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野生动物救护现状与对策
2023-11-08魏宏伟
魏宏伟
(沈阳森林动物园管理有限公司,辽宁 沈阳 110151)
野生动物救护是指通过采取收容、治疗、康复护理等措施,协助受伤、病弱、饥饿、受困、迷途及执法罚没的野生动物脱离伤病困扰和生存威胁,以恢复其野外生存能力并尽快回归自然的一种保护行为[1]。党和国家高度重视野生动物救护工作,《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明确指出:维护生物多样性,实施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性保护工程,建设救护繁育中心和基因库;《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开展野生动物救护工作。开展野生动物救护,可以避免和减轻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对野生动物资源造成的破坏和威胁,进一步提高全社会野生动物保护积极性,对于有效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树立良好社会形象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省各级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决策部署,严格履行《野生动物保护法》赋予的职责,认真开展野生动物救护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由于这项工作起步较晚,也存在差距和不足。为促进野生动物救护事业健康有序开展,进一步提高野生动物保护效率,笔者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实地考察和访问相结合的方法,于2021 年对全省野生动物救护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掌握了全省野生动物救护现状,提出了加强野生动物救护工作的对策建议,为进一步开展野生动物救护工作奠定基础,同时为今后相关研究提供参考依据。
1 辽宁省野生动物资源概况
1.1 自然条件
辽宁省位于我国东北地区南部,是东北、华北、蒙新三大动物地理区系和长白、华北、蒙古三大植物区系交汇处及东亚—澳大利西亚候鸟迁徙通道的重要中转站。境内有山地、丘陵、平原、海洋、湖泊、河流、滩涂、沼泽、草地、稻田、荒漠、沙丘及人工水库等自然地理区域,地形复杂[2];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和;有3 个植被地带、9 个植被地区、15 个植被小区,植被类型多样[3]。特殊的地理位置和复杂的自然环境,为野生动物栖息繁殖创造了良好的自然条件。
1.2 野生动物种类
根据文献记载和辽宁省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的调查监测结果[4],目前全省有陆生野生动物582 种,约占全国陆生野生动物种数的19.5%,其中哺乳类88 种,约占全国哺乳动物种数的13.1%,鸟类447 种,约占全国鸟类种数的30.9%,爬行类31种,约占全国爬行动物种数的6.7%,两栖类16 种,约占全国两栖动物种数的3.9%。这些物种当中,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36 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05 种,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52种。中日候鸟保护协定所列227 种候鸟中,辽宁省有202 种,占89%;中澳候鸟保护协定所列81 种候鸟中,辽宁有54 种,占67%,所占比例都是全国最多的省份。
1.3 野生动物资源评价
辽宁省的野生动物资源在世界上占有重要位置,是世界性濒危鸟类丹顶鹤繁殖的最南限和越冬的最北限,黑嘴鸥的最大繁殖地,黑脸琵鹭和斑海豹在国内的唯一繁殖地,白鹤的较大迁徙停歇地,白尾海雕和遗鸥的重要越冬地。沈阳市卧龙湖、丹东市鸭绿江口、朝阳市白石水库、盘锦市辽河口等区域,是世界鸟类重要迁徙停歇地,每年经停的鸟类上百万只。辽宁省的野生动物资源具有种类多、数量大、珍稀濒危程度高等特点,野生动物救护任务重、压力大。
2 辽宁省野生动物救护现状
2.1 野生动物救护机构情况
全省有野生动物救护机构47 个,分布在14 个市。按行政区域划分,大连市有10 个,辽阳市有7个,丹东市有6 个,沈阳市、营口市、阜新市、朝阳市、盘锦市各有3 个,鞍山市、抚顺市、葫芦岛市各有2 个,本溪市、锦州市、铁岭市各有1 个;按所有制性质划分,全民事业单位有8 个,国有企业2 个,股份制企业1 个,民营企业30 个,民办非营利性机构6 个;按经营范围划分,专职野生动物救护机构7个,野生动物观赏展演单位14 个,野生动物繁育单位26 个。这些野生动物救护机构无专职人员编制和固定的经费来源渠道,开展救护工作所需的饲养员、畜牧师、兽医等为兼职人员,所需的交通费、饲料费、医药费等主要自筹解决,救护能力和水平受到制约。
2.2 救护的野生动物种类与数量
近3 年来,全省野生动物救护机构共救护野生动物有94 种、3 650 只。按照野生动物类别划分,哺乳类有12 种、151 只,鸟类有66 种、2 463 只,爬行类有15 种、216 只,两栖类有1 种、820 只。按照保护级别划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有19 种、76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有45 种、793 只,辽宁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21 种、1 861 只,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野生动物9 种、920 只。按照来源途径划分,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受伤、病弱、饥饿、受困、迷途的野生动物有56 种、1 724 只,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和海关执法罚没的野生动物有38 种、1 926 只。这些野生动物大部分救护成功后放归自然,还有一部分不适宜放归自然的进行康复饲养,少部分救护失败死亡。
2.3 救护的野生动物特点与规律
全省救护的野生动物具有以下特点与规律:一是救护的种类以鸟类为主。鸟类的种类和数量在全省的野生动物中较多,分布广,活动范围大,加之能够飞翔的原因,被救护的机率远远大于其它野生动物。二是救护的地点主要在村屯周围的农田。农田植被稀疏,生境单一,栖息地质量较差,野生动物受伤病、饥饿等因素影响较大。村屯周围人员活动相对频繁,受伤、病弱、饥饿野生动物被发现的概率大。三是野生动物救护的季节性十分明显。由于全省的鸟类主要是候鸟,具有迁徙的特性,所以救护的季节性十分明显。春秋季救护的鸟类主要是雁鸭类、鸻鹬类等水禽。这些鸟类主要是迁徙季节途经我省,进行短暂停留后,继续北上繁殖或者南下越冬。因为迁徙途中,体力消耗过大,而导致伤病。同时还可能由于大雾、大雨、大雪等恶劣天气而导致一些鸟类受伤。夏季是鸟类繁殖季节,救护的鸟类主要是一些幼鸟,这些鸟类主要是被成鸟弃养的和缺少食物喂养的。冬季救护的鸟类以猛禽为主。猛禽是冬候鸟,大鵟、金雕、秃鹫、雕鸮等大型猛禽,由于冬季食物匮乏,容易造成饥饿而失去野外活动能力。四是执法罚没的野生动物数量较大。由于受经济利益的驱动,非法猎捕、走私、贩卖野生动物的行为仍有发生。每年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和海关执法罚没的野生动物近千只。
3 加强野生动物救护的对策
3.1 提高对野生动物救护工作的认识
野生动物救护是最直接的野生动物保护措施,对于拯救濒危物种,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还是人类关注生态保护的意识和关爱野生动物的情感体现,已成为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的重要标志。各级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要从建设生态文明的高度深刻认识野生动物救护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履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措施并落实,确保受伤、病弱、饥饿、受困、迷途及执法罚没的野生动物得到及时有效救护。
3.2 构建全省野生动物救护网络
全省野生动物救护网络应由省级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市级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和县级野生动物救护站点组成。全国已建立18 处省级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我省也应积极筹备建立省级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各市应由政府出资建立1 处专职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将依托当地动物园、海洋馆、野生动物繁育场等单位设立的野生动物救护中心作为补充。全省41 个县(市)都要设立野生动物救护站点,负责野生动物暂养和简单治疗。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要配备野生动物保护、畜牧兽医等方面的专业人员。
3.3 加大野生动物救护资金投入
野生动物救护是一项公益事业,开展工作所需经费应由各级政府安排公共财政预算资金予以解决。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一方面要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同时还要充分发挥野生动物保护组织和志愿者的作用,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投入到野生动物救护工作,弥补财政资金不足。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要有与救护野生动物种类相适应的场地和设施,有常用的野生动物伤病检查治疗器械和药品,有专用的野生动物运输车辆和通讯设备,具备接收、治疗、康复、野化各类野生动物的基础条件。
3.4 规范野生动物救护程序
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接到救护请求后,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接收野生动物,并向移交单位出具接收凭证。接收野生动物后,应立即进行隔离检查、检疫、治疗,全力进行救护[5]。特殊情况没有能力救护的,救护中心应采取适当救护措施并向所在地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报告,由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协调其他单位进行救护。治疗结束后,具备野外生存能力的野生动物,经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同意,选择适宜生存的野外环境放至野外;不具备野外生存能力或救护后死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3.5 加强野生动物救护管理
各级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野生动物救护工作的实际情况,建立和确定野生动物救护中心,组织开展野生动物救护工作。要向社会公布野生动物救护中心、站点的地址、电话、联系人等信息,向野生动物救护中心、站点发放标牌,以便于开展救护工作。要加强对野生动物救护中心、站点的监督,确保依法依规开展救护工作。要指导野生动物救护中心、站点做好人员培训和规章制度建立工作,促进高效规范运转。要加强野生动物救护中心的档案管理,按规定公开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6 提升野生动物救护技术水平
野生动物救护是一项科学性和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涉及环节多,技术含量高[6]。各级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要组织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开展野生动物救护技术研究,制定检查治疗、康复饲养、野化训练、放归自然、跟踪监测等一整套救护标准规范,为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提供技术遵循。要加强现有野生动物救护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其从业能力和水平。要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学习借鉴其他省份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先进技术和经验,促进全省野生动物救护整体水平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