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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权1662:郑成功收复台湾(节选)

2023-10-28张培忠

台港文学选刊 2023年5期
关键词:荷兰人海盗荷兰

张培忠(中国广东)

第一章 明末海禁与海上贸易

17世纪是世界地理大发现、贸易大发展、海权大碰撞的世纪,也是明末强敌环伺、内战频仍、群雄逐鹿的乱世。虽然早在有文字记录之前,太平洋上就已经出现了为寻找定居点、建立殖民地进行的航海活动,但只有从近古以来,资源相对匮乏的西方对文明富庶的东方世界产生了强烈的好奇与探究的冲动,特别是马可·波罗于1293年从中国和印度返回欧洲后所讲述的富裕亚洲的迷人故事,更加刺激了欧洲人的东方想象。由欧洲人发动的,或者更确切地说,由西班牙、葡萄牙、荷兰、英国等国络绎而来跨洋过海的航行,使东西方文明一次又一次地交汇、交锋,新大陆一块又一块地出现在地平线上。当然,航海不仅为了寻找新大陆、增加新知识,更是为了殖民和开拓,为了宗教和利润。在那些错综复杂的航线中,开辟前往东方国家的通道一直是最神秘、最诱人的因素。无论是达·伽马、哥伦布,还是巴伦支、麦哲伦,都迫切渴望能找到通往东方的新的更短的航道,从而开辟新的商业机会和殖民范围。正像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所指出的:“美洲的发现、绕过非洲的航行,给新兴的资产阶级开辟了新的活动场所。东印度和中国的市场、美洲的殖民化、对殖民地的贸易、交换手段和一般的商品的增加,使商业、航海业和工业空前高涨,因而使正在崩溃的封建社会内部的革命因素迅速发展。”

西方的欧洲在扩张,而明末的中国却在萎缩。

一 崇祯锁国

中国是一个自成一体的国家。环绕着中国的边界,固然有浊浪滔滔的东海和南海,但更多的是由高山和沙漠组成的外环,皑皑雪山与茫茫沙漠塑造着中国人内敛的性格,使中国人对内陆的重视程度远甚于对海洋的重视程度。由于海洋的不可知性和不确定性,古人甚至将海洋视为畏途,或者是罪恶的渊薮。明朝立国之初,因继承元朝政策,继续维持与海外诸国的贸易,遂孕育了资本主义生产的萌芽,产生了初步的商品经济,出现了市民阶层的雏形,而这一日益成熟的物质条件和社会基础,又反过来强化和推动了海外貿易的发展。这一动向引起了朱元璋的警觉,恰于此时,倭寇在中国沿海肆虐,当年与朱元璋争夺天下的方国珍残部,纷纷下海为盗,而接连发生的宁波卫指挥林贤从日本借兵等几宗案件,使朱元璋认识到:贸易,特别是海外贸易,导致沿海民众经常出洋,长期脱离政府的管制,不仅因富而生异心,更因迁徙而生离心,从而危害新政权的统治。因此,为了维护立国不久的明王朝的稳定,洪武四年(1371年),朱元璋颁布了“片板不得下海”的海禁政策。其后颁行的《大明律》更规定:“凡将马、牛、军需、铁器、铜钱、缎匹、纱绢、丝绵私出外境货卖及下海者,杖一百……物货船车并入官……若将人口、军器出境及下海者,绞。因而走泄事情者,斩。”

整个明朝,海禁像一道紧箍咒,紧紧地箍住了东南沿海的民众。“中国与夷各擅生产,故贸易难绝。利之所在,人必趋之。本朝立法,许其贡而禁其市,夫贡必持货,与市兼行,盖非所以绝之。律与通番之禁、下海之禁,止以自治吾民,恐其远出以生衅端。”“商道不通,商人失其生理,于是转而为寇……海禁愈严,贼伙愈盛。”到明穆宗隆庆年间,据《明史》记载:“广东贼大起”“寇广州”“杀知县”“入廉州”“陷碣石卫”“倭入广海卫城”“倭寇广东,陷神电卫,大掠”“倭寇高、雷”。海贼、倭寇像蝗虫一样在粤闽浙沿海一带肆虐,为害百姓。

明朝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围剿堵截,何以越剿越多,越禁越乱?福建巡抚、抗倭名将谭纶曾在奏折《条陈善后未尽事宜以备远略以图治安疏》中写道:“禁之愈严则其值愈厚,而趋之者愈众。私通不得则攘夺随之。昔人谓弊源如鼠穴也,须留一个,若要都塞了,好处俱穿破,意正在此。今非惟外夷,即本处鱼虾之利与广东贩米之商、漳州白糖诸货皆一切禁罢,则有无何所于通,衣食何所从出?如之何不相率而勾引为盗也。”地方曾参与其事或朝中稍有眼光的大臣,莫不认为:只有开放海禁,才是治倭之本、杜乱之源。福建巡抚涂泽民把握舆情,及时上奏:“请开海禁,准贩东西二洋。”隆庆皇帝刚登大位,又值壮年,正想大有作为一番,遂迅速批准了这个奏折。所谓东西二洋,即往贩日本、琉球之东洋和往贩越南、泰国、马六甲等之西洋。朝廷洪恩浩荡,允许私人海外贸易远贩东西二洋,延续了两百年的海禁政策被废止,史称“隆庆开关”。

但隆庆开关并不彻底,它只开放了福建海澄的月港。月港,亦名月泉港,地处边徼,远离政治中心。在别号刺桐港的泉州屡受政府钳制,民间海商与海外私舶不得在此地自由贸易,从而在不可避免地走向衰落的情况下,月港取而代之成为福建私人海上贸易的港口。出于既有限开放,又便于管理的考虑,明朝要求沿海所有对外贸易的商船,都必须到月港办理繁琐的手续,并从此处装货出港,入港验货。所有船只都必须申领“船由”(即船籍证书)、“商引”(也叫文引,即营业执照),严格执行“船不离由,货不离引”的要求。这一制度发展到后来,甚至从造船环节就开始限制,实际上“寓禁于通”,变相走回原来的老路。

到了1627年8月,天启皇帝病死,其弟朱由检继位,这就是崇祯皇帝。他所接手的大明江山已是一个风雨飘摇的末代王朝:北有努尔哈赤的铁马金戈,中有李自成、张献忠的轮番暴动,南有郑芝龙的四处侵扰,更有荷兰人等从琼州海峡游弋到台湾海峡,在国门边上虎视眈眈,伺机进犯。在内忧外患中,崇祯皇帝本能地进一步关紧国门,明政府不但没有取消海禁,相反却在1630年重申了海禁,偌大的闽台贸易执照仅象征性地发放了六张,曾经打开一丝缝隙的国门重新关上,并通过加重税收的办法釜底抽薪,使海上贸易名存实亡。

二 欧洲人东来

欧洲是由一系列半岛组成的大陆,相对于亚洲富庶发达的内陆文明,他们的内陆基础薄弱,资源有限,只能从海外贸易中寻求财富。从16世纪开始,征服大海、开辟通往东方的航路、实现全球扩张和以海洋为基础的商业革命,成为欧洲人梦寐以求的目标。1497年,达·伽马率领四艘船从里斯本出发,目的地是印度。此后的一百五十年间,从马六甲海峡到巽他海峡,西班牙人、葡萄牙人、荷兰人、英国人轮番角逐,交替登场,上演了一幕幕掠夺商业利益的血腥活剧。

欧洲人东拓年表

1498 达·伽马到达印度的卡利卡特

1510 果阿成为葡萄牙在亚洲的行政中心

1511 葡萄牙人占领马六甲

1521 麦哲伦声称菲律宾属于西班牙

1522—1605 葡萄牙人把基督教引进印度尼西亚香料群岛

1545—1640 基督教传教士在日本

1570 西班牙人占领马尼拉

1573—1823 马尼拉大帆船贸易

1583—1610 利马窦在中国

1600 英国东印度公司成立

1600 威廉·亚当斯在日本

1602 荷兰人巩固对印度尼西亚香料贸易的控制

1615—1618 托马斯·罗爵士在印度

1618 扬·彼得松·科恩建立巴达维亚

1641 荷兰人占领马六甲

1645 荷兰人占领锡兰

15世纪之前,东西方两大文明形态基本上还处于彼此隔离、老死不相往来的状态,达·伽马于1499年从印度胜利回到了里斯本,这意味着威尼斯人在对外贸易方面的垄断地位的终结,新的时代已经来临,大西洋成为西班牙人、葡萄牙人、荷兰人以及后来的英国人通向亚洲的航线起点。拯救灵魂和获取利润,是早期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的两大目标,也是他们奔赴海外的主要动力。深受《马可·波罗游记》感染的达·伽马到达卡利卡特探险,当被问到此行的目的时,他回答道:“基督徒与香料。”但毕竟贸易还是第一位的,利益驱使欧洲的商人出没风浪,乐此不疲。据说,达·伽马所带回的香料,利润高达3000%,足以支付探险费用达600次。巨大的利益诱惑和激发着欧洲人拓展全球贸易的野心。1511年,葡萄牙人捷足先登占领了南中国海“西洋”外缘的马六甲海峡,并且建立了固定的贸易基地——1540年在中国沿岸的澳门(这是其殖民地历史最长的地方,直到1999年才归还中国),1571年在日本的长崎。从这两个基地出发,葡萄牙人垄断了两个市场之间的贸易:中国市场需要来自日本的白银,日本市场需要来自中国的丝绸、瓷器以及其他产品。除了控制航线,葡萄牙人还对两个海域之间的交通进行收税。从16世纪初期起,葡萄牙人已經赢得对东方航线和各战略要地的贸易港口的控制。

在对东方的海外贸易上,如果说16世纪是葡萄牙人的世纪,那么17世纪就是荷兰人的世纪。在葡萄牙人的全盛时期,荷兰人曾经随着葡萄牙船航行到东方,并从中学到了远航亚洲的技术、开展贸易的诀窍:在哪里做买卖,何物利润最高。一方面,经过整整一个世纪的历练,随着17世纪的到来,荷兰的船只在数量和性能方面已经超过葡萄牙的轻快帆船。另一方面,1580年葡萄牙和西班牙合并,由于在镇压尼德兰民族独立和东方人民起义的战争中,合并的两国耗尽了自己的资源和力量,使其在东方对殖民地独占已经难以为继,走到末路。蓄谋多时的荷兰人趁机发起挑战,荷兰与葡萄牙舰船之间的第一场正式战斗于1601年发生在爪哇岛西部万丹海岸外,荷兰人取得决定性胜利,从而确立了荷兰人对香料贸易的半垄断地位。而在西班牙无敌舰队被摧毁之后,从1595年到1615年的20年间,荷兰商人先后组织了20个船队到印度洋去,成立起许多对印度进行贸易的公司。为了减少在侵略殖民地上可能产生的风险,避免过度的商业竞争,保障投资人的最大利益,特别是为了更有效镇压东方各国人民的反抗以及同其他欧洲殖民者进行竞争,1602年,荷兰人把在亚洲从事贸易的14家相互竞争的公司合并成一个国家组织——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荷兰政府颁布《联合东印度公司宪章》,政府授予该公司全部东方贸易垄断权,即西起好望角东至麦哲伦海峡的整个区域的贸易和航行的独占权利,其贸易活动连接整个欧洲、覆盖整个亚洲,被视为世界第一个跨国公司。荷兰国会还赋予该公司诸多特权:可以在东方拥有自己的海陆军队,获准可以发动战争、签署条约、扣押外国船只、修建要塞、设立殖民地和铸造货币,设立法庭来审判公司的职员和占领区的人民。所有这些特权都只受到母国政府的宽松监管。

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俨然是一个雄视东方的商业帝国,其帝国首脑——总督科恩经过反复权衡,把管理公司的据点选定在巴达维亚(即今日雅加达,巴达维亚是拉丁语“荷兰”之意)——紧邻巽他海峡的爪哇岛的西缘,位于印度洋与中国海南端的重要干道上。显而易见,荷兰人已经把贪婪的眼光锁定中国。众所周知,中国是当时东方人口最多、国土最大、资源最丰富的一个国家,所产的丝绸、瓷器以及其他特产是欧洲市场上需求量最大的商品之一。在科恩看来,巴达维亚必须依赖中国的贸易网络以及中国的人力资源,以维持其在印度尼西亚群岛的生存;而更重要的是,中国市场的开放,是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贸易网络在亚洲能否更成功扩展的关键。眼看葡萄牙人已经在澳门建立了根据地,西班牙人也占据了吕宋,荷兰人急不可耐,也想从中分得一杯羹,甚至于谋划着由它自己来独占中国的对外贸易。因此,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在巴达维亚安营扎寨之日,就是中国沿海烽烟四起之时。

1603年,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派船到中国沿海要求互市,宣告失败。1604年,荷兰人首次侵入澎湖,又遭遇失败。1607年,荷兰海军上将科内利斯·麦克利夫率领七艘战舰到广东南澳进行侵略活动,由于我国封锁严密,殖民者无功而返。1609年,荷兰人得到德川幕府的许可,在日本平户设立商馆,因亲见在日本进口的大宗商品仍以中国的生丝和绸缎为主,益发感到打开对华贸易的必要。1613年,平户荷兰商馆馆长勃罗埃向东印度长官建议占据台湾,以为对中日贸易的中继地。1620年,在荷兰的东印度公司总部也指令东印度长官,必须夺取一个对华贸易的根据地。1622年,荷英联合舰队在袭击澳门失败后,乃把船舰驶往澎湖,在妈宫附近的红木埕登陆。自此以后,荷兰殖民者就以澎湖为根据地,在中国沿海截劫商船,焚毁乡村,屠杀居民,对中国人犯下了滔天罪行。沈《上南抚台暨巡海公祖书》载:“自红夷肆掠,漳船不通,海禁日严,民生憔悴。”《两朝从信录》载天启二年十月兵部疏:“……数十年大舟巨炮截我船于交州吕宋之间者,殆无虚岁。丝绵货物,悉为彼有。”17世纪中叶一个专攻东印度历史的荷兰学者在叙述这些暴行后,不得不承认这是所谓“基督文明”的耻辱。另一位荷兰历史学家则直截了当地指出:“科恩的政策是多么暴戾、野蛮、伪善,他是一个多么没有道义、没有名誉心和慈悲心的人。”荷兰第一任台湾长官宋克在被赶出澎湖后,也不得不承认:“我们前时在中国沿海的行为,激起了全体中国人民的反抗,一般把我们看作杀人者、掠夺者和海盗。我们对中国人的行为,确是残酷野蛮的。我以为用这种方法永远达不到和中国通商的目的。”马克思曾尖锐地指出:“商业资本在优势的统治地位中,到处都代表一种劫夺制度。而在旧时代和新时代的商业民族内,商业资本的发展也与劫掠、海盗、奴隶劫盗、在殖民地的征服,直接地结合在一起。迦太基、罗马和后来的威尼斯人、葡萄牙人、荷兰人等等都是这样的。”

荷兰人在南中国海的血腥掠夺,记录着商业资本在原始积累时期残酷无情的本质,也昭示着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的真理。以下是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的简单年表:

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年表

1602 3月20日成立

1603 公司船员韦麻郎经马六甲海峡由巴达维

亚抵达澳门,与葡萄牙的战争失败

1604 8月7日抵达澎湖,但12月15日被大

明帝国都司沈有容的军队驱离

1607 从葡萄牙手里攻下安汶岛,并设置商馆,

英国随后也在此设立商馆

1619 在爪哇的巴达维亚成立东印度地区的总部

1622 攻打葡萄牙人占领的澳门失败后转而占

据澎湖

1623 杀害安汶岛英国商馆的10名馆员

1624 大明帝国军队与荷兰爆发澎湖之战,经

过8个月的战争后,荷兰人战败并转

而占据台湾

1638 日本锁国,葡萄牙人被日本赶走,荷兰

联合东印度公司垄断日本贸易

1640 占领葡领斯里兰卡加勒

1641 占领葡领马六甲

1648 根据威斯特伐利亚和约,西班牙承认荷

兰独立

1652 在好望角成立殖民地

1658 占领斯里兰卡科伦坡

1661 4月南明延平郡王郑成功占领澎湖并以

之为据点,开始攻打台湾的荷兰人

1662 2月荷兰投降,退出台湾

1704—1708 第一次爪哇战争

1719—1723 第二次爪哇战争

1740 巴达维亚华人起义

1749—1755 第三次爪哇战争

1795 法国革命军占领荷兰

1799 12月31日宣布解散

三 郑氏海商集团蓄势待发

1604年,以特许状、垄斷权和公共集资为特征的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成立后第三年,郑芝龙出生于福建省泉州府南安石井乡,字曰甲,号飞黄,小名一官。与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集军事和商业于一体一样,作为17世纪中国颇具国际知名度的大海盗兼大海商,郑芝龙也是一个集商人、海盗、官员三种身份于一身的传奇人物。

郑芝龙出生的泉州安平镇,从元朝起就是一个商人辈出的地方,特别是明清时期,不少泉州商人拥有雄厚的资金,所经营的买卖遍及全国和海外各地,与当时著名的徽州商人并称为江南两大商人集团。何乔远在《闽书》中指出:“安平一镇尽海头,经商行贾,力于徽歙,入海而贸夷,差强资用。”在海风吹拂的自然环境和浓郁深厚的商业气氛中,郑芝龙从小耳濡目染,深受其惠,蓄势待发。

郑芝龙少年英俊,无心向学,却颇有心计。清人江日升撰写的《台湾外纪》载:“天启元年(1621年)辛酋,一官年十八,性情荡逸,不喜读书,有臂力,好拳棒,潜往粤东香山澳寻母舅黄程,程见虽喜,但责其当此年富正宜潜心,无故远游,擅离父母。一官诡答以思慕甚殷,特候起居,非敢浪荡游。程留之。”舅舅黄程是澳门有名的对外贸易商人,郑芝龙获准留在黄程身边,并以其乖巧伶俐迅速成为黄程生意上的好帮手。他经常代表舅舅往来于澳门和马尼拉等地,而且学会了葡萄牙、荷兰等国语言,还接受了天主教洗礼,教名叫尼古拉斯·加斯巴德。天启三年(1623年),舅舅有一批白糖、奇楠、麝香、鹿皮需搭乘大海商李旦的船到日本平户,遂派郑芝龙押送。郑芝龙得以有机会在李旦手下做事。李旦也是泉州人,他原在菲律宾经商,西班牙人开始屠杀华人时,他被迫于1609年从马尼拉迁居日本平户,并以日本为基地,建立起自己的商业王国,拥有自己的武装船队,与荷兰人和英国人进行贸易,是当时西洋人眼中著名的大海商,却被明政府视为大海盗。

郑芝龙到日本的当年,娶平户女子田川氏为妻,生子取名福松,这便是日后威名赫赫的郑成功。这一年4月,李旦由日本携购买生丝的白银14万两来到台湾,与荷兰人办交涉、做生意,却颇费周折。天启四年(1624年),郑芝龙离开日本到台湾,在李旦周旋于荷兰与福建之间谈判时,被李旦派到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给荷兰人当通事(即翻译)。据1624年2月20日雷约兹司令发往东印度总督的信件说:“等候多时的帆船好望号于1月21日由日本出航,月底到达此地……我们接纳了来自日本的一名通事,虽然给予优厚待遇,但目前对我们没有什么用处。”第二任荷兰驻台长官德·韦特也在信件中说:“经过雷约兹上将批准,我们每天都期望能够在这里集中二三十艘中国帆船,通事一官被派往北方去截击与俘获一些船只。”联系两信,可见这名通事即系郑芝龙。1625年5月22日帆船锡兰号写给长官宋克的报告说:“同月(4月)27日,星期天……突然首领一官,后随手执刀剑的铳手七八名,作为代表,登船向我们寒暄。”此时,郑芝龙已离开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的通事职位,重回李旦的海商集团正式入伙为盗,并成为一小支队伍的头目。

1625年7月,李旦因生意事返日,职务由郑芝龙代理。一个月后,李旦染病去世,所有事业遂由郑芝龙继承下来。数年之间,郑芝龙因缘际会,由一介籍籍无名的小伙计,一跃而成为众海盗的龙头大哥。这并非偶然得之,而是郑芝龙洞悉先机,策略得当,多种因素合力作用的结果。举其要者,有如下数端:一是郑芝龙居于组织的枢纽,深受李旦的倚重,掌握了李旦的财富和权力;二是郑芝龙起自底层,曾任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的通事,熟悉东印度公司的运作,荷兰方面的关系全靠他去疏通和打理;三是郑芝龙已组织起自己的队伍,他的几个兄弟如郑芝虎、郑芝鹏、郑芝豹等都已经参加进来,并成为骨干力量;四是郑芝龙善于把握形势的变化,迅速发展和壮大自己的海盗队伍。正如董应举在《崇相集》中所分析的:“郑芝龙之初起也,不过数十船耳,至丙寅(天启六年,1626年)而一百二十只,丁卯(天启七年,1627年)遂至七百,今(崇祯初年),并诸种贼计之,船且千矣。若曰禁接济以绝贼饷道,饷道绝矣,何以一年而贼加十倍乎?岂非驱吾民以与之耶!彼以恤贫诱人,我以禁粟驱民,此芝龙诸贼所鼓掌而笑也。”五是郑芝龙占据地理优势,因势成事。同一时期的海上武装集团如林道乾、林凤、曾一本等,皆起自闽粤沿海,只有在沿海无法立足时,才退往澎湖、台湾暂避风头;而郑芝龙的海商集团则起自台湾,拥有一定的台湾海峡制海权,并以台湾为根据地来攻击沿海,进退自如,来去如风,这在历史上是第一次,从而为其海商集团拓展了巨大的生存空间。

郑芝龙的海商集团,由无到有,由小到大,由弱到强,体现了明末清初海上商业资本在内外交困中寻求出路的强烈突围意识,以及半盗半商、亦盗亦商的顽强生命特质。

第二章 体系建立与郑氏崛起

相对于老实本分的亚洲人来说,狡黠多智的欧洲人更富于商业传统。通过海外贸易能获得更多财富,这也是中世纪欧洲十字军东征的一个重要动机。其结果之一,就是使位于亚得里亚海北端的威尼斯成为东西方货物转运的中心,并经由贸易使沿海的商业城市迅速发展起来。16世纪地理大发现揭示了新大陆的存在,从而预示了世界历史的全球化阶段的来临。欧洲的航海路线向印度扩张导致欧洲人对东印度(包括印度、中国乃至整个亚洲)和西印度(事实上是美洲)的划分,欧洲人在西印度地区的地理大发现可以看作是全球贸易的开始。

据日本著名历史学家滨下武志的研究,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寻找、发现、战争、兼并、整合,到17世纪初,全球贸易体系已全面建立,并形成了五个主要的经济圈,即东亚—东南亚交易圈、印度洋交易圈、阿拉伯湾—地中海交易圈、地中海—西欧交易圈、俄罗斯—中亚交易圈。在这五个经济圈中,全球贸易的重心由西方向东方迁移,主要的欧洲殖民者纷纷在东亚地区抢滩登陆,葡萄牙人占领了马六甲,西班牙人占领了马尼拉,荷兰人占领了巴达维亚,英国人占领了印度。从马六甲海峡到巽他海峡再到台湾海峡的环中国海的疆域上,这一个像沙漏一般分布的沿海港口城市直接连接于欧洲、非洲、美洲的港口城市,成为全球海运贸易的十字路口。正如大城服务于暹罗、马尼拉服务于西班牙属吕宋岛,以及釜山服务于高句丽的经济一样,巴达维亚、广州与长崎也扮演着爪哇、中国与日本大多数地区的门户。这些港口城市既是中国最大的贸易势力——郑氏家族海外贸易网络的终点,也是西方最大的贸易势力——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的贸易网络节点。

在这个全球贸易的热点区域中,巨额的白银从亚洲、欧洲、美洲流入中国用以交换丝绸、茶叶、瓷器和其他手工業制品。白银成为连接中国、亚洲和世界经济的关系链。据学者王裕巽推算,从隆庆初年(1567年)到崇祯末年(1644年)的78年间,因海外贸易而流入中国的白银约为3.3亿两,相当于当时全世界生产的白银总量的三分之一;另有历史学家梁方仲估算:“由万历元年(1573年)至崇祯十七年(1644年)的72年间合计各国输入中国的银圆由于贸易关系的,至少远超过一万万元以上。”如此巨大的商品流动和白银流动,自然吸引了全球最强悍的军事力量和商业力量在南中国海域集结,追逐利润,一较高下。郑芝龙领导的海商集团善于把握机遇,占据有利地位,发挥战略优势,与明王朝以及荷兰、日本、葡萄牙等国既斗争又合作,终于在乱世中崛起,成为东方海洋世界的超级强权。

一 壮大海商

印度洋及太平洋两侧海域,不仅是航海业的发源地,也是海盗活动的发源地。当海盗将暴力抢劫与商业活动相结合时:人,既是海盗,又是海商;船,既是海艘,又是商舡;海,既是战场,又是商场。考诸世界历史,古希腊、古罗马、西班牙、葡萄牙、荷兰、英国等西方地中海文明,其海上贸易和海上力量,就是从海盗船、武装商船发展成规模巨大的海军。在中国,海盗用武装船只在海上进行商业活动,始于宋代,到郑芝龙时进入鼎盛时期。郑芝龙在台湾建立基地后,即着手组建军事性的机构,分设先锋、左军、右军、冲锋、游哨、监督,派人督造战船,扩大船队,招募部众。1626年三四月间,郑芝龙率领船队首次攻掠福建沿海各地,先从龙井登陆,袭击漳浦,进攻金门、厦门等处,侵犯广东靖海、甲子,掠陷铜山、旧镇,“所到地方,但令报水;而未闻杀人;有彻贫者且以钱米济之”。趁大陆连年大旱、人民衣食无着的机会,把抢来的商粟用以救济饥民;随后树旗招兵,“饥民及游手悉往投之,旬日间,众至数千”。

与一般的海盗不同,郑芝龙是一个有勇有谋和善于海战的海盗首领。为了壮大武装海盗队伍,郑芝龙还打出了“劫富济贫”的旗号,沿海贫苦人民闻风而动,争相投奔其麾下。“郑芝龙……聚船数百,招徒数万,城社之鼠狐甘为牙爪,郡县之刀笔尽为心腹。乡绅偶有条陈,事未行而机已先泄,官府才以告示,甲造谤而乙讹言。复以小惠济其大奸,礼贤下士,劫富而济贫。一个做贼,一家自喜无恙;一姓从贼,一乡可保无虞。”劫富济贫使郑芝龙与穷苦贫民联系在一起,在穷苦贫民的心目中,郑芝龙不是海盗,而是靠山,因此,大批流离失所的穷苦贫民纷纷出海投奔郑芝龙。差异化的经营方式,与传统海盗打家劫舍大异其趣,使郑芝龙很快发展为拥有大海船千艘、兵员十万之众的海上武装力量,成为实力强大的海商集团。

台湾有卓越的地理位置和丰富的物产资源,自成为郑氏海商集团的基地后,郑芝龙着意经营,除招募兵员,还大量移民入台。为吸引福建饥民渡海入台,郑芝龙提供“三金一牛”的条件,即每人给银3两,三人给牛一头,用海舶运载到台湾,人数高达数万之众,这是台湾有史以来最大的一次移民高潮,移民到达台湾后,开垦荒地,种植粮食,发展生产,为海商集团提供后勤保障。此举使台湾基地进一步巩固下来,与刚刚占据的厦门形成彼此照应的掎角之势,这是郑芝龙经略台湾海峡、控制海上贸易咽喉十分关键的战略布局。

二 百计求抚

郑芝龙虽然在台湾建立了据点,但并非可以从此高枕无忧,一劳永逸。此时的台湾是多方利益角逐的是非之地,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已实际占领了“大员”(台南市,后泛指台湾),由于大陆烽火四起,自顾不暇,对此西方势力染指国土,明政府采取不干涉的态度,并默许荷兰商船到福建贸易。为了争夺海上控制权,郑芝龙在台湾与荷兰人已经形成了对峙状态,双方都在积极备战。另一方面,海上尚有杨六、杨七、李魁奇、钟斌、刘香等较强大的海盗集团,他们的势力与郑芝龙不相上下,他们根本不听从郑芝龙调遣,甚至要挑战和袭击郑芝龙的船队,为此,郑芝龙需要大量资源进行海上统一战争。再者,明王朝作为一个统一的政权,虽已处于风雨飘摇的末世,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相比于名不正言不顺的郑氏海商集团,仍然是一个庞大的强势的统治集团。

识时务者为俊杰。在腹背受敌、左右掣肘的复杂情势下,郑芝龙为了实现其更远大的政治抱负,便尽量避免与明王朝直接对抗。相反,他必须与明王朝合作,以取得合法地位,获得政治权力,将职官权力与海盗势力整合在一起,以便借助明官军力量,与郑氏力量一起抗击荷兰殖民者的侵扰,消灭其他海盗集团势力,进而胁迫明王朝放弃海禁,开放海上贸易,实现其海商资本的利益最大化,成就其东南海上霸主的地位。从这一战略目标出发,郑芝龙在与明官军作战时,全力以赴打败官军,但在屡次大胜之后,又及时收兵,不追不杀,一再向明官军释放善意。“舍洪都司(先春)不追,获卢游击(毓英)不杀。又自旧镇至中左所,督臣俞咨皋在中左,闻讯亦纵其微服以遁。中左之人开城门,哀求不杀,芝龙又约众不入”,郑芝龙可谓煞费苦心,不放过任何机会向明王朝示好。邵延寀《东南纪事》载:“时方征天下兵聚辽东,不能讨芝龙,用抚羁縻。芝龙复入海物奇珍,赂中贵人及福建省达官多为之言,授游击将军。”可见郑芝龙对明官军的态度是深谋远虑,一以贯之。

当然,郑芝龙的“不追不杀,百计求抚”的策略正中明王朝的下怀,而堂堂明王朝之所以向一介海盗委曲求全,也是由当时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决定的。此时的明朝,已经走到了穷途末路,内部吏治腐败、朋党林立;外部经济崩溃、民怨沸腾;国境周边狼烟四起,北方边境的满洲贵族向腐朽的明王朝展开全面的军事进攻,东南沿海的荷兰海盗、日本倭寇和中国海盗同时出现,给明王朝造成极大威胁。其严峻的形势是“东南海氛之炽,与西北之虏,中原之寇,称方今三大患焉”。面对如此严重的局面,明朝政府不得不对郑芝龙实行招抚政策,以郑氏集团平定东南沿海海盗集团,解除明朝政府的后顾之忧,再集中力量镇压李自成、张献忠等农民起义,根治威胁更大的心腹之患。

1626年12月,郑芝龙在漳浦旧镇大败福建都司洪先春后,明朝终于下决心招抚郑芝龙。遂派福建巡抚蔡继善任泉漳海道,专门招抚郑芝龙。郑芝龙早有降明之意,随即带领船队来见蔡继善。虽身膺朝廷重寄,但老官僚蔡继善骨子里对郑芝龙仍有轻慢之意,他要求郑芝龙解散船队,缴出武器船只,但又不给海盗粮饷。面对不平等条件,郑芝龙恐受暗算,勃然大怒,再次下海为盗。1627年5月,郑芝龙进犯铜山、中左所,大败都督俞咨皋所部福建水师。福建水师是明朝水师最强的一支,郑芝龙击败福建水师,表明他在中国沿海已经纵横无敌,明朝廷为之震惊,刚刚即位的崇祯皇帝下令兵部和福建巡抚熊文灿着手办理招抚郑芝龙一事。郑芝龙看到了朝廷的诚意,欣然接受招抚,并被授予福建海防游击。郑芝龙在军力占优势的背景下向明朝投降,固然有其长远的政治考量,但其实质是中国的海上力量通过郑芝龙向明朝投降,从而进一步协调了与明朝政权的关系。

三 扫灭群盗

17世纪初的东南海洋是一片龙潭虎穴,既有日本倭寇长期兴风作浪,又有西班牙、荷兰等西方殖民者凭借着坚船利炮在洋面上横冲直撞,当然更多的是中国海盗为了生存而分分合合,互相争斗。這些中国海盗,大都起自草莽,或者触犯官府被政府通缉,成为亡命之徒后落海为盗。他们最初都是势单力薄,迫于时势,只好抱团取暖。郑芝龙出道早,见识广,有气魄,在众多海盗的合纵连横中逐渐取得优势。曾是郑成功的部属后投降清朝的大将施琅说:“明末,郑芝龙为十舶长。”芝龙结盟时,以“芝”为行,又有“十八芝”之号,考得出姓名的有郑芝龙、郑芝虎、郑芝豹、郑芝莞、郑芝凤、陈衷纪、杨六(又称杨禄)、杨七(又称杨策)、李魁奇(又称李芝奇)、钟斌、陈盛宇、方芝骥、郭芝葵、郭芝兰、紫芝哥、刘香等人。除了前面几位是郑芝龙的亲兄弟或堂兄弟外,后面这些大概最初也都是结拜兄弟,他们同时在台湾出发,除了刘香单独往广东发展外,其他都跟随郑芝龙到了福建沿海。在对待明王朝的海禁政策上,他们目标一致,坚决反对;但在郑芝龙接受明朝的招抚后,原来郑芝龙统治的或者曾与他对抗过的海盗集团却引起了严重的纷争。一些海盗强烈反对郑芝龙受抚,一些海盗过惯了抢劫日子,自由自在惯了,不愿意再受官府的约束;另一些海盗则挑拨离间,趁机拉走郑芝龙的骨干队伍。据史料记载:“闻芝龙得抚后……其头目李芝奇、郭芝葵等,遂鼓众支解。芝龙之弟郑爵魁,将芝龙坚船、利器、夷铳,席卷入海矣。”在众海盗的挑唆下,郑芝龙的部下纷纷逃走,最少时只剩部下千把人,他也因此由游击降为守备。一时间,郑芝龙的处境十分艰难,他虽然颇为沮丧,但斗志却更为昂扬。郑芝龙有巨额钱财做后盾,再次树旗招兵,而深受海盗之苦的厦门人民也选择支持郑芝龙,同安县刘五店等处乡民,组织50艘船配合郑芝龙作战。郑芝龙十分痛恨那些忘恩负义又扶不上墙的昔日部属,决心重整旗鼓,将他们一一翦灭。

攻剿李魁奇。李魁奇,福建惠安县人,年少时以海上捕鱼为生,长大后纠集渔民为盗,流劫沿海各地。1628年9月,李魁奇随郑芝龙率三万之众接受官府招抚,因“争分贼资以不平激变”,遂“夺船背去,招纳亡叛,与芝龙为难”。重新下海为寇的李魁奇大有取代郑芝龙江湖地位的味道,但他气度太小,为了巩固自己的权力,在海盗队伍中极力排斥异己,凡以前与郑芝龙关系较为密切的人,都被他杀死或者放逐。许多原来郑芝龙的部下都十分后悔,颇有再降之意。1628年12月,李魁奇从铜山岛北上,郑芝龙率刘五店渔兵6000多名,在镇海外洋大战李魁奇,擒获贼船40多艘,犁沉50多艘,溺死海盗无数;连战皆捷,杀死、溺死、生擒1000多人,跑到山林里自行解散的不计其数,剩下的贼众落荒而逃,遁入广东的潮州、惠州等地。郑芝龙与官军联手,乘胜追击至广东境内盐州港,再次击败李魁奇。不久,李魁奇依靠广东乌尾大船反攻,郑芝龙因兵分两处,形势十分危急,好在明官军及时增援,方化险为夷。李魁奇原本就诡计多端,又得钟斌辅佐,可谓如虎添翼,不可强攻,只能智取。郑芝龙于是设计离间钟斌,巡抚熊文灿也趁热打铁招抚钟斌,鼓励钟斌与李魁奇分手。1629年11月27日,钟斌率大乌船18只叛离李魁奇。12月28日,郑芝龙率部从厦门来到泉州与钟斌会合,再由郑芝龙率水师从泉州南下,在厦门大败李魁奇,李魁奇被钟斌俘获,并于次年正月伏法。

追剿钟斌。钟斌曾协助郑芝龙攻剿李魁奇,立下不少战功,但他在接受明朝招抚后,仍然在海上劫掠洋船,并与郑芝龙互相猜疑,矛盾更为表面化和尖锐化。钟斌除不听郑芝龙节制外,还率船队“攻福州,肆妨商贩,居民被杀甚惨”。福建官府遂决定联合郑芝龙芟除钟斌势力。巡抚熊文灿资助郑芝龙水师,并拨给坚船、药铳等大量物资。1630年11月,郑芝龙与郑芝虎领兵出海追剿钟斌船队,在平林湾、崇武、平海等处洋面击败钟斌船队,钟斌弃巨舰,乘小舡,逃往广东海域。巡按罗元宾闻讯,即驰檄两广官军会剿。1631年正月二十一日,郑芝龙出师海上,在闽粤交界的洋面南澳宫前围攻钟斌船队。钟斌战败,驾船突围而出。郑芝龙督把总陈经武、陈豹等穷追,钟斌逃往外洋。崇祯皇帝闻知福建海上战况,十分重视,诏命巡按再督郑芝龙等领兵追剿钟斌,务必捉拿归案。数月后,郑芝龙侦知钟斌船队停泊在沙洲宫前,立即指挥水师全速前进,在甘桔洋围攻钟斌船队。钟斌战败,投海而死。

剿灭刘香。刘香是与郑芝龙同时期的最后一名巨寇,其籍贯史书说法不一,有说是“粤寇”(据林继武《海滨大事记》),有称是“闽盗”(据顺治《潮州府志》)。他生得五短身材,却性极骁勇,纠集乡里无赖,驾小船,出金门,出海为盗,劫掠商船。他率领部众横行粤闽浙三省海上,所到之处,烧杀劫掠,乡镇为墟,鸡犬不存,极具破坏性;另一方面,又与郑芝龙进行长时间的较量。面对这个强大的对手,郑芝龙调动一切力量,并借助明朝官军,六战刘香集团:“一破之于石尾,再破之于定海,三破之于广河,四破之于白鸽门,五破之于大担,六破之于钱澳。”为了征剿刘香海盗集团,郑芝龙可谓付出了沉重的代价。1632年9月,刘香率众数千,船157艘,航海南下犯闽安镇,“焚劫抢杀,比舍一空,镇民逃散,省会震动”。郑芝龙领兵在连江县小埕、定海击溃刘香船队,焚溺死者千计,生擒24人。刘香失败后,趁冬季顺风退入广东沿海,郑芝龙率部追击,1633年2月,两军会战于广州珠江洋面赤岗头,斩获无数;同年6月,郑芝龙率师又将刘香追击到雷州半岛洋面。为了彻底剿灭刘香海盗集团,郑芝龙在广州造巨舰,配备火炮重数千斤,射程六七里。他还“捐资自募渔丁,自雇洋船”。从而使郑芝龙水师的战斗力大大增强。福建抚院与两广部院、按院商议协力会剿方略。由于屡立战功,郑芝龙被晋升为南澳副总兵,上下将士深受鼓舞,军威大振。郑芝龙于是会集全师精粹,发誓与刘香集团决一死战。1635年4月8日,郑芝龙率水师航行到田尾洋,与刘香的船队遭遇。郑芝龙亲临前哨指挥,他登上船楼,号令部将,奋力齐击。郑芝虎、郑芝鹄乘胜追击,不幸遇上台风翻船,全船300多名将士均淹死在大海中。郑芝龙忍受丧弟之痛,仍然发兵追击刘香。在战阵中,郑芝龙指着刘香乘坐的大船,命令备总陈鹏等四面攻敌,首冲、副冲、次冲一齐蜂集,一起发力。刘香惊慌,计难逸脱,遂举火焚船,连船带人化作灰烬。巨寇殒身,余党群龙无首,纷纷投降,为害多年的海盗至此被郑芝龙全部肃清。

特别是剿灭刘香海盗集团,朝野对郑芝龙一片赞誉之声,朝廷论功行赏,擢升郑芝龙为总兵官。剿灭了海上群盗,控制了沿海交通,郑芝龙被明王朝倚为“海疆长城”。

四 既斗爭又合作

1622年,荷兰人由巴达维亚向南中国海岸跃进式地又推进一大步,占据了台湾。此举的战略目标有二:其一是军事目标,即以台湾为据点,扼住葡萄牙和西班牙北进日本的贸易路线,取得台湾海峡制海权,并凭借其在日本平户开设荷兰商馆,逐渐取而代之,最终于1639年将葡萄牙和西班牙人逐出日本贸易。其二是经济目标,即以台湾作为对华贸易的中转站,垄断中国商品,进而控制中国与西方贸易的海上咽喉,最终达到攫取东亚贸易中最大部分利润的目的。但郑芝龙如日中天的海上势力,打乱了荷兰人的如意算盘,这个昔日曾在大员其公司商馆担任通事的不起眼的角色,转瞬间却变成不可小视的巨大存在,他不仅垄断了对台湾的贸易,而且还控制了对台贸易的定价权。这使荷兰人如鲠在喉,深感如不消灭郑芝龙的势力,就难以实现其占领台湾的战略目标。

1627年初,福建总兵俞咨皋派人怂恿荷兰人去攻打郑芝龙,并“书面承诺荷人可获得中国皇帝准许,与中国贸易”。无能的明朝将官引狼入室,这正是荷兰人所求之不得的。荷兰驻台第二任长官德·韦特除留下少数守城外,派出所有在台战舰和士兵,于1627年10月开往福建铜山攻打郑军,没想到却吃了败仗。郑芝龙拥有帆船千余艘,攻势凌厉,荷兰人的战舰奥卫克号着火焚毁,快艇西卡佩尔号被捕获。但碍于形势,郑芝龙不得不对荷兰人寻求妥协,并将捕获的快艇放回去。荷兰人以致谢为名,将郑芝龙骗到舰上,胁迫他签订了一项为期三年的关于沿海贸易的协议:“郑方每年须以生丝1400担及砂糖、纺织品等供应荷方,并向荷方购买胡椒1000担。”1630年,郑芝龙又与台湾长官普特曼斯签订了荷兰对于郑方船舶加以保护的协议。

为胁迫明政府开放沿海口岸,1633年7月7日,荷兰舰队占领南澳岛,7月12日,偷袭厦门港,击沉郑芝龙大型战船约30艘、小型战船约20艘。突如其来的打击使郑军损失惨重,与荷兰人订有协议的郑芝龙并不急于应战,他一再派遣使者向荷方表达停战的意愿,均被荷兰人拒绝。义无再辱的郑芝龙在福建官府和民众的大力支持下迅速组成了一支强大的水师奋力反击。大航海和大殖民时代东西方第一次大规模的海上战争一触即发。双方都不敢怠慢,一边调兵遣将,一边伺机出击。荷兰人不断从台湾抽调战舰前往厦门沿海集结。郑芝龙则劳师重赏:在政府给出的军饷外,自掏腰包给每位士兵2两银子的军饷,如果战事延长,再发5两;而放火船如能焚毁敌船,奖励200两,每艘放火船上有16人,人均12两;另悬赏荷兰人的首级,一个红毛人头奖励50两。9月16日,福建巡抚邹维琏亲自挂帅,五虎游击郑芝龙担任前锋,150多艘战舰组成了有史以来中国最庞大的作战舰队,正式向荷兰人实施反击。除战舰标准配置外,郑芝龙自费购买了英国产的新式大炮,安装在每一艘主力战船上;双方交战时,福建水师采取了新的战术,不管是什么船只,只要遇到荷兰船便迅速靠近,进行接舷战,用铁钩钩住敌船,士兵跳过敌船肉搏,作战不利时便放火自焚,让其延烧到敌船,一起焚毁,同归于尽。这一战术使荷兰人肝胆俱裂,当荷兰战舰一艘被焚,一艘被俘之后,其他荷兰人大败而归,凭借大炮和东北风之助,狼狈地逃回了台湾。普特曼斯在战斗和台风中丧失了四艘大兵舰,还有其他三艘兵舰不知去向,普特曼斯本人更因这一战败而辞职。

这便是著名的料罗湾大捷,是郑芝龙“所立数十年未有之奇功”,是中国人在海上首次大败西方海军的一次伟大战役。邹维琏在《奉剿红夷报捷疏》中载:“闽粤自有红夷,数十年来,此捷创闻。”至此,郑芝龙彻底扫清了东西洋的航道,麾下军队超过20万人,不仅有汉人,还有日本人、朝鲜人,甚至非洲黑人,船队规模超过3000艘,成为西太平洋地区最大的海上力量。

五 郑氏商业模式

对于郑芝龙来说,无论是打东洋还是打西洋,都不是目的,而只是手段,他与他的集团所有行为,都指向一个战略目标,那就是实行海上贸易,赚取最大的经济利润。与明朝周旋,消灭本国海盗,打击荷兰海盗,都只是为其解除海禁,开放贸易,实现海上商业资本扫清障碍。现在,障碍已经清除,航路已经开通,作为商人的郑芝龙可以回归本性,全力以赴地做生意、赚大钱,致力于成为东南亚最大的商业资本家。为此,目光远大的郑芝龙凭借其天时、地利、人和的独特优势创造了独特的商业模式。

突破重围开展对外贸易。明朝的海禁一经打破,郑芝龙随即组织船队开展海上对外贸易,足迹遍布东西两大洋。

首先是对日本的贸易。日本是郑芝龙的发迹之地,他年轻时就从中国来到日本的平户,并开始了商业贸易。日本原是明朝的朝贡国,明代中叶日本朝贡各方因争夺利益在大陆发生冲突,受到明朝“禁通”政策的制裁,这使日本的经济产生了严重问题,直到明末“禁通”政策才有所放松。德川家康于是迫切要求恢复中日通商贸易,郑芝龙在这样的时期来到日本,接触了日本的社会现实,掌握了日本的贸易需求。当后来受到明朝廷招安,并回到了故乡福建时,郑芝龙就把日本作为主要的贸易对象,并开辟了从泉州到日本长崎的直通航道,从此之后,日本和漳浦、泉州之间往来的货船每月都不停息。郑芝龙的海商集团用平底船运往日本的大宗商品主要是生丝及丝织品。此外,他又与葡萄牙人秘密合作,把澳门货物运往日本,把日本货物运到吕宋,售与西班牙人。在1641年至1646年的六年间,郑氏商船航行于中国大陆、台湾、澳门和吕宋、日本及东南亚各地之间,船只络绎不绝,华船进出日本的数目比荷兰船多出7—11倍,其中大部分是属于郑芝龙的海商集团。据日本长崎荷兰商馆日记记载,自1649年至1655年的六年间,共运往日本的生丝45万余斤、丝织品7.2万多匹。平均每年生丝7.5万多斤,丝织品1.2万多匹。据统计,100斤生丝在中国台湾收购的价格是荷兰币200里耳,在日本可售424里耳,利润达112%。输往日本的另一大宗商品是砂糖,最多时为1641年,共有542万余斤。鹿皮也是输往日本的大宗商品,鹿皮的价格在中国台湾是每百张20比索,牡鹿皮每百张16比索,在日本的售价是70比索,由于利润很高,年产20万张鹿皮全部销往日本。与日本的贸易,成为郑芝龙海外贸易掘得第一桶金的地方。

其次是对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的贸易。郑芝龙与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的贸易,可谓不打不相识。1628年,郑芝龙与台湾荷兰长官诺伊兹签订了一项为期三年的生丝、胡椒等交易协定。1633年,料罗湾大捷打败了荷兰人后,郑芝龙与荷兰人达成协议:荷兰人赔偿战争损失,并保证不再骚扰大陆沿海;郑芝龙则代表明朝官方同意取消海禁,让更多的福建商人前往台湾贸易;中國前往马尼拉的贸易航线开通,闽粤海商不需要经过荷兰人的中转或阻挠,可直抵马尼拉从事贸易。1640年,郑芝龙与台湾荷兰长官达成了关于海上航行和对日贸易的互惠协定:郑方须将生丝及其他大陆物产运往台湾,由荷兰以相当价格收购后转贩日本,并每年给予信用贷款100万佛兰棱萨金币,每月取回2.5%的利息,达三个月。荷兰人与郑芝龙的海商集团建立贸易关系后,把中国大量的砂糖运往波斯及欧洲各地。1628年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的乌特勒希德号等船只运往波斯的货单中,中国粉砂糖36404斤,价值3418盾。1637年1月22日自苏拉特开往甘隆的荷船阿美利亚王子号所载货物中,中国白砂糖19100斤,价值1839盾。这些货物,除一部分是中国台湾生产外,绝大部分是从郑氏海商那里转买来的。通过原产地采购、中转站转运、到埠后销售,郑芝龙以雄厚的资金、庞大的船队、多链条的贸易,获得了极大的商业利润。

积极开展国内贸易。国内贸易是郑芝龙发展海上贸易的基础,在积累了一定的海商资本之后,郑芝龙在其家乡安海建造宏丽的宅第,还开通海道,建造码头,直达其内,可通洋船,将生意做到泉州、宁波、广州、澳门,日常货物、乡村特产、番货远物、异宝奇珍,纷纷从海内外各地到安海集结,又从安海转运到更远的地方去贩卖。在相继歼灭了李魁奇、钟斌、刘香等海盗,又与荷兰人达成妥协后,台湾海峡成了郑芝龙海商集团的内海,海不扬波,自由出入,郑芝龙的帆船载运了大量生丝、丝织品、陶器、米、砂糖、铁锅等货品源源不断地驶抵台湾,台湾的贸易呈现一片繁荣昌盛的景象。1641年6月,郑芝龙派遣六艘满载生丝、麻布、缎子、茶壶等物品的货船从安海出发,直抵台湾,原拟与荷兰人进行贸易,但因荷兰人没有现款,只好改航日本长崎,从而使国内贸易与海外贸易一同进行,相互促进。郑芝龙还曾派人到澳门采购大量织物,用以满足中国台湾和日本的贸易需求。1641年7月,郑芝龙又派砂糖船12艘前往长崎,这些船只除满载白砂糖、黑砂糖、冰糖外,另有白蜡、麝香、茶壶、药品、白生丝、黄生丝、漆器、瓷器等货物。同年8月,中国帆船三艘进入日本长崎出岛,其中最大一艘船系郑芝龙所有,容积可达三千贯目;同月,郑芝龙有四艘船满载各种绢织物,开进日本长崎出岛,而这些绢织物,主要是从澳门和宁波、泉州等地采购而来。内贸与外贸取长补短,相得益彰,使郑芝龙的生意越做越大,越做越远。

掌控台湾海峡制海权并向东西洋船只征税。郑芝龙于1628年接受明朝廷招抚后,摇身一变成为明朝廷的官员,其海盗商人集团则成为官军。获得了实际控制权后,郑芝龙遂对海域航行和船只实施有效管理,牢牢地掌握制海权。“海氛颇息,通贩洋货,内客外商,皆用郑氏旗号,无儆无虞,商贾有二十倍之利。”“海舶不得郑氏令旗,不能往来。每一舶例入三千金,岁入千万计,芝龙以此富敌国。”“各国皆飞黄旗号,沧海大洋如内地矣。”郑氏令旗过处,财源滚滚而来。有一利必有一弊。郑芝龙降明后,拥有一支庞大的军队,但福建官府一直不给他发饷,庞大的军费开支让他自谋出路,郑芝龙只好在福建沿海勒令富户继续“报水”。所谓“报水”,实际上是收“保护费”,名为代国家征税,实际上是郑芝龙当海盗时的“发明”。这一项“报水”的收纳,不只对陆上富户,台湾海峡的来往船只,包括国内和国际的,都是郑芝龙征收的对象,因此这项收入也相当可观。

明朝的国际贸易政策,由于欧洲商人东来和沿海边民生计关系,遂从正德末年的怀柔政策转变为收入政策。在此之前,对于贡舶市舶的入口货物,差不多没有执行“抽分”的办法。根据梁方仲的研究,所谓抽分,或抽解,就是一种入口税,为唐宋以来已有的制度。当番舶入口或本国商人下番博易回帆时,由地方长官会同市舶司官往验其货,然后在货内无偿地抽出几成作为官有,但所征的是货物而非钱币,且仅有入口税而无出口税。1575年(万历三年),明巡抚刘尧海请税舶以充饷,于是设商引,由海防官管给:每引征税稍有差别,名叫“引税”,东西洋每引税银三两,台湾的鸡笼、淡水二两。其征税规定为三种:一是水饷:以船的大小为标准征收,向船东征收;二是陆饷:以货物多少计算税值,向商铺征收;三是加增饷:东洋吕宋用银钱,由商人携带回来,在水、陆二饷外加增银一百五十两。郑芝龙所征收的“报水”,是从明神宗时期的“水饷”演变而来,不过由郑芝龙化公为私,所有征收的“报水”全部归郑芝龙所有,而得到明朝的默认而已。另外,郑芝龙的“报水”,颇有勒索的味道,但过往船只能得到保护,因此他的“报水”含有海上安全费用分担的性质,很受东西两洋船东们的信任和拥戴。邹漪《明季遗闻》评论道:“其守城自给饷,不取于官。旗帜鲜明,戈甲坚利。凡贼遁入海者,檄付芝龙取之如寄。故八闽以郑氏为长城。”

六 拥兵自雄

郑芝龙在肃清海盗前后,曾两度奉派到广东剿灭山寇。一次是1631年到广东平远镇压钟凌秀、钟复秀兄弟率领的九连山起义;一次是1640年到广东镇压连阳八排徭民起义。1644年,郑芝龙以平海盗、山寇有功,由参将升为总兵,镇守福建。

然而,就在郑芝龙政治上节节上升的时候,明王朝却走到了尽头。1644年4月25日,李自成的农民军攻入紫禁城,崇祯皇帝在煤山自盡,首都北京陷落。一个月后,明福王朱由崧在南京即皇帝位,以弘光为年号;风雨飘摇的弘光政权加封郑芝龙为南安伯,不久,弘光朝瓦解。1645年6月,明唐王朱聿键在郑芝龙、郑鸿逵兄弟的拥立下于福州即皇帝位,建立隆武政权,封郑鸿逵为靖虏侯,郑芝龙为平虏侯,黄道周为吏部尚书兼武英阁大学士。郑芝龙由南安伯晋升为平虏侯,在有枪就是草头王的时局激变中,实际上已经掌握了隆武小朝廷的军国大政。“兵饷战守事宜,俱郑芝龙为政”。隆武帝少时饱经忧患,知道民间疾苦,当此国破家亡之际,他决心重整山河,以恢复明室为己任,先稳定以南京为中心的江南,再收复北方,光复大明。但郑芝龙却另有自己的算盘,他以迎立隆武而自居定策勋臣,借隆武朝廷的名义巩固自己在福建等地的地位,带有很浓厚的地方割据的色彩。隆武帝不甘受摆布,凡事有自己的主张,而郑芝龙则起自草莽,不知礼法为何物,因此君臣之间、文武之间矛盾十分尖锐。朝廷建立不久,就发生了朝班事件。有一次,隆武帝上朝议事,郑芝龙自恃拥立有功,朝见时要排在文武百官的前面,首席大学士黄道周却以祖制勋臣从来没有位居班首的先例为理由,相持不让。在隆武帝亲自干预下,郑芝龙屈居次席,因此怀恨在心,处处刁难。在清军大肆向江南进逼时,隆武帝锐意恢复,郑芝龙却拥兵自重,挟制朝廷;甚至为了一己之私,拥兵不发,坐视明军孤军无援,以致广信、吉安等城得而复失,建昌和赣州受到清兵极大威胁,遂使有利的局势转为危殆,丧失了自救和反击的良机,可谓误国误民误苍生。

整个明朝自始至终在政治上存在两个困境,一是文武之间的矛盾;二是君臣之间的矛盾。这两大矛盾如怨鬼般纠缠着明朝的政坛,像一朵阴云挥之不去,到了南明隆武时期,由于郑芝龙的胡搅蛮缠,隆武帝的缺乏智慧,黄道周的迂腐颟顸,达到了登峰造极、不可调和的地步,终于使隆武政权只存在一年零三个月就宣告覆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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