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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省域森林生态产品供给效率测度分析

2023-11-04丘水林

关键词:供给林业森林

张 璇,丘水林

(1.漳州城市职业学院经济管理系,福建 漳州 363000;2.福建社会科学院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所,福建 福州 350001)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核心,具有经济生产和生态生产双重属性,可以提供多种有形或无形的森林生态产品。伴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快速推进,传统经济发展方式造成对森林资源的超额损耗,森林生态系统被严重破坏,森林生态产品供给水平大幅下降,空气污染、酸雨形成、土壤侵蚀、洪涝灾害等生态损害和环境污染问题愈发凸显,严重降低了生态环境的质量。在工农业产品和服务产品得到极大丰富的同时,由于森林生态产品公共属性较强,森林资源未能有效转化为优质森林生态产品供给,无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质森林生态产品的需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林业建设是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性问题。党的十八大提出“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党的十九大要求“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1-2]。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联合国大会上提出力争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发展目标,并在随后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将做好双碳工作列为八大重点任务之一。《“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纲要》将“森林对碳达峰碳中和贡献显著增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显著增强”作为重要目标[3],旨在提升森林生态产品的供给水平。党的二十大立足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进一步要求“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在此背景下,研究中国省域森林生态产品供给效率,并归纳提炼蕴含其中的政策启示,对于增强森林生态产品生产能力和夯实高质量发展生态根基具有重要意义。

一、文献综述

(一)森林生态产品

探究森林生态产品供给效率,首先需要对森林生态产品及其供给进行界定和研究。国外学者普遍将森林生态产品视为一种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并从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划分、价值评估和价值补偿等角度进行研究。1997年, Constanza将生态系统服务定义为人类从生态系统中获取的效益[4]。2005年,联合国千年生态系统评估(MA)沿用了Constanza的定义,在《生态系统与人类福利评估框架》中将生态系统服务分为供给服务、调节服务、文化服务和支持服务四大类[5]。

国内学者针对森林生态产品的定义存在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森林生态产品观认为,森林生态产品是由森林生态系统产出、具有生态功能并用于满足人类需求的自然要素,诸如生物多样性保持、防风固沙、水土保持等。广义的森林生态产品观则认为,森林与人类共同生产的各类有形产品和无形服务都属于森林生态产品的范畴。

森林生态产品的生产主体不应仅限于森林生态系统,还包括参与森林保护与建设的人类,强调人类与自然的互利。因此,参考广义的森林生态产品观,将森林生态产品定义为,森林通过自然生产或与人类合作生产等形式,可持续地为人类提供各类满足需求的物质产品和无形服务。森林孕育了种类繁多的动植物、微生物,是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陆地生态系统,它可以通过光合作用,与土壤、水分、空气等进行物质、能量的交换实现生长,并在人类的抚育和管护中生产有形的物质产品和无形的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因此,森林资源是森林生态产品的自然本底,是森林生态系统服务的物质载体,而森林生态产品是森林资源的直接产物,是为人类福祉所提供的终端产品,发挥经济与生态的双重效益[6]。

(二)森林生态产品供给

公共产品的供给指供给主体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提供满足公众所需的产品。其中,供给主体包括政府部门、私人部门(市场)等。因此,森林生态产品供给指以森林资源为开发基础,供给主体投入人、财、物等生产要素,并采用一定的供给模式供给森林资源并将其转换为具有一定特殊属性或特殊效益的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7]。有学者根据生态产品的公共产品属性认为,由政府进行提供是供给生态产品的最优选择[8],也有学者根据生态产品所具有的经济社会价值,提出生态产品同样具备商品属性的观点,可以通过市场化和产业化的供给方式缓解政府供给中的“政府失灵”的问题[9-10]。

根据奥斯特罗姆提出的公共产品供给过程中“供给”与“生产”相分离原则[11],结合供给主体的差异性,可将森林生态产品供给模式分为政府供给模式和市场供给模式。其中,政府供给模式指政府使用行政权力,通过直接投资委托国有林场供给、生态补偿、政府购买等手段向公众提供生态效益型森林生态产品。市场供给模式指供给主体按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方式 ,依据市场需求进行产业化经营或权属交易,直接供给产权明晰可交易的经济效益型森林生态产品并以此获得盈利。参考联合国千年生态系统评估(MA)的划分标准,结合能否通过市场进行供给实现其价值并发挥经济效益的评判指标,借鉴张林波等的研究[12],将森林生态产品分为经济效益类森林生态产品和生态效益类森林生态产品(见表1)。其中,经济效益类森林生态产品包括绿色物质产品和森林旅游产品,可以通过市场进行供给,通过产值衡量供给总量,能够较好地发挥森林生态产品的经济效益。绿色物质产品具有消费上的竞争性和受益上的排他性,可以直接通过市场实现有效供给,具体指通过营林业和木竹采运业所获得的木质林产品以及通过林下种养、森林采集狩猎所获得的非木质林产品;森林旅游产品则具有布坎南所提及的俱乐部物品的性质,包含非竞争性和排他性的特征,可以在政府有效监管的前提下通过市场实现有效供给,具体包括森林景观旅游、森林生态康养服务等。生态效益类森林生态产品包括生态调节产品和生命支持产品,主要指水源涵养、防洪固沙、水土保持、净化空气、释氧固碳、物质循环等生态系统服务。生态效益型森林生态产品属于无形的生态系统服务,森林资源是其物质载体,无形的森林生态系统服务通过森林资源发挥其生态效益。奥斯特罗姆认为,在消费这类生态产品时,理性的个人可能导致资源使用拥挤或资源退化的问题[13]。这类产品具有明显的公共产品属性和外部性,大部分产品无法单纯地依靠市场进行供给,无法有效发挥经济效益,因而主要通过政府进行供给,保证生态效益的稳定发挥。由于其种类的多样性、效益的外溢性、计算方法的差异性和复杂性等因素,生态效益型森林生态产品的供给数量在全国范围内难以衡量,因此大部分学者采用森林蓄积量和森林覆盖率等森林资源指标进行研究,近似反映其所产生的生态效益。

表1 森林生态产品分类及供给模式

(三)森林生态产品供给效率

由于大多数森林生态产品属于具有稀缺性和效用性的公共产品,如何增强森林生态产品的供给水平,提高森林生态产品的供给效率,日益成为学界研究的重点。效率含义广泛,在不同学科中有不同的释义。森林生态产品供给效率中的“效率”一词是经济学中的生产效率,指实现以最小投入获得最大产出,即指既定社会资源下获得更多物品[14]。其中,产出主要指用于满足人们使用的物品,也可以指物品所带来的效益;而投入主要指在一定的科学技术条件下生产出的产品所需的资源。因此,效率是对资源使用情况的一种测度指标,是资源投入与产品产出间的关系,其中产出所带来的效益为人类需求提供了尽可能大的满足[7]。目前,直接针对森林生态产品供给效率测度的研究较少。张洪瑞等测算了4种森林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增量,将其作为森林生态产品的产出指标,通过DEA-BCC模型测算评价森林生态产品供给效率[15];肖南云将层次分析法和熵权法结合分析测算黑龙江森林生态产品开发能力[16];朱颖等运用灰色GM(0,N)模型和主成分分析法评价黑龙江国有重点林区5个林业区域的森林生态产品供给情况[13];印慧等采用DEA-BCC模型测度了黑龙江省2001—2017年森林生态产品供给效率[17]。孔凡斌等运用Super-SBM模型和Malmquist指数,借助InVEST模型和地理信息系统(GIS)技术,测算2000—2020年浙江省森林生态产品价值的产出效率并探究其时空变化[18]。程文杰等根据浙江省丽水市2011—2019年的相关数据,运用Malmquist模型和Tobit模型实证分析生态调节型森林生态产品的价值转化效率[19]。

归纳而言,已有研究主要侧重从理论层面探讨森林生态产品的概念内涵、属性分类、供给模式等,从实证层面定量研究森林生态产品供给效率的研究较少。虽然有学者采用不同的方法测度森林生态产品供给效率,但大多局限于某一省市,且对地区差异和时间趋势差异的分析相对不足。基于此,本文以全国29个省级行政区域(香港、澳门、台湾、西藏、海南由于部分数据缺失,不计入本研究)为研究区域,采用可变规模假设下的Super-SBM模型,从省域差异层面测度中国森林生态产品供给效率,并归纳提炼有益的政策建议。

二、研究方法与指标体系构建

(一)研究方法

测度效率的评价方法主要包括基于随机前沿分析(SFA)的参数分析法和基于数据包络分析(DEA)的非参数法。考虑到参数分析法下的生产函数涉及诸多约束条件,难以适应数据和现实条件的需要,本文选择以广泛适用性、高频率使用性为特征的非参数法对森林生态产品供给效率进行测算。1978年,Charnes等人首先提出DEA模型的概念,即一种多个要素投入与产出之间的相对效率测度的非参数分析方法[20]。但该方法易对有效DMU的判断造成影响,即径向DEA模型由于忽略了松弛性的测度问题,造成效率值的较大误差。2009年,Tone建立了基于松弛测度的模型(Slack-Based Measure,简称SBM模型),进一步精确了效率[21]。但SBM模型测度效率值时,会出现效率值均为1的情况,也就是说会出现多个决策单元同时有效的情形,无法对该类决策单元进行可靠分析与排序。因此,Tone基于修正松弛变量,提出了改进后的DEA模型——Super-SBM模型,有效解决了SBM模型无法对有效单元进行可靠分析和排序的问题[22]。基于此,本文选择在规模报酬可变的条件下兼顾投入与产出角度,考虑松弛变量的非径向Super-SBM模型。Super-SBM模型的具体形式如下:

(二)指标体系构建和数据来源

公共产品的供给效率是公共产品供给中投入与产出之间的比较关系,是指在一定的供给成本基础上所能获得公共产品的效益。由于公共产品的产出往往发挥多重效益,单一的产品产出数量无法很好体现公共产品的作用。因而公共产品的效率可以认为是在一定的供给成本基础上所能获得公共产品的效益综合。在供给过程中,森林生态产品发挥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因此森林生态产品供给效率体现为通过投入相关的人力、财力、土地等资源所能获得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大小。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是经济学中使用最广泛的一种生产函数形式,适用于研究某种行业中劳动、资本、土地投入与产出间的关系,其一般形式为:

Y=f(L,K,S)=ALαKβSγ

其中,Y表示产出,L、K、S分别表征劳动、资本和土地的投入,α表征劳动产出弹性,β表资本产出弹性,γ表征土地产出弹性。依据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国内外学者通过资本、劳动和土地3种投入要素研究森林生态产品供给相关投入产出效率。参考Pukkala、李雪婷、曹博和王玉芳、张译和熊曦等学者构建的指标体系[23-26],在数据可衡量性和可获得性的基础上,选取劳动要素、资本要素和土地要素作为森林生态产品供给的投入指标,选取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作为森林生态产品供给的产出指标,构建森林生态产品供给的投入产出指标体系。

在实证分析过程中,通过DEA所测度评价的效率实质上是一种相对效率,并遵循“样本规模至少要为投入产出指标数之和三倍”的规则。因此,只要确保各个决策单元间具备相关性的这一前提,尽管所设定的投入指标和产出指标不包含现实情况下所涉及的全部投入产出,其所测度的结果依然真实有效。

1.投入指标。投入指标是指投入到森林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中的各类生产要素。依据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依次考虑资金、劳动和土地这3个要素作为投入方面的具体指标。

(1)资金要素。选取林业投资完成额作为在资金要素方面的投入指标。林业投资完成额包含了生态建设保护、林业产业发展、林业基础设施建设、林业支撑与保障等方面的投入,充分表征森林生态产品供给的资金投入。

(2)劳动要素。森林资源的培育管护以及林木产品的生产具有特殊性和专业性,需要专业的人力资源投入。因此,参考陈珂、李雪婷、姜微等学者的研究[24,27-28],选择以林业系统年末从业人数表征劳动要素的投入。

(3)土地要素。森林生态产品的土地资源投入大体表现为林业生产过程中所利用的土地资源数量,是森林生态产品生产供给中的一项基本要素投入[29]。借鉴曹博和王玉芳、姜微等学者的研究,选择林业用地面积作为土地资源要素的投入指标[25,28]。

2.产出指标。森林日益被视为多功能生产系统,提供木材等物质产品以及生物多样性等生态系统服务。根据分析归纳,森林生态产品包括绿色物质产品、森林旅游产品、生态调节产品、生命支持产品4类。其中绿色物质产品、森林旅游产品属于可交易的森林生态产品,具有较为明显的经济效益;生态调节产品、生命支持产品是无形的森林生态系统服务,除碳汇可进行交易外,大多数无形的森林生态产品尚无法通过市场实现其价值,具有较为明显的生态效益。综上所述,森林生态产品具有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重属性。增强森林生态产品供给水平能够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改善生态环境,这既需要林业产业经济的良好发展,也需要森林生态建设的稳步推进。依据效率理论中以效益衡量产出的分析,结合森林生态产品的自身特性,从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2方面考虑森林生态产品供给效率的产出指标设定。

(1)经济效益。在经济效益方面,参考曹博和王玉芳、张译和熊曦的研究,选择林业生态总产值作为表征森林生态产品供给经济效益的产出指标[25-26]。根据2016年发布的《林学名词》第二版中的解释,林业生态总产值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林业资源培育、保护、经营和利用主体在一定时期内有形和无形劳动成果的总量[30]。物质型森林生态产品即林业经营者的有形劳动成果,包括木质产品和林下经济产品等非木质产品,而森林生态康养服务等森林旅游产品是无形的劳动成果。林业生态总产值包含林业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及第三产业的产值,涉及育种育苗、林下经济、森林生态康养服务、林业生态服务等内容,囊括了能通过市场交易实现价值的森林生态产品类型,体现森林生态产品所发挥的经济效益。

(2)生态效益。在生态效益方面,无形的森林生态系统服务种类繁多且较难衡量,基于数据可得性,王季潇、朱颖、印慧等学者多选用森林资源指标表征无形的森林生态产品,以此衡量其生态效益[7,17,31]。选用森林资源指标表征无形的森林生态产品的原因在于:森林资源是生态调节型和生命支持型森林生态产品的物质载体,森林生态产品是森林资源的结晶产物[6],无形的森林生态系统服务通过森林资源发挥其生态效益,因此森林资源指标可以作为森林生态产品的本底近似表征无形的森林生态系统服务。

森林蓄积量指各种森林活立木的材积总量,具有不断生长之意,能够较好地反应森林资源的供给情况,因此本文参考李雪婷、曹博和王玉芳等学者的研究[24-25],选择森林蓄积量表征森林生态产品供给的生态效益。

森林覆盖率是衡量森林生态产品生态效益和森林资源丰富度的重要尺度[32],也是确定林业经营和森林生态产品供给开发的重要依据[33]。参考程钰、朱颖、高婧婷等学者的研究[33-34,9],选用森林覆盖率表征森林生态产品供给的生态效益。

森林生态产品供给效率的评价指标体系如表2所示。

表2 森林生态产品供给效率评价指标体系

本文研究所需的数据主要来源于2011—2018年《中国林业统计年鉴》《中国环境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年鉴》《第八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报告》《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报告》等(1)2018年国务院将国家林业局及其他部门职能进行整合,组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及以后的《我国林业和草原统计年鉴》总产值数据包含林业和草原数据,无单独的林业生态总产值数据,因此本文选取2011—2018年的统计数据对森林生态产品供给效率进行研究。。

三、中国省域森林生态产品供给效率测度结果与分析

本文首先利用 DEA-SLOVER 5软件,选取2011—2018年我国29个省级行政区域,对其森林生态产品供给效率进行测算(见表3)。而后,侧重从宏观层面研究我国省域森林生态产品供给效率,各省份是森林生态产品供给过程中调节要素配置状态的决策主体,或称为决策单元。针对我国省域森林生态产品供给效率的研究,不应仅考虑各省份之间的个体差异,还应结合林业产业的地区差异性开展进一步研究。为直观表明整体和我国地区内部森林生态产品供给效率发展趋势,依据国家林业局的区域划分标准,参考《2014—2018年中国森林资源报告》[35],结合刘媛等学者的研究[36],将我国划分为六大行政地理分区(2)六大行政地理分区包括华北地区、东北地区、华东地区、中南地区、西南地区、西北地区。其中,内蒙古自治区西部(阿拉善盟、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鄂尔多斯市)属于西北地区,参照林业统计局出版《2014—2018我国森林资源报告》中内蒙古自治区的区域划分,以及方便统计的需要,将内蒙古自治区纳入华北地区加以比较。,进一步计算森林生态产品供给效率均值变化趋势。

表3 2011—2018年我国29个省级行政区域森林生态产品供给效率

(一)全国森林生态产品供给效率

2011—2018年我国29个省级行政区域的森林生态产品供给效率的平均观测值均小于1,说明森林生态产品供给相对无效。我国29个省级行政区域的平均森林生态产品供给效率呈现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以2012年为转折点,2012年之前森林生态产品供给效率是递增趋势,2012年以后供给效率逐渐降低。可能的解释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深入开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一生态文明理念变得家喻户晓,不断深入民心。森林资源保护日益完善,森林生态效益得到有效发挥,但森林生态效益尚未完全转化成绿色经济效益,尤其是2016年全国实行天然林商业性禁伐后,可进行市场交易的物质型产品供给减少,而具备调节支持功能的森林生态产品的经济效益尚未充分实现,使得森林生态产品的供给效率受到一定影响。除了可以在市场直接进行交换的具有私人物品属性的绿色物质型森林生态产品,大部分森林生态产品在一定程度上都具有公共产品的特质,其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环节通常在时空中并存,并无先后次序的划分。例如,在个体林业经营者提供森林生态康养服务的过程中,个体林业经营者既生产森林生态产品,也获得了森林生态产品的分配,完成了个体林业经营者与旅游消费者的交易,实现了旅游者对森林生态旅游服务的消费。由于森林生态产品存在公共产品属性,社会公众消费森林生态产品往往存在“搭便车”的心理,使得森林生态产品供给的经济效益难以充分实现。

(二)省域森林生态产品供给效率

就省域差异而言,本研究中各省级行政区域森林生态产品供给效率存在较大差异(见图1)。效率相对有效的地区包括上海、天津、浙江、云南、北京等省、直辖市;效率相对无效的地区包括青海、甘肃、新疆、山西、内蒙古等17个省、自治区,其中西北地区各省份森林生态效率值均小于1,说明省际森林生态产品的供给效率具有空间相关性。在2011—2018年间,上海森林生态产品平均供给效率最高,供给效率均值达到2.093,说明上海森林生态产品的要素投入得到高效利用,有效将森林生态资源转化为生态经济优势;天津由于其行政区划较小,林地面积较少,在产出不高的情形下投入更少,因而供给效率位居第二。青海森林生态产品供给效率最低,供给效率均值仅为0.039。可能的原因是,青海森林资源较为稀缺,2018年森林覆盖率仅有5.8%,为全国倒数第二;森林蓄积量为0.49,居全国末位。同时,青海的森林资源尚未转化成绿色经济发展的动能,森林生态产品的要素投入未得到有效利用。

图1 2011—2018年我国29个省级行政区域森林生态产品年均供给效率

从地区差异上看,2011—2018年森林生态产品供给效率由高到低依次为华东地区、西南地区、东北地区、华北地区、中南地区、西北地区,且可以看到森林生态产品供给效率大体呈现东多西少、南多北少、由西北到东南递增的趋势。

从时间趋势上看,华东地区、中南地区、西北地区森林生态产品供给效率变化不大;西南地区森林生态产品供给效率大体呈现先上升后下降再上升的趋势,说明西南地区受2016年全面天然林禁伐政策的影响较大,林业处于转型阶段;东北地区森林生态产品供给效率呈现先下降后上升的趋势,并逐步趋近于效率值1,说明在禁伐天然林的背景下,国有林区改革初见成效,森林生态产品供给效率提高;华北地区森林生态产品供给效率呈现先上升后下降、再上升后下降、再上升的趋势,说明华北地区森林生态产品供给效率波动较大(见图2)。具体而言,华东地区内部,安徽年均供给效率最低,其余省份森林生态产品年均供给效率基本大于1。在西南地区内部,仅有贵州的年均供给效率小于1,即除贵州外,其他省份的森林生态产品年均供给效率均达到相对有效,说明在相似的地理区位条件下,贵州森林资源尚未较好地转化为绿色经济发展的新动能。在华北地区内部,北京和天津的年均供给效率较高,其他省份相对较低。华南地区中仅有广东的森林生态产品年均供给效率大于1,说明广东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和市场环境提高了森林生态产品供给效率。东北地区近年来效率值逐渐趋近于1,在样本期内,吉林森林生态产品供给始终处于较好的状态,辽宁从供给相对无效转为供给相对有效,黑龙江则从供给相对有效转为供给相对无效。新疆、甘肃、青海等西北地区省份森林生态产品年均供给效率低于0.3,这些区域受制于地形、资源等因素,规模效益得不到释放,土地荒漠化情况严重,林业产量受影响导致森林生态产品供给效率不高。

图2 2011—2018年全国及六大地理分区森林生态产品供给效率均值变化趋势

五、结论与政策建议

(一)结论

本文选用可变规模假设下的Super-SBM模型,测算2011—2018年省域森林生态产品供给效率,主要研究结论如下。

(1)从整体上看,本研究选取的我国29个省级行政区域森林生态产品平均供给效率呈现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且各年份森林生态产品供给效率平均值均小于1,说明森林生态产品供给相对无效,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2)从地区差异上看,森林生态产品供给效率大体呈现东多西少、南多北少、由西北到东南递增的趋势,其中华东地区年均供给效率最高,西南地区次之,西北地区年均供给效率最低。(3)从时间趋势上看,华东地区、中南地区、西北地区森林生态产品供给效率相对平稳,西南地区森林生态产品供给效率大体呈现先上升后下降再上升的趋势,东北地区森林生态产品供给效率呈现先下降后上升的趋势,华北地区森林生态产品供给效率呈现先上升后下降、再上升后下降、再上升的趋势。

(二)政策建议

为提高森林生态产品供给效率,提升优质森林生态产品供给水平,推动林业可持续发展,不断夯实高质量发展的生态根基,基于以上研究结论,从发展和保护2个维度提出如下建议。

1.发展森林特色优势产业。根据不同地区森林资源情况,发展森林优势特色产业,促进改善森林生态系统的经济激励。构建特色明显、可持续发展的林业项目体系,推进林业产业升级发展,提高森林生态产品的供给效率,持续把森林生态产品转化为经济财富,变绿水青山为金山银山。对于商品林较多的省份,应根据省域林种分布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发展具有优势特色的林业产业。例如,竹林资源丰富的浙江、福建、江西、湖南应培育发展竹林培育、竹材加工、竹林旅游等竹林相关特色产业;对于经济林分布较多的云南、湖南、广西、山东、河北、江西等省份,应根据自身自然气候地理情况发展果树林、食用林、药用林等特色产业,引导林农发展林下经济,培育天然菌物(食用)保护区,推进林下经济等精深加工,不断延伸产业链,推动森林生态产品优质供给。

2.推动林业产业标准化、绿色化发展。应培育国家级、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实施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建设,实现林产品生态溢价,促进绿色发展和林农增收,为中国林产品走向世界、推动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提供重要支撑。山东等林产工业基础较好的省份,应加强林业产业品牌建设与保护,巩固提升传统产业优势,提高木质地板、木质家具、林木深加工等产业的竞争力,在发展林产工业的同时,注意环境保护,淘汰落后产能,推动林产工业绿色化、数字化改造,实现节能环保和清洁生产。森林资源较为丰富且天然林较多的省份,如黑龙江、云南、四川等省,可以增强森林步道和森林公园的建设,培育森林康养、森林生态旅游、森林人家等新业态、新产品,推动森林生态产品特色化、规模化、多样化和精品化。

3.加强林业科学技术推广和创新。各省应持续推进林业科技创新,根据实际需要提升林木机械化装备水平,并通过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强森林资源的监测管理,助力林业科技为森林生态产品的供给赋能,解决森林生态保护发展中存在“无机可用,有机难用”的问题,支撑林业持续健康发展。对于商品林资源尤其是薪炭林和用材林较为丰富的地区,应鼓励推行机械化作业,推动林木机械化技术研发,高性能木竹采运机械、林果采收机械、木竹加工智能机械;对于公益林较多的地区,尤其是建设三北防护林工程和天然林保护工程的西北地区、华北地区和东北地区,应提升推进营造林改良、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等林木机械化技术,提升装备水平保障森林资源质量。

4.强化林业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科学技术具有显著的知识外溢现象,提高劳动者素质,取得林业人才培养成果,加强林业高素质人才队伍的建设,能够有效推动森林生态产品供给效率的提高。针对森林生态产品供给低效率的省份,应加强县(乡)级的林业工作力量,建设标准化乡镇林业工作站。重视基层林业站人员技能培训,遴选基层科技人才,优化人员配置以达到支持基层科技人才培养,稳定生态护林员队伍的效果。对于宁夏、青海等地处偏远的省份,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平均基层林业站林业人员的文化程度与周边新疆、甘肃等省份差距较大。因此,应通过改善林业人员的薪资福利待遇,吸引高素质人才前来就业,并通过人才激励和保障机制的完善,让林业科技人才在林业一线岗位发挥才能,积极工作,尽职尽责。而针对森林资源丰富但供给效率相对而言较低的东北地区,应加强国有林区内部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林区生活条件,表彰鼓励在国有林区森工企业建设中发挥卓越贡献的林业从业人员,从而增强林区从业人员劳动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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