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中职学业水平考试策略探索
2023-11-07李森
李森
中等职业教育的质量对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其评价体系对人才培养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学业水平考试作为中等职业教育评价体系中的重要一环,主要衡量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达到专业学习要求的程度,是职教学校内涵发展及构建现代职教体系的重要途径。本文从河南省中职学业水平考试的背景及现状出发,研究考试的基本要素,分析考试内容,探索科学合理的中职学业水平考试策略,以提升中职学生学业水平,进一步提升中职教育的质量。
河南省中职学业水平考试的背景及现状
中等职业教育在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中担负的教育使命越来越明显,也越来越重要。2019年以来,国家陆續出台了《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等纲领性文件,河南省也相应出台了《河南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应用型人才以实践为基础的能力特征要求其人才培养以中等职业教育为基础。中等职业教育能够为学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提供所需要的职业意识基础、技能基础和专业知识基础,而这些是普通高中教育无法完成的。河南省统一的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从2014年开始实施,由于各种原因,考试内容仅仅侧重公共基础课程,而很少涉及更能体现中等职业教育质量的专业知识及专业技能等内容的实操考核。本文深入研究河南省中职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策略,并尝试进行实地推行,为我省实施中职学业水平考试提供实践经验。同时,随着河南省职业教育一系列改革措施的推动,中职学业水平考试的有效实施,能够进一步为河南省“职教高考”制度的推行及改革奠定坚实的基础。
中职学业水平考试的基本要素研究
河南省“十四五”期间处于发展动能加速转换、发展势能加速跃升的关键期。“十四五”期间,河南省经济发展由高速增长迈向高质量发展,需要大量高素质人才,其中对学历层次稍高的复合型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尤为紧迫。河南省需要中等职业教育向高等职业教育输送的优质生源,让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具有扎实技术技能基础和合格文化基础。随着社会的发展,根据社会的需求,中等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要从“就业”转向“就业与升学并重”。中等职业学校自身要加快课程内容与教学方法的改革,更加突出中等职业教育的功能。开展学业水平考试的目的,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提升职业教育吸引力,促进中职学生全面发展,监控职业学校教学质量,提供中职升学选拔依据。
中职学业水平考试内容分析
职业基础教育定位下的中等职业教育是文化基础与职业基础并重的教育类型。从当前课程设计出发,其课程体系既包括融入高中阶段教育的公共文化基础课程,又包括专业技能课程。公共文化基础课程是中等职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的核心环节,承担着培养学生思想道德品质、职业素养的责任,对提升中职学生基础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重要价值。专业技能课程是体现职业教育类型特点的核心课程,主要培养学生对接实践和岗位需求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使其具备最基本的专业能力,是中高职衔接的关键要求。公共文化基础课的考试是保障中等职业学校公共文化基础课程教学质量、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的坚实基础。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是为专业课学习及技能的提升奠定必要的理论基础,是学生掌握专业技能的必修课。专业基本技能考试则着重考查学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专业技能操作能力,以及应具备的职业素养。下面对这几类课程进行总体分析。
依据2019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方案》,河南省中职学业水平考试公共基础知识部分主要包括思想政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心理健康与职业生涯、哲学与人生、职业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英语、历史、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艺术、劳动教育9门课程内容。由于信息技术课程本身是电子与信息大类专业学生学习的基本内容,中等职业教育电子与信息大类专业学生可申请免信息技术考试。
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来自专业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是专业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能为专业课的学习提供必要的理论基础。不同专业类具有各自的专业基础课程。依据教育部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及河南省制定的专业教学要求,按专业类制定专业基础理论考试大纲,着重考核学生的通用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及应用能力。
专业基本技能考试是中职学业水平考试凸显职业教育特征的表现,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规律,同时也为了进一步对接“职教高考”“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方式变革,因此专业基本技能考试必不可少。专业基本技能考试主要侧重两个方面:一是凸显技能,考试内容侧重学生对技能的掌握程度;二是凸显基本性,考试内容是专业技能操作中比较根本性、基础性的内容。它与专业基础知识保持一致,按考试专业类进行,考核相关专业的通用技能和职业规范。具体内容为教育部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及河南省规定各专业应掌握的基本操作技能,并以此制定考试大纲。
对实施中职学业水平考试策略的几点思考
根据对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相关负责人的问卷调查及访谈来看,他们普遍认为河南省中职学业水平考试应该涵盖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及专业技能课。
根据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性质、内容的不同,采用不同的考试方式,以便更好地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并针对考试的主体构成进行说明分析,主要涉及考试宏观指导主体、考试组织实施主体、考试对象。
考试宏观指导主体主要包括省、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招生考试部门、教研机构及相关处室负责人,主要负责对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进行政策指导、宏观管理与监控。考试组织实施主体主要包括职业院校、教研机构、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的专家学者、专业(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及管理人员等,主要负责考试内容的确定、考试形式的确定与实施、考试评价、考试工作协调等。考试对象指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主要包括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在籍学生(含部分高职院校中专部)。另外,河南省中职学业水平考试的对象还包括高中阶段其他类型(含技工学校、普通高中)学生和社会人员。他们都可以通过一定途径申请参加全省中等职业教育学业水平考试,考试成绩在一定时间范围内有效。在校生或社会人员都可以通过学业水平考试实现普通学校和职业院校之间的转学、升学。
关于这三类考试,公共基础课程考试科目中的思想政治、语文、数学、英语、历史、信息技术和专业基础知识考试科目,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思想政治、语文、数学、历史采取纸质考试形式,信息技术采用机考形式。体育与健康、艺术由省级统一制定考试要求,由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劳动教育由学生学籍所在学校负责记录学生在校期间劳动素养养成情况,建立学生劳动实践档案,记录学生在参与有意义和有价值的如社区服务、志愿者活动、技能竞赛、创新实践、社会调查等劳动实践中的表现,体现过程性评价。
专业基本技能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制定考试大纲和考场标准,由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省属职业院校考试组织工作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部门统筹安排。
综合来看,河南省中职学业水平考试要从整体出发,从实际出发,省级考试院做好顶层设计工作,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本区域的考试组织和检查工作,教学单位组织好具体考试。考试宏观指导主体、考试组织实施主体、考试对象各司其职,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提升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为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提供更强的动力。
(责编 马孟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