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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可以继承吗

2023-11-13

伴侣 2023年10期
关键词:身故益物权居住权

问: 

小李名下有一处住宅,是从去世的父亲那里继承来的。但是这处住宅上已经设立了居住权,居住人为父亲生前的好友葛大爷,按照居住权合同,葛大爷可以在这栋房子里住到身故。两年之后,葛大爷因患脑血栓去世了。小李打算將住宅卖掉时,葛大爷的儿子却声称自己已经继承了父亲的居住权,要求代替父亲继续居住。请问,葛大爷儿子的说法正确吗?居住权可以继承吗?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由此可见,居住权作为一种新型的用益物权,具有很强的人身属性,不能转让、继承或者出租。因此,在上面的案例中,葛大爷所享有的居住权只能由本人亲自行使,居住权自其去世时终止,是不能继承的。葛大爷儿子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小李作为所有权人可以正常行使自己对于这处住宅的占有、处分、使用、收益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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