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东铁路哈尔滨总工厂工人罢工斗争(1917—1920)
2023-10-25李紫英徐冰欣
李紫英 徐冰欣
(黑龙江大学 历史文化旅游学院,哈尔滨 150080)
1917—1920年,中东铁路工人运动进入新的阶段。这一阶段沙俄为了弥补其在一战中的损失,在政治上更加反动,在经济上对北满地区更变本加厉地掠夺,结果造成商品奇缺、物价飞涨和卢布贬值。同时,俄国二月革命和十月革命的胜利促使工人运动高涨。学界对中东铁路工人罢工研究较少,也没有从经济层面分析罢工原因,因此有必要探讨罢工运动背后的经济因素。
1896年,沙俄攫取了在我国东北修筑和经营中东铁路的特权,1898年铁路兴工,与此同时修建了临时总工厂作为铁路的附属工厂。当时在厂职工约有1 300人,中国工人约占80%,主要来自铁路沿线破产农民与我国华北地区的破产农民和手工业者。后拓展筑厂,于1907年建成中东铁路哈尔滨总工厂,工人增加至2 000余人,一战后全厂工人达3 000多人。
在总工厂工作的中国工人受到严重的奴役与压迫。中国工人被沙俄称作“黄色苦力”,还像囚犯一样遭受着监工的监视,稍有迟缓或怠慢,轻则辱骂重则鞭挞。虽铁路局规定实行8小时工作制,但工作时长往往长达9—12小时,而所得薪水非常低,正如列宁指出:“在修筑中东铁路时,每天只付给中国工人10戈比的生活费。”[1]除此之外,中国工人居住条件也异常恶劣。
一、工人为争取正当权益的维权活动
为了反对沙俄的压迫和剥削,这一时期总工厂工人主要通过“上呈”与“罢工”两种方式维权。
(一)上呈
中东铁路哈尔滨总工厂工人通过给督办上呈的方式向中国政府寻求帮助。
民国七年(1918年),工人刘锡田等上呈,“今因俄币毛荒,又兼米珠薪贵,境遇困难,不言可喻。况华俄工价大相悬殊,俄工已于去年九月起均改月工,华工至今尚无相当办法,入不敷出,冻馁堪虞。”[2]302-303同年,工人王学贤为俄人苛待华工等上呈,“忽于去岁俄历九月中,独俄工人改为月薪……惟我华人无奈,几向俄总管恳求,亦变为月薪与俄工相当办理。伊等互相推诿……于是辞业停工。”[2]311面对“俄币毛荒”“百物腾贵”“入不敷出,冻馁堪虞”的困境,中国工人上呈要求华俄工人工价一致、待遇平等。而中国政府除抗议与谴责外,并无任何实权加以解决。
(二)罢工
除“上呈”外,工人还通过“罢工”争取权益。中东铁路总工厂工人在1917—1920年里有5次是因经济问题展开的大罢工。
1.1917年7月大罢工
1917年,受一战及二月革命影响,沙俄卢布大跌,铁路局宣布:俄工人全加工资,华工照常。激起中国工人强烈反对,7月27日,总工厂工人联合地包、八站、香坊、车站、铁路印刷厂等3 000余名中国工人开展联合罢工,要求增加工资,罢工在铁路全线展开,持续一月之久。
2.1918年1月大罢工
1918年1月5日,中东铁路哈尔滨总工厂2 000余名中国工人提出补发因羌帖贬值而降低的部分工资和用大洋支付的要求。遭拒后,工人当即离厂举行罢工,并申明如不照办,绝不复工。“因罢工积压货车三十列,为数不下六百辆”[3]43,铁路运输陷入瘫痪。在中国工人坚持斗争下,霍尔瓦特被迫同意工人要求,后工人于16日复工。
3.1918年9月大罢工
1918年8月28日,铁路局宣布,自9月1日起,取消物价补贴、实行基本月薪加计件的新工资制度,立刻遭到了以总工厂工人为首的中东铁路工人的坚决反对。30日,中俄工人召开会议表示反对铁路当局的新工资制度,反对强制工人劳动,并决定于9月2日罢工。2日早晨,哈尔滨总工厂首先罢工,并召开大会,明确提出以下要求:“第一,视至今实行之定章为有效,第二,增加因生活昂贵之津贴,第三,即行承认各职工同业联合会及其总机关,第四,速即出示全路线,凡属中东铁路之技师、工人等一例与诸文职,享受同等权利,第五,罢工期中,得支付此其中之薪水,直至要求条件充分解决之日。”[2]437后罢工迅速扩展到全线,迫于声势浩大的罢工运动,管理局于6日宣布延期实行新工资制度,但仅限于经济方面的要求。中东铁路全线工人于12日复工,罢工期长10天,罢工取得基本胜利。
4.1919年5月大罢工
1919年5月16日,中东铁路哈尔滨总工厂500余名中国工人集会,拒绝铁路局以高尔察克政府纸币发放工资。18日,总工厂中俄工人议决拒收高尔察克纸币,发放工资一律用零帖,要求取消中国工人的额外工作。总工厂工人于下午14时举行罢工,另提出两项要求:罢工期间工人工资照发,增加中国工人的津贴,以期中俄工人一律平等。后达成“五月协议”,工人要求基本达到,27日,工人复工。
5.1919年7月大罢工
1919年6月6日,铁路局代理局长拉琴诺夫提出仍用“鄂币”发放工资,公然撕毁“五月协议”,引发工人不满,工人消极上工。恰逢乌苏里铁路工人举行罢工,8日,乌苏里铁路罢工工人代表到哈尔滨,要求中东铁路工人同他们举行联合罢工,协力打击高尔察克白匪,乌苏里游击队也来信要求中东铁路工人展开罢工斗争,截断高尔察克运输线,打击白匪军。19日,中东铁路工人全路大罢工开始,罢工以拒收鄂(沃)币为由,旨在反对武装干涉苏维埃。此次罢工斗争从,长达一个月之久。此次罢工不仅使得铁路局同意以克伦斯基纸币(大帖)和旧币发放工资,同时也粉碎了霍尔瓦特和国际干涉军企图利用中东铁路援助高尔察克的阴谋,有利地支援了苏俄红军的斗争。
“上呈”将希望寄托于中国政府,幻想达到自己的合理诉求,但在中国政府无力解决的情况下,工人们毅然选择罢工。从斗争方式的变化来看,工人阶级斗争意识逐渐增强;从斗争诉求来看,工人的罢工斗争具有反民族歧视、反民族压迫精神;从罢工内容来看,工人阶级在提出经济要求的同时也提出了相应的政治要求。
二、罢工之经济因素
争取经济利益是早期工人运动发展的重要因素。总工厂工人在1917—1920年发动5次大罢工背后的经济原因在于中俄工人薪资不对等及铁路局一再使用贬值卢布发放薪资。
(一)华俄工人工资收入状况
中东铁路华俄工人工资待遇极不平等。华俄工人工资对比详见于表1。
表1 华俄工人工资对照表[2]303-304
中东铁路华俄工人工资是基于工匠等级划分标准,而俄工匠头等者有7/10,二等者有2/10,三等者有1/10,我华工匠头等者以每日工价羌洋一元二角往上者为头等,计算头等者有1/10,二等者有2/10,三等者有7/10。另于中俄工人津贴方面,俄工人外加津贴55元,有家眷者一人多加25元,除本人外,多加至四口为止;华工外加津贴55元,有家眷者未加,仍照本人55元。
从表1中可以看出,在同一岗位下,华人薪资比俄人少一倍甚至于两倍;另华俄工匠等级分配存在严重不均与津贴补助严重不对等。这种严重的民族歧视与压迫使得中国工人在后续罢工斗争中,明确提出华俄工人应待遇相同。
(二)货币问题
沙俄卢布俗称羌帖,在中东铁路建设过程中,羌帖大量流入中国。不仅使用羌帖支付中国工人工资,并且在中东铁路全线通车后作出规定,客运和货运运费只收卢布,“到东清铁路告成,俄之卢布羌帖遂通行铁路所经之地,操纵财政,市间不见官币”[4],卢布已经成为中东铁路沿线附属地的本位货币。
由于一战和沙俄政权变动的影响,卢布更迭频繁。当时发行的羌帖主要有罗曼诺夫票(俗称老帖、旧帖)、克伦斯基票(又称大帖)、鄂木斯克票(俗称新帖,鄂币)、霍尔瓦特票。
罗曼诺夫票面额有1卢布、3卢布、5卢布、10卢布、25卢布、50卢布、100卢布、500卢布等8种;克伦斯基票面额有1 000卢布和250卢布2种,另有20卢布和40卢布小面额纸币;鄂木斯克票实际上是高尔察克“全俄政府”发行的短期国库债券,分小额和大额2种:小额债券有1卢布、3卢布、5卢布、10卢布,大额债券有25卢布、50卢布、100卢布、250卢布、500卢布、1 000卢布、5 000卢布、10 000卢布、25 000卢布等;霍尔瓦特票子面额有“100卢布、10卢布、5卢布、3卢布、1卢布、50戈比”[5]2316种。
据中国银行总管理处记载:到1917年9月,北满一带卢布流通额达4亿,其中哈尔滨约有2亿[5]230,而这其中主要是罗曼诺夫票。据1920年7月6日《银行周报》报道:“克伦斯基票仅250卢布和1 000卢布两种大帖在东北和远东地区的流通额达5亿之多”[6]68。鄂木斯克票子到1920年,累计发行50余亿卢布[6]70。霍尔瓦特票子发行数量达3 000万卢布。
这一时期卢布使用状况混乱,且发行面额值越来越大,发行量也越来越多,这些都显示着卢布贬值。而卢布的贬值使我国的经济和各阶层人民都蒙受巨大损失,尤其是对工人阶级。“查工人所得工资为数几何,自羌洋一落千丈,已大受无穷之损失”(1)参见黑龙江省档案局档案,全宗号80,目录号1,案卷号1314。,物贵钱贱使得铁路工人“迭次罢工”(2)参见黑龙江省档案馆藏《黑龙江省长公署档》,4336卷甲字号。。
三、中东铁路管理局与北洋政府商讨罢工对策
此时,协约国军队企图通过中东铁路干涉新生苏俄政权,“绝不容有罢工之行为发生”[2]433,“本路为用兵孔道,稍有停顿。岂但公司损失不赀,且军情万急,本督办又岂能丝毫放纵,致误大局”[2]453。因此,针对工人罢工运动,中东铁路管理局和中国政府的总体方针是“严办”,认为“非主严办,恐难终了”,但双方的“严办”措施仍有区别。
(一)中东铁路管理局
攫取设警权,武力镇压。依据与清政府签订的《中东铁路章程》规定:“为防卫铁路界内秩序起见,由公司委派警察人员担任警卫之职,并由公司特定警察章程,通行全路,遵照办理”[7],铁路局取得了在铁路沿线的设警权,在铁路沿线设置警察,武力镇压中东铁路工人罢工。
采取威胁手段。“对擅离职守或旷工者,处以4个月至8个月的监禁”[3]23,“凡工作人等如不到厂做工,即认为不愿在铁路服务,应在定期之内结算工资,令其返工,……如不复工者,驱逐出官产住宅,处以3个月以上的监禁和流放”[8]。当威胁手段激起工人极大愤概之后,便采取利诱手段。以“涨工资”或多给工钱等手段,引诱意志薄弱者退出罢工,涣散工人们的决心。
(二)北洋政府
按照当时的法律规定,工人罢工及集会触犯了北洋政府的相关法律规定。1914年3月2日,北洋政府公布了《治安警察条例》,对人民的集会、结社、游行及罢工等权利作了严格限制,如“警察官吏对于劳动工人之聚集,认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禁止之:一、同盟解雇之诱惑及煽动;二、同盟罢业之诱惑及煽动;三、强索报酬之诱惑及煽动;四、扰乱安宁秩序之诱惑及煽动”(3)参见《政府公报》,1914年3月3日,第653号命令。。
然中国地方当局认为“此罢工缘起,实因工人等困于新币不能行使,纯属生计问题,理至简单。以该公司明知鄂币不能通行,致有罢工之举,反以激党煽惑等语,以耸视听”(4)参见黑龙江省档案局档案,全宗号80,目录号1,案卷号906。。且害怕由争薪之罢工演变为政治之罢工,因此在更多层面上是安抚。主要处理对策为二。一是开导工人,对铁路工人进行劝谕,用华、俄文布告各工照常工作,静候解决。二是向铁路公司陈说利害,“惟此等风潮若不继为平息,窃恐因罢工而停止开车,必致交通阻绝,各国将群起责难,咎我保护不力”(5)参见黑龙江省档案局档案,全宗号80,目录号1,案卷号1314。。
四、结束语
在沙俄殖民统治下,中东铁路工人生存境遇已十分艰苦,再加上沙俄在这一时期变本加厉的掠夺使得铁路工人生存极度困难。在自身权益遭到侵犯时,铁路工人毅然选择“上呈”与“罢工”进行维权,但由于中国政府的软弱无能,工人阶级只能选择“罢工”。经济因素是工人斗争的主要因素之一,在斗争过程中,工人阶级的斗争意识、斗争方式、斗争诉求,斗争性质都发生了转变,工人阶级在斗争中迅速成长。由于此时的中东铁路正值“用兵孔道”,而“罢工”严重影响了铁路的正常运输,因而遭到了管理局和北洋政府的镇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