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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传播赋能“他者性”榜样教育的原则与路径探析

2023-11-17李雪洁华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西藏教育 2023年9期
关键词:受教育者榜样教育

李雪洁 华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一、微传播时代“他者性”榜样教育的理论溯源与现实价值

(一)他者语境下的榜样教育

“他者”(The Other)是相对于“自我”而形成的概念,指自我以外的一切人与事物。“他者”的概念最早起源于哲学视域的一次转向,由黑格尔将之概念化,作为对传统本体论哲学的一种挑战和审视而出现,其核心思想在于关注“他者”、强调“他者”,承认“他者”的不可占有性和非同一性,基于“他者”境遇来思考自身责任,正如马克思所言:“人最初是以别人来反映自己的”。而将“他者”概念引入到榜样教育中,受教育者之于教育者就近似于本体之于他者的关系,那么“他者性”即“面向他者”榜样教育的核心特征就在于以受教育者的差异性与自主性为出发点,确定榜样教育的原则和实施方案。

1.关注受教育者的异质性

根据马克思人的发展不平衡理论,人的思想道德水平是存在差异的,具有发展的不平衡性,因此对于榜样传递的道德价值的接受程度和理解方式就有所不同。“他者性”榜样教育在开展和落实过程中,充分考虑受教育者在认知理解能力、知识素养储备和身心发展阶段等方面存在的差异,以制定出针对不同群体的差异化榜样教育方案,同时允许受教育者依托自主化的选择机制筛选适合自身的榜样宣传内容和方式进行学习。

2.保障受教育者的主体性

人的主体性在榜样教育中起着巨大作用。榜样教育的落脚点在于受教育者,其对于榜样的认可度、接受度和掌握度直接决定着榜样教育的成效显著与否。为充分发挥受教育者的主体性,“他者性”榜样在评选、传播以及价值塑造过程中充分强调受教育者在其中的作用发挥、尊重受教育者的参与权,推进其直接或间接参与榜样树立、传播与价值塑造过程。

对受教育者主体性的关注从本质而言属于对“先验本我”的一种超越和扬弃,“先验本我”认为导致他人的自我只是从“我”自己的主体出发的类比性投射而被推演出来的[1],而“他者性”榜样教育则承认“他者”具有甄别、理解和践行良好榜样传递的品德的能力,能够以优于教育者的意志和想法来完成自我进步和发展。

(二)微传播时代构建“他者性”榜样教育的现实价值

1.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的思维革新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高质量教育体系的构建呼吁创新、有效的教育方式的出现和落地,而新媒体技术在榜样教育中的融合和应用是创新思想政治教育方式的全新视角和思路之一。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强调,利用新媒体、新技术使相关工作“活起来”,推动思想政治工作传统优势同信息技术高度融合。微传播赋能的“他者性”榜样教育,作为对主体性榜样教育的扬弃,其一方面承认教育者在选树榜样过程中的主导性地位,另一方面注重考察受教育者对选树榜样的价值认同情况,并据此对价值输出端进行完善和调整,实现过程导向和结果导向并重的思维转变,重视价值传递的最终走向和实际效果,为思想政治教育手段、要素和机制的变革带来全新思路。

2.推进公民思想道德素质的提升

娱乐主义、享乐主义思潮盛行的背景下,偶像崇拜以浅显的感官刺激和资本包装占据大众的视野,越来越多的“塌房”偶像向“粉丝”群体传递着违法犯罪、骄奢淫欲等不良的价值导向和行为倾向,对公民思想道德素质的培育和提升造成较大阻力和冲击,同时资本赋予的高曝光率正不断扩大、加深劣质偶像和错误思潮对公民思想道德素质的消极影响。而“他者性”榜样一方面在传播形式上迎合受教育者喜闻乐见的交互模式,另一方面在价值内核上契合受教育者解决心理困惑、重塑美好品质的精神诉求,可以有效提高榜样或典型在社会群体当中的接受度,激励社会民众以道德模范为标杆,提升自身道德素质,进而改善全社会道德风尚,夯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道德基础。

3.助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

习近平总书记对全国少年儿童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出了4句话、16个字的要求,即“记住要求、必有榜样、从小做起、接受帮助”。这一要求充分说明榜样教育在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发挥的关键作用,不同时期的榜样及其先进实践不断丰富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化和生动化承载符号。而微传播赋能的“他者性”榜样教育以契合受教育者的思想观念、行为习惯和话语表达特征的方式开展榜样选树、传播和认同,以沉浸式、交互性和在场感的教育体验激发、强化受教育者对榜样的共鸣和认同,从而使之对榜样身上承载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涵产生深切认同并加以践行,扩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影响力和引领力,加强我国主流意识形态阵地和话语权建设。

二、微传播时代建设“他者性”榜样教育的基本原则

(一)“微生产”保障“他者”榜样话语权

在web1.0时代,占据主导地位的生产和传播主体是专业化的媒体组织,受众则单方面接受专业组织的信息传输,而当以“三微一端”为主要内容的微传播出现后,传播进入到web2.0自传播时代,“作为网络平台用户的网民,不仅可以更大范围获取更丰富的信息,而且网民自己也可以通过开设个人账号获得话语权,拥有了发声的机会和平台。”

话语权的提升使得受教育者不再被动接受榜样教育,而是尝试通过用户内容生产、社交传播等方式来成为一个个分散的榜样教育话语中心,丰富和完善新时代的榜样教育形式与内涵。这种分散式的话语传播中心有利于充分发掘各类小范围突发事件中的“无名者”榜样以及身边的“平凡者”榜样,例如2022年10月,路人利用手机拍摄下“山东菏泽一老人跳河救人”视频,并在微博等媒体平台进行传播,使得这位“山东汉子”不至埋没,以真人真事传递着英勇救人、乐于助人的道德品格。用户在榜样教育领域的话语权提升,具有两方面表现:首先表现在大众对榜样信息的自主选择性增强,基于微传播的榜样教育,受教育者可以通过自主订阅而优先理解、长期关注符合自身认知、能够回应自身诉求的榜样和典型,同时可以通过浏览、点赞和转发频次来获取叠加推荐。[2]其次,群体性的话语权也得到显著增强。自媒体传播格局下,由于沟通的便捷性,个体行为很容易集合成为大规模的群体性行为,用户在价值判断与赋予中的“权重”大大增强了[3],进而对所树榜样遭遇的舆论评价产生深刻影响。

(二)“微信息”提高“他者”榜样知晓度

微传播利用自身高度渗透性和传播性提升了所树立榜样的传播效能,传播覆盖面的扩大是提升榜样教育效能的首要步骤。一方面,微传播利用“三微一端”构建起虚实融合的全新传播空间,突破单一线下传播的时空局限,做到榜样教育信息的即想即传,规避了榜样信息区域性传播的限制。例如,打赢脱贫攻坚战中,许多处在偏远地区的驻村干部的事迹,在较短时间内通过微传播实现社会面传播,其速度和覆盖面相较于大众传播时代有了显著提升,鼓舞着大众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信心。另一方面,由于微传播的信息往往短小精悍,不占用较多的阅读时间,使得“碎片化”的榜样教育信息以高渗透性融入受教育者的学习与生活,一定程度上摆脱现阶段快生活节奏下难以通过完整时间段开展榜样学习的困境。

(三)“微交往”促进“他者”榜样认可度

微传播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社交传播,社交联系下形成的群体传播和组织传播能够通过熟人情感背书在一定程度上提升民众对榜样的认可,当与自身不存在直接联系的榜样通过亲朋转发等渠道而进入受教育者视野后,基于转发者与接收者的社交资本和信任资本,榜样或典型具备了与受教育在心理层面的一定程度上的相关关系。同时,当信息接收者通过文字阅读或音频观看,对榜样产生价值认同或情感共鸣后,会通过社交媒体进行“二次转发”,于是榜样信息在情感背书中不断重复“裂变传播”和“滚雪球”作用,持续扩大传播面;其次,基于情感动员的榜样宣传短视频、互动直播等方式通过激发受教育者对于榜样故事的情绪共鸣,进而对其传递的价值观产生一定认可,最终产生隐形影响和道德教化作用。

三、微传播赋能“他者性”榜样教育的实践路径

(一)“他者”参与的榜样选树

为了评选出契合教育目标中“预设人格”的榜样,传统的选树过程、价值标准和基本原则往往是由教育者主导完成和制定,忽视受教育者在其中的能动性发挥,造成榜样传播度低的问题。为了改善这一现象,需要通过微传播形成“他者”参与的榜样选树机制:一是需要打通作为受教育者的民众进行榜样选树的通道和途径,给予反映“好人好事”的相关视频、信息数据以较高的热度和流量,以微博为例,其可以建立以“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等作为词条的榜样宣传专栏,在热搜榜上进行置顶操作,鼓励广大网民积极发言;二是针对网友在“三微一端”平台上发布的无名者榜样相关信息,主流媒体需要进行信息真伪核实并在证实后给予转播或报道,这样一方面可以维持主流媒体在榜样价值规范方面的作用,另一方面,官方背书能够使得具有较高可观度、可感度以及可学习度的平凡榜样获得更大范围的传播;三是在进行全国性榜样评选的过程中,通过微传播方式积极采纳民众的意见和投票。以2021年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为例,其评选过程充分利用微传播吸纳群众参与评选,将相关通知链接至“学习强国”等移动APP上,“按照群众推荐、遴选审核、公示宣传、投票评选等程序步骤,选出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5类全国道德模范”。

(二)“他者”时空的榜样传播

传统的榜样教育的开展空间颇为局限,往往为讲座、课堂等线下场合或依托央视频道等电视传媒,极大地受到时空限制,影响榜样的传播效度和影响范围,同时使得榜样教育的开展集中于教育者塑造的“脱离”受教育者生活场景的时空,当受教育者离开这个教育空间和环境后,榜样呈现出的道德价值和人格魅力对其影响力就会大大削弱。因此,教育者需要构建基于“他者”时空的榜样传播模式,使得教育者长时间或持续不断地置身于教育共同体当中,具体措施有两方面:一是将受教育者的日常生活、学习场景打造成榜样教育的空间,通过朋友圈、微博和短视频推送等形成榜样教育信息的传播圈层,随后利用线上交流与研讨开展深度交互,成员个体的差异性将会促进不同思想的碰撞、吸收和自我知识的更新重构[4],形成榜样学习的“网络共同体”,将榜样教育融入受教育者的“他者”空间,促使榜样教育常态化;二是将受教育者的闲暇打造成榜样学习的时间段。利用微传播的碎片化特征,“挖掘微传播隐性教育功能,促使大学生利用零散时间学习知识、关注热点,打造碎片化学习体验”。

(三)“他者”共鸣的榜样认可

以传统方式树立的榜样往往由于脱离日常生活场景、品格过于完美或者缺乏互动性而被“束之高阁”,仅仅成为代表某个道德价值的“符号”。为解决这一现象,教育者需要利用“他者”共鸣的榜样认同方式。具体实践路径为以下三点:一是在保护榜样隐私信息的基础上,利用直播互动、微博评论、生活化短视频拍摄等方式拉近榜样和受教育者的心理、感知时空距离,大大提高榜样可感度。二是利用“场景+故事”打造情感关联语境。相比于文字,以短视频为代表的部分微传播手段能够更好地通过感官刺激来实现想象真实,“即象征符号层面的真实,标出人物地址、姓名,以及着装符合人物身份等艺术化方法。”通过为受教育者呈现榜样在具体的场景中的行为或故事,具有较强的代入感和沉浸感,展现出榜样的鲜活与真实,进而引发受教育者对于榜样部分行为的认同和理解。三是构建良性的榜样信息圈层。微传播基于算法推荐等手段,能够实现榜样信息在一定程度上的“精准推送”。根据受教育者的身心发展阶段、受教育水平推送契合其认知能力的榜样信息内容,将使得榜样信息更易于被理解和接受。

(四)“他者”异化的预防与规避

波兹曼曾言:“每种技术都有自己的议程,都是等待被揭示的一种隐喻”[5],媒体由人所创造、操纵和使用,因而必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人的意志和想法,带有意识形态性和倾向性,绝对的技术中立尚不存在。因此,相关主体在应用传播媒介进行榜样教育时,存在着为谋取私人或集体特殊利益而发生“他者”异化的可能性,教育者在重视“他者”参与的同时也要对其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一方面,微传播的算法推荐所产生的榜样认知圈层可能导致所传递道德价值的单向性,“它们的论域充满着自我生效的假设,这些被垄断的假设不断重复,最后变成令人昏昏欲睡的定义和命令”,进而影响人的全面发展,阻碍批判性和反思性思维的生成;另一方面,在“他者”参与的榜样选树过程中的个人积聚效应可能导致群体非理性对榜样价值的歪曲,比如对榜样和典型的正面事迹不予理睬,却热衷于“黑历史”“小道消息”的编造和散布,严重影响榜样的号召力和公信力。除此之外,还存在着榜样教育的娱乐化倾向、主流思想话语权的割裂分散等“他者”异化的可能。

因此在利用微传播进行“他者性”榜样教育的过程中,需要采取网络技术监督和教育者主体引导相结合的方式对上述问题进行纠正。根据荷兰学派提出的“道德物化”理论,使用技术作用于道德教育可能存在伦理风险,因此该理论构建起的“预测—评估—设计”[6]的实践路径,对于道德教育而言,“预测和评估”的事前控制措施要求受教育者充分发挥“道德想象力”,对于其可能出现的其他“他者”异化现象进行充分预测和有效预防。

结语

榜样教育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传统方式之一,需要不断跟随时代发展实现革新,迎合现阶段受教育者心理特征、传播媒介发展情况和主流价值观传递诉求等。随着5G、AI等技术的发展,虚拟偶像成为继偶像崇拜之后榜样教育的新领域、新方向,传统的榜样教育需要实现视野扩展,吸纳虚拟偶像个性化、互动性的优势,实现自身教育机制的创新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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