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县节水灌溉发展情况及对策
2023-11-17冯海军
冯海军
(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水利局,青海 西宁 810100)
目前,大通县各乡镇、村以水源、温差、土壤、海拔等自然条件为先决条件,已形成“一村一品”“一镇一品”经济产业模式,积极发展合适当地的节水灌溉技术,为农户增收发挥作用。经过对多个乡镇和村实施节水灌溉情况调查表明,在节省劳动力、节约用水量、降低亩均投入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当地农户收益大幅度提高,种植积极性高涨。在节水灌溉的基础上大力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既不增加农民生活负担,又促进农田节水,是互利共赢的好事情。但在实际推广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为此,提出一些思考和建议,以供参考。
1 大通县灌溉基本情况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是省会西宁市下辖县,全县面积3090 km²,总人口40.5万人,辖9镇11乡24个社区居民委员会289个行政村,有汉族、回族、土族、藏族、蒙古族等31个民族,城镇化率51.45%,海拔在2280~4622 m。大通是全省的生态、农业大县,生态环境综合质量位居全省前列,耕地面积69.36万亩,被评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大通县共有四个灌区的具体情况是:
(1)北川渠灌区。位于县城以南,是自流灌溉和提水灌溉相结合的灌溉工程,1951年工程开始修建,1954年发挥效益。输水干渠总长34 km,输水支渠总长9.42 km,各类渠系大小建筑物2755座。输水干渠设计流量7m3/s,设计灌溉面积为7万亩,其中干渠自流灌溉61700亩,提灌8300亩。承担大通县桥头、长宁、景阳、黄家寨4镇和西宁市城北区30多个国营场站及26个行政村等一些单位的灌溉任务。
(2)石山灌区。位于县城桥头镇以南、黄河二级支流北川河的左岸。是大通县五大国营灌区之一,属川水地区。灌区修建于1968年,总灌溉面积16500亩,目前实际灌溉面积1.26万亩。整个灌区的灌溉面积涉及桥头镇贺家寨、毛家寨、老营庄和长宁镇的上鲍、鲍东、鲍西、新添堡等7个行政村。石山灌区现有输水渠6条,其中干渠1条、支渠2条、退水及尾水渠3条,总长30.9 km;田间斗渠48条,总长47.5 km,田间末级农渠233条,总长61.54 km。
(3)景阳水库灌区。位于县城桥头镇西南的景阳镇,枢纽工程—景阳水库在金冲村,距县城约31公里。该工程于1965年建成,设计灌溉面积14000亩,有效灌溉面积11500亩,目前实际灌溉面积10400亩,灌溉面积涉及景阳镇的哈门村、甘树湾村等12个行政村等的耕地。整个灌区由4座水库和3座涝池组成水源、引水渠1条长6.97 km、干支渠共计36.06 km,各类渠系建筑物483座。
(4)宝库渠灌区。位于县城的东北部,建成于1963年,灌区灌溉水源为宝库河,主要承担塔尔镇、新庄镇、桥头镇3镇17村2.36万亩的农田灌溉任务,海拔2475~2538 m,宝库渠灌区采用北川河溢流坝引水灌溉,灌区现有输水干渠1条,长为10.3 km ;5条支渠,总长为40.02 km;166条斗渠,总长为62.96 km;194条农渠,总长为178.88 km;渠系建筑物453座。
2 节水灌溉发展情况
发展节水灌溉的目的是节约农田灌溉用水,提高当地农作物产量和经济收益,按照农作物用水需求从而进行合理灌溉,而灌水质量的高低则取决于用水管理的方法。应在灌溉前,充分调查和收集当地的土壤墒情、天气降水、河(沟)道来水、海拔高程等基础资料,采用当地历年气象资料比较分析田间含水量,土壤湿度变化等因素,从而事宜调整、优化、制定当地不同农作物灌水时间、次数、用水量,做到农作物精细化灌水,以满足农作物在不同生长期的用水。同时,要杜绝大水漫灌,改进当地农户以往的灌水方式,积极发展小畦、垄沟等灌溉技术,促进农田节水。
2.1 发展不同类型的节水灌溉技术模式
节水灌溉实施项目区应充分合理利用河(沟)道来水、地下水、水库(涝池)蓄水等水资源,采取渠道输水、管道输水、机井泵水等技术措施,使区域内有限的水资源总体利用率效益达到最佳。由于乡镇、村实施增效灌溉对提高当地的经济、社会效益具有辐射和带动作用,其他乡镇村不能盲目的增加项目,应根据当地具有历史种植优势农作物的选定,选择合适自己的节水之路发展,采用合适自己的节水工程技术模式来实施。
2.2 灌区各级渠系及田间节水改造模式
大通县国营及民营灌区的各级渠道田间工程配套不完善,农户灌水方式落后等,是当发展节水灌溉的软肋。因此,对田间工程进行节水改造,以平整土地,小块变大块,重新确定沟渠,采用长畦短灌和沟灌、小畦灌等先进的灌水技术为主。加大宣传全民节水意识,加强对用水用户的节水宣传,使其能够自觉地开展节水工作;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节水宣传,使领导干部能够重视节水,并自觉组织开展节水工作;加大对全社会的节水意识宣传教育,让全社会普遍认识到节水需要从自身做起。
2.3 提高灌溉用水管理水平
灌区要积极推广管理的经验用水户参与,通过加强管理和提高水价,达到节水的良性循环,逐步实现以水养水。加快水价改革是最重要的管理措施,农户用水实行收费直管到户,实行价、量、费、账“四公开”,增加管理透明度,让农户用上放心水、明白水。通过我县国营及民营灌区民主选举用水户代表,产生协会主席,协会执委会委员和成立用水协会。本着“民管、民办、民受益”的原则,保证渠道、渠系建筑物及其他水利设施正常运行,为用水提供服务。通过发展节水技术促进各种先进适用技术的应用、促进当地农业质量和效益的大幅提高,优化农业结构的调整、推进符合当地“一村一品”“一镇一品”产业进程,引导和实现农业增收、增产,使广大农户得到更多实惠,用显著的收益辐射和带动其他乡镇及村大力发展节水灌溉,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进程。
3 农业综合水价改革
3.1 灌区管理机构、人员、经费落实情况
北川渠管理所核定事业编制30名,由原来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改为纯公益性事业单位,编制核减至26名,现有干部职工25名,人员经费落实率达到100%,维修养护经费落实率达到100%;景阳水库管理所属全额拨款的公益1类事业单位,现有干部职工15人,主要职能为负责景阳地区4座水库、3座涝池及灌区内渠道的安全运行、确保景阳灌区农田适时灌溉及防汛抗旱工作。景阳水库管理所2022年人员基本支出经费应落实302.21万元,实际落实302.21万元(落实率100%);石山泵站灌区水利工程现行的管理体制为“灌区管理所+用水户管理协会”管理体系。于2009年完成水管体制改革,为全额拨款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现有编制14人,在编11人。2022年机构运行经费248.29万元,灌区运行维护管护经费12.93万元;宝库渠管理所划归为全额拨款公益性一类事业,编制为14人,现有在编职工管理人员14名。根据2022年统计报表,大通县宝库渠管理所2022年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经费276.48万元。
3.2 供水计量设施建设情况
北川渠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在输水支渠、斗口标准断面处安装水位计58套(一体化超声波遥测),引水口处安装电动闸门监控系统共计6套,末级渠系修建标准断面20处,末级渠系修建标准断面30处;石山灌区安装闸门监测系统2套,新建自动计量设备9处,修建标准断面7处,配备流速仪进行人工计量,在渠道主要位置处建设2处视频监控,新增3套一体化超声波遥测水位计设施,配套30米标准断面。村出水口共10处采用自动计量,覆盖率达100%。支渠安装自动计量设施3处,覆盖率达50%。输水支渠以下渠系分水口及用水户安装水尺计量设施7处,覆盖率达17.5%;景阳灌区根据实际到位资金进行实施,在灌区输水支渠安装一体化超声波遥测水位计7套,在末级渠系修建标准断面6处,同时用5台手持流速仪在13处标准断面处进行刻度法测流及流动复核测流;宝库渠灌区系统中心站。雷达电子水尺3套、超声波水位计7套、一体化遥测流量计24套、视频监控系统9套、太阳能供电系统9套、设备安装支架9套、预制混凝土侧桥24座、手持流速仪2套、9处斗渠闸门,输水斗渠标准断面改造18处。
3.3 供水成本核算和价格调整情况
北川渠灌区自流灌溉终端水价为0.165元/m3,提水灌溉终端水价成本为0.225元/m3;石山灌区农业水价改革前为0.11元/m3,改革后农业供水成本经过测算上报,定终端水价,水费执行标准以改革后的31.5元/亩执行;景阳灌区自流灌溉终端水价为 0.151元/ m3;宝库渠灌自流灌溉终端供水成本为0.173元/ m3。
3.4 灌区农业用水管理情况
北川渠灌区应收水费由改革前的62万元变为110万元,实收水费由62万元变为91万元左右,水费计收力度逐年加大,计收率逐年提高,计收率达到了82%左右。2022年应收水费110万元,实收水费95.91万元,计收率87.19%;石山泵站灌区推行“协会+小组”运行模式,灌区成立1个元朔地区水利工程用水户管理协会、7个农民用水小组。建立用水管理、管护机制,用水派遣机制已经形成。2021年收缴水费6.65万元、2022年收缴水费7.72万元;景阳灌区水费收缴按照农业灌溉用水价格按“成本”核定。景阳灌区农业灌溉用水价格实行按亩计收,自流灌溉按照19.8元/亩·年缴纳水费。2022年收缴水费14.42万元;宝库渠灌区农业灌溉水费征收工作,2022年征收农灌水费4.03万元。
4 对策及建议
4.1 理顺和落实农田配套水利设施运维、管护责任
政府加大资金加快末级渠系及计量设施配套建设。机构改革后将灌区农村农田水利划归到农业农村局,建议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整合农田水利建设,配套相应田间各类渠系建设,完善田间输水和用水计量设施,高效解决因末级渠系配套不完善和农田灌溉节水措施不精准、田间输水和用水无法实时计量等问题。县水利部门进一步完善骨干工程供水计量设施,按照干、斗渠分界点分配水量。村委会或用水户协会组织人员统一灌溉,节省灌溉时间提高效率,防止漫水的发生而实现节水。
4.2 明确和落实农业用水水费征收主体、建立规范化的水费收缴机制
农业用水实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为了提高水费计收率,建议县级层面将农业用水水费计收情况纳入对乡镇人民政府考核范围,农业用水水费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各行政村进行征收后统一上缴水管单位。
4.3 突破改革难点、痛点、堵点,如期实现改革目标
实现改革目标需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灌区水费的征收,多数受益村水费由村委集体支付,在后期落实精准补贴方面会带来一定难度。二是由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中测算和制定的水价有所上涨,导致灌区内用水户对水价改革认识不足,积极性不高。三是由于灌区作物生长期降水水量丰沛,人均耕地不足1亩,加之灌区种植结构单一,大水漫灌现象普遍,农民节水意识不强,农民收入全靠外出务工实现,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相关政策进行进村、入户等方式大力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和氛围。
4.4 学习和借鉴切实可行经验
为了加快智慧水利建设,结合“十四五”规划,学习了解与我省相邻和基础条件相似省份改革推进情况,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对干渠及渠系建筑物进行改造,初步实现干支渠智慧化、现代化。
4.5 加强调查研究,探索节水灌溉保障机制
首先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是全方位的,涉及部门多,但目前只有水利部门单打独斗,工作开展困难重重。其次田间工程自2019年移交农业农村部门后,维修养护少,田间配套工程老化失修逐年增加,维修养护不及时,农民群众反映强烈,导致农民上缴水费不积极,影响水费计收。因此,在全面深入当地调研、摸清实际情况、梳理存在问题、研究提出对策建议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完善的改革推进保障机制,解决实际问题,推动水价综合改革的顺利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