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善辽宁省中小企业营商环境的对策
2023-11-17高玉竹何秀英
高玉竹, 何秀英
渤海大学,辽宁 锦州 121000
0 引言
营商环境包括社会、经济、政治和法律等要素,它与经济社会改革以及对外开放等多个领域均有联系,是一项系统工程。一个地区的营商环境好坏,不仅反映了该地区的“软实力”和政府服务水平,更能反映出区域的综合竞争力。中小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目前经济生活中最活跃的因素,在保障增长、促进创新以及就业等领域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其发展水平反映出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的健康情况。但同时,市场经济中不良的营商环境同样也约束了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因此,国务院于2018年10月印发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各省市地县积极推行良好营商环境提供政策保障。辽宁省落实中央精神,为推进全面振兴三年行动,打开辽宁省招商引资的新格局,打好新时代“辽沈战役”,制定了适合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条例。经过一系列相关举措的落地实施,辽宁省目前营商环境已大有改善,但仍然存在不足。只有进一步改善辽宁省的营商环境,才能更有效地缓解中小企业的融资约束水平,吸引中小企业投资,激发辽宁省民营经济活力,实现辽宁的经济振兴。
1 辽宁省中小企业营商环境现状
辽宁省出台了《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辽宁省社会信用条例》《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条例》等具有辽宁省特色的地方法规,还有正在制定的《辽宁省营商环境提升行动(2023—2025年)》,表明辽宁省中小企业的法律环境日益完善。
2023年3月29日,辽宁省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大会,会议表示“放管服”改革初见成效[1]。“放”是指各市推进政务服务的管理权限下放给下级部门,厘清市与县两级间职权与责任的关系,赋予基层部门更多的自主管理权力,同时还表现在“一网通办,全程网办”的改革上,降低了企业的时间成本。在“放”这一方面已取得的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省政府积极推动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共取消、下放和调整了1 220个项目;提高办理业务的时间效率,全省办理业务平均缩时约80%;全省出台《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图》,审批时间由275 d缩短到约40 d。
“管”指的是各个城市对政府进行的一次专项整治,包括对投诉和失信行为的处理、对政府的投资承诺和拖欠资金行为的处理与惩罚。对拒不履行相关义务、存在高频严重失信行为的各部门和主办人员,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增加公开曝光频次,提高处罚的警示效应,让守信者“一路绿灯”、办事顺利,让失信者“处处受限”、举步维艰,全方位营造诚实守信良好社会氛围。
“服”指的是各个城市在服务过程中的改进。对于多项事务办理,采取就近审批原则,实现“一网协同全覆盖”,全面提升协同服务水平。近期,全省又全面开展了“清风辽宁政务窗口”建设,推动“办事不找关系”改革,通过积极整改,进一步疏通中小企业办事渠道。然而,不难发现,辽宁省中小企业营商环境与南方沿海发达地区差距较大,即使在省内也存在地区间的差异,例如辽宁省专精特新“小巨人”活动在一定程度上显示了各城市营商环境发展水平上的差异,从入选数量上看,大连占比最多,其次为沈阳,其余各市的占比不到30%[2]。从这一角度可以看到,辽宁省营商环境发展不均衡,同时还存在各城市间的资源配置、信息沟通方面的差异,部分城市的地域优势也未得到充分发挥。
2 辽宁省中小企业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
2.1 工作人员思想观念滞后
首先,部分行政工作人员缺乏对营商环境的正确理解,不够重视,忽视营商环境与本省的整体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关系;其次,部分工作人员在思想上还未发生转变,工作过程中缺少服务理念,还存在着“官本位”思想,服务意识淡薄,效率低下,仍存在“看人下菜碟”的现象,这就会导致打算落户辽宁的一些中小企业望而却步;最后,部分工作人员在营商环境建设具体施行时存在“没有好处不办事”“送卡”以及“送礼”等现象,制约了辽宁省的中小企业发展。
2.2 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与平台的相关问题
首先,政府虽然出台了相关优惠政策来吸引中小企业进行项目投资,但是,在招商引资中所承诺的相关税费减免兑现时,仍存在减少或取消优惠的情况。从中小企业家角度来看,税费优惠政策对他们具有重要意义,政府不应随意承诺,已经承诺的就应诚实守信,否则企业会对投资环境产生担忧,损害中小企业的投资信心。其次,辽宁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已于2022年6月30日正式上线运行,已有37家省级以上金融机构和292家分支机构入驻平台,连续发布金融产品228项,一些中小企业已在平台注册,但是,该融资平台建成时间短,政府介入还不够。最后,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相对来说还是较高,吸引力不足。
2.3 人才流失问题严重
由于辽宁振兴人才支撑制度和政策体系的建立,加之其他营商环境的改善,已初步遏制了人才快速流失的趋势。据统计,与“十二五”末期相比,“十三五”末期,全省新增专业技术人才40 多万人、技能人才超过 13 万人,但是,辽宁的人才流失问题依然存在。虽然辽宁省高等教育毕业生数量逐年上升,但是由于大量的毕业生选择到省外工作,直接导致人才存量下降,加之像高校等单位的在职员工频繁跳槽,导致高层次人才占比低且总数呈下降趋势。
究其原因主要有3大方面。①辽宁经济结构不合理导致整体经济发展缓慢,城市发展后劲不足,人才需求匹配度不高,对人才吸引力不强。②管理者素质过低、员工激励机制不完善、薪酬结构不合理现象的存在有悖于核心员工的长期职业发展规划[3]。③部分经济发达地区的住房、补贴、落户等各项优惠政策频频发布,这无疑对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薄弱的辽宁省冲击更为剧烈。还有一些其他方面的因素,例如居住城市的环境、生活偏好的方式,包括照顾父母和子女的上学问题等家庭因素。
2.4 营商环境法治建设不够完善
从辽宁省整体大环境来看,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办事人员,服务方和被服务方都存在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具体为以下几点。①不从实际出发,执行规定问题过于僵化。对于中小企业而言,由于某种情况的特殊性,对企业生存发展至关重要,存在事实上合情合理的,但制度上未规定的情况,某些部门或主办人员工作上缺少创新和服务意识,首先考虑的是将政策风险降到最小。②中小企业在办理审批业务过程中,部份相关部门或主办人员还存在“吃拿卡要”的情况,想让中小企业通过“关系”“金钱”等渠道去解决,由此造成了额外的资金成本与浪费,中小企业也因缺乏法律意识而失去了主动权。③在中小企业投诉过程中,被打击报复的情况时有发生,影响极其恶劣,严重阻碍辽宁营商环境的健康发展。
3 改善辽宁省中小企业营商环境的对策
3.1 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
1)思想上进行根本转变,在认识上应破除“官本位”的错误观念,树立“以民为本”和“以民为重”的服务观念,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强化服务承诺,建设服务型政府[4]。
2)可建立便捷的投诉渠道,使中小企业能够及时反映相关问题并能尽快得到解决。消除政商关系极端现象,由“勾肩搭背”转向“背靠背”,依法办事,政府工作人员应积极办事,杜绝懒政行为,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政务人员应发挥自己的作用,努力推动政府的改革,有效地解决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3)对于相关中小企业的收费,实行“清单制”[5],清理不合理收费。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类的收费等列成清单,向社会公示,企业有权拒绝支付清单外的费用,提高对中小企业收费的透明度,减少随意收费的现象。与此同时,应定期对企业的收费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严厉查处随意收费的行为,保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
4)将重心放在相关的基层各政府部门,加强对基层政府的改革情况的监督与考核,保证政策在基层能够得到贯彻落实。与此同时,应进一步简化行政管理和审批程序[6]。对于审批流程以及所需要的材料清单、审查的事项与内容、办理地点窗口、收费情况以及审批的时间节点等公布在相关网站上,设置专门服务热线,专门处理审批相关问题,同时也应善于利用互联网平台,实现网络的无差别审批,提高审批效率。
3.2 优化针对中小企业的财税机制,规范中介平台
1)加强对税务工作人员的培训。税务人员的素质直接关系到中小企业能否享受到足够的税收支持和优惠政策,应对相关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以及继续教育,使税收人员及时掌握最新政策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思想道德等相关内容,提高财税人员的业务素质以及思想道德水平,防范不良现象的发生。
2)优化税收相关机制。中小企业的发展应紧跟市场的脚步,如果财税优惠管理方面的各相关的环节流程相对繁琐,会使中小企业失去耐心。针对该情况,税务部门需要对有关的税务流程作出相应的调整,以减少不必要的环节,节省时间和费用。与此同时,需要经常对税务办公管理系统进行维护和更新,确保软件的运行质量,为中小企业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3)鼓励各种融资方式同时存在,为辽宁省中小企业营造良好财税环境。例如对于国有银行、商业银行以及村镇银行信用社等通过参股、借贷等方式来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或者支持小额信贷的开办,通过政府发放优惠补贴金融中介机构等方式来满足相关融资需求。与此同时,评估部门应将评估内容与中小企业的整体情况充分结合起来,重新建立起评价指标和系统,运用现代大数据技术,来实现信息共享,防范和控制融资评估的误差[7],为具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成功进行融资提供保障。
4)省级政府需要组织专门的人员,定期对信息系统进行更新和改进,保证其平台的流畅度,在功能模块设置上不能只偏重于政策信息的通知与发布,应注重与中小企业间互动,根据其实际需求设立政策、法律、专家咨询、人才服务等相关模块,提高服务质量。
3.3 加强人才引进,培养专业人才
1)积极引入和留住高素质人才。由于中小企业难以吸引高素质人才,相关政府部门应主动与高校以及科研部门加强沟通,组织交流活动,使企业与人才之间能够更进一步了解和知悉对方实际发展情况与潜力,促成双方的合作关系,从而促进中小企业持续稳健发展。
2)构建企业互助平台。针对辽宁省中小企业产品类型单一、行业结构单一、总体发展水平不足的现状,政府和有关社会团体应加强宣传合作,使“单打独斗”的观念转变为“合作共赢”。构建企业间的互助合作平台,以项目管理、企业战略及文化等活动作为载体,为企业牵线搭桥,促进企业间的交流合作,实现信息共享与资源的优化配置以及集约化管理的优势,企业具有发展潜力,同时能吸引和留住高素质人才前来就业,从而促进辽宁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3)积极培养创业创新人才。不管是从长远发展出发还是考虑现状,高素质的创新创业人才均为辽宁省中小企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加强高素质创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8],例如在高校建立高素质人才的培养基地,开展培训课程,大学生刚入校就可以针对企业的需求进行培养,培养专业的高素质创业创新人才,或者在社会设立专门的培训基地,对满足相应条件的人进行创业创新培训,营造良好的营商氛围,从而培养出更多中小企业所需要的人才。
4)营造创新人才和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在人才工作方法的变革上应取得突破性进展,从“锦上添花”转变为“雪中送炭”,为人才的创新和创业提供“雪中送炭”的服务[9]。进行跟踪服务,提供滚动扶持而不是“一次性支持”。对于辽宁省中小企业营商环境而言,要留住高素质人才,防止高素质人才再次流失。
人才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应着重加强资金投入与政府支持力度,从而吸引高质量人才。对于人才发展成长的机会,要健全晋职机制,奖励制度,形成完整的人才成长发展的职业通道,这些通道包括领导、管理、技术岗位等,使他们既能把握现在,又能对未来充满希望。同时政府应及时有效地为其家属就业问题、子女上学问题以及医疗养老保险问题提供配套服务,解决高素质人才的后顾之忧[2],构建高质量、高效率的后续服务体系,从而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促进辽宁省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
3.4 加强营商环境法治建设
1)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快政府自身机制建设,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建立公平竞争机制,对于审批方与被审批方的关联者,采取回避机制,同时加强市场监管,防止垄断行为,促进中小企业和大型企业间的公平竞争。推动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间的协同发展,只有在公平的竞争环境下,中小企业才能享有更多的生存和发展空间。简化审批流程减少不必要的多层审批以及行政成本和干预,提高中小企业的生产效率和市场竞争力。
2)进一步完善营商环境的规制体系建设。应根据中小企业的需求,注意程序性规制建设,及时清理或修改不合时宜的法规规章,保障规则公平、机会公平和权利公平[3]。以知识产权为例,中小企业往往在技术研发方面比较薄弱,投入不足,后续发展乏力,也容易受到侵权行为打击。因此,中小企业依据自身实际情况,在传统产业基础上,通过技术创新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还可以通过产业升级,向科技型企业转变。
对于中小企业已经开发或即将开发的产品,应在专利权、商标权等方面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寻找与市场状况最相适应的法律保护手段,形成完善的保护体系。应健全知识产权预警体系,对于已授权的专利,应执行专利法案所规定的用于保护专利的各项措施。应安排专人搜集信息,对侵犯自己公司权益的专利申请进行调查,并向专利局提出建议。
3)加强公正司法力度。在公正司法上动真格,一切权力都有边界、受监督,厘清权力清单,将责任落实到个人,有法可依,违法必究[10],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让中小企业吃下“定心丸”。健全信用承诺制度,全面建立信用评估制度,对于中小企业,要以信用风险为导向优化配置资源,对于重点领域进行信用分级监管,将资源分配精准化和有效化。
4 结束语
辽宁省中小企业的营商环境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为达到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目的,须营造一个更有吸引力的营商环境。首先,应转变政府人员的工作观念和效率,拒绝腐败;其次,需要政府部门加强与金融机构联动,形成合力,发挥协同作用,为中小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再次,应加强人才引进能力与培养专业人才相结合,解决人才流失严重问题;最后,应加强法制建设,为中小企业快速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