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后期的西北社会治理及影响
——以王韶、王厚父子的经略活动为中心
2023-11-04王连旗
王连旗,张 民,2
(1.新乡学院人文学院,河南 新乡 453003;2.河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河南 新乡 453007)
我国西北地区①是当今我国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主要区域,也是中西联系的战略要地。这里自古以来就是东西方文化融汇的地区,异常复杂的区情、社情使得我国西北地区的社会治理问题非常严峻。在推进西北地区社会治理的历史实践中,北宋的王韶、高遵裕、俞充、种谔等将领做出了重要贡献。学术界对宋代西北社会治理活动进行了一定的研究,代表性的有汪天顺的《北宋前中期的西北边疆经略》(2004),包伟民的《传统国家与社会(960—1279年)》(2009),马大正的《中国边疆经略史》(2013)等。但是关于北宋后期西北社会治理的专题研究尚显不足。北宋后期王韶等人运用“因俗而治、怀柔羁糜、恩威并济”的社会治理思想,采用征战与安抚并用、屯田、茶马贸易等多种社会治理方式,引入内地先进的水利技术和稻田耕作技术,维护了我国西北地区的社会稳定,保障了丝绸之路的畅通。本文将从国家安全观的角度对北宋后期王韶等人的西北社会治理活动进行研究,为当今我国的社会治理、构建民族地区和谐社会提供历史借鉴。
一、北宋后期西北社会治理的历史背景
宋朝在中国历史上是一个标志性的朝代,经济空前繁荣。著名历史学家陈寅恪曾言:“华夏民族之文化,历数千载之演进,造极于赵宋之世。后渐衰微,终必复振。”[1]北宋建立后,统治者鉴于唐末五代时期武人专权的教训,实行重文抑武的政策。北宋时期的社会环境使得北宋的士大夫有着深沉的忧国忧民意识,“国家的统一和封建王权的确立,使北宋士大夫阶层重新找回被强权武力和外族入侵所破坏的话语权成为可能”[2]。“富弼、韩琦等人呼吁北宋君臣不可再以‘古之夷狄’对待契丹与西夏,也不可以‘古之夷狄’对待其他少数民族,应与时俱进”[3]。
为了维护西北地区的社会稳定和社会发展,北宋政府和西北主要政权积极进行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交流。太平兴国六年(976)五月,太宗遣供奉官王延德、殿前承旨白勋使高昌[4]。“984年,王延德回到开封,圆满结束了这次重大的外交活动。这次出使促进了中原同边疆地区经济、文化的联系和交往”[5]。喀喇汗王朝也“于1009年派出了以回鹘罗厮温为首的使团携带地方特产前往宋朝朝贡”[6]。“(大中祥符)六年(1013),龟兹进奉使李延庆等三十六人对于长春殿,献名马、弓箭、鞍勒、团玉、香药等,优诏答之”[7]。北宋政府还同甘州回鹘进行了积极的来往,甘州回鹘民众为维护西北地区的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甘州回鹘的维护,使丝绸之路在西夏的威胁下没有完全中断,有时还得以畅通无阻;丝绸之路的畅通,促进了甘州回鹘经济的发展”[8]。北宋政府同西北地区的交往促进了多元一体中华民族的形成与发展,“宋代西北地区……经济比其它任何地区都更具特色,与外地的经济联系极为密切,成为北宋国内物资集散、交流的重要区域”[9]。“宋、辽、金时期,汉族与边疆各少数民族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一步增强了中华意识,各族人民克服了战争造成的种种困难,内地和边疆的开发与交流进一步发展”[10]。
为了解决西北地区的社会治理难题,北宋统治者采取积极有为的治理措施来促进西北地区的社会稳定和发展,特别是宋神宗掌权后,“神宗一改真宗、仁宗、英宗诸朝以防御西夏为主的战略,转而为积极进取”[11]。企图改变自宋太宗对辽战争失败后对一些少数民族政权所形成的妥协退让、用经济力量来平衡外交的战略,重新恢复汉唐盛世时期周边少数民族政权对中原王朝强烈的认同感。正是在此社会背景下,北宋政府对西北地区展开了积极的社会治理活动。
二、王韶、王厚父子西北社会治理的措施
(一) 王韶、王厚父子简介
“北宋自神宗熙宁(1068—1077)中期实行熙河开边,至徽宗大观(1107—1110)年间,前后历经40余年的经略,向西北和西部扩有熙、河、岷、洮、兰、廓、西宁、积石等州军之地”[12]。最远到达了塔里木盆地的东南边缘,“公元1104年,北宋改鄯州为西宁州,隶属陇西都护府”[13]。在这40余年的社会治理活动中,王韶父子做出了重大贡献。王韶(1030—1081),字子纯,江州德安(今属江西)人,北宋著名的军事家、政治家,王安石变法的重要支持者。北宋嘉祐二年(1057)进士,曾率军取得了熙河之役的胜利,因战功迁至枢密直学士,后任礼部侍郎,后被任命为枢密副使。元丰四年(1081),王韶得病而卒,卒后“赠金紫光禄大夫,谥曰襄敏。韶起孤生,用兵有机略。临出师,召诸将授以指,不复更问,每战必捷”[14]。王韶文武双全,苏辙曾对王韶做一评价:“公学敦诗书,性喜韬略。奋迹儒者,收功戎行。千里开疆,列鼎而食。丰功伟烈,震耀当年”[15]。王韶的次子王厚(1054—1106)是北宋后期重要的开边功臣,“少从父兵间,畅习羌事,官累通直郎”[16]。王韶父子为西北社会治理做出了突出的贡献。“王韶、王厚父子不仅在军事史上留下了卓越建树和军事艺术,而且也给后人留下了治理边疆地区的政治智慧”[17]。
(二) 经济开发与社会治理
宋代是中国历史上一个具有承前启后作用的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经济取得了空前的发展。北宋后期的西北经济开发与社会治理是北宋经略西北过程中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经济开发为社会治理奠定物质基础,社会治理又为经济开发提供保障。王韶等人经略西北地区初期,北宋政府为了保障西北地区军队的粮饷供应和减轻内地往西北地区的运输压力,学习历史上成功的屯田做法,以保证西北地区的社会稳定。北宋政府通过购买等多种方式获得了大量的可以开发的土地。熙宁三年(1070),王韶曾提议在秦州等地营田,“北宋西北弓箭手营田采用人授田二顷、有马者加五十亩的授田制,规模大,分布广,历时长,成为经营最成功的官田形态”[18]。熙宁四年(1071),为了加强对秦州的管理,宋政府任命王韶为太子中允秘阁校理兼管勾秦凤路缘边安抚司兼营田市易。熙宁五年(1072)“韶言募到勇敢九百余人,耕田百顷,酒坊三十余处。蕃部既得为汉人,蕃部贱土贵货,汉人得与蕃部交易,即汉得土,蕃部得货。两各得所欲,而田畴垦,货殖通,蕃汉为一,自然易以调驭”[19]。熙宁五年(1072),神宗“诏以古渭寨为通远军,以王韶为知军”[20]。
王韶指出:“熙、河、鄯、湟自开拓以来,疆土虽广而地利悉归属羌,……仰本路帅臣相度,以钱粮茶彩或以羌人所嗜之物,与之贸易田土。田土既多,即招置弓箭手,入耕出战,以固边圉。”[21]王厚等人对收复区采取恩威并举的社会治理措施,“(崇宁三年五月) 乙酉,王厚奏:‘臣契勘大军今来收复鄯、廓等州,拓疆幅万余里。……左右除是心白人户田土,依旧为主,秋毫不得侵占外,因与官军抗敌杀逐心黑之人所营田土,并元系西蕃王子董毯、瞎征、温谿心等田土,顷亩不少,已指挥逐州尽行拘收入官,标拨创置弓箭手,应付边备”[22],并得到实施。
随着北宋社会的发展,中原市场的商品流通半径延伸到了西北少数民族地区,这种趋势逐步把西北少数民族地区卷入北宋政府的全国性市场体系之中。在这种市场扩张的大背景下,王韶等人在我国西北地区积极开展经济贸易活动,熙宁元年(1068)二月,王韶以管干秦凤路经略司机宜文字的身份到秦州后,借鉴西汉大臣桑弘羊的均输、平准等社会治理措施,制定市易法,设立市易司。熙宁四年(1071),北宋政府“置洮河安抚司,自古渭寨接青唐武胜军,应招纳蕃部、市易、募人营田等事,并令韶主之”[23]。市易司的设立,促进了西北地区的社会发展。“不仅如此,沿边诸州折博务和市易司的相继设立,……逐步使西北边贸市场与全国市场连为一体”[24]。王韶等人设置的以茶马贸易为主的汉蕃互市是宋王朝同周边各少数民族互市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宋朝在边疆民族政策方面做出的贡献。
北宋政府鼓励民间告发茶叶走私的违法活动,“而博买牙人与蕃部私交易,由小路入秦州,避免商税打扑。乞诏秦熙河岷州、通远军五市易务,募博买牙人,引致蕃货赴市易务中卖,如敢私市,许人告,每估钱一千,官给赏钱二千”[25]。元丰六年(1083),北宋政府在兰州设置了市易务,以进一步促进蕃汉之间的贸易往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到了徽宗大观二年(1108),宋政府将原计划在广南西路等地区实施的蕃汉关系法,首先在西北地区实施,颁布了《熙河兰湟秦凤路敕》,对蕃汉贸易活动进行了规范与保护,维护了西北地区的社会稳定。
(三) 文治教化
王韶在《平戎策》中提到的汉法教化蕃部、平等对待蕃部、杂居互相学习等社会治理策略,在西北社会经略活动中得到了贯彻执行。“‘治天下’必须重视教化,汉儒总结出来的历史经验,对我国封建王朝的长治久安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26]。熙宁六年(1073),“熙州西罗城已置州学,晓谕蕃官子弟入学”[27];熙宁七年(1074),北宋政府在岷州建州学;熙宁八年(1075),“知河州鲜于师中乞置蕃学,教蕃酋子弟,赐地十顷,岁给钱千缗,增解进士为五人额。从之”[28]。这些学校的部分教师由儒生担任,教育经费主要由政府拨款和学田(政府拨给学校的土地)所收田租构成,科考时增加一些蕃部录取名额。王韶等人的社会治理活动促进了西北地区民众文化素质的提高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王韶父子的西北社会治理活动,注重利用宗教来招抚蕃部。王韶在经略西北初期,就利用京师相国寺的僧智缘前往蕃部,说服结吴叱腊和俞龙坷等蕃部归顺宋朝。“熙宁中,王韶谋取青唐,上言蕃族重僧,而僧结吴叱腊主部帐甚众,请智缘与俱至边。神宗召见,赐白金,遣乘传而西,遂称‘经略大师’。智缘有辩口,径入蕃中,说结吴叱腊归化,而他族俞龙珂、禹藏讷令支等皆因以书款”[29]。
北宋政府收复熙河六州后,为了安抚人心建立了广仁禅院、东山禅院和东湖禅院等寺院,熙宁五年(1072),宋政府“赐秦凤路缘边安抚司钱一万缗,于镇洮军建僧寺,以大威德禅院为额”[30]。熙宁六年(1073)“又赐熙州新修东山禅院名曰慈云、东湖曰慧日”[31]。这些寺院在修建的过程中融进了许多汉文化的因素,体现了北宋统治者的汉法政策和民族观念的进步,满足了当地民众的崇佛心理。这些措施有效地保障了西北地区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维护了我国西北地区的安全和稳定,促进了社会的发展。
三、王韶、王厚父子西北社会治理的影响
以王安石变法为契机的王韶父子西北社会治理活动,涉及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方面,尤其是制定和颁行了许多民族政策法规,这些民族政策法规成为北宋国家汉法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北宋后期的经济、文化等方面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一) 经济开发与社会治理对西北地区的影响
王韶父子西北社会治理活动,在经济开发中使用了多种经略方式,引入了内地先进的水利技术和稻田耕作技术,使得以熙州、河州、通远军为中心的土地开发区的粮食产量大幅度提高。同时王韶等人实行市易法,增加了北宋政府的财政收入。王韶父子经略西北地区使森林、草原、矿产、河流等自然资源也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开发,“北宋王韶开边,洮河绿石及洮砚得到进一步的开发,渐成全国三大名石之一,与端、歙二砚齐名”[32]。
王韶等人推行的市易法促进了西北地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安定,使得西北地区成为王安石变法的实验场和突破口,王安石变法的许多内容基本上是直接总结于西北地区而后推广到全国其他地方的,促进了宋朝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北宋的西北社会治理活动增强了内地对西北各族政治、经济、文化的影响,逐渐改善了我国西北地区的社会治理状况,同时也使我国西北地区对北宋政府的经济依赖性加强,促进了西北地区城镇的形成和发展,促进了西北地区的社会繁荣和族际融合,增强了西北边疆地区民众对宋王朝的认同感和向心力。
北宋后期的西北社会治理活动也有盲目性。他们实行土地开发的做法符合社会发展的大势,但没有和具体的社会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我国西北有些地区气候干旱、土壤贫瘠,适合牧业发展,不太适宜农业发展,在推行社会治理的过程中出现了不尽如人意的现象;再一个屯田招募来的部众多以弓箭手为主,不熟悉农业耕作,这种做法忽视了西北少数民族民众生活习性在短期内难以改变的事实,造成了北宋政府财力、人力等资源的浪费,同时森林、植被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对西北地区的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另外,由于北宋政府允许土地自由买卖,官员与地主得以乘机互相结合共同压迫少地或无地的民众,一定程度上激化了社会矛盾。
(二) 文治教化对西北地区的影响
北宋后期的西北社会治理活动,有更深的文化内涵。熙宁五年(1072),“是时,王韶拓熙河地千二百里,招附三十余万口。安石奏曰:‘今以三十万之众,渐推文法,当即变其夷俗’”[33]。可见北宋统治者西北社会治理活动主要目的是使西北各族在接受汉文化的熏染后,融入北宋王朝的主流文化中去。如吐蕃首领俞龙珂,因崇拜北宋名臣包拯的忠贞、清廉、耿直、干练的品质,亲自到京城朝见北宋朝廷,宋廷赐其姓名“包顺”,其兄弟被赐名为“包诚”“包约”。“赐姓名氏”是一种缩小民族思想文化差距的社会治理活动。
在教育方面,北宋政府在西北地区设立蕃学,让归附的吐蕃贵族子弟学习汉文化,激发他们学习汉文化的热情,使汉文化逐渐融入吐蕃文化中去,促进了西北各族民众对北宋王朝的认同。有些蕃族子弟通过科举考试,跻身仕途,从而实现了宋蕃之间的民族情感认同。同时北宋政府设立蕃学也是羁縻蕃部的一种手段:“种世衡在环州建学,令蕃官子弟入学,监司疑其事,遣官体量。世衡以为非欲得蕃官子弟为门人,但欲与之亲狎,又平居无事时,家家如有质子在州。”[34]
在宗教方面,北宋政府重视和保障西北地区各族的宗教信仰自由,提倡佛教向善积德、因果报应、普度众生的思想,引导各族人民行善向善。北宋政府推崇佛教实质上是中央王朝对蕃民在精神上进行羁縻,这既满足了西北地区民众的崇佛心理,也有利于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和族际关系。
王韶父子的西北社会治理活动,进一步促进了族际融合,为蒙元时期更大规模的民族融合创造了条件,体现了我国自古以来各族间文化上的兼收并蓄、经济上的相互依存、情感上的相互亲近,提高了西北各族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增强了西北各族人民对一体多元的中华民族国家的认同感、向心力和凝聚力。
综上所述,王韶父子生活在重文轻武和党争非常激烈的北宋中后期,王韶、王厚父子西北社会治理活动维护了社会稳定,加速了西北蕃族由游牧社会向农耕主流社会融入的进程,促进了我国西北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同时使得王安石变法得以在西北地区开花、结果,顺应了北宋政府西北社会治理活动的社会发展形势。北宋后期西北社会治理的成功经验对我们今天建设西北地区、维护边疆安全有着重要的启示,我们要总结北宋后期的西北社会治理活动的得失,借鉴北宋后期的西北社会治理的成功经验。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前提下,以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为基础,以促进西北各族心理文化上的交往交流与交融为重点,尊重各民族的信仰和风俗习惯,大力协调发展区域经济;促进公平公正、协商民主、责任分担、共同参与等民生需求,不断促使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等社会治理能力的提升,实现“共建共治共享”,不断推动社会的和谐发展,进一步提高对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认识,探索多方参与的社会治理新模式,构建活力与秩序良性依存的新型社会治理格局;进一步增强对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理解,巩固我国西北地区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从而建立起经济上和文化上血肉相连的命运共同体,增强我国西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广大人民群众对国家的向心力和认同感。我们一定要居安思危,保持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坚定信念,戒骄戒躁、艰苦奋斗,坚定不移地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注释:
①本文所涉及的西北地区的范围依据谭其骧主编的《中国历史地图集》及相关资料,主要包括今天的陕、甘、宁、青、新、蒙等省区的相关地区,在北宋行政区划上主要包括鄜延、环庆、泾原、秦凤以及熙宁后开拓的熙河路等经略安抚使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