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理论基础与中国实践

2023-11-01王晓东谢莉娟

社会观察 2023年9期
关键词:流通统一建设

文/王晓东 谢莉娟

自2022年4月正式发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以来,有关该主题的学术讨论持续升温。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强调了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本文回顾、梳理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概念由来和实践演进,进而结合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基础分析,提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点方向。

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概念由来与实践演进

有关我国统一大市场的早期提法是“社会主义的统一市场”,在20世纪50年代有过明确论述。例如,陈云指出,“我国的市场,绝不会是资本主义的自由市场,而是社会主义的统一市场。在社会主义的统一市场里,国家市场是它的主体,但是附有一定范围内国家领导的自由市场”。这一时期的统一市场强调社会主义性质的统一,同时也是服从计划经济的统一市场。直到改革开放开启前后的一段时间内,对统一市场的认识也仍基于上述侧重点。

在1980年引入“分灶吃饭”的财政包干制后,地方政府产生了地方市场政策保护措施,出现了新的分割现象。当时各地盛行的“蚕茧大战”“羊毛大战”等就是典型例证,当部分商品和要素的跨区域流动与地方经济利益冲突时,就会产生限制自由流通的行政阻碍。中央政府对统一市场的推进重在加强区域间经济联系,加大治理地方保护主义。

随后,伴随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客观上要求建立起各地区、各部门、各环节的经济合为一体的国内统一市场。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强调“在坚持全国一盘棋和统一市场的前提下,……把全国经济的统一性和地区经济的特殊性结合起来”,为接下来十年我国统一市场建设指明了方向。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后,全国统一市场愈发受到重视。1993年《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首次强调了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要求打破垄断和封锁,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大市场。1994年分税制改革也推动了对于地区间公平竞争与统一市场建设的关注。这一时期也在内外贸关系中强调了“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立与完善。

学界除了剖析统一市场的概念,还关注了统一市场的发育思路与路径选择、区域市场与国内统一市场之间的关系。

21世纪以来,国内市场加快了在市场规则、运行机制、法律制度方面与国际市场的接轨,全国统一大市场得到了更高重视。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强调“破除地方封锁,反对地方保护主义,废除阻碍统一市场形成的各种规定”。2002年,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任务。这一时期的研究重点在市场分割的成因、测度、影响,以及建立统一市场的措施上。

特别是我国进入社会主义新时代以来,党中央对统一市场给予了空前重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党的十九大继续指出,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建设以及公平竞争的规定。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强调“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国内统一市场”。2022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既体现了以往思考的集成,又达到了认知内容的深化。

结合新问题和新情况,相关学术进展包括:(1)研究内容的完善。在统一市场的阻碍因素方面,垄断企业、流通渠道及流通组织、文化观念等非政府因素得到关注。(2)研究方法的扩展。相对价格法、相对价格方差法被广泛运用于市场分割程度评估、市场分割影响因素和统一市场的经济影响的研究。(3)研究情境的丰富。在新发展格局背景下,统一大市场建设得到了进一步论证;面对逆全球化的挑战,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还具有转变我国经济全球化战略和推动我国全球价值链升级等重要意义。(4)相关研究的精细化。包括从企业行为模式进化、财政体制等角度进行专门考察。

综合来看,对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研究既要立足新发展格局,也应结合历史实践脉络的发展,切不可脱离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中国特色市场经济体制的现实情境。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理论基础分析

(一)对市场概念的理解

在探讨国内市场特别是全国统一大市场时,学术界存在一种将其内涵扩大到国内经济的倾向。这种理解是过于宽泛的。关于市场的含义,马克思把它等同于流通领域。强调“流通领域,市场,本身在空间上也不同于生产领域”,明确指出“市场即流通领域”,“市场是流通领域本身的总表现”。对于市场,马克思指出“它最初在经济学上作为抽象的规定出现,采取总体的形态”,而对于流通,马克思同样将其界定为“经济范畴中第一个总体”。马克思的市场理论主要是他的流通理论。

基于这一认识,市场的一个本质的规定,就在于它使交换价值,而且是使规定为价格的交换价值流通。并且,市场中存在的是“川流不息的、或多或少发生在社会整个表面上的交换总和”,市场是“交换总体,即交换行为的体系”。市场即流通“是商品占有者的全部商品关系的总和。在流通以外,商品占有者只同他自己的商品发生关系”。

在马克思对市场的理解中,尤其重视商品的交换所承载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经济关系。西方经济学对市场的理解始终未跳出马克思对资产阶级经济学的本质批判。

(二)资本主义经济的一般性市场原理与局限性

从市场运行规律来看,市场是偶然性与必然性矛盾的产物。在商品经济发展的早期阶段,生产和交换完全是无规则的私人活动,产品进行交换的数量比例,起初也“完全是偶然的”。随着农业和手工业的分工,交换不断重复,形成社会规则,最终形成出于交换目的而进行的生产,使得生产和交换逐渐消除这种偶然性,转化为社会化的经济活动。随着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资本主义统一的国内市场逐渐形成、发展并壮大起来。

从一般的规律来说,市场一方面具有平等自由的色彩,另一方面则处处充满着竞争。每一个商品所有者都不拥有任何特权,交换是一种自愿的行为。但由于每个市场活动的参与者都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于是在卖方之间、买方之间以及买卖双方之间,持续着一种经济实力的较量和物质利益的冲突,即市场竞争。在这样的市场中,价值规律是市场运行的基本规律。

在资本主义的市场领域,其局限性则在于,等价交换原则实际上成了一种“外衣”。由于作为交换主体的商品所有者之间看不出任何差别与对立,作为交换客体的商品也互为等价物而存在,“资产阶级社会的一切内在的对立在表面上看不见了”。形式上的平等是事实上的不平等。资本主义市场本质上是为实现并最大化剩余价值而服务的。

而无论从一般性原理还是特殊性局限来看,由于“流通在空间和时间中进行”,市场实际上具有时间和空间的双重范畴。市场的空间范畴不只包括空间距离,还包括规模容量。市场的时间范畴,主要是商品的流通时间,缩短流通时间可以增大生产领域的资本,从而增加剩余价值生产。

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其局限性在于,实际或有效的市场总是不足甚至狭小的。这是由资本主义生产所固有的剥削性和无政府性造成的,有支付能力的需求不足从根本上造成了国内市场的相对狭小。市场拓展背后蕴含的资本无序扩张逻辑和有效需求不足之间的矛盾,最终会带来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爆发。马克思对此曾有过精辟的总结,“资本主义生产的真正限制是资本自身”。

(三)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市场特殊性与统一大市场的特征

我国国内市场的性质是由国民经济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性质决定的。社会主义条件下市场的特殊性,首先体现在社会再生产的目的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性质规定下的国内市场不再容许资本乃至垄断资本把社会再生产变成它们榨取高额利润的工具,而是把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作为生产的最终目的。其次,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在包括劳动者自身劳动力再生产的需求,以及扩大再生产对追加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生活资料)的需求之外,还包括大量的人民长远需要和共同消费需要产生的需求,这三者共同构成了广泛的国民经济内部需求。最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并不允许资本至上。党和政府一方面承认并肯定资本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存在及其积极作用,另一方面也对资本运行设置“红绿灯”。

中国情境下的全国统一大市场,既带有“广大”的成分,也具有“统一”的特征,前者主要是相对于资本主义条件下的狭隘市场来说的,后者则是相对于我国长期以来存在的市场分割问题而言。引起市场分割的原因主要包括自然和人为两个方面。其中,不同地区自然地理条件的差异是先天决定的,但可以通过发挥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实现地区之间的协调互补。与自然原因相比,人为方面的垄断是导致市场分割的主要原因,应该加以规制。

我们要建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全国统一大市场,这是中国共产党将马克思市场理论的基本原理同我国具体实践相结合而形成的创新性成果,体现为两个方面的统一:一是统一于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主义制度是统一市场的制度基础和根本保证;二是统一于市场经济体制,即我国的国内统一市场以市场机制为基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点方向

(一)结合大内需、大循环、大国经济来理解大市场

(1)大内需。大内需首先是一个大消费的概念。要把国内城乡居民的消费潜力充分焕发出来,首先要靠分配,通过不断提高居民收入来提升最终消费率。除分配的因素外,也要依赖交换的便利,消除现存的各种影响市场空间范围扩展的障碍性因素,以促消费的手段达成扩内需之目的。大内需更是一个完整内需体系的概念。完整内需不仅包括需求侧的消费、投资和政府支出,也包含由供给所激发的需求,同时还应涵盖供需动态意义上的相互平衡。

(2)大循环。新发展格局的重点是畅通国内大循环,这和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应该是一脉相承的。大循环呼唤大市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畅通国内大循环的逻辑延续,并应在建设和发展方向上服从于国内大循环的总体要求。

(3)大国经济。超大规模市场必然是一个对内高度开放的国内统一市场,而不是封锁、分割的狭小地方市场的加总。只有依托全国统一大市场,依靠消费的不断扩大和需求的持续释放,才能孕育和发展出自主核心技术、自主品牌和自主渠道,实现深层次扩大内需;也只有依托全国统一大市场,才能吸引全球优质要素资源向国内聚集,以大循环促双循环,实现高水平对外开放。

(二)推进中国特色现代流通体系建设

首先,我们要建设的流通体系应该是货畅其流、高效运行的市场流通体系,必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其次,我们要建设的流通体系应该是软实力与硬实力兼具的现代流通体系,要持续推进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流通领域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最后,我们要建设的流通体系应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求下的流通体系,必须要凸显中国特色,与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相联系。

(三)完善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制度体系

首先,筑牢基础、构建体系。筑牢市场体系的基础制度,包括全面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完善公平竞争制度等。在基石牢固的前提之上搭建形成多主线、全覆盖的法律保障和制度框架,完善包括注册登记、税务稽查、商业纠纷、市场垄断、数据搜集与运用等在内的全方位市场规范和制度网络。

其次,统一规范、协同配合。在强化市场规则统一性的基础上,着重构建多职能部门的协同配合机制,搭建跨地区市场监管案件协同处理平台,打破部门保护、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同时,鼓励支持引导大型数字化平台企业统一分类规范标准,优化数据共享渠道。

最后,与时俱进、坚持创新。既要有效发展流通现代化的新业态和新模式,也要结合资本治理问题,防止流通体系过度金融化和虚拟化;既要发挥大型数字化企业依托数据资产提升市场效率的积极作用,也要构建与数字经济相适应的现代流通政府监管与治理体系,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维护超大规模国内市场的竞争规则和运行制度。

(四)优化政府经济行为与政府间关系

首先,加快激励地方政府积极参与统一大市场构建。在新时期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下,地方政府参与统一市场构建的客观条件与主观激励正逐渐形成。要把握住这一有利趋势,构建支撑统一大市场的新型央地关系。

其次,要看到目前的政府间关系仍然存在需要平衡与优化的地方。一方面,在中央与地方政府间围绕“条条”与“块块”的互动关系中,要求中央政府在统一制定基础性规则与制度方面加大力度,同时要适当选择执行层级,并发挥数字信息技术在其中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地方政府间横向经济关系也要做出转变。地区间竞争要转变为提升行政效率与改善营商环境过程中的“对标”“看齐”。地方政府间合作则将涉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污染治理以及市场监管、信用体系建设等多个方面。

最后,优化政府经济行为及相互关系重在相对平衡,而非绝对趋同。关键是要保障市场竞争的公平与有序,在动态发展中实现各地区经济水平的整体提升,即“不平衡是普遍的,要在发展中促进相对平衡”,“这是区域协调发展的辩证法”。

猜你喜欢

流通统一建设
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统一的着力点
碑和帖的统一,心和形的统一,人和艺的统一
自贸区建设再出发
圣物的流通——蕃尼古道上的尼泊尔鎏金铜佛流通考察
统一数量再比较
基于IUV的4G承载网的模拟建设
《人大建设》伴我成长
保障房建设更快了
“流通空间”的中西方比较
商贸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