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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老龄化背景下苏州老年教育的供需现状与发展策略

2023-11-18刘素素雷婧若万佳音胡鑫悦

南方论刊 2023年9期
关键词:老年人教育

刘素素 雷婧若 万佳音 胡鑫悦

(苏州大学 江苏苏州 215000)

一、问题的提出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0 岁及以上人口约为2.64 亿人,占全国人口的18.7%,其中65 岁及以上人口约为1.91 亿人,占全国人口的13.5%。我国八十周岁以上人口已达3580 万人,人口老龄化的进程仍在加速。从苏州市“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来看,相比“十三五”时期,“十四五”时期苏州市老年人口将以每年8 万人左右的增幅保持快速增长,预计到2025 年户籍老年人口将超过220 万人,失能、高龄、空巢、独居等养老服务重点对象继续增加,人口老龄化形势更加严峻,养老服务需求总量明显提升,养老服务质量要求日益提高[1]。

面对人口老龄化日趋严峻的形势,苏州市积极响应国家积极老龄化的战略要求,并提出大力发展老年教育的积极回应。一方面,老年群体的健康,不仅体现在预期寿命的延长,还应体现在与社会整体教育水平的适应性与协调性。老年人能够在具有“活到老学到老”的社会环境中生存,才能更好地实践积极老龄化理念中“健康、参与、保障”三位一体的积极老龄理念,打破传统“老而无用”的观念。2019 年国务院印发《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将积极老龄化提升为国家战略,强调以积极眼光看待老年群体,为老年群体创造积极健康的老龄环境,保障各方面的需求以及受教育权利,促进老年群体积极参与社会建设。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全力打造“供给高质量、普惠高水平、享老高品质”的养老服务体系。另一方面,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增速,大力发展老年教育是我国积极应对老龄化的重要举措。国务院《“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提出要创新发展老年教育。加快发展城乡社区老年教育,支持各类有条件的学校举办老年大学(学校)、参与老年教育。鼓励养教结合创新实践,支持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学习点。发挥社区教育办学网络的作用,办好家门口的老年教育等。多年来,苏州政府在增加老年教育资源供给、健全保障机制以及加强部门协调等方面做了许多工作,老年教育取得了一定发展。早在“十二五”规划中,苏州市政府就对老年教育进行筹划,要求“大力发展老年教育”,加大老年教育扶持力度,将老年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把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体系。同时,利用互联网、老年电视等手段办好远程老年大学,为更多的老年人就近或居家接受教育创造有利条件。

基于上述背景,本文通过梳理国家“十四五”规划以来的与老年教育相关的政策法规与苏州市有关老年教育的政策发文,考察老年教育需求现状,探究老年教育的供需匹配机制,为建构苏州多元化老年教育模式,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群的教育文化需求提供适切建议和优化方案。

二、文献回顾与理论基础

(一)文献回顾

有大量学术文献关注老年教育主题,现有相关文献主要关注了以下两方面:

一是老年教育的供需现状研究。截至2021 年,苏州基本建成市、区、街(镇)老年大学(学校)以及村(社区)办学点四级办学网络。目前全市共有老年大学和老年学校96 所,其中市级1 所,区级10 所,街(镇)级85 所,年招收学员5 万余人;另有村(社区)办学点2 千余个。苏州市社区教育机构越来越健全,社区老年教育逐渐向着规范化、特色化发展。但苏州老年教育现代化发展也面临瓶颈,包括多头管理、经费不足、资源单一、养教分离等问题[2]。长期以来,苏州老年教育的发展主要还是依托政府在原有老年大学体系上所做的推进与扩充,建立了四级办学网络体系。这种自上而下的办学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老年教育的有序扩充与发展,但却无法满足几何级数增长的老年人口的教育需求。如今毛入学率仅为5.3%,距离规划提出的35%的目标还有较大的规模差距。从市级老年大学到终端社区(村)办学点的办学质量逐渐降低,市级老年大学“一座难求”,很多老人报不上名,而基层办学点的老年教育的办学规模相当有限且办学质量一般,发展不平衡[3]。

二是老年教育问题与发展对策研究。苏州市老年教育存在一些普遍性问题,包括政策落实不到位,经费投入或设施建设不足,老年教育的师资和管理队伍不健全。相关建议对策包括落实政策法规,建设师资队伍,落实教育资源等,加强互联网平台建设,鼓励在线培训[4]。继续扩大老年教育服务经费投入,强化老年教育教师队伍的数量补给和水平提高[5]。

综上可知,目前已有文献对于苏州老年教育的现状描述较多,但缺乏供给与需求分析;已提出的本地区老年教育解决对策中缺少从宏观-中观-微观的视角对提升老年教育的高质量发展进行探讨。

(二)理论基础

本研究主要基于积极老龄化理论和人本主义理论而开展。积极老龄化理论是由成功老龄化、健康老龄化、生产老龄化等理论演进而来,重点包含三层含义,即健康、参与、保障。“健康”是基础,老年群体保持身体健康,积极乐观心态,良好社会适应能力。“参与”是核心,老年群体除创造生产性价值,老年群体可以分享自身经验,积极参与社会,创造社会价值。“保障”是保证,保证老年群体生存发展权益与各种必要权利。“健康、参与、保障”三位一体的积极老龄化理念中强调积极老龄观和权利基础,扩大“健康”的内涵,改变了传统“老而无用”的观念。发展老年教育,符合积极老龄化理论的核心内涵,是一个提升老年群体生活质量,促进老年群体获得健康、参与和保障的机会产生最大化效应的过程。人本主义理论强调人的主体性,相信人的无限潜能,尊重人的价值,推崇人的自我实现。主张以引导而非干预的方式帮助服务对象自立、实现自我价值,创造良好氛围激发成长。人本主义理论在老年教育中的内涵体现在要尊重老人的期望,老年教育的供给要与时俱进,激发老年人的内在动机,更充分、更高质量地满足老年人对教育的需求。同时也要看到个体差异,在老年教育的实施过程中营造宽松和谐的氛围,尽可能地关怀每个老人的个性需要。

三、研究思路

本研究基于老龄化社会的背景,在积极老龄化、人本主义理论的指导下,围绕“如何解决老年群体的个性化、多元化的教育需求与老年教育服务供给现状之间的矛盾,提升老年教育服务供给质量”这一问题,了解苏州地区老年教育的供给与需求现状,发现并反思老年教育服务供给中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并基于以上分析,借鉴优秀经验,提出提升苏州老年教育服务供给的对策建议。

本研究主要采用了文献分析、政策回顾和线上半结构式访谈的方法。通过查找苏州老年教育相关数据资料和相关政策文件,搜索网络资源,认识国家和苏州地区对于老年教育的政策指向,了解苏州市老年教育的现状和发展困境。通过线上半结构式访谈,了解老年人周围环境中的老年教育资源,认识老年群体在老年教育和其他社会参与活动上的需求特点,收集了被调查者对于老年教育建设的建议,了解不同职业、不同受教育程度以及不同阶层老年人的差异性,总结老年教育服务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成因并提出对策。

四、苏州地区老年教育的供需问题及成因分析

本研究从多元主体的角度出发,对政府及相关部门、老年教育机构、社会资源以及老年人个体的老年教育供需问题进行阐述和原因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一)老年教育相关政策缺乏系统性和针对性,政策落实有待完善

政府作为老年教育供给的宏观调控者,所建立的老年教育供给保障机制尚不完善。首先,政府并未系统化、有针对性地出台相关政策。目前国家已有对老年教育的相关政策规范,但并不能完全适用于所有地区。各级政府以及基层也缺乏针对性政策,在落实方面有待完善。其次,相关法律不够健全。最后,在经费保障上,政府财政拨款不合理,购买项目机制不完善;社会公众对于老年教育的付费意识薄弱,导致经费利用效率低下。

(二)老年教育机构经费未能均衡利用,师资与课程设置不够合理

老年教育机构作为老年教育供给的关键实施者,存在诸多问题。第一,机构筹措的经费无法得到有效利用。一直以来,苏州政府保持着对老年教育的高度重视,经费投入处于较高水平。但市级老年大学仍然“一座难求”,老年人口增速远超经费投入增长率。供需之间的规模差距不能仅靠加大投入来弥补,经费的合理、均衡利用能够有效改善老年群体需求庞大的现状。第二,机构师资力量不足,老年教师队伍建设存在诸多问题。配套的激励和管理机制尚未确立,教师薪资处于较低水平,缺少职业认同感;这也使得老年教师以兼职为主,流动性较大,职业素养参差不齐。第三,课程设置有较多不合理之处。当下老年人对于老年教育的需求不仅停留于休闲娱乐,更渴望价值实现,这就需要课程设置与时俱进。目前课程设置以文娱休闲、卫生保健为主,而心理健康、互联网、家庭教育的课程较少,不能充分满足老年人通过老年教育希望满足的心理健康、社会参与和自我实现的需求,供需不匹配使得老年教育的吸引力下降。此外,教育课程的时间安排往往比较固定,缺乏个性化的服务设计。第四,机构之间缺少协作,缺乏与外部资源链接的能力。各地老年教育的四级体系间上下联结协作不足,市级老年大学的教学质量较高,但社区老年教育发展良莠不齐。教育机构向外寻求资源的能力也较弱,比如缺少对老人的专业心理团体辅导,课堂局限于室内讲演,缺少户外实地研学。

(三)社会资源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各类社会资源作为老年教育供给的重要支持,发力不足,有待提升。

第一,社会组织发力不足。目前我国老年教育事业依旧主要依靠政府推动,但政府在供给上发挥的作用是有限的,需要社会组织能够灵活地发挥公益性责任。当下社会组织尚未在此领域中发挥出足以弥补政府和市场的力量,其创新意识与价值认同缺乏,自身能力有待增强,供给内容仍需优化。社会组织的服务同质化明显,课堂缺少深度学习,形式局限传统,难以满足老人的自我实现需求,未能体现区别于公办老年教育机构的独特优势。此外,各级老年教育机构少有社会工作者参与,未发挥社会工作链接多渠道资源、关注个体需求及优化课堂氛围的优势。总体上社会组织开展老年教育的多样化、个性化服务较少,对老年人需求的把握不够精准。

第二,老年教育市场不健全,企业投入少,产品开发少。如今教育市场中适用于幼儿、青少年的课程产品丰富,但老年教育的课程产品匮乏,少有专注于老年教育的企业。目前已有的老年课程产品也多为游学产品,重休闲娱乐轻内涵提升。产品开发有限的原因可能包括保持“终身学习”理念、愿意主动为此消费的老年人较少,有能力熟练使用智能设备学习线上课程的老年人较少等等。

第三,媒体缺乏宣传。社会舆论能够很大程度上影响群众的所思所想,而新闻媒体对于“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的宣传较多,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对于“老有所教”“老有所为”的宣传。一方面,“终身学习”理念的宣传力度不足,许多老人没有形成通过学习继续提升自我的意识;而公众对于“终身学习”的理念尚未内化,部分源于有关老年教育的优秀成果、如何接触老年教育资源的各类宣传不足,以致公众缺乏了解。另一方面,关于老年教育差异化需求的宣传力度不足,这使得老年教育机构、社会组织缺少对老年人需求的精准把握,因此供给存在结构性偏差。

(四)老年人学习动机与自我提升意识不够清晰,社会支持不足

老年人作为老年教育的需求方与最终的受益者,存在着学习意识不强、缺少家庭支持等问题。需求方要求改变的动机不足,便会导致供给方完善优化的动力不足。首先,老年人自身学习意愿不高、意识不强。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一部分老人在空闲时间、健康状况及所处环境上具备参与老年教育的条件,但自身未树立“活到老学到老”的观念,缺少自我提升的主动性、积极性;一部分老人虽有此意识,但不愿承担教育费用;一部分老人缺少参与老年教育的精力,其大多时间在为子女后代操持家务、照顾孙辈;还有一部分老人更倾向于休闲娱乐,即便参与老年教育也仅仅为了拓展社会交际,消磨时光,出现“赖学”的情况。其次,家庭未能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如今许多中年人工作压力较大,因而家务的重担、看护小孩的任务便或多或少由老人承担。在琐碎的家庭事务中老人缺少自我,无暇参与老年教育,其自我效能感与价值感逐渐降低,进而缺乏积极性。

五、苏州地区促进老年教育发展的多元对策建议

针对以上从多元主体方面提出的老年教育供需问题,我们从政府场面、老年教育机构层面、社会资源层面和老年人自身层面提出发展对策。

(一)政府要从政策引导、立法保障以及经济驱动三方面发力

政策引导上,政府应改变“包办”思路。老年教育是全社会都需要参与其中并为之努力的事业。苏州老年教育相比其他地区发展较为成熟,引入了市场机制,强化了老年教育“市场化”发展新模式。政府可继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宏观调控鼓励和促进社会力量承办老年教育,满足多元化学习需求,做到供需匹配。非营利社会组织接管老年教育的日常运行,政府变成宏观控制的领导、管理者,根据老年教育发展需求购买公共服务、进行项目合作、设立基金等方式,引导老年教育的健康发展。同时,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举办老年教育,引导教育培训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等。

立法保障上,一是完善老年教育相关规定。针对本地区实际情况出台相关法律,进一步完善老年教育相关规定,使其成为受法律保护且被法律制约的规范活动。二是合理规范老年教育相关机构工作。老年教育机构形式多样,如教育事业单位、养老机构、老年大学以及社区内部关于老年教育的板块,因此需要规范不同机构或地点的相关工作,使每一类机构都能有条不紊地开展老年教育工作。三是保障教育者与被教育者的权利。教育者与被教育者应该相辅相成,共同沟通、相互支持。国家需要通过法律保障二者的共同发展,奠定老年人学习基础。

经济驱动上,给予老年教育机构资金支持。一方面,机构可以申请项目服务资金,政府保障其正常开展;政府也可以通过购买服务,将项目运用到老年教育中。另一方面,政府可以适当降低相关社会组织承办服务门槛,并为其搭建资源链接平台,提供学习资源支持和教学设施建设经费。

(二)老年教育机构需在多个层面实现教育质量的优化提升

教育事业单位一要响应国家政策号召,努力创设老年教育积极环境与健康业态,让老年教育真正落地实施并走向正确轨道。开发教育资源,积极配备老年教育师资力量,为老年教育提供专业性人才。二要理顺管理体制,加强统筹协调。教育事业单位与政府各部门共同参与到老年教育的统筹协调工作中来,逐渐由国家辐射到市级、区级、街级,最终形成完善的管理体制和灵活协作的运行机制。三要扩大教学规模,拓展学习阵地。随着越来越多老年人学习意愿增强,老年大学需要扩大学校规模,让更多老年人享有受教育机会。四要培育多元化老年教育模式,线上视频学习与线下讲解相结合,集中授课与个性化指导相结合,兴趣培养与能力提高相结合。养老机构应进行“养教结合”,丰富老人生活。不能只停留在对物质生活的关注,更需要关注老人的精神需求。在“养老”保障基础上开展“教老”,让老人们学习更多技能、丰富养老生活。社区养老作为最基础最便捷的老年教育学习基地,应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推进居家养老与居家学习。

(三)加强社会资源链接,促成多界协作

首先,加强社会组织参与程度,建立多主体齐发力的共治局面。政府须在老年教育发展中适当放权,鼓励并保障社会组织的参与发展。社会组织要增强自身能力,积极开发老人需要的服务项目资源,创新优化课程的内容与形式,确保与时俱进,满足群体普适性与个体差异性需求,打造高质量、不同于公办老年教育的服务优势。社会工作者应发挥专业灵活性,参与到老年教育的各类情境中,为课堂链接资源,为老人提供补充性的个别服务;同时,还应关注老人的心理健康与社会参与状态,帮助老人树立自信、保持学习热情。

其次,媒体要加强老年教育宣传,推动构建“老有所教”“老有所为”的良好舆论环境。媒体应加强“终身学习”理念宣传,积极报道老年教育发展状况,引导公众关注老年教育并了解参与途径。此外,老年人接受媒体宣传影响的过程也是老年教育的一部分。因此新闻媒体还可以加强反诈宣传,在报纸、电视节目、互联网等媒介中普及智能手机与常用软件的使用方法。

第三,加快互联网平台建设。老年教育机构通过寻求与互联网企业的合作,发展“互联网+老年教育”模式,利用信息技术为老年人提供多元新兴的学习途径和学习体验。疫情之下,居家养老趋势愈显,老年教育的线上开展变得迫切。互联网平台的建设更能适应老人足不出户自我提升的需要。地方各级教育机构还可建立数字化老年教育资源库,实现资源共享。

最后,教育市场加大对老年教育产品的开发与投入。“双减”以来,许多教育企业便可改变方向,抓住时机投入于老年教育课程开发中,促进老年教育市场建立健全。

(四)老年人需内化学习意识,寻求家庭和社会支持

老年人提高学习意识,家庭给予学习土壤。家庭应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支持、鼓励老人参与老年教育。家庭应实行家务的合理安排,给老人充分的时间发展自我;为老人学习提供物质保障,如负担相关学习费用;而极其重要的一点,是要引导老人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鼓励付诸行动,在老人信心不足时助其融入社会群体、实现自我价值。社会文化要宣传“终身学习”理念,这不仅能够帮助老年人改善心理健康水平、提高社会融入程度,又可促其适应时代发展,还能够给家庭和社会减少负担,开发老年人力资源,为社会创造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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