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下的金融支持探索与对策
2023-10-26张博
张博
乡村振兴战略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需要金融的大力支持。如何更好地发挥金融的支持作用,推动农村产业发展,实现乡村振兴,是地方各级政府当下需要思考的问题。
一、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农村金融立法较少,资源分散虽然国家在2021年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该法对改进、加强乡村振兴的金融支持和服务给予了法律保障,但是细化的以农村金融促进条例形式的法律法规还没有成型,农村金融立法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农村金融信用环境建设滞后,风险较大农村缺乏良好的信用环境,信贷抵押品少,造成农村金融信贷风险高,农户很多时候达不到贷款条件,信贷风险较大。
(三)农村金融缺乏正规机构,类别较少农村信用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仅在重点乡镇设立网点,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交通银行等银行几乎不在农村设立网点,缺少直接为农村提供金融服务的机构。
(四)农村金融产品较少,供给有限农村信用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面向农村提供的个人贷款产品、企业贷款产品较少,农户信贷业务规模较小,农村金融供给非常有限。
二、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建议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了重要部署,提供了路径引领。报告提出要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因此,河南省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中要引导更多金融资源和资金投入“三农”领域。
(一)优化金融政策宣传引导
地方各级政府部门,特别是县乡两级党委和政府部门直接面向群众,要着力强化农民的金融教育,改变思维观念、提升其金融素养、建立其金融思维。县乡干部、驻村第一书记、扶贫干部及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要借用抖音、快手等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向农户普及金融知识、操作技能和典型风险案例,增强农户的风险识别与防范能力,努力引导农户积极利用金融推进乡村振兴。
(二)推动金融政策落地生根
2023年,农业农村部等五部委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指导意见》,在加强农业强国金融供给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地方各级政府、金融机构需要结合意见,出台可行的、符合當地实际的、能够落地的政策措施。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业金融机构,特别是农村信用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业保险公司、农业担保机构等要拓宽农村金融服务领域,丰富金融产品,为乡村振兴提供可持续的金融支撑。
(三)助力推动产业融合发展
农村金融,“金”必不可少,但是重点在“融”上。农村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监管机构需要用金融科技、平台经济的方式,创新模式、方法、路径,服务乡村,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围绕农业全产业链,立足于构建乡村发展新生态,构建金融服务场景,为产业链不同主体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地方政府部门、地方金融类企业通过金融赋能社会,可以实现金融大众化,推动实现农民容易贷款、便宜贷款,助力社会利益的合理分配。
(四)丰富金融服务形式
金融助力乡村振兴战略,不仅需要资金的投入,还需要整合乡村土地、人才、资本、技术、数据等生产要素,推动生产要素融合,持续释放金融产品活力。金融机构可探索打造农户小微企业信贷融资服务平台,加大农户生产经营性贷款有效投放,提升获取金融信用的能力,助力农户、农村企业、合作社等获得贷款,得到金融支持。
(五)探索乡村信用体系建设
各级政府部门、金融机构要加强信用信息归集与整合,规范信用信息使用,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档案,构建区域内乡村振兴信用信息数据库,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效率。政府部门与金融机构之间、金融机构与金融机构之间应信息共享,节约成本,打通农业保险、扶贫补贴等数据,建立农户数据库,构建农户信用评价体系。
(六)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
增加金融有效供给,优秀的人才队伍是基础。各金融机构要高度重视县域支行机构及人员队伍建设,鼓励新入行员工在县域支行跟岗实践,为有志从事乡村振兴的骨干开放绿色晋升通道。金融机构要发挥与地方政府、企业、农村合作社之间的联动作用,打破传统培训模式,按照“项目+团队”模式,以项目为带动、以团队为主体,协调各方力量,围绕丰富农村金融产品、金融服务进行重点项目攻关,加强农村金融人才队伍建设。
(责任编辑 张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