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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提升山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的对策研究
——以安徽省绩溪县为例

2023-10-25汪琪

商展经济 2023年18期
关键词:绩溪县农产品融合

汪琪

(中共绩溪县委党校 安徽绩溪 245300)

自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强调要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来,全国不少地方在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进程中,结合地方实际,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产业融合发展道路。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赋予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新的时代责任,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质量和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靳晓婷等(2019)认为实现农村产业兴旺的基本路径是产业融合发展,对乡村振兴视角下的农村产业融合动因及效应进行深入研究[1]。如何有力提升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质量和水平,促进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实现?郝华勇(2018)的研究聚焦以特色产业引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2],张林等(2019)的研究聚焦金融在农村产业融合中的支持作用发挥[3];李俏等(2020)聚焦合作社带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研究[4];赵国锋等(2022)聚焦职业教育服务农村三产融合的路径研究[5]。

目前,学术界关于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的产业融合研究成果中,聚焦山区农村产业融合的研究成果相对较少。已公开发表的研究山区乡村产业融合的文章,较多关注农业与旅游业的融合。因此,笔者研究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的产业融合将重点聚焦山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由于受到自然地理环境影响,山区在经济发展方面也面临的挑战和困难较多,在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方面同样如此。

本文的研究将以皖南山区县绩溪县为例,探讨山区县如何在立足地区特色优势基础上,以期助力于切实提升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

1 绩溪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评价

1.1 产值规模

2015年,绩溪县第一产业增加值为10.24亿元;到2021年,该项指标数值增长至14.89亿元[6]。综合六年里绩溪县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情况来看,虽呈增长态势,但存在产业规模较小、增长速度较为缓慢等问题。

扎实深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有利于深度挖掘第一产业潜在增长价值。2015年,绩溪县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为58.6亿元[7];到2021年,该项指标数值达到70.4亿元[8],增长11.8亿元。该县在2015年启动绿色食品产业园区建设,以发挥园区产业集聚效应和龙头企业带动增收效应。

同时,绩溪县依托山区自然田园风光及古村落、古建筑等文化资源,积极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2015年,绩溪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接待游客420万人次,占全县旅游接待人次的69.3%;实现综合收入18.5亿元,占全县旅游综合收入比重达63.1%;2019年,绩溪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接待人次创历史新高,达到610万人次,由于受新冠疫情影响,绩溪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接待游客人次于2020年开始出现下降;2021年该项指标数值下降至260万人次,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收入为10.5亿元[9]。随着疫情产生的不利影响逐渐降低,绩溪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的上升势头逐渐恢复。

此外,绩溪县还积极推进农村及农产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绩溪县电商便民服务网点覆盖全部行政村,并获评安徽省电商进农村全覆盖先进县。2021年,该县农产品网络销售额达到5.34亿元。

1.2 产业融合经营主体培育

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深入推进,离不开对产业融合经营主体的培育。

2015年,绩溪县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数量为114家(其中:省级10家,市级30家,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占比35.1%),农民专业合作社336家,家庭农场126家。2021年,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数量为96家(其中: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1家、省级6家、市级44家,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占比53.1%),农民专业合作社396家,家庭农场714家。

绩溪县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数量实现了从0到1的突破,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数量均实现增长,尤其以家庭农场数量增长最为突出,但省级农业龙头企业数量及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总数均不同程度下降。2021年,绩溪县休闲农业经营主体数量为746家。

此外,绩溪县还积极培育壮大农产品电商经营主体。通过开展农村电商示范镇、示范村创建活动,优化农村电商发展环境,巩固提升农村电商发展水平。鼓励和支持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拓展网络销售,并加强农产品加工企业与电商企业开展合作。2021年,绩溪县成功培育出宣城市首个亿元级农产品电商品牌。

1.3 促进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和带动农民增收效应

扎实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有利于繁荣农村地区经济、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绩溪县域共有75个建制村,2020年,村集体经营性总收入共计1852.9万元,其中:村集体经营性总收入超过50万元的村数量为10个,占比13.3%;村集体经营性总收入介于10~30万元之间的村数量为44个,占比约58.7%;村集体经营性总收入在5万~10万元及30万~50万元的村数量分别为10个、11个[10]。2021年,绩溪县村集体经营性总收入增长至2660.4万元。绩溪县农村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5年的10139元增长至2021年的17055元。可以预见,随着绩溪县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深入推进和水平提升,绩溪县农村居民将会分享越来越多来自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来的红利,在参与产业融合发展中实现家庭收入的快速持续增长。

通过对绩溪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基本情况的概述分析,本文发现绩溪县虽然在融合产业发展、产业融合经营主体培育及以产业融合促进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和带动农民增收等方面取得了不少成绩,但从总体来看,绩溪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依然不高。

在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背景下,绩溪县第一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农产品电子商务等产业存在产值规模偏小、发展质量不够高的问题;融合产业经营主体存在营收能力不强、市场竞争力偏弱等问题;产业融合发展在促进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和带动农民增收上发挥作用的力度还不够大,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还不高。因此,必须深入研究制约绩溪县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水平提升的具体因素,从而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

2 绩溪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提升的制约因素分析

2.1 产业发展面临人力资源约束

绩溪县人口基数较小,且由于县域一、二、三产业发展基础相对薄弱,就业工资水平相对较低,不少绩溪人选择外出务工或经商。

绩溪县第七次人口普查公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绩溪县常住人口数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010年)时相比下降至13.9万人,乡村常住人口减少至5.6万人。此外,乡村务农人口存在年龄结构偏大问题。同时,绩溪县还面临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形势。绩溪县第七次人口普查公布的数据显示:绩溪县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常住人口比重上升至30.1%,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相比,10年时间占比上升了11%;15~59岁年龄人口仅7.9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与10年前相比,下降了10.7%;0~14岁年龄人口仅1.8万人,与10年前相比,占比下降0.3%。

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水平的提升离不开产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壮大,离不开掌握现代科学技术的青年群体的不断加入。而绩溪县人口基数小、乡村常住人口净流出、人口老龄化等现实情况的存在,使得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深入推进和水平提升面临较为严峻的人力资源约束。

2.2 农业生产及农产品加工技术水平不高

在农业生产环节,由于绩溪县务农人口科学文化水平总体不高,且年龄结构偏大,对现代农业生产技术掌握水平较低,农业生产方式较为粗放,从源头对农产品供应质量产生影响。

在农产品加工环节,由于缺乏具备较强产品开发能力的科研技术人员,农产品精深加工发展水平总体较低,供应市场的大多数产品差别化不突出,不得不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产品利润空间有限。2021年,绩溪县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数量仅为15家。

2.3 产业经营主体品牌建设和营销推广力度不足

绩溪县产业融合经营主体在品牌建设和营销推广上的投入相对不足。以农产品品牌建设为例,在已注册商标中,拥有较高知名度的品牌商标数量不多。注册农产品商标是有关市场经营主体进行品牌建设的第一步,后续要使商标得到市场认可、赢得市场知名度,关键还是要加强农产品供应的质量,并加强营销推广。而在农产品营销推广方面,绩溪县大部分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营销产品方式较为传统,线上营销经营投入力度不大。

2.4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业态不够丰富

有研究将产业融合类型按初级阶段、中级阶段、高级阶段划分为产业渗透阶段、产业交叉延伸阶段、产业重组阶段[11]。根据这种划分,绩溪县农村产业融合表现为以产业渗透和交叉延伸为主。

分析绩溪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具体业态,发现绩溪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面临融合产业发展业态不够丰富的问题。在具体产业内部,以休闲农业与乡村文化旅游这一基础好、优势大的产业为例,也存在体验项目开发力度不够、特色体验项目种类偏少的问题。

绩溪县村庄规模普遍偏小,游客步行走完整个景区村庄所需时间较短。目前,在比较知名的一些景区,游客选择自己游或跟随景区讲解员参观游览下来,时间一般在半天以内。

县域乡村旅游以观光游为主,游客体验类项目偏少。游客选择在一些节庆活动期间来旅游,逗留时间会相对延长,因为节庆活动期间,会有很多民俗活动展示和表演。在绩溪举办的一些有影响力的节庆活动包括徽菜美食文化节、油菜花文化旅游节、“忆乡愁”民俗文化月等。

乡村旅游服务环节,由于讲解员历史文化积淀不够,在给游客提供讲解服务时,讲解词的科学性、严谨性不够,对游客游览过程中提出的一些问题有时无法及时提供有考证的科学回答,从而影响游客体验和收获。

3 提升绩溪县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水平的对策建议

3.1 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以科技促产业提质增效

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是提升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成效和水平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和切实举措。

绩溪县耕地资源少,且面对人口基数小、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的挑战。传统农业生产方式对资源、人力的依赖性较强,而现代农业生产方式依靠科技进步,注重生态保护,挖掘农业多功能性,能显著提高农业产值和发展质量。

因此,本文建议绩溪县因地制宜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以现代农业的快速发展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的深入推进和水平提升提供重要支撑。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积极有序地推进农村闲置土地和产出低下土地经营权流转至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通过政府搭建平台及鼓励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自主加强与科研院所对接合作等方式,切实增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发展现代农业能力和水平。

3.2 持续优化从业人员结构,建强产业融合人才队伍

要改变目前绩溪县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面临的从业人员队伍科学文化程度不高、年龄结构偏大、生产经营管理技术水平不高等方面的问题,必须着力推进从业人员结构优化。

一方面,加强从业人员培训与指导。培训内容包含行业政策、行业前沿动态、现代农业生产技术、现代营销管理方法等,培训形式包括邀请专家、学者、优秀行业从业者现场集中授课,在线观看直播、录播培训视频,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推送信息等多种方式。同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技术指导。技术指导方式不局限于科技人员下乡,还可积极构建在线技术指导平台,以便于通过手机等移动端开展技术指导。

另一方面,积极招引有意参与和服务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各类人才返乡下乡。

3.3 高度重视品牌建设,提高营销推广水平

品牌建设是市场经营主体实施差别化战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的重要手段。针对目前绩溪县农村产业融合经营主体品牌建设和营销推广水平较低的现状,本文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切实提高农产品和服务供给质量。这是品牌建设的核心支撑。从农作物种植、收获、农产品初加工、农产品精深加工到最终的包装销售,整个产业链上的各个环节都应以质量为准绳,严把质量关。同时,还要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和推广,确保绩溪县产出的农产品均可进行质量追溯。重视游客体验,提升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服务品质。乡村旅游服务供给方对于景区指示牌、展馆展板、导游讲解词等的正确性、科学性、严谨性负责,主动邀请有关专家、政府相关单位帮助审核把关等。收集游客关于景区旅游的建议,并针对性地进行整改提升。

二是多渠道加强品牌营销推广。除了传统的广播电视广告、高速公路广告牌、参加相关展会以及举办节庆活动等方式推广外,还应高度重视参与品牌线上推广,如依托知名电商平台和短视频平台直播带货,依托知名视频平台、旅游网站及App宣传推广绩溪县乡村旅游景点及精品民宿等。

3.4 因地制宜加强创新,丰富产业融合业态

要通过因地制宜持续加强创新,不断丰富产业融合业态,壮大产业规模,以推进产业融合高质量发展,进而带动乡村经济和村民收入持续增长。

一是通过将传统产业融合新技术加强创新,实现高水平的产业重组型融合,创新出融合产业新业态。这对于地区科技水平和创新能力的要求较高,需要政府、企业、人才等多方面共同努力来推动实现。

二是持续丰富当前已具一定发展基础的融合产业内部业态,包括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等。依托山区生态优势,拓展生态农业、绿色农业、有机农业、订单农业等产业发展空间,积极推进“三品一标”认证。挖掘地区特色农业精深加工潜力,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丰富高质量农产品供给种类。丰富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体验类项目,提升游客采摘体验,拓展农业学堂、乡村文化学堂等教育类体验项目,常态化开展反映乡村民俗、村民生活新变化等内容的演出。

通过多方面创新,切实丰富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产业内部业态,让游客感到旅游体验内容丰富,在愉悦身心的同时,又能收获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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