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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资金支持对新能源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效应及差异*

2023-11-23许彩玲何文航

经济研究参考 2023年10期
关键词:银行信贷生产率补贴

许彩玲 何文航

一、引言

随着全球能源安全问题的日益凸显和绿色环保理念的深入人心,近年来,世界各主要国家纷纷制定能源发展战略,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推动能源领域科技创新,力争在新一轮的能源革命中抢占发展高地。我国作为能源生产和消费大国,能源需求量大,碳排放量高。“双碳”目标与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决定了我国必须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化能源体系。科技创新是推动能源革命和能源产业发展的第一动力。在多年的努力下,我国能源领域的新技术持续涌现,技术装备水平显著提升,许多技术装备都处于世界领先水平,新能源产业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但与世界能源科技强国相比,我国能源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仍存在不小差距,还达不到引领能源革命的要求。其背后的主要原因之一在于我国能源企业的研发经费投入水平总体偏低。为此,国家能源局、科学技术部于2021年11月联合印发了《“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提出要紧紧围绕形成一批能源长板技术新优势的目标,优化能源科技创新投入机制,多方争取资金支持,推动企业加大研发资金投入,加强能源领域关键技术攻关。

各类资金支持是企业进行技术研发创新的支撑条件。新能源企业的研发活动周期长、投入大、风险高,与其他传统企业相比,更需要强有力、多元化、稳定的资金支持。从当前看,我国新能源企业的外部资金支持主要有政府补贴、银行信贷、股权融资三大来源。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的目的是把研发结果转化为生产力,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全要素生产率的增长是技术创新的结果和表现,是衡量技术进步和经济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指标。为更好地实现建设科技强国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探讨如何充分发挥各类资金的支持作用,促进新能源企业技术创新及其全要素生产率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二、文献梳理与理论分析

对于外部资金支持、技术创新与企业全要素生产率三者之间的关系,国内外学者已经展开了丰富的研究。相关文献主要是从作用机理和作用效果两个方面来分析各种资金支持对企业技术创新和企业绩效的影响。

(一)关于政府补贴对企业技术创新和企业全要素生产率影响的分析

技术创新活动往往具有高度不确定性和溢出效应,这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企业的技术创新意愿,降低了企业对技术研发的投入。政府作为矫正市场失灵的“有形之手”,一般会对具有正外部性的技术创新活动进行补贴。于是政府补贴便成为推动企业进行技术研发创新的重要手段。部分学者认为政府补贴对企业技术创新和全要素生产率具有正向促进作用(车德欣等,2018;王薇和艾华,2018;王宏伟等,2022),充分的政府补贴是新能源企业实现技术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极其重要的影响因素(高华等,2023)。这主要是因为一方面政府补贴能够缓解企业的融资约束,扩充企业研发资金,有效降低企业的技术创新成本(Czarnitzki et al.,2011);另一方面政府补贴向市场传达了积极信号,表明受补贴企业和受补贴产业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和良好的发展前景,进而有效吸引社会资金流入,促进企业技术创新(郭玥,2018)。进一步地,政府补贴会通过技术创新促进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周忠明等,2022)。全要素生产率是指剔除所有有形的要素投入量对生产率增长贡献的余值,是衡量纯技术进步的主要指标,因而又被称作技术进步率。由此可见,技术是影响全要素生产率的核心因素,技术进步可以通过提升要素使用效率、优化要素配置、技术溢出效应等途径提高企业及行业的全要素生产率。除了技术创新这一中介外,政府补贴还会通过规模效应提升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政府补贴扩大了企业投资规模,提高了生产要素利用效率,促进了企业规模经济形成和全要素生产率提升(李政等,2019)。但有部分学者持截然不同的观点,认为由于各种原因政府补贴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一是政府的不当干预会使企业盲目扩大生产规模而导致产能过剩(余东华和吕逸楠,2015);二是政府补贴容易导致企业产生依赖,损害企业的创新积极性,导致其全要素生产率下降(唐安宝和李凤云,2016);三是部分企业在获取政府补贴时,存在利用信息优势进行骗补或寻租行为,对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造成挤出(安同良等,2009;余明桂等,2010;Berninic &Pellegvinig,2011)。有学者借助生产函数模型对政府补贴与企业全要素生产率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检验,得出倒“U”形的结论,表明政府补贴对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促进作用在合理的补贴区间会逐步递增,而一旦超过合理的补贴区间,则逐步递减甚至转为抑制作用,因此,财政补贴要保持在“适度区间”(胡春阳和王展祥,2020)。

(二)关于外源融资对企业技术创新和企业全要素生产率影响的分析

根据企业在金融市场中获得资金的方式不同,外源融资可分为股权融资和以银行信贷为主的债权融资。金融市场所具备的融资功能、资源配置功能、风险规避功能、信息传递功能等能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资金支持,帮助企业分散和控制研发创新风险,为投资者筛选出具有投资价值的企业与项目。为此,大多数学者认为银行信贷和股权融资对企业技术创新和全要素生产率都具有正向影响,只不过影响程度存在阶段、行业和地区性差异。Beck和Levine(2004)的研究结果表明,银行信贷和股权融资对企业全要素生产率产生了显著的正向影响。Fecht等(2008)的研究发现,银行信贷在为实体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时,企业融资成本更低,但是,股权融资更有利于优化配置资源,能更有效地提高实体经济的全要素生产率。赵婧等(2019)的研究表明,金融支持对高技术产业技术创新的作用存在显著的区域性差异,即资本市场的金融支持只对东部、中部区域的高技术产业的技术创新有促进作用,而金融机构的金融支持只对西部区域的高技术产业技术创新有促进作用。温军等(2023)的研究表明,股票市场韧性增强将促进更多金融资产投入实体经济领域,进而提高上市企业技术创新产出和效率。学者们还进一步研究了金融支持促进企业绩效提升的路径及其效果,认为技术创新能力是企业绩效提升的关键(蒋振威和盖文启,2017;周凯轩和袁潮清,2019)。

(三)关于外部资金支持对企业技术创新和企业全要素生产率影响的比较分析

周凯轩和袁潮清(2019)基于技术创新的中介效应,就政府补贴、银行信贷与股权融资对光伏企业绩效的影响做了比较研究,发现银行信贷能够通过促进企业创新产出,从而正向影响企业的绩效;政府补贴可以显著提升企业的创新水平,但却不利于企业绩效的提升;股权融资对企业绩效的正向影响不显著,技术创新也未发挥中介作用。王昶等(2020)研究了风险投资与政府补贴对新材料企业技术创新的激励效应及其差异性,发现风险投资对于导入期企业技术创新的激励效应弱于政府补贴,而对于成长期企业的长期激励效应则强于政府补贴。杨昀等(2019)认为,风险投资可以监督企业利用政府补贴进行研发创新。向为民等(2022)认为,政府创新补贴和风险投资对企业技术创新不仅都具有促进作用,而且二者相互促进、相互加强。Cailou和Dehai(2022)的研究结果表明,风险投资对新能源企业创新具有积极且显著的影响,与非政府参与风险投资、单一风险投资和非本地投资相比,政府参与和联合风险投资的创新激励效果更为显著。

通过上述文献梳理得知,企业技术创新离不开各种资金支持,不同的资金支持方式的作用效果不同,同一种资金支持方式的效果也会因行业、企业所处发展阶段、企业性质、地区而存在差异,尤其是对政府补贴的作用并没有形成一致性的观点,可能会对政府补贴政策必要性的判断产生影响。加上现有文献对三种外部资金支持对新能源企业全要素生产率影响的比较研究也较少,本文将综合分析政府补贴、银行信贷、股权融资三大外部资金支持对新能源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效应及差异,以明确三种外部资金支持的作用方向及其效果。再者,上述文献表明,资金支持作用于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路径主要有两个:技术创新和规模效应。但有学者认为规模经济只存在于一定的规模范围内,企业规模一旦超出适度范围,就会出现规模不经济,使企业的生产效率下降。新能源行业兼具技术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特征,企业的适度规模较大,可以在更大的规模范围内享有规模经济效应。而且企业规模大小对企业的创新能力有着重要影响。企业规模越大,其技术创新投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就越强;企业规模越大,其市场占有份额就越高,技术创新可开辟的市场和可获得的收益也就越大。因而,企业规模扩大能够促进技术创新。新能源产业作为我国能源结构的调整和发展方向,新能源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关乎我国建设科技强国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时,新能源企业作为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是其生存和发展之根本,通过技术创新提升新能源企业全要素生产率具有更重要、更长远的意义。为此,本文主要考量技术创新这一传导机制,构建“外部资金支持—技术创新—新能源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理论模型,探索技术创新在三种外部资金支持影响新能源企业全要素生产率过程中的中介效应,进而比较分析三种资金支持对新能源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效应,找出制约新能源企业技术创新的融资问题所在,以期为优化能源科技创新投入机制,提升资金支持能源科技创新效率提供贴近现实的实验支撑和经济解释。

三、实证分析

(一)变量设计与样本数据选取

1.被解释变量

本文的被解释变量为新能源企业全要素生产率(TFP)。目前,全要素生产率的计算方法较多,包括全参数方法、非参数方法和半参数法。半参数法结合了全参数和非参数法二者的特点,只需提前对主要的投入要素相关参数进行设定即可,使用最多的半参数方法是OP法和LP法。相对于OP法,LP法使用中间投入作为全要素生产率的代理变量,不必要求企业的投资额与全要素生产率具有严格的单调性,更符合现实生产情况。并且中间投入变化幅度一般较小,用其作为代理变量将使实证分析结果更加稳健,因此,本文在主回归中采用LP法计算全要素生产率。

2.解释变量

本文的解释变量为外部资金支持,包括政府补贴、银行信贷和股权融资三种资金支持。借鉴已有研究,政府补贴水平用“营业外收入下的政府补助金额”表示,银行信贷用现金流量表中“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表示,股权融资用现金流量表中“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表示。

3.控制变量

由于新能源企业的技术创新和全要素生产率与企业成长、股权结构、管理层结构有关,故选择相应变量作为控制变量。具体变量定义如表1所示。

表1 变量定义

4.中介变量

本文的中介变量为新能源企业的技术创新。新能源企业技术创新的衡量指标可以分为研发投入和研发产出两类。新能源作为新兴行业,新能源企业技术创新攻关失败的情况并不少见,使用研发投入指标不能客观地反映出新能源企业的创新能力,所以,本文将采用研发产出指标来衡量新能源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衡量技术创新的研发产出指标有很多,如专利授权数量、专利申请数量等。相比专利申请量,专利授权量更能反映新能源企业的创新能力,数据获取也更容易,因而,本文选择专利授权数量作为衡量新能源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指标。

5.样本数据选取

在新能源行业内,新能源上市公司具有行业代表性,其财务数据、企业相关信息公开准确且较容易获取。本文选择2007~2019年国内主营业务与新能源产业相关的上市公司作为样本,按以下原则进行筛选:剔除当年交易状态为ST、*ST的样本,剔除数据缺失的样本,并对虚拟变量外的所有连续变量上下各1%的样本进行Winsorize处理,最终获得1446个年度—公司观测值。新能源产业有关数据来源于历年《中国统计年鉴》,新能源板块相关的数据来源于东方财富网,相关财务数据和公司治理数据来源于CSMAR数据库,企业专利的数据来源于Wind数据库。数据处理使用的软件主要有Stata和Eviews。

(二)模型设定

本文借鉴温忠麟等(2012)学者的研究成果,构建以下三个模型来分析外部资金支持、技术创新、新能源企业全要素生产率三者之间的关系。为了消除异方差,本文对部分变量进行取对数处理。

TFPit=α0+α1×Finit+α2×Controlit+Year+Industry+εit

(1)

lnnovationit=β0+β0×Finit+β2×Controlit+Year+Industry+εit

(2)

TFPit=δ0+δ1×Finit+δ2×lnnovationit+δ3×Controlit+Year+Industry+εit

(3)

模型(1)描述了外部资金支持与新能源企业TFP之间的关系;模型(2)描述了外部资金支持与技术创新之间的关系;模型(3)描述了加入技术创新作为中介变量后的模型。模型中,i代表新能源企业,t表示年份;Finit代表外部资金支持的三种不同方式:政府补贴(lnSub)、银行信贷(lnBank)以及股权融资(lnEquity);Controlit代表企业特征控制变量,包括企业成立年限(Age)、两职合一(Dual)、股权集中度(Top1)、董事会规模(Board)、独立董事占比(Inde)以及管理层持股比例(MS)等变量;Year代表年份虚拟变量;Industry代表行业虚拟变量;其余项为随机扰动项。

(三)变量的统计特征及相关性

所有变量的全样本统计特征如表2所示。从新能源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来看,最大值为10.72,最小值为5.87,表明企业之间的全要素生产率差距比较明显。从新能源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来看,标准差为1.734,表明企业之间的技术创新能力有明显差距。分别观察新能源企业获得的政府补贴、银行信贷和股权融资,银行信贷无论是最大值、中间值还是平均值均最大,说明银行信贷是新能源企业最重要的资金支持方式。三种资金支持方式的标准差都较大,以股权融资为最大,说明不同企业在获取政府补贴和市场融资能力上都存在显著差距。从控制变量来看,两职合一、企业成立年限等指标也存在一定差距。

表2 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表2的最后一列给出了各变量与新能源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相关系数,从中可以看出,除独立董事占比与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相关性不显著外,其他变量与企业全要素生产率均在1%水平上显著相关,验证了变量选择的合理性。其中,技术创新、政府补贴、银行信贷、股权融资与全要素生产率的相关系数均为正,初步确定了这些变量对全要素生产率都具有正向的促进作用。企业年龄、股权集中度、董事会规模三个控制变量也都与全要素生产率正相关,企业成立时间越久,表明企业的经营状况较好,能够保持持续发展,其全要素生产率往往就越高。股权集中度越高,风险就越集中于大股东身上。大股东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会强化对企业经营管理者的业绩考核与监督,防止内部人控制问题,进而有利于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董事会规模越大,有关企业经营发展的议题就越能得到充分的讨论,提高决策的正确性,从而促进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两职合一和管理层持股比例对企业全要素生产率具有负向影响,两职合一即上市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和董事长为一人时,虽然可以有效规避委托代理风险,但却可能因为企业家才能的有限而作出不当决策,使企业的发展受限甚至遭受损失,从而抑制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管理层持股比例越高,对管理层的激励就越大,但同时也强化了其对企业的实际控制力,由此产生风险规避和对现有技术依赖的心理,给企业创新活动带来“堑沟”效应(吉伟莉和范维超,2021),最终抑制了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

(四)外部资金支持对新能源企业全要素生产率提升效应的回归分析

由于经营效益良好、技术创新能力强的企业往往更容易得到政府补贴,而政府补贴又向市场传递正面信号,让这些企业更容易获得外源融资。所以为了避免政府补贴、银行信贷、股权融资三个解释变量之间出现多重共线性,本文将政府补贴、银行信贷、股权融资三种外部资金支持方式分别进行回归统计并进行中介效应检验。

1.政府补贴对新能源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效应

如表3所示,首先,基于模型(1)对政府补贴与新能源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关系进行回归分析,lnSub的回归系数为0.184;基于模型(2)判断政府补贴是否影响了新能源企业技术创新,lnSub的回归系数为0.329。两个系数均为正且通过1%的统计显著性检验,表明政府补贴对新能源企业全要素生产率和技术创新都具有显著的激励作用。我国新能源产业总体上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技术创新面临较高的不确定性,政府补贴作为支持企业发展的无偿价值让渡,为企业技术研发创新分担了成本和风险,能有效激励企业进行技术研发创新。通过对样本企业数据的统计发现,2007~2019年,政府对新能源企业的补贴额持续稳步增加,为新能源企业技术研发项目的持续推进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有效推动了新能源企业的技术创新和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

表3 政府补贴对新能源企业技术创新和全要素生产率影响的回归结果

其次,将政府补贴与技术创新置于同一模型,利用模型(3)验证技术创新中介效应是否存在,lnnovation的回归系数为0.107,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说明新能源企业的技术创新能有效提升其全要素生产率。技术创新是新能源企业成长的动力源泉,是赢得市场竞争的基础。技术创新能从以下方面促进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第一,技术创新能够改进产品的生产方法和工艺,促进企业开发出新产品,提高生产要素利用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增强市场竞争力,从而提高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第二,技术创新会促进生产要素从效率低的企业流向效率高的企业,实现优胜劣汰,从而提高新能源行业的全要素生产率;第三,技术创新具有溢出效应,率先实现技术创新的企业会被同行企业竞相学习模仿,进而促进行业整体技术水平和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

DS18B20的典型用法如图4所示。一般来讲DS18B20都是充当从机的角色,而单片机就是主机,主机需要读取DS18B20的ROM指令,然后执行DS18B20的功能指令,即RAM指令。需要注意的是,本设计中采用的是多点测温,不像单点测温一样无需刻意读取ROM里的序列号后匹配,在软件设计中必须在初始化中添加读取每个DS18B20的ROM中的序列号,然后通过程序匹配哪个DS18B20进行读取和控制。ROM指令的字节为0xcc。DS18B20的温度读取函数参考以下步骤:

最后,在加入技术创新中介变量后,模型(3)的lnSub系数为0.148,与未引入中介变量时的系数0.184差距较大。这表明在“政府补贴→技术创新→全要素生产率提升”的作用传导过程中,技术创新只起到部分的中介作用。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可能是政府补贴主要是通过规模效应来提升新能源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尽管政府补贴对企业来说是一种无偿的划拨,但技术研发活动投入大、风险高、回报周期长等现实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企业进行技术研发创新的意愿。在政府补贴资金的使用缺乏有效监督的情况下,企业有较强的动机将政府补贴资金用于扩大生产规模而非技术研发,进而通过规模效应提高企业全要素生产率,形成对技术创新中介效应的“挤出”。

2.银行信贷对新能源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效应

对银行信贷、技术创新与新能源企业全要素生产率三者之间关系的回归结果如表4所示。模型(1)的lnBank系数为0.057,模型(2)的lnBank系数为0.040,说明银行信贷对新能源企业全要素生产率和技术创新也都具有显著的激励作用,但效果皆小于政府补贴。在加入技术创新中介变量后,模型(3)的lnnovation系数为0.155,高于上述政府补贴的lnnovation系数0.107;模型(3)的lnBank系数为0.055,与未引入中介变量时的系数0.057十分接近。这说明在银行信贷支持下,技术创新的中介效应高于政府补贴,技术创新在银行信贷促进新能源企业全要素生产率提升的过程中发挥了更为充分的传导作用。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第一,银行信贷是我国新能源企业外源融资的主要来源,在融资结构中占比达40%以上,可以为新能源企业技术创新提供大量的资金。第二,基于贷款资金安全性和盈利性原则考虑,银行会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对新能源企业及其投资项目进行严格评估,遴选出财务状况良好的企业和有发展前景的项目进行贷款投放。可以说,获得银行信贷的新能源企业更有能力进行技术研发创新。第三,获得银行贷款后,企业将面临按期还本付息和银行对贷款资金使用跟踪监督的硬约束,会更加审慎地使用资金,减少无效率投资,更多地进行技术研发创新,从而促进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但由于在银行信贷中短期借款占主体,新能源企业可用于技术创新项目的长期稳定的资金不足。这是银行信贷在促进新能源企业技术创新和全要素生产率提升的总效应上弱于政府补贴的原因。

表4 银行信贷对新能源企业技术创新和全要素生产率影响的回归结果

3.股权融资对新能源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效应

股权融资对新能源企业技术创新和全要素生产率影响的回归结果如表5所示。模型(1)的lnEquity系数为0.028,模型(2)的lnEquity系数为0.027,说明股权融资对新能源企业全要素生产率和技术创新也都具显著的促进作用,但作用效果在三种资金支持方式中最弱。在加入技术创新中介变量后,模型(3)的lnnovation系数为0.149,介于政府补贴和银行信贷之间;模型(3)的lnEquity系数为0.024,与未引入中介变量时的系数0.028也相差无几。与银行信贷相似,股权融资的技术创新中介效应也较为显著,股权融资对新能源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作用也主要是通过技术创新路径来实现的。股权融资无须按期还本付息,获得的是长期稳定的资金,能有效分散新能源企业技术研发创新的风险,促进企业开展周期较长的技术创新活动。同时,股权还可以通过内部控制和外部控制两个方面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企业致力于有利于长期发展的技术研发创新,从而提升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不过,股权融资会削弱企业的控制权,并且需要支付股息和所得税,融资成本相对较高,新能源上市公司往往更倾向于债权融资,致使股权融资比重小于债权融资。加上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还不成熟,监管制度还不完善,上市公司管理层占用资金的现象时有发生,从而抑制了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和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因而总体上看,股权融资对新能源企业技术创新和全要素生产率都具有较为显著的促进作用,但作用力度弱于政府补贴和银行信贷。

表5 股权融资对新能源企业技术创新和全要素生产率影响的回归结果

(五)外部资金支持对新能源企业全要素生产率提升效应的持续性及差异性

上述实证分析已初步验证了三种外部资金支持通过技术创新中介提升新能源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正面作用及其差异性,但这种提升效应是否具有持续性?长期来看,不同资金支持方式对新能源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效应会发生什么变化?技术研发从资金投入到取得研发成果再到获得专利授权需要一定的转化时间,当期的资金支持是否能够在后续一段时间内持续促进全要素生产率增长十分重要(周忠明等,2022)。为此,本文将三个解释变量滞后5期进行回归,检验了三种资金支持影响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动态效应,结果如表6所示。lnSub的回归系数从滞后1期的0.182上升到滞后2期的0.189,随后逐步递减至滞后5期的0.156,呈倒“U”形。财政补贴对新能源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效应在长期中明显趋于减弱,但都为正数,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表明财政补贴对新能源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作用具有显著的持续效应,当期的财政补贴在之后较长的一段时期内对企业全要素生产率仍然有明显的提升效应,这种提升效应在滞后2期时效果最大。lnBank的回归系数在滞后1~5期虽有所下降,从滞后1期的0.054下降至滞后5期的0.049,但下降的幅度很小,且都在1%的水平上显著,表明银行信贷对新能源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作用具有较为显著且稳定的持续效应。lnEquity的回归系数从滞后1期的0.028下降至滞后4期的0.022,然后又在滞后5期回升至0.026,呈“U”形,表明股权融资对新能源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效应在长期中具有增强的趋势。

总之,三种外部资金支持对新能源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都具有长期效应。技术创新是新能源企业保持市场竞争力的基础和保障,着眼于长期发展的企业会将更多的资源投入技术创新活动中,由此形成“外部资金支持—技术创新—全要素生产率提升—外部增量资金支持”的良性循环。但三种外部资金支持对新能源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长期提升效应也具有差异性。其中,政府补贴的长期提升效应最大,银行信贷次之,股权融资最小,与上文的回归分析结果相一致。究其原因,在新能源企业初创阶段,企业的规模较小、技术创新能力较弱,很难通过银行信贷和股权融资获得资金支持,存在较大的技术研发投入资金缺口,政府补贴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这一资金缺口,并有效地促进企业技术创新,进而提升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另外,长期来看,三种外部资金支持对新能源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效应的稳定性同样存在较大差异。其中,政府补贴的长期提升效应先升后降,且下降幅度最大;银行信贷的长期提升效应较为平稳;股权融资的长期提升效应先降后升。这是因为,政府补贴虽然可以缓解初创期的新能源企业的外源融资约束压力,进而有效地促进其技术创新和全要素生产率提升,但并不会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也难以改善其经营管理风险。而且长期的政府补贴容易引发企业的“寻租”行为,产生寻租成本,进而挤占企业的研发投入(王昶,2020)。相比之下,银行对企业贷款资金用途的严格审查和跟踪监督能有效保障新能源企业的技术创新研发投入,进而保持银行信贷对新能源企业全要素生产率提升效应的持续性和稳定性;资本的逐利性会驱动股东通过参与公司治理或用脚投票机制,激励企业完善公司治理和推进技术创新,进而使股权融资对新能源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效应在长期中趋于增强。

四、结论与政策建议

(一)结论

上述实证分析以我国新能源上市公司数据为样本,利用技术创新中介效应模型,分析了政府补贴、银行信贷和股权融资三种外部资金支持对新能源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效应及其差异性。

第一,对于新能源企业而言,三种外部资金支持都能通过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提升企业全要素生产率,其中,政府补贴对企业技术创新和全要素生产率的激励效应最大,银行信贷次之,股权融资最小。技术创新在银行信贷和股权融资促进企业全要素生产率提升过程中发挥了充分的中介效应,在政府补贴的作用过程中发挥了部分中介效应。

第二,长期来看,三种外部资金支持对新能源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作用都具有显著的持续效应,同样地,政府补贴的长期提升效应最大,银行信贷次之,股权融资最小。但政府补贴的长期提升效应呈先上升后下降的倒“U”形,银行信贷的长期提升效应较为平稳,股权融资的长期提升效应则呈现先降后升的“U”形。

第三,尽管政府补贴的技术创新中介效应相对较小,但政府补贴对新能源企业的技术创新和全要素生产率的总体促进作用最为显著。这说明政府补贴在扶持和培育一个新行业的发展过程中往往能发挥重要作用,尤其是金融市场与新兴行业发展尚未形成良性互动时期,政府补贴不仅能为新能源企业的技术创新提供溢出效应补偿和激励,更重要的是能够起到引导和示范作用,吸引社会资本的投入。银行信贷和股权融资对新能源企业技术创新和全要素生产率也都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但总体效果较弱,这主要是因为新能源企业的银行长期贷款和股权融资规模偏小,金融市场尚未充分发挥其对能源科技创新的支持作用。长期来看,银行信贷和股权融资对新能源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效应更加稳定,未来要充分发挥并释放金融市场力量的激励作用。

(二)政策建议

综上所述,对于新能源企业的技术创新和全要素生产率提升而言,三种外部资金支持各有千秋,缺一不可,应该加快构建以政府补贴为导向和保障,以市场性资金支持为主体的多元化、高效率的能源科技创新投入机制,为能源科技创新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促进我国能源科技创新能力和能源行业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

第一,加强财政资金对能源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以形成技术主导型能源产业体系为目标,完善政府的补贴机制,提高企业研发补贴在政府补贴中的比重,保持专项创新补贴政策的持续稳定,以增强政府补贴的技术创新中介效应。充分发挥中央和各级地方财政的作用,建立健全多层次的能源科技财政投入体系,进一步强化财政对能源科技创新活动的支持力度。加强对研发补贴资金发放和使用的审核与监管,确保研发补贴资金的精准投放和精准使用,提升研发补贴资金的使用效率。成立政府能源科技创新引导基金,加强对社会资本的引导,吸引各类社会资本投资能源科技创新领域。同时,建立政府补贴分类施策和退坡机制,根据新能源企业所处的发展阶段精准施策,重点对成长性高、市场前景好的企业提供长期性、持续性的补贴扶持,并逐步减少对成熟期企业的补贴,发挥政府补贴的导向和保障职能。

第二,增强金融机构对能源科技创新的信贷支持。实证结果显示,在银行信贷这一支持方式下,技术创新对新能源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促进作用最为显著。因而,除充分发挥政府补贴的导向和保障作用外,要深化金融市场改革,发挥市场性资金支持能源科技创新的主体作用,激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新能源企业技术创新的信贷支持。建立能源科技企业项目库,建立新能源企业信息共享和风险评估平台,建立服务于新能源企业的信用担保体系,为新能源企业技术研发项目获得银行信贷支持创造条件。同时,金融机构应积极主动推进信贷产品和信贷业务模式创新,建立和完善能源科技创新项目市场价值评估机制,加强与担保机构合作,创新贷款抵押方式,提供灵活多样的信贷方式,发展组合式信贷支持。建立能源科技创新债券绿色通道,发行长期金融债券,为新能源企业提供长期稳定的技术研发资金。密切关注研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把控信贷风险。

第三,打造支持能源科技创新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新能源企业多属于技术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企业,当前以间接融资为主的融资体系难以满足新能源企业的融资需求。要加快构建和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大对新能源企业的直接融资支持。一要依托主板、创业板、中小板和科创板等多层次股票市场体系,扩宽新能源企业融资渠道,完善新三板与创业板、中小板之间的转板机制,实现不同层次资本市场之间的贯通,为新能源企业成长提供上升通道。二要发挥好资本市场前端的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资本的孵化功能,为种子期、初创期和成长期的新能源企业的研发项目提供资金、管理、风控等方面的帮助与支持。同时,加强和完善上市公司的监管机制,防范资金占用等违法违规乱象,提升股权融资资金的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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