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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创新背景下广西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研究

2023-10-30施小霞

关键词: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创新

【摘  要】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已成为制约其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为其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论文基于广西专利质押融资的现状,深入剖析发现广西科技型中小企业存在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困难、专利质押期限短与融资额度偏低、质押业务受限与风险控制难等主要困境,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评估体系、优化质押策略和登记模式、加强多方政策扶持与风险应对的建议措施,以期为广西科技型中小企业质押融资发展提供新思路。

【关键词】金融创新;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

【中图分类号】F832.4;F276.4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1069(2023)09-0172-03

1 引言

随着中国经济结构转型和金融创新,科技型中小企业已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截至2023年7月,广西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已达4 840家,对地方经济起到核心驱动作用。尽管知识产权作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核心资产,是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创新潜力的重要体现,但企业仍面临“融资难、融资贵”的困境。一方面,由于当下的金融体系未能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需求,信息不对称进一步抑制了资金提供者的放贷意愿,导致其获得传统融资渠道的难度较大[1];另一方面,资金提供者为了降低自身风险而提高融资成本,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贵的问题。在金融创新背景下,知识产权融資质押作为知识产权资产化和金融创新相结合的新型融资方式,凭借其灵活、低成本的融资优势,已逐渐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主要融资途径之一。本研究通过对比国内典型质押融资模式,分析了广西质押融资现状,针对广西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提出有效策略,为后续研究和实践提供参考。

2 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主要模式

在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践中,各地区根据其经济特点已形成独特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根据政府参与程度和角色定位的不同,现有模式基本可分为政府主导型、政府引导下的市场型和市场主导型3类,具体的模式及其特征如表1所示。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在中小企业融资中扮演着关键角色。在政府主导型质押融资模式中,政府充当主导角色,通过贴息政策和风险补偿政策等措施为企业的融资活动提供支持,该模式在上海浦东和重庆等地得到了广泛应用,极大促进了当地质押融资的发展规模。市场化主导型质押模式下,市场机制起决定性作用,而政府充当监管和服务角色。金融机构和评估机构可根据市场风险和需求设定质押融资的条件,如融资额度和利率等,自主决定为企业提供融资支持。湖南湘潭是该模式的典型实例。政府引导下的市场型知识产权质押模式,政府通过设定相关政策、建立专项基金以及提供财政补贴等手段,从而激发和辅助市场发展,更多强调政府的引领作用。北京模式是此类模式的典型代表。广西知识产权模式在借鉴其他省市经验的基础上,采取了区市联动的“政银担”多方联合质押贷款融资模式,政府、银行机构和担保机构协同贴息担保,贴息资金由自治区财政和企业所在地财政按4∶6比例分担,金融机构按照降低贴息点数之后的利率发放优惠贷款,再统一向财政部门申请贴息,名单内企业按照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金额的3个百分点给予贴息,且每户企业每年可累计申请贴息金额上限为100万元,贴息期限最长为1年。这种模式极大地激励了市场参与者的活跃性。

3 广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发展现状

广西在国家知识产权政策指引下,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2021年以来,陆续出台《广西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实施方案》和《“十四五”广西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等文件。在广西知识产权政策及专项经费的扶持、引导和激励作用下,2022年广西全区专利质押融资金额、专利转让许可专利次数两项指标增速均位列全国第一。近5年,广西专利授权量持续增长,2022年达到44 689件,其中南宁、柳州、桂林3市的专利授权总量为27 817件,占全区比率62.25%;同年,广西专利质押融资金额达42.96亿元,同比增长544.08%。总体来说,广西知识产权促进运用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广西各市知识产权质押情况如表2所示。

4 广西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困境

虽然广西在专利质押融资方面取得了初步成就,但与全国和各地的创新驱动及知识产权战略目标仍存在明显的差距。尤其是与北京、上海、重庆等先进地区以及与企业的实际需求相比,存在诸多待改善之处。广西科技型中小企业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践中仍面临诸多障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4.1 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困难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评估过程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中的关键步骤,但在实际操作中却面临着多重困难。首先,专业评估机构短缺。与传统的不动产抵押评估相比,知识产权评估更为复杂,对评估机构有更高的要求。目前广西市场上缺乏专业和权威的评估机构,且有些机构甚至因对风险的担忧而人为压低评估价值,这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评估的难度。其次,评估机制尚未完善。相比有形资产,知识产权的持续性和不确定性收益使其评估具有更大的挑战性和主观性。广西尚未建立起完善和统一的知识产权评估制度,包括明确的操作规程和量化标准,这导致评估结果的准确性难以保证。最后,评估过程和结果缺乏监管与公允性。由于缺乏统一的监管机制、充足的知识产权交易案例和评估参数,知识产权评估过程及其结果往往缺乏公允性和确定性。这种局面有时会导致企业寻求特定评估机构出具不公平的评估报告,从而进一步增加了评估结果的不可靠性。

4.2 质押期限短与融资额度偏低

专利的质押期限短与融资额度偏低成为制约企业开展质押融资业务的主要障碍。首先,专利保护期限与贷款期限不匹配。专利的有效保护期限通常远超过金融机构愿意提供的短期贷款期限。以发明专利的20年保护期为例,与金融机构仅提供的1~3年贷款期限形成鲜明对比,这导致企业在利用知识产权作为担保时,必须在有效保护期内进行操作。广西90%以上的专利权质押期限在1年内,这种期限不匹配限制了企业利用知识产权获得长期发展资金的能力,从而降低了企业对利用专利权进行质押贷款的积极性[2]。其次,融资额度偏低。与美国和日本相比,广西大部分金融机构通常只愿意提供等于知识产权价值的25%~30%的贷款,明显低于美国和日本的50%以上。一些地区还设置了单笔贷款额度的上限。这些因素综合影响了企业融资的回报率,进而降低了企业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热情,使得企业在选择融资途径时更加谨慎。

4.3 质押业务受限与风险控制难

金融机构在开展知识产权质押业务时的积极性并不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质押意愿低与覆盖率有限。广西2022年研发经费占GDP比重仅为0.9%,远低于全国的2.55%,这反映了区域内的研发和创新不足,导致广西企业的专利质量和认可度较低,使得金融机构对其专利的吸引力持保留态度。另外,广西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呈现出地域性的集中,主要分布在南宁、柳州和桂林较发达的3市,占整个区域的60%以上,反映出整体普及率相对较低。其次,风险控制难度大。与实物资产相比,知识产权的价值具有较大的波动性,使得其评估和变现更具风险。而广西现行的质押融资方式仅在贷款前做一次性评估,没有为后期的价值波动提供动态监控,缺乏后续对专利价值的动态监控和应对机制,加大了金融机构所面临的风险[3]。最后,缺乏有效风险分担机制。虽然广西政府已采取一些措施来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但在风险发生时,由于参与各方权责关系不明确,可能会出现责任推诿的情况,从而阻碍了风险的有效防控。

5 完善广西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建议

5.1 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评估体系

为增强广西科技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评估質量,需要从3个重要方面进行深入探索:

第一,加强知识产权评估机构建设。为解决专业评估机构短缺和提高评估质量,自治区政府需要在初期阶段出资或引导创建权威的示范性评估机构,并通过税收优惠等措施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以增加机构的数量和提升行业标准。在人才培育方面,应注重评估人员的资质认证和专业培训。与此同时,自治区政府可以与广西高校和研究机构合作,借鉴广东和江苏的成功经验,建立专家数据库来进一步提升评估的准确性和专业水平。

第二,完善现有的评估机制。为提高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评估可靠性,自治区政府需制定全面、明确且科学的评估体系。这涉及明确的评估标准与多样化的评估手段,以满足广西科技型企业的质押融资需求和市场特点。除此之外,可参照浙江区块链公共存证平台的做法,广西可依托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创建综合服务平台。通过运用大数据与区块链技术对企业数据进行量化分析,从而规范广西知识产权评估管理,并提高评估的准确性。

第三,强化制度建设和监管。自治区政府应结合其知识产权的强区建设目标,加强与财政、银行和监管等部门的协同合作,整合现有案例和参数,构建地区特色的评估政策。同时,强化企业信息公开监督,对不合规评估行为加强处罚,确保评估的公允性。

5.2 优化质押策略和登记模式

为解决广西科技中小企业在质押融资中面临短期限和低融资额度问题,建议从以下维度进行深入分析:

一是调整贷款策略和标准。金融机构可以根据贷款企业知识产权的价值、潜力和剩余有效期等因素,灵活设置贷款的期限和额度,以激发企业融资的积极性。二是优化质押登记生效模式。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知识产权质押的权利自登记之日起设立,但这种“登记生效主义”可能与私法自治原则冲突。相较之下,参考美日等国的“登记对抗主义”模式,即质权在未登记时已有法律效力,在这种模式下可提升无形财产权在担保活动中的效率,我国政府应优化当前的“登记生效主义”质押登记机制。同时也应考虑扩展或续展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期,以增加其作为质押资产的吸引力。

5.3 加强多方政策扶持与风险应对

为更好地应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在质押业务中所面临的困境与风险管理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提供政策支持和加强业务普及。①为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能力,金融机构和政府需双管齐下。金融机构应当调整其传统的贷款审批标准,更多地考虑企业的技术创新和市场潜力,而非仅仅依赖传统的信用评估。同时,自治区政府应联合财政部门制定一系列激励政策,提供贴息、补贴和风险补偿等财政支持措施,发挥其政策导向作用,从而大幅提高金融机构参与积极性。②拓展业务覆盖范围。目前,广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主要集中在南宁、柳州和桂林,自治区政府应联合金融机构加大对知识产权融资模式的宣传与推广力度,如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和工作坊等方式,促进该融资模式在广西全区的推广和普及。

二是建立动态监控机制。为应对知识产权价值的波动性,自治区政府应推进实时动态监控机制,利用AI和大数据进行风险预警。除融资前进行评估外,还应在整个期间持续追踪专利价值,以监测和控制知识产权的评估和变现风险。此外,与高校和科研机构合作研究,可降低专利转化的失败率。

三是建立有效风险分担机制。为避免权责推诿困境,自治区政府需与金融、财政部门协同,建立明确的风险分担机制,设立专利质押专项经费,用于分担专利权的质押风险,以确保金融机构和广西科技型企业的利益得到保障。

【参考文献】

【1】吕劲松.关于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思考[J].金融研究,2015(11):115-123.

【2】袁华韬,李金穗.广西专利权质押融资现状及对策建议[J].企业科技与发展,2020(01):4-5+9.

【3】欧阳伶蜜.广西专利质押融资发展对策研究[J].企业科技与发展,2020(02):3-6.

【作者简介】施小霞(1996-),女,广西南宁人,硕士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企业财务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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