987,pp.121-148.②Ping K.Kam,“From Disempowering to Empowering:Changing the Practice of Social Service Professionals with Older People,”Hallym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Aging.Vol.4,No.2,2002,pp.161-83.因此,社会工作否定用割裂和静态的方式分析服务对象所面临的问题,注重个体与社区结构的互动和相互影响,坚持个体社会心理支持和宏观社会发展的双重介入,打破个体治疗和社区发展的边界,引导个体或群体走进社区,在社区网络深层互动中实现对服务对象需求的回应和能力的建设,进而推进个体与社区的共同进步。③林万亿:《当代社会工作:理论与方法》,五南图书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第145 页。④张和清、杨锡聪等:《社区为本的整合社会工作实践:理论、实务与绿耕经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 年,第25-30 页。以C 社工站的“义田”项目为例,C 社工站系统地考虑社区可持续发展与微观个体个性化需求,鼓励民政对象阿力参与“义田”项目,最终他既获得了生活来源,还重构了其社区关系网络,实现了个体与社区协同发展。如果将其个人性格孤僻、自卑、被人嘲笑、家庭贫困的困境个体化,归咎于服务对象能力不足,往往会采取“就问题说问题”的“去社会化”介入方式。⑤李伟、惠筱:《自由主义与社会工作的“去社会化”》,《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 年第1 期。这种缺乏“人在情境中”的视角,难以通过“参与”的方式激发服务对象的主体性和对生活的控制感,也难以实现个体与社区的协同发展。

这种整合服务颇有成效的关键之一是对“参与”的强调,服务对象不单是服务的接受者,还是服务生产者或提供者,他们能够提出意见、参与服务规划(实施、决策)以及影响结构和政策变化。⑥Ping K.Kam,“Strengthening the Empowerment Approach in Social Work Practice:An EPS Model,”Journal of Social Work.Vol.21,No.3,2021,pp.329-352.正是因为服务对象全程参与其中,能够切身感受到自我和社区变化的过程,也能更加有效地向外界展现出社会工作的服务成效,特别是对于基层政府来说,既能够看到社会工作者良好的群众基础,又能够看到共同行动的成果。如此一来,整合的社会工作服务满足了服务对象的需求又符合基层政府的期待,人们对社会工作的认可度自然得到提升,即在情境之中获得了认知合法性。

(三)隐性机制:关系先行与互为主体

社会工作获得情境合法性的关键在于有效性的凸显,而有效性彰显之中暗含着一股促进社会工作获得信任和承认的力量,即社会工作者与实践场域中多重主体之间的信任关系建构。建立基于主观性意识联系的人际信任为社会工作服务的开展奠定了基础;在社会工作者与合法性赋予主体的互为主体关系建构过程中,专业信任的获取对服务有效性产生了潜在的正向影响。

1.建立基于主观性意识联系的人际信任

无论是开展专业服务还是获取情境合法性,赢得信任都是非常重要的一点。信任有不同类型:我们将因为专业服务质量而获得的信任称为专业信任,将建立在人与人之间的熟悉度和情感联系之上的信任称为人际信任。前者是基于理性主义判断的客观性关系,后者是基于情感判断的主观性意识联系。面对情境合法性的缺失困境,低社会化的社会工作通过服务成效赢得信任和认同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当代社会网络结构尽管受到现代化的影响,但“面子”逻辑、“人情”等熟人社会的人际交往规则依旧是当下社会处理问题的重要选择,熟络程度和情感距离是彼此交往取信的重要标准。①田先红、张庆贺:《城市社区中的情感治理:基础、机制及限度》,《探索》2019 年第6 期。因此,社会工作者应该首先建立起与合法性赋予主体的人际信任关系。

C 社工站在实践当中,面向村民开展“三同”工作,进入他们的日常生活世界中;举办广场舞、露天电影等文娱活动,拉近与村民的心理距离;参加诸如“观音诞”“北帝诞”等社区传统文化习俗,融入社区文化脉络。面对C 镇政府,C 社工站主动汇报日常工作和工作创新,在协助政府工作的同时主动与政府工作人员交流,不断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C 社工站的社会工作者放下自身的正式身份,拒绝“服务下乡”和“等人上门”的做法,通过一系列行动发挥“在场”优势,以非正式身份不断深入村民日常生活和融入政府工作人员人际网络当中,产生了积极正向的情感关联,逐步将陌生关系熟人化,进而建立起基于人际信任的主观性意识联系,这潜移默化地建立起了在服务对象和基层政府工作人员心里的正向形象,这种信任关系的建立为后续服务开展进而取得成效奠定了基础。

2.建构互为主体关系中的专业信任塑造

人际信任的建立为开展服务赢得了初步信任、聚集了人气,而只有获得实质上的专业信任才能够换取情境合法性。服务有效性的显现能够赢得专业信任,而专业信任的建立往往隐含在社会工作者与实践场域中多方主体的互为主体关系的建构之中。所谓互为主体关系,是指社会工作在推进服务开展的过程中,与其他组织、群体或个体之间形成一种相互学习、交互吸纳与合作的关系,既能够吸纳合作方的工作逻辑,也能够保持自我行动、自我决定、自我组织的自主性。②任敏、郑先令:《互为主体的社会工作“嵌合”发展及其机制分析——以一个粤西农村社工站的发展历程为例》,《中国社会工作研究》2022 年第1 期。

实践表明,C 社工站在建构互为主体关系的过程中逐步获得了服务对象和基层政府的专业信任。在互为主体的服务关系方面:一方面,C 社工站与村民协同推动社区发展,例如,“义田”项目和“敬老爱心餐”等,协同行动中的社会工作者和服务对象都充分彰显出各自的主体性。另一方面,C 社工站与村民的服务成效共享得到项目办、地区中心和各级政府部门的赞扬。同时,建立社区公益基金的方式让社区村民共享了社区发展成果。在这一过程中,服务对象在协同行动中提升了参与能力和享受到了服务成果,进而强化了对社会工作者的专业认可。

在互为主体的政社关系方面:一方面,专业力量吸纳行政力量,例如,社会工作结合服务内容有选择性地执行行政任务①所谓选择性执行,是指在一定标准的衡量之下对政府要求的任务进行选择,其标准主要包括任务性质、工作时间、工作体量等。、学习公文话语体系等等;另一方面,行政力量吸纳专业力量,随着服务成效的逐渐显现和上级政府纵向压力逐渐变大,基层政府工作人员开始阅读社会工作专业著作文章,主动与社会工作专家交流,不断增进对社会工作的认知,吸纳其专业理念和工作思路。由此可见,基层政府对社会工作的信任逐渐强化。

这种基层政府和服务对象的认可超越了基于主观意识联系的人际信任,得益于在建构互为主体关系过程中凸显的专业服务成效,即一种客观判断下的专业信任。这在获得基层政府的支持资源以及激发服务对象的协同行动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又会推进服务开展、取得服务成效。因此,不论是基于主观意识联系的人际信任,还是建构互为主体关系过程中的专业信任,这种关系建构是在获取服务有效性的实践中隐藏的一股力量,它与获得有效性是同步进行的,但又相互作用。

五、结论与讨论

在探讨社会工作合法性的议题上,本研究接续合法性分类这一方面的研究,从不同社会层面(总体和具体)区分社会工作的合法性,将社会工作的合法性分为总体合法性和情境合法性,通过引入C社工站的实践案例,并搭建起“正当性—有效性—关系性”的机制分析框架,尝试回答社会工作关注微观实践场域的情境合法性上的一些理论问题,包括社会工作获得情境合法性的实践逻辑是什么、深层机制是什么等,以回应社会工作情境合法性缺失的现实困境。

本文呈现了一个获得总体合法性的社工站,如何在情境合法性缺失背景下获得基层政府、服务对象认可、信任和支持的完整案例。我们以社会工作在基层情境中与服务对象、基层政府的互动关系发展为主线来呈现整个历程,从而得出社会工作获得情境合法性的实践逻辑是“对象化角色建构”,具体表现为“分类分步、成效凸显”的路径。社会工作获取情境合法性是面向服务对象(包括社区居民、村民)、基层政府两大类情境合法性赋予主体,建立起符合他们期待的角色形象,凸出专业服务成效,以此获得合法性赋予主体的信任和承认的过程。这种角色建构呈现出从铺垫性角色到关键性角色的递进过程,后者是获得情境合法性的关键,其中专业化服务成效是其关键度量衡。研究发现,社会工作获得情境合法性的机制包括外部机制、内部机制和隐性机制。外部机制是指国家宏观法律政策建构起来的专业制度,赋予了社会工作总体合法性,在“向上负责”的行政体制下,总体合法性得以顺利转化为基层社会的实践权,为社会工作进入实践场域谋取情境合法性提供了正当性。内部机制是指社会工作实践行动凸显出的有效性,及其彰显出符合社会共同价值观的专业价值理念。隐性机制是指在社会工作者与合法性赋予主体互动过程中,建立的人际信任关系和专业信任关系产生了对服务有效性的正面影响。

本研究的贡献在于,突破了长期以来社会工作从横向视角讨论合法性不同维度的局限,强调以纵向视角从不同社会层面(总体和具体)探讨一种符合现实情况的分类可能,在纵向视角当中纳入横向分类的维度,进而将社会工作合法性的讨论从“平面”过渡到了“立体”。在社会工作探讨合法性之初,学者们在组织社会学的合法性分类框架中结合社会工作特性,提出了不同维度的合法性分类。囿于长期的社会工作实践困境,我们有必要将合法性的讨论聚焦到具体的实践场域中,建立区分不同社会层面的纵向分类框架,并将横向分类的不同维度作为内容,以此更好地通过理论研究回应现实问题。本研究的另一贡献在于,建构起了分析情境合法性获得机制的分析框架,与研究总体合法性关注服务成效和组织声誉不同,本研究在此基础上,增添了正当性和关系性的维度,这是对中国社会工作“自上而下”发展和中国社会组织间、组织与个人间关系网络的特殊考量。

本研究还有后续研究值得探讨,如社会工作情境合法性缺失背后的深层原因为何?又如,不同合法性赋予主体之间的关系如何?孰轻孰重?这或将涉及权力问题。

猜你喜欢

社会工作者合法性社工
组织合法性的个体判断机制
青春社工
Westward Movement
社会工作者职业认同与组织认同对职业流动影响的研究——基于对广州市社会工作者的调查
论我国人口促进社会工作者核心能力的培育
社会服务机构中社会工作者激励因素研究
社工
此“社工”非彼“社工”——对社区工作者和社会工作者概念的澄清
医务社工的昨天和今天
浅谈汽车养护品生产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