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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张口说话,以众多声音”

2023-11-01包慧怡

书城 2023年11期
关键词:夜莺猫头鹰歌唱

《罗密欧与朱丽叶》第三幕第五场的“破晓歌”(aubade)场景中,有一场著名的“听鸟之辩”。缱绻难舍的年轻恋人争论着听见的鸟鸣出自云雀还是夜莺,答案将决定罗密欧的去留,以及两人此后的命途:

朱丽叶:你现在就要走了吗?天亮还有一会儿呢。那刺进你惊恐的耳膜中的,不是云雀,是夜莺的声音;它每天晚上在那边石榴树上歌唱。相信我,爱人,那是夜莺的歌声。

罗密欧:那是报晓的云雀,不是夜莺。瞧,爱人,不作美的晨曦已经在东天的云朵上镶起了金线,夜晚的星光已经烧烬,愉快的白昼蹑足踏上了迷雾的山巅。我必须到别处去找寻生路,或者留在这儿束手等死。……

朱丽叶:天已经亮了,天已经亮了;快走吧,快走吧!那唱得这样刺耳、嘶着粗涩的噪声和讨厌的锐音的,正是天际的云雀。有人说云雀会发出千变万化的甜蜜的歌声,这句话一点不对,因为它只使我们彼此分离;有人说云雀曾经和丑恶的蟾蜍交换眼睛,啊!我但愿它们也交换了声音,因为那声音使你离开了我的怀抱,用催醒的晨歌催促你登程。啊!现在你快走吧;天越来越亮了。

罗密欧:天越来越亮,我们悲哀的心却越来越黑暗。(朱生豪译)

在恋人的词语天平上,报晓的云雀价值远远低于夜间歌唱的夜莺。夜莺是朱丽叶偏爱的歌禽,也是莎士比亚所有作品中出现最多、形象最丰富的鸟类之一。夜莺是爱之鸟,其歌声却无法抵消爱人的缺席,就如《维洛那二绅士》第三幕第一场中瓦伦丁所言:“除非夜间有西尔维娅陪着我,夜莺的歌唱只是不入耳的噪声。”又如《威尼斯商人》第五幕第一場中,鲍西亚告诉尼丽莎,即使是夜莺的歌喉也必须在特定的情境下聆听才会婉转动人:“要是夜莺在白天杂在聒噪里歌唱,人家绝不以为它比鹪鹩唱得更美。多少事情因为逢到有利的环境,才能达到尽善的境界,博得一声恰当的赞赏。”阿奇博尔德·盖基(Archibald Geikie)在《莎士比亚的鸟》(The Birds of Shakespeare)中将莎翁作品中的夜莺分为两类:“其中一类……不是来自诗人对这种鸟的亲身体验,而是基于遥远古代流传下来的对其歌声的传奇性诠释。另一类,夜莺回归其作为英国常见鸣鸟的自然属性。”莎翁笔下作为爱之鸟的夜莺自然属于第一类,然而爱情并非英语文学中夜莺的首要属性。

一本成书于十三世纪中期英格兰的拉丁文动物寓言集,现藏牛津大学饱蠹图书馆的Bodley 764抄本中如此描写夜莺:“‘夜莺得名是因为它的歌声标志着夜晚的结束、太阳的升起。它是非常敏锐的守夜者:当它用身体温暖着鸟蛋,在这无眠的劳作里它会用甜美的歌声安慰自己……因为它用甜美的旋律孵蛋并不少于用体温。那为了缓和严酷的贫穷而夜夜哼唱……以防止孩子缺少面包和营养的、虚弱而有德行的女子正是在模仿夜莺:即使歌声不如夜莺甜美,在付出母爱上却不分伯仲。”动物寓言集(bestiary),又称“动物书”(book of beasts),是中世纪盛期和晚期盛行的一种图文一体的书籍,它们集自然史、物种起源志、寓意解经等功能为一体,其文字写作意图并非如实记载自然法则,图像制作意图亦不在于模仿动物在自然界中的形态—Bodley 764抄本细密画中的夜莺更像一只黑色的鸽子,只用青金石色点缀金色星辰的背景暗示其夜鸣。文字方面,这本动物寓言集点出了夜莺“守夜”的习性,并赋予它们忠于母职、安贫克己的伦理属性。然而,这就是中世纪英国人对夜莺的普遍看法吗?

似乎并非如此。古英语《埃克塞特手稿》(Exeter Book)中有一首创作于七至九世纪的头韵谜语诗:“我张口说话(Ic ?urh mu? sprece),以众多声音/舒展歌喉,混合音调/悠扬响亮,调式多变/我必咏唱,不受阻扰/古老的夜间歌者(eald ?fensceop)。”这位“调式多变”的夜间歌者/诗人(sceop)被认为就是盎格鲁-撒克逊人眼中的夜莺。到了盎格鲁-诺曼时期,夜莺是一系列写于十二世纪至十五世纪的中古英语论辩诗(debate poetry)的主角,这些口吐人言的夜莺在其中的形象与声调、所维护的价值、被赋予的寓意和象征含义千变万化,简直是鸟类中的腹语术大师。“夜莺”(nightingale)一词在古英语中的主要形式nihtegala或neht?gale来自古日耳曼语词根“夜晚”(nahti)和“歌唱”(galan),中古英语形式则包括nightingale、ni3tingale、nihtingalle、nightingaile等,其对应的拉丁文形式是luscinia/roscinia或者philomela,前者也是常见于英国东南部的普通夜莺(common nightingale)之学名Luscinia megarhynchos的来源。中古英语“夜莺论辩诗”中最著名的是写于十二至十三世纪间的《猫头鹰与夜莺》(The Owl and the Nightingale),该匿名诗作共有两份主要抄本存世(均成书于十三世纪后半叶),分别是现藏于大英图书馆的柯顿本(British Library, Cotton MS. Caligula A. ix, ff. 233–46)和牛津大学的耶稣学院本(Jesus College, Oxford, MS. 29, ff. 156–68),其中对夜莺的主要称呼分别是ni3tingale和nihtegale,猫头鹰则被称作hule。在这首基本使用四步抑扬格对句写就、长达一千七百九十四行的寓言诗中,夜莺是情欲、女性美、典雅爱情、宫廷礼仪和世俗经验的代言人,猫头鹰则是禁欲主义、宗教道德、婚姻伦理、书本知识的代言人。开篇伊始,诗人就为夜莺绘就一幅“及时行乐”(carpe diem)的肖像:

从一片休耕林地一角

夜莺率先张口说话

她坐在俏丽的树梢上

枝头绽放繁花朵朵

这一片密不透风的树篱

点缀着芦苇和莎草碧绿

她为这枝儿心中欢喜

以多种音色婉转啼鸣

悠扬的旋律听来仿佛

当真出自竖琴与芦笛。

(第13-22行,包慧怡译)

夜莺的形象犹如出自一片贺拉斯式的理想风景或乐土(locus amoenus),其居所和歌声都洋溢着青春、欢愉和闲逸(论辩也的确发生在春天)。形容夜莺歌声的竖琴与芦笛使人立刻想到阿波罗和羊人玛耳绪阿斯(Marsyas)这两位异教音乐家之间的竞赛,芦苇和莎草又会让人想起同为异教古神的潘。这一切都与紧接着在“一根爬山虎覆盖的……老树桩”(old stoc…mid iui al bigrowe)上唱着日课(song hire tide)的猫头鹰形成了鲜明对比。沉稳、忧伤、冥思、自我克制的猫头鹰形象与春日格格不入,甚至夜莺都讥讽后者像一只“雪地里的母鸡”(hen a snowe)般,只知道哀嚎度过整个冬天(singest a winter“wolawo”),一到夏日却总是悄无声息(eure ?u art dumb a sumere)。猫头鹰则斥责夜莺举止轻浮、歌声淫荡,引导人们误入歧途(do? misreken monnes ?onk),并指出夜莺放歌的夏日是“太过淫逸的季节”(sumeres tide is al to wlonc),让人满心只有纵欲的念头(al his ?o3t is of golness),而情欲一旦得到满足,夜莺的歌声就会随着短命的爱情一起消失殆尽。夜莺自诩为真爱的代言人(sot hit is, of luue ich singe),猫头鹰却解构了夜莺的“爱情神话”以及自带婚外情属性的“典雅爱情”理想,指出夜莺之歌只会导致人们沉迷肉欲(?u dra3st men to fleses luste, 第895行)而失去天堂的喜乐(?e mur3?e of houene),“你只会歌唱淫欲,/你身上找不到一点神圣”(Al ?at ?u singst is of golnesse, /For nis on ?e non holinesse,第899-900行)。猫头鹰的结论是,“假如正义前行,不公殿后,/那么我的哭泣就胜过你的歌喉”(3if ri3t go? for?, and abak wrong, / Betere is mi wop ?ane ?i song,第877-878行)。

但是夜莺并非轻易认输之辈,而是集中火力攻击猫头鹰是报丧的灾祸之鸟—这一点也的确在许多动物寓言集中得到了印证,猫头鹰的形象在基督教中世纪常与撒旦、地狱、巫术紧密相连,失去了古典文学中作为雅典娜/密涅瓦的爱禽与智慧象征的地位。另一方面,夜莺也变着法子捍卫自己所唱情歌的伦理正当性,说自己的歌艺旨在“让(妻子)更好地爱丈夫/而非她们的情人/让少女能从容择爱/而没有丧失名誉之忧”(Bet luuien hire o3ene were/?ane awer hire copenere,/An maide mai luue cheose/?at hire wur?schipe ne forleose, 第1341-1344行),并申明如果蠢人滥用了自己的歌声去犯下罪过,也不该由爱情本身和歌者来背锅。

颇有趣味的是,猫头鹰还质问夜莺为什么不去爱尔兰(Irlonde)、苏格兰(Scotlonde)、挪威(Noreweie)等北方苦寒之地唱歌:“你为什么不去别处歌唱/在那些更迫切需要的国度?”(Wi nultu singe an oder ?eode/?ar hit is muchele more neode? 第905-906行)对此,夜莺的回答十分坦率,她说自己绝不去“幸福从不会光临之地”(?ar neuer blisse ne com to,第998行),因为那是个只有荒野和冰雹的贫瘠之国,那里“吃生鱼和生肉”的蛮族“既没有红酒,又没有啤酒”(Hi nabbe? no?er win ne bor, 第1011行)。注家一般认为这里指的是挪威或某个北欧国家,考虑到斯堪的纳维亚诸国是中世纪欧洲最晚全民皈依基督教的地区,夜莺—来自七世纪左右就完成基督教化的英格兰—接下来将北欧人形容成不开化的“野蛮人”“罪人”“疯人”“野兽”也就合乎逻辑了。与此同时,一路为贵族文化和雅致生活方式代言的夜莺也不忘自称正统信仰的传播者,宣称假如某片土地丰饶宜人,国民“性情温和”(habbe? milde mod),那她也十分情愿去那里一展歌喉,为他们带去爱的福音(bringe hom loue ti?inge)并唱响教堂圣乐(of chirche songe singe),甚至援引古训“只有在事后能期望好收成的地方/人才应该犁地耕种”(?at man shal erien an sowe/?ar he wen? after sum god mowe,第1039-1040行)为自己辩护,呈现出讲求实际的价值观。

不难看出,《猫头鹰与夜莺》中,诗人使用了复杂微妙的明暗交织法(chiaroscuro)来刻画两只鸟儿的差异,而不是仅仅诉诸北方对南方、冬季对夏天、僧侣阶层对贵族平民信徒阶层、基督教文化对异教古典文化、禁欲对纵欲、青春对老年等非黑即白的二元对立,虽然细心的读者可以从字里行间感受并归纳出更多类似的对立。事实上,猫头鹰和夜莺双方在论辩过程中都有过自我怀疑和动摇的时刻,论辩的结果在近两千行诗句的末尾仍然悬而不决—两只鸟儿同意把自己的案子带到吉尔福德的尼古拉斯(Nicholas of Guildford)处裁决,此人住在多塞郡,有博学和明断是非的美名,并被一些学者认为就是本诗的作者。全诗使用中古英语阴性人称代词“她”(ho/hi/heo)指稱两只鸟儿,虽然猫头鹰被认为更多体现了男性特质,而夜莺(尽管现实中终夜舒展歌喉的往往是雄性夜莺)被看作女性的代言人。此诗的文本中,夜莺和猫头鹰是在彼此否定的过程中逐步完成自我界定的,没有作为“他者”的猫头鹰,夜莺将无法厘清、明辨和道出自己的全部秉性,反之亦然。这场双方以彼此为镜、攻守有时的论辩虽然采取了法庭诉讼术语,本质上却更像一场普罗登提乌斯(Prudentius)意义上的“精神大战”(psychomachia),其真正的战场或许在于每个读者的心灵,在每天的日常生活里。

无独有偶,中世纪英国还有数首以夜莺为主角之一的寓言论辩诗,包括匿名氏的《画眉与夜莺》(The Trush and the Nightingale,13世纪晚期),约翰·克兰沃(John Clanvowe)的《布谷与夜莺》(The Cuckoo and the Nightingale,又名《爱神丘比特之书》,14世纪末),匿名氏《学生与夜莺》残篇(The Clerk and the Nightingale, 15世紀下半叶),常被归入威廉·邓巴尔(William Dunbar)名下的《乌鸫与夜莺》(The Merle and the Nightingale,15世纪晚期)等。对手换了几波,夜莺捍卫的价值也不尽相同。在深受乔叟的梦幻诗《众鸟议会》(Parliament of Fowls)和《名女传》(Legend of Good Women)影响的《画眉与夜莺》中,雌夜莺最终通过赞颂圣母,驳斥了教士阶层的代言人雄画眉对女性的贬抑。《布谷与夜莺》中,面对布谷鸟对俗世爱情的全面否定,夜莺列举了爱情能在人身上激发的众多高贵品质,得出“不侍奉丘比特之人必死”的激进结论,但“粗鄙的”(cherles)布谷鸟并未被“风雅的”(gentil)夜莺说服,最终却被以第一人称“我”出现的、始终在旁听辩论的诗人扔石头赶走—作者克兰沃在此清晰地表明了自己的立场,而“夜莺与诗人属于同一阵营”的主题也会在后世一系列夜莺诗中反复出现。

到了十五世纪,留存至今的两首中古英语论辩诗中,夜莺却站到了与此前截然相反的立场。《学生与夜莺》的两个残篇中,学生俨然一位中世纪女性主义者的形象,夜莺却列数女性的种种劣迹,说她们是外表鲜美内里腐烂的苹果,并奉劝爱而不得的学生放弃追求女性。《乌鸫与夜莺》里,乌鸫是自然之美和俗世爱情的代言人,夜莺却站在教会的立场说服乌鸫放弃了自己的异教爱情观。一如列维-施特劳斯在《面具之道》(La Voie des Masques)中解析萨利希人的斯瓦赫威面具和夸扣特尔人的皂诺克瓦面具时所言,“二者无法孤立地得到释读。它们是同一个系统的部件,而且在系统内互为嬗变……必须通过把它们联系起来的关系才能理解”,中世纪文学中夜莺的形象也时刻在其他歌禽的形象中重塑自身,其意指“既来自被选用的义项本身的意义,也来自被这一取舍排除的所有可能替换它的其他义项的意义”。

文艺复兴时期最著名的英语“夜莺诗”可能是莎士比亚的第一百零二首十四行诗,诗人在其中使用“菲洛梅”(Philomel)来称呼夜莺。菲洛梅的故事最著名的版本见于奥维德的《变形记》:贵族少女菲洛梅拉(Philomela,又译菲洛墨拉)的姐夫色雷斯国王忒柔斯(Tereus)护送她去和姐姐普罗克涅(Procne)相聚,却在途中强暴了菲洛梅拉,又割掉了她的舌头,菲洛梅拉把自己的惨状织成手帕图案向姐姐报信。后者得知妹妹的遭遇后气极,不惜杀死自己和忒柔斯的孩子向忒柔斯报仇,然后带菲洛梅拉逃跑。忒柔斯发觉真相后暴怒,拼命追赶两人。两姐妹在绝望中向神祈祷,最终天神把他们三人都变成了鸟。莎士比亚在《配乐杂诗》第六首中以诗体复述了菲洛梅拉的凄惨身世:

花草在萌芽,树木在生长;

万物驱走了一切悲哀,

只有夜莺是唯一的例外。

可怜的鸟儿孤苦伶仃,

她把胸膛向荆棘靠紧,

她的歌声是那么可怜,

听着真叫人觉得凄惨。

“去去,去!”她这样叫喊,

“忒柔,忒柔!”一遍又一遍;

这歌声倾诉着她的哀怨,

听得我不禁泪水涟涟;

因为她那深深的哀怨,

令我想起自己的命运。

(屠岸译)

到了十四行诗第一百零二首中,莎翁虽然也采用了夜莺在希腊神话中的名字菲洛梅拉,但主要是诉诸其自然属性,来建立自己作为一名写情诗的“歌者”与夜莺之间的关联。初夏时分(in summers front)夜莺彻夜清啭,到了“更成熟的日子”(in growth of riper days),即盛夏,则停止歌唱。并非盛夏不如初夏令人喜悦,却是因为再甜美的事物若重复太甚,就会造成审美疲劳:

我们那时才新恋,又正当春天,

我惯用我的歌去欢迎它来归,

像夜莺在夏天门前彻夜清啭,

到了盛夏的日子便停止歌吹。

并非现在夏天没有那么惬意

比起万籁静听它哀唱的时候,

只为狂欢的音乐载满每一枝,

太普通,意味便没有那么深悠。

所以,像它,我有时也默默无言,

免得我的歌,太繁了,使你烦厌。

(第5-14行,梁宗岱译)

以上第二、第三节四行诗是诗人对第一节四行诗中“我的爱加强了,虽然看来更弱;/我的爱一样热,虽然表面稍冷:/谁把他心中的崇拜到处传播,/就等于把他的爱情看作商品”的解释。最后两行对句中,诗人自比夜莺,说自己时不时在沉默中遏止自己的歌喉,是为了不让爱人听到烦闷(Therefore like her, I sometime hold my tongue / Because I would not dull you with my song)。这也呼应了本诗的核心论证:少即是多,“我”的爱并不因为表白减少而减少,反而是其深沉而谨慎的表征。歌唱有时,沉默有时,夜莺成了审时度势、具有“节制”(temperance)之古典美德的歌禽的代表。逢时则倾力歌唱,若夏夜已充斥着太多“狂欢的音乐”(wild music)则不再开口,以免“过多的甜蜜”(sweets grown common)使自己的歌喉失去清欢(lose their dear delight)。夜莺这种奔放与审慎的结合也是莎翁对自己诗艺的要求。

自此,夜莺在英诗传统中越来越成为诗人和缪斯的象征。到了浪漫主义时期,华兹华斯和柯尔律治将夜莺看作自然世界的代言,雪莱则在《为诗辩护》(A Defense of Poetry)中寫道:“诗人就是一只坐在黑暗里歌唱的夜莺,用甜美的声音为自己的孤独助兴,其听众仿佛被看不见的音乐家施了魔法,能感到自己被触动,内心柔软下来,却不知道起源和原因。”济慈的《夜莺颂》(Ode to a Nightingale)更是被F. S. 菲茨杰拉德誉为有史以来用英语写下的最美的八首诗之一,济慈笔下的夜莺是夏夜终宵歌唱的林中仙子,与赫利孔山上的缪斯神泉(Hippocrene)紧密相连,是诗人渴望追随而遁入深林的诗神的具身。诗人移情于夜莺这“不朽之鸟”,在半梦半醒间抵达精灵的国度,在对理性的悬置和对幻想的存疑之间的灵泊中,是诗人与世代的夜莺一起倾吐胸臆、将死之欲望提纯作歌咏之欲望的地方:“我坐在黑暗中听你歌唱,有许多次/我几乎爱上了宁谧的死亡……午夜时分无痛苦地进入长眠/当你倾泻出自己的灵魂/在如斯狂喜中!”(Darkling I listen; and, for many a time/I have been half in love with easeful Death...To cease upon the midnight with no pain,/While thou art pouring forth thy soul abroad/In such an ecstasy!)在这首诗艺臻于完美的《夜莺颂》中,夜莺的歌声终于上升为一种元诗。诗人追问一切虚构艺术在自我救赎一事上的有效性(the fancy cannot cheat so well/As she is fam?d to do),却又对艺术超越尘世光阴、为悲恸之人拂去泪水的力量作出悲怆的肯定。正是:

不死的鸟儿,你并非为了死亡而生!

饥馑的世代不能将你践踏;

飞逝的今夜我谛听这歌声

遥远的往昔也被国王与弄臣听闻:

或许正是同一支歌几度淌过

路得悲哀的心,当思乡成疾的她

满含眼泪,站在异乡的麦地;

也是同样的歌喉时常施魅于

那些浮沫之上缓缓开启的灵窗

在险境海域,在失落的仙乡。

(包慧怡译)

指向一种超越此时和此在的异时空,夜莺成了一切被困于下水道的人们抬眼遥望星空的引路人。和数千年前离乡丧夫、在伯利恒麦田里拾穗的路得女(Ruth)一样,我们可以乘着夜莺歌声的翅膀,短暂地跳脱出存在之忧烦(海德格尔之所谓Sorge),在对异时空的憧憬中—以及对艺术家而言更本质的,在创造全新时空的日复一日的劳作中—安放自己的生命。我们对英语文学中夜莺形象的简短追溯即将告一段落,但夜莺仍将以“众多声音”啼啭于陌生的险境海域,那些有待被创造的未来世代的众多仙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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