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洋碳汇现状及发展建议
2023-11-14柴丽月斯烈钢黄呈炜杨家锋王海航柳海
◎ 文/柴丽月 斯烈钢 黄呈炜 杨家锋 王海航 柳海
海洋碳汇作为一种特殊碳汇,具有较大应用潜力和广阔发展前景,能够实现经济最大化,同时对环境保护、低碳经济发展也有极大促进作用。本文概述了国内外海洋碳汇相关内容和宁波市海洋碳汇现状调研结果,探讨了海洋碳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为宁波市海洋碳汇发展提出一些建议,以供参考。
海洋是地球上的活跃“碳库”,海洋生态系统储碳潜力巨大,较陆域生态系统相比更具优势。广义上,海洋碳汇是指通过海水溶解度泵以及红树林、盐沼、海草床、渔业资源、微生物等海洋生态系统的生物泵(含碳酸盐泵),吸收CO2等温室气体,并将其固定和储存的过程、活动和机制。
宁波市作为海洋中心城市,管辖海域面积9758km2,海岸线总长1562km,约占浙江省24%;海岛614个,约占浙江省14%。湿地总面积347万亩(23.17万ha),约占宁波市区域总面积的23.60%,占浙江省湿地总面积的20.87%。因此,海洋碳汇及其融合发展是宁波市突出优势和特色所在。
一、国内外海洋碳汇现状
(一)蓝碳生态系统研究现状
1.近海蓝碳海洋生态系统
红树林、盐沼和海草床等滨海湿地蓝碳生态系统具有很强碳汇能力,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中发挥重要作用。我国是世界上少数几个同时拥有红树林、盐沼和海草床等三大生态系统的国家,同时还拥有在国际碳汇领域尚未达成共识的河口、淤泥质滩涂、海岛、陆架、上升流等近海生态系统。
全国红树林总面积40.60万亩。目前已开发的蓝碳碳汇项目主要涉及在退化红树林区域或红树林丧失的区域开展种植活动,或涉及红树林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等。在滨海盐沼湿地方面,从全国来看,我国红树林、海草床和盐沼等三类蓝碳生态系统的碳年埋藏量为34.9万t~83.5万t,其中盐沼湿地约占80%,远高于红树林和海草床,是三者中的主要贡献者。海草床在全球分布面积不大,仅占海洋面积的0.1%,却在保护生物多样性、净化水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据估算,全球海草床年固碳量约占海洋总固碳量的18%。
我国海草分布可分为北方区域(包括辽宁省、河北省、山东省,含有2属7种)和南方区域(福建省、台湾地区、广东省、香港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和西沙群岛,含有8属14种)。淤泥质潮滩,相对于其他陆地生态系统,滨海滩涂湿地由于具有较高初级生产力、较低有机质分解速率及较高的物质埋藏速率,被称为是缓解全球变化暖的重要“蓝碳”资源。我国无植被潮滩面积占潮间带总面积87%,是有植被滩涂的6.7倍,碳储量占潮间带总碳储量近80%。宁波市沿海滩涂面积约745 km2,其中淤泥质潮滩面积约700 km2,占比约94%。海域水体生态系统以水深零米等深线为基线,向海延伸至辖区海域行政界线。海域水体包含了河口、海湾和上升流区域等。这些高营养水体为水生植物及浮游植物快速繁殖提供了充足营养,提高了水生植物及浮游植物固碳量。
2.贝藻碳汇
贝藻养殖碳汇尽管未被正式纳入国际蓝碳清单,但却有很大增汇潜力,广义上也属于蓝碳范畴。大型藻类养殖具有成本低、产量高、碳汇可计量、栽培可控性强等优势,是发展低碳经济、海洋碳汇渔业及实现碳中和的有效途径。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团队一项研究表明,扩大海藻养殖每年减少约26亿tCO2当量。
我国海洋碳汇发展尚处于试点探索阶段,2016年12月,山东省威海市南海新区启动国家海洋碳汇研发基地建设;2021年6月,广东省湛江市完成我国首笔红树林碳汇交易项目;2021年7月,福建省厦门市设立全国首个海洋碳汇交易平台,并完成首笔碳汇交易;2022年1月,连江县依托全国首个海洋碳汇交易平台——厦门产权交易中心,完成15000t海水养殖渔业海洋碳汇交易项目;2022年5月,莆田市秀屿区依托海峡资源环境交易中心完成了全国首例双壳贝类海洋渔业碳汇交易;2023年 2月,宁波市象山县举行全国首单蓝碳交易拍卖会,拍卖交易选择的蓝碳,来自象山县西沪港“西沪三宝”,包括海带、紫菜以及浒苔碳汇量。
(二)海洋碳汇提升技术
目前海洋碳汇技术提升主要有滨海湿地增汇(红树林、盐沼湿地、海草床)、人工上升流增汇、CO2封存技术、海洋施肥、人工海洋碱化、渔业碳汇等技术。蓝碳监测方面,国内外分别出版了相关标准,如《滨海蓝碳:红树林、盐沼、海草床碳储量和碳排放因子评估方法》《养殖大型藻类和双壳贝类碳汇计量方法 碳储量变化法》(HY/T 0305-2021)。
(三)海洋碳汇方法学
国际普遍认可的海洋碳汇机制和方法学主要在红树林、盐沼地和海草床等三类蓝碳生态系统领域,相关理论和方法学较为成熟,国际主要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机制也都纳入了蓝碳相关方法学。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CDM)在造林和再造林方法学中纳入了湿地、红树林生境的造林和再造林相关方法学。
国内已陆续出台一些方法学,2021年5月,深圳大鹏区生态环境局编制完成全国首个《海洋碳汇核算指南》;2021年6月,自然资源部编制发布《养殖大型藻类和双壳贝类碳汇计量方法碳储量法》(HY/T 0305-2021);2023年1月,河北省发布《河北省海水养殖双壳贝类固碳项目方法学》;2023年1月,自然资源部正式实施准《海洋碳汇核算方法》(HY/T 0349-2022),该标准将海洋碳汇定义为“红树林、盐沼、海草床、浮游植物、大型藻类、贝类等从空气或海水中吸收并储存大气中的二氧化碳的过程、活动和机制”。
二、宁波市海洋碳汇现状
(一)渔业养殖发达
宁波市拥有渔山列岛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总面积2250ha。2016年建成的宁波市象山港白石山岛海域海洋牧场试验区,拥有总规模达25ha的藻场。大目洋、猫头洋、渔山等海域是浙江省的重要渔场。2022年,宁波市贝类养殖面积达12323ha,总产量超过27.79万t,其中牡蛎、螺和蛏是主要养殖品种;海藻养殖面积达到4711ha,产量达到1.94万t。宁波市于2012年率先提出碳汇渔业区建设,有效改善周边海域渔业资源衰退、生态环境恶化和海洋生物多样性下降的状况,为碳汇渔业打下坚实基础,市县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形成集海洋资源保护、渔业资源增殖、农牧化养殖、海上休闲游钓等功能于一体的“碳汇渔业区”基本框架。2016年~2021年,全市共投入增殖放流资金7000余万元,放流海水水生生物苗种30.58亿尾(粒)。其中,象山港内每年放流的中国对虾的回捕率达到6.8%~13.3%,总投入产出比达1:5.58。
《宁波市生态海岸带建设实施方案》《宁波市 “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实施方案》,均提到稳步提升海洋碳汇能力,明确推进生态化海洋牧场建设,大力推广浅海贝藻、滩涂贝类大面积生产养殖,重点发展壮大蓝色碳汇渔业。《宁波市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强调保护海洋蓝色家园,统筹海岸带保护与开发利用,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同时强化海洋污染综合治理。
(二)生态治理成效显著
2010年~2016年,宁波市共获批中央海域海岛海岸带整治修复项目8个,“蓝色海湾”项目1个。2016年以来,作为国家首批“蓝湾”项目,宁波市蓝色海湾整治行动总投资达5.18亿元,中央财政支持4亿元,其中梅山湾被列为国家海洋生态修复典型案例。2018年宁波市启动“宁波市海岸线整治修复三年行动计划”。截至2020年,已整治修复海岸线110.7km,超额完成了三年行动,海岸线整治修复长度居浙江省第一。
(三)滩涂资源丰富
宁波市拥有两湾一港,全市滩涂资源分布集中、面积大、开发条件优越,占浙江省的36%左右。其中,淤泥质岸滩面积超过440km2,从杭州湾至南三门湾广泛分布,其中杭州湾内淤泥质岸滩面积最大,占比超过60%,其次是象山港和三门湾。
(四)可再生能源丰富
宁波市处于浙江省太阳能资源相对丰富的地区,属于太阳能资源可以利用区域。目前,已在宁海、镇海、慈溪、象山等地建设大型渔光互补项目。近海领域风力资源丰富,属于沿海风力资源丰富区,具有建设海上风电场的天然优势,尤其是象山等地区发展海上风电潜力巨大。
三、宁波市海洋碳汇发展存在问题
(一)海洋碳汇家底尚未摸清
目前,宁波市海洋碳汇碳储量和碳汇能力实测数据较少,海洋碳汇研究仍处于探索阶段。IPCC认可的蓝碳生态系统仅红树林、海草床、盐沼等三种,浙江省五类典型蓝碳生态系统分别为盐沼、红树林、淤泥质光滩、高营养水体和无居民海岛植被,尚无官方文件或研究对宁波市典型蓝碳生态系统类型进行界定。我国虽然出台了大型藻类、贝类养殖等碳汇计算标准,但未能获得普遍的国际认可。红树林碳汇项目可采用的方法学数量多于盐沼和海草床,尚未制定具有浙江省特色的淤泥质潮滩碳汇计量方法和标准。
(二)海洋碳汇监测体系不完善
现有碳汇监测技术有待提高,监测网络覆盖不全,碳汇数据库缺失,无法获得连续有效的碳汇能力时空分布格局图。宁波市级海洋碳汇监测系统尚不完善,给开展针对性碳汇工作带来困难。
(三)碳汇价值实现机制未建立
目前,我国碳汇市场总体上处于探索阶段,碳汇交易市场尚未真正发挥作用。宁波市碳汇应用和价值转化尚处于起步阶段,缺少蓝碳交易理论基础和交易平台,如何推动海洋碳汇价值实现是下一步海洋碳汇研究重点方向。
四、宁波市海洋碳汇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加大海洋碳汇基础研究
立足于现有的省级重点实验室及科研技术平台,加大海洋碳汇科学研究,尽快摸清家底,加快机理研究,攻关固碳增汇核心技术,构建碳汇调查监测评估体系,对宁波市海洋碳汇生态系统进行监测,打造立体监测网络,建立海洋碳汇基础数据库或数据共享平台,绘制宁波市海洋碳汇分布图。
(二)开展海洋生态修复与治理
从加强海洋空间管控、陆海污染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海岛保护、海岸带建设等方面着手,深入推进重点地区地海洋生态系统保护修复,优化海洋空间保护开发格局,构建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筑牢海洋碳汇本底,守护蓝色海湾。
(三)加强海洋碳汇融合发展
建立碳汇巩固提升与海洋清洁能源综合开发利用体系,快速海洋生态产业发展,形成多元海洋经济新业态。通过海洋碳汇发展带动相关产业,推动海洋清洁能源、碳汇养殖、环境提质等产业发展,形成体系完善的碳汇关联产业链布局。将海洋碳汇纳入海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体系,构建“保护者收益、破坏者付费”海洋碳汇生态补偿机制。
(四)推动海洋碳汇价值实现
建立海洋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探索开展海洋碳汇交易试点、拓展海洋碳汇金融应用、拓宽海洋碳汇提升相关服务业等举措,有利于拓宽海洋碳汇价值转化通道,为协同实现碳中和目标和共同富裕提供了新的思路。建议借鉴国内其他省市海洋碳汇交易经验,开展宁波市碳汇市场试点建设,打通渔业碳汇交易市场化通道,推动创新渔业碳汇金融产品,加快建立市场化交易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