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长江上游涪陵至丰都河段航道整治工程通航安全维护管理
2023-11-16王焕
王焕
(重庆海事局后勤管理中心,重庆 401120)
根据该工程进度安排,为保证航道整治期船舶通航安全,需提前对可能影响通航安全的因素进行可行性分析,再根据实际具体情况,安排专用维护船艇,专业维护人员、专业维护设备等,采取有效信息手段准确掌握过往船舶、作业船舶动态,并通报相关安全信息,警示相关船舶,避免过往船舶靠近船舶作业、转运水域,确保通航安全和营运安全。
1 工程概况
1.1 项目名称:长江上游涪陵至丰都河段航道整治工程
1.2 工程背景
该工程所在河段位于长江干流重庆段,处于三峡水库变动回水区下段,上起乌江河口(里程K536),经重庆市涪陵区和丰都县,下迄佛面滩(里程K488),全长48 公里。工程拟对该河段航道7 处滩险进行整治,其中,对菜籽梁、头外梁和佛面滩等3 处滩险采取航标改造、加强管理等措施,对和尚滩、大梁、大渡口、老虎梁等4 处滩险实施整治。整治维持原有I 级航道等级(航道尺度为4.5 米×150 米×1000 米),通航保证率98%。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水下炸礁、清渣、弃渣、航标建设和生境异地重建等[1]。尽管海事和航道维护部门在各滩险河段均采取了安全控制措施,但碍航礁石水域触礁、翻沉和碰撞等海损事故仍时有发生;受限河段的设置更降低了航道通过能力和航运效益的充分发挥。
1.3 工程地点
(1)和尚滩滩段。和尚滩滩段位于长江与乌江汇合口下游 3km,长江上游航道里程 533.0~ 532.3km,是川江著名的汛期急险滩。
(2)大梁滩段。大梁滩段位于乌江河口下游 7km,长江上游航道里程 529.0~528.0km 。
(3)老虎梁滩段。老虎梁滩段位于上游航道里程522~518.5km,上距乌江河口 14km,属于礁石险滩河段。本次开展白浅滩点的减震孔施工、覆盖层清除及清渣作业。
各清礁区控制点坐标见下表1。
表1 工程清礁区坐标控制点
表2 涪陵至丰都所在河段航道分月维护水深表
2 航道条件
2.1 航道维护尺度变化
三峡蓄水以前,涪陵至丰都航道属于川江天然山区航道,礁石险滩、急滩及淤沙浅滩众多,航道条件恶劣;随着三峡水库运行阶段的推进,库区运行水位逐步抬高,蓄水期流速减缓,水深增加,航道条件得到改善,航道维护尺度逐步提高。目前,涪陵至丰都航道技术等级为II 级,航道维护类别为一类,航标配布为一类航标配布,航道最小维护尺度为 4.5m×150m×1000m。
2.2 航道维护水深变化
目前每年6 月1 日至9 月30 日,工程河段按汛期航标配布原则进行航标配布,汛期按最小维护尺度进行维护。自2020 年12 月1 日起,非汛期航道维护水深提高至5.5m (2021 年试运行,2022 年起正式运行) 。2023 年度涪陵至丰都河段分月维护水深详见(表 2)[2]。
3 通航环境条件
3.1 施工区涉水设施
工程河段有码头、趸船、取水口、民房等临河涉水工程及设施。各滩段附近均存在码头趸船,其中大梁、老虎梁滩段的码头趸船位于拟施工清礁区的对岸。和尚滩附近的趸船相对较近,最近的是和尚滩清礁区下游侧修船厂趸船。详见表3。
表3 工程涉水设施一览表
3.2 交通流统计分析
根据海事部门收集的资料数据,2018 年~2021 年,大概经过工程上游涪陵附近断面的船舶 (队) 流量分别见表4。工程附近断面 2018 年日均船舶流量为 144 艘次;2019 年日均船舶流量为 134 艘次;2020 年日均船舶流量为 136 艘次;2021 年日均船舶 流量 132 艘次;2022 年日均船舶流量 170 艘次。高峰期一般在 11:00 至15:00 时段,随着三峡库区航道条件改善及腹地经济发展,工程河段船舶流量将进一步提高。
表4 长江涪陵段日船舶流量统计表 单位:艘
3.3 交通事故统计分析
经海事部门收集的资料数据统计,2008 年三峡水库 175m 试验性蓄水至 2020 年,工程河段共发生了 33起与不良水流条件和礁石碍航有关的碰撞、触礁和翻沉等海损事故,其中30 起都 发生在老虎梁、大梁、和尚滩滩段。事故发生的时间集中在 4-9 月,即消落期较低水位期和汛期。大梁滩段在消落期 4-5 月发生事故较多,其它滩段在汛期 6-9 月发 生事故居多。
4 通航维护期间整体运营措施和保障措施
4.1 维护区设置
在航道整治水域下游老虎梁滩段(上距乌江河口14km,属于礁石险滩河段)至航道整治水域上游和尚滩滩段(位于长江与乌江汇合口下游3km)(航道里程518.5km 至航道里程533km)之间安排一艘维护船艇进行间歇巡航维护,针对老虎梁滩段点多时间长可建立维护站;有船舶进入维护区水域时,维护艇通过VHF 甚高频设备对上下行过往船舶进行宣传提醒,附近有航道整治工作船舶作业时,通过附近水域时谨慎驾驶。
4.2 通航安全维护技术措施
4.2.1 维护措施
(1)设置三个滩段作业期通航安全维护船或者维护站点,负责做好作业期间的通航安全巡航维护工作,对两侧滩段上下游过往船舶进行航道整治作业期间的预警和监控;
(2)利用VHF 06 频道、AIS(船舶自动识别系统)等辅助设施,加强对过往船舶的联系沟通,并进行监控警戒和提醒联系;配合作业单位制定防碰撞、防人员落水、防火等水上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开展水上联合应急演练;
(3)与各相关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确保与各级海事管理机构、作业单位及相关单位等联系畅通,遇特殊情况及时通报;
(4)与海事执法大队紧密联系,使用VHF 设备及手机及时电话沟通航道整治水域上下游过往船舶异常动态,确保航道秩序稳定;
(5)协助海事管理机构开展必要期间的交通管制;
(6)按照相关规范要求,配合航道部门、作业单位,进行航道整治作业区专用标志、作业区安全警示标志的日常监控。发现作业区水域航道变化、航标移位等不正常情况时,及时向海事、航道等管理机构报告,必要时通报作业单位暂停作业。
4.2.2 重点时段维护
为保障尚滩至老虎梁滩段航道疏浚期间过往船舶、作业船舶等的安全,防止发生安全事故恶化作业区河段的通航环境。通航安全现场维护时,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为原则。
(1)不利气象水文条件时实施重点加强人员维护,如能见度不良、汛期高水位等;
(2)重点风险滩段,特别注意汛期急险滩段及礁石滩段,提醒船舶航行安全;
(3)和尚滩滩段水域附近,老虎梁滩段白浅滩水域附近为重点维护水域;
4.2.3 工程施工作业期间安全保障维护
针对施工期间,作业船舶对过往船舶正常航行之间的影响,第三方专业通航安全维护保障机构应派专人在施工现场利用 VHF、扩 音器等联系设备联系并告知过往船舶施工区范围、位置,引导其正常通过施工水域。
4.2.4 弃渣运输船舶往返清礁水域与弃渣水域之间的安全保障维护
由于弃渣运输船舶往返清礁水域与弃渣水域之间时,会与沿主航道航行的船舶形成航路交叉,且运输船舶在穿越主航道或旋回掉头作业时,会增大工程河段局部交通流密度,增大工程附近水域通航环境复杂度,对附近过往船舶的正常通航产生一定的影响。
(1)维护单位应该加强运输船舶通航监管提醒,配合作业单位做好施工船舶调度管理,遵守良好施工工艺及工序;
(2)运输船舶在航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规划航路航行,加强自身了望观察,维护单位应随时注意周围船舶动态,提醒附近过往船舶主动避让;
(3)运输船舶进出施工水域期间,维护人员应提醒其在不影响主航道内正常航行的船舶的情况下进行穿越。
(4)加派维护人员力量,提醒过往船舶的同时加强与运输船舶、作业船舶的沟通联系。
4.2.5 爆破期间安全保障维护
(1)由于工程施工存在爆破施工,会引起水体震动,振动波对周围船舶正常 航行会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影响,爆破施工时应尽量选择无船舶通过的时段开展,现场维护人员及时通知过往船舶临时等待或避让,必要时,施工单位申请相关部门进行临时交通管制,现场维护作业单位配合,直到无通航安全风险。
(2)爆破前,维护单位应提前知晓施工单位的爆破计划,加强与海事部门沟通联系,在爆破安全警戒线外拦截、提醒过往船舶,确认所有船舶、设备和人员处于安全区后,告知施工单位可以进行起爆作业,以保障爆破期间施工作业船舶、人员以及过往船舶的安全。
4.2.6 作业区维护现场安全管理
(1)维护船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不得随意离岗,如有事请假需由维护单位负责人安排其他人代班。
(2)值班员利用AIS 关注施工滩段附近水域上下游过往船舶,并利用VHF 等有效设备提醒过往船舶期间在作业水域附近时谨慎驾驶。
(3)当过往船舶因异常情况出现失控等威胁作业方安全的行为时,及时通知作业方联系人,并用VHF等设备了解情况,必要时上报海事管理机构,协助相关单位展开救助。
(4)作业期间会占用航道,需要采取交通管制、禁航等措施时,保持与作业方的沟通,协助海事机构现场指挥和疏导交通,确保作业和航行安全。
(5)夜间务必做好相应照明提醒措施,确保夜间作业区域安全。
(6)出现大风、浓雾等恶劣天气时,及时提醒作业方采取防范措施,必要时提醒作业方停止水上港区作业。
5 事故应急预案
5.1 应急小组
在通航安全维护过程中,制定严密可行的安全措施,尽可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为加强对突发性事件(事故)应急反应的组织领导工作,维护单位成立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组织指挥重特大突发性事件(事故)的救援、抢险工作,确保救援、抢险工作反应迅速、组织有序、效果突出。现场维护工作人员、维护项目负责人、作业船舶人员、负责人、当地执法部门机构,均纳入应急小组。
5.2 应急设备配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共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管理条例》《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配备足够的通信系统、急救设备、消防设备、救生设备等。
(1)通信系统。为了保障通航安全维护船舶的通信系统在出现故障时能及时响应,配置备用VHF 无线电话。
(2)急救设备。常备药箱(配备常用急救药品和器械)等。
(3)消防救生设备。设置灭火器、消防皮龙、救生衣、防寒服等。
(4)应急船舶。联系协调应急船舶,并加强与拖轮、打捞救助等单位联系。
5.3 应急响应
当维护水域发生安全事故后,立即启动相应应急响应,有关人员按应急职责认真开展工作:
(1)在地方公安、消防、海事、卫生等专业抢险力量和应急指挥工作组到达现场前,进行必要的抢险救援,在专业抢险力量和应急指挥工作组到达现场后,全力协助其开展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2)事故发生后,由维护项目负责人迅速联络值班人员,了解事故详情,立即开展高效、有序的抢险救援工作。配合相关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及时将事故处理有关情况向监管部门和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5.4 紧急处置措施
(1)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或事故发现人员,应急时发出警报,互相帮助,积极组织救援,如灭火、组织人员撤离、救助伤员、现场保护等能够采取的各种紧急有效措施。
(2)指派专员赶赴事故现场,不能及时赶赴的,必须委派一名事故现场管理人员进行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控制事态发展,随时向上级报告事态发展及救援情况,执行有关指示和命令。
(3)公司应急小组根据事故的影响程度,确定是否联合作业单位应急小组进行现场救援行动;对危险区交通管制,提防相应事故伤害;根据事故现场报告,判断是否需要外部帮助,确定需要时应立即指定专人联系求救。
6 专项应急行动方案
6.1 船舶碰撞事故应急措施
(1)立即用有效手段向海事部门和作业单位报告;向作业单位发出应急预警,要求作业单位做好防碰撞措施,撤离作业人员和设备。
(2)如碰撞的船舶受损严重可能沉没,尽可能通知有关方面将遇难船舶拖离作业区水域到安全水域或合适地点进行搁滩。
6.2 人员落水事故应急措施
凡维护人员或作业人员一旦落水,发现者应立即向落水者附近抛出救生圈,并大声呼叫,发现者必须监视落水者的动态,并随时报告,必要时请求第三方援助。
6.3 火灾事故应急措施
(1)发生火灾先判明起火部位、燃烧的物质,并迅速报警。
(2)在消防队到达之前,灭火人员可以采取断开电源,撤离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的办法控制火势蔓延,根据起火物质,使用相关的灭火工具。
(3)灭火现场要专人统一指挥,防止混乱,灭火过程中应防止中毒、倒塌、坠落等事故发生。
(4)消防队到达后所有人员服从和配合消防工作,力争将灾害控制到最低程度。
6.4 恶劣天气应急措施
雾对通航安全维护工作影响极大。作业船舶、过往船舶在航行中一旦遇雾,维护船舶将提醒过往船舶、作业船舶采取下列措施:
(1)按《内河避碰规则》鸣放雾号,并迅速报告现场安全工作组,通知作业船舶做好船舶使用待命准备;
(2)指派专人观测雷达,船艏瞭望,并与作业船舶保持联系;
(3)密切注意周围环境,正确掌握本船和他船的动态,随时保持与作业区执法部门的联系;
(4)建议当视距小于1km 时应选择安全地点停泊停止作业,并按锚泊船的规定鸣放雾号。
雷电雨天。每年春夏季节是雷电雨天气的多发时期,为保证维护工作人员、作业船舶、设施和人员的安全,确保现场作业能顺利进行,维护单位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随时掌握天气的变化情况,及时向作业现场发布雷电雨消息;
(2)做好防雷电的安全措施,注意在各作业现场布设避雷针,以免出现火灾、设备损坏和人员伤亡;
(3)做好防雷电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随时注意各作业区情况,遇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现场指挥汇报等。
7 结论
以该工程为例,通过对水域航道条件、通航条件及施工作业范围操作流程等进行分析,通过适当调整工程河段的航道布置、航标配布,设置施工期专用航标、限制作业条件、规范安全操作、采取针对性安全维护措施、对应应急预案和防污染措施后,工程施工对附近水域通航安全影响总体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