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茶叶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比对分析
2023-10-19马英杰
贺 强 陈 丹 杨 曦 姚 春 马英杰 吴 江
(咸宁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湖北省桂花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湖北 咸宁 437100)
茶叶是一种天然的绿色保健饮品, 其作为世界3 大饮料之一, 深受世界各国人民喜爱。 我国是世界茶叶文明的发源地和传播者, 是世界第1 产茶大国, 在茶叶产销史上享有盛誉。 据统计, 2021 年我国茶叶种植面积为326.406 万hm2, 干毛茶总产量为306.32 万t[1], 分别约占全球的62.9%和48.3%, 均居世界第1 位, 出口量居世界第2 位[2]。随着国内外茶叶消费市场持续升温, 未来茶产业发展前景广阔, 国际贸易地位逐步增强。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MRL) 主要是指农药在农产品、 食品、 饲料中的法定允许残留浓度的最高值, 是判断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技术指标之一,同时, 农药MRL 标准作为一种非关税措施, 通常被认为是一种技术贸易措施, 用于保护本国农业产业安全[3]。 我国关于农药MRL 标准为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该标准于2005 年首次颁布实施, 后经过多次修订,目前最新版为GB 2763-2021。 现有关现行GB 2763 与国外农药MRL 标准对比分析较少, 有关农药MRL 标准对茶叶出口贸易影响的相关研究也较少。 为此, 本文拟通过对比分析我国与主要出口国家和地区的茶叶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 明确它们的区别, 以供我国今后修订和制定茶叶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时参考, 同时为合理使用农药、 保障茶叶出口质量安全, 进而有效减少茶叶国际贸易争端提供参考依据。
一、 我国茶叶出口现状
(一) 出口情况简析2013 年, 我国茶叶出口总额约为12.46 亿美元, 而到了2022 年, 出口总额约为20.82 亿美元, 年均增速约为5.87%, 出口单价也呈大幅增长趋势(见表1)。 2020-2022 年,我国茶叶生产难度加大, 成本提高, 出口增速放缓[4]。 2022 年茶叶出口单价10 年来首次出现负增长, 这可能和新冠疫情以及绿色贸易壁垒的加剧有关[5]。 据相关数据统计, 我国茶叶农药残留超标的情况在过去几年多次被欧盟海关通报, 这也造成了茶叶出口量增速下滑。
表1 2013-2022 年我国茶叶出口量、 出口额及出口单价变化情况
(二) 出口市场概况2013 年至今, 我国茶叶出口已遍布6 大洲129 个国家和地区, 其中非发达国家和地区的茶叶出口占比达到70%。 从出口国地理位置来看, 2013-2022 年度, 我国茶叶出口额排名前10 位的国家和地区中, 除俄罗斯、 德国、美国3 国外, 其余均来自亚洲和非洲, 主要集中在发展中国家。 从出口外销总量占比看, 2013 年我国出口前10 位的国家占全国茶叶总量的62.36%,2016 年这一比重降至59.06%, 市场基本保持平稳; 2019-2022 年, 我国茶叶出口市场范围缩小,基本集中在非洲和中亚地区, 受地缘政治影响和欧盟贸易技术壁垒作用, 市场聚集明显[6]。
(三) 主要出口市场分析欧盟是我国茶叶出口的重要市场, 市场潜力巨大, 但我国茶叶企业在该地区的发展一直受到欧盟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相对较高的制约。 茶叶国际预警信息近年来频频出现,导致输欧茶叶市场逐步萎缩。 2013-2015 年出口量和出口额增幅相对较低, 2016 年, 欧盟针对我国茶叶将抽检比例提高到10%, 到2023 年这一比例提高到20%。 抽检比例的提高以及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加严, 导致我国茶叶出口走低。 2017 年,我国茶叶总产量在国家政策引导下大幅增长, 出口量和出口额在欧盟市场分别同比增长11.5%和27.4%, 2018 年保持平稳, 2019 年出现小幅下降[7]。据进出口统计数据显示, 输欧茶叶市场基本保持了2020-2022 年间的平稳态势。 随着欧盟对我国茶叶贸易的技术壁垒不断提高, 自2022 年以来, 输欧茶叶出口增速一直在较低水平徘徊。
日本的茶叶需求主要依赖进口, 而我国则是日本主要的茶叶进口来源地之一, 过去10 年我国对日本出口茶叶的贸易额保持在0.5 亿美元左右。2004 年, 我国茶叶出口到日本的总量和出口额在经历了大幅下滑之后达到了顶峰。 截至2022 年,我国对日茶叶出口贸易额和贸易量均呈明显下降趋势, 出口总量减少约75%, 出口额萎缩约47%[8]。
美国作为全球主要的茶叶进口国, 在我国茶叶进出口贸易额中一直稳居前10 名, 是我国茶叶出口的主要国家之一。 2013-2016 年, 我国对美国出口茶叶总值保持稳定, 2016 年以后略有回落并趋于平稳, 这可能与近年中美贸易摩擦相关。 但近年来, 美国茶叶消费逐步向绿茶和特种茶倾斜,由于我国绿茶品质较高, 输美茶叶单价稳中有升。
摩洛哥是我国茶叶出口的第一大市场, 该地区居民视茶如粮, 绿茶已成为当地人民的基本生活必需品[9]。 摩洛哥茶叶政策的变化对我国茶叶出口市场产生直接影响, 会影响到我国茶叶生产加工和出口的总体状况[10]。 近年来摩洛哥人民逐渐由饮茶向品茶转变, 逐渐提高了对茶叶品质的要求, 每年我国对摩洛哥的茶叶出口总量保持在7 万t 以上。
二、 国内外茶叶中农药MRL标准现状
(一) 我国茶叶中农药MRL 标准现状我国现行的GB 2763-2021 规定了茶叶中106 项农药MRL, 其中正式限量79 项, 临时限量27 项[11]。2022 年11 月11 日, 补充发布GB 2763.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2, 4-滴丁酸钠盐等112 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作为对GB 2763-2021 的第1 次补充和完善, 该标准新规定了4 种农药在我国茶叶中的MRL 值, 因此, 我国对茶叶中农药MRL 的规定累计达到110 项。 截至2023年6 月, 在茶树上登记使用的主要农药有效成分有70 种 (见表2), 其中, 仅有46 种在GB 2763-2021 中有限量要求或者纳入豁免清单, 其他登记农药均未作限量要求。 与GB 2763-2019 相比,GB 2763-2021 中新增了42 种农药, 相应增加了42 项农药MRL 指标, 这些农药多为高毒性, 一般MRL 值以0.05 mg/kg 或0.01 mg/kg 要求[12]。
表2 我国现有批准登记的茶树用农药种类、 有效成分及商品数量
(二) CAC 茶叶中农药MRL 标准现状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 由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AO) 和世界卫生组织 (WHO) 共同成立, 主要以保障消费者健康和食品贸易公平为宗旨, 其颁布的国际食品法典 (International Foods Association)作为国际标准被普遍采用[13]。 据统计, CAC 制定的与茶叶农药MRL 有关的指标有30 项[14]。
(三) 欧盟茶叶中农药MRL 标准现状从2000 年开始, 欧盟有关茶叶的法规频繁发布和调整, 更新或修改的周期一般为1~2 个月[15]。2014 年初, 欧盟委员会发布了 《食品和植物或动物源饲料中农药最大残留量限量》。 2021 年1 月,欧洲食品安全局 (EFSA) 建议将茶叶等153 种农产品中草甘膦的MRL 标准从0.1~50 mg/kg 降至定量限0.05 mg/kg, 同年11 月, 决定不再继续批准农药活性物质茚虫威, 并计划下一步将调整茚虫威的MRL 值。 截至2023 年7 月, 欧盟涉及茶叶的农药残留限量指标共有511 项[16]。 欧盟对未规定的农药按照“一律限量”(0.01 mg/kg 或检测方法的定量限) 执行[17]。
(四) 美国茶叶中农药MRL 标准现状美国MRL 标准主要由美国环境保护局 (EPA) 负责制定, 该部门决定从2002 年起每隔15 年对新注册的农药的残留进行1 次重新评估[18]。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 针对食品和饲料中不可避免的农药残留在《符合性政策指南》(CPG sec.575.100)中作出规定[19]。 截至2023 年7 月, 美国对茶叶中44 种农药进行了限量要求, 其他农药则规定不得检出[20]。
(五) 日本茶叶中农药MRL 标准现状2003年, 日本修改 《食品卫生法》, 拟建立食品中农药的肯定列表制度, 规定化学药物在食品中的最大残留量限制[21]。 2006 年, 日本正式实施《食品中残留农药肯定列表制度》, 对全部食品中所有的农业化学品(包括农药、 兽药、 食品添加剂等) 进行管理。 肯定列表制度涉及农药、 兽药、 食品添加剂等农业化学品800 余种, 制定了5 万余项MRL 指标[22]。 截至2023 年7 月, 日本肯定列表制度中涉及茶叶的限量条款多达235 项, 是我国限量数的2.14 倍[23]。
(六) 摩洛哥茶叶中农药MRL 标准现状2015年, 摩洛哥颁布了《摩洛哥农业和海洋渔业部部长及卫生部部长第156-14 号关于农业产品和食品中农药残留的法令》, 该法令以CAC 的MRL 标准为基础, 规定了农药残留在初级产品和食品中所准许的最大限量, 且规定其他未列入的农药MRL 不得超过0.01 mg/kg 限量[24]。 摩洛哥自2019 年起开始执行最新的茶叶农药残留限量标准, 同年7 月初再度发布补充公告, 将新标准执行时间调整为10 月1 日, 通告中涉及60 项农药残留项目, 特别提到未在通告内的农药MRL 将执行0.01 mg/kg 的最大限量或最低检测限(LOD)[25]。
三、 国内外茶叶中农药MRL 的比较分析
截至目前, 我国现行标准中对110 项茶叶农药MRL 进行了规定, 其中茶树禁用农药达到30种[26], 这些农药的MRL 值较低; 有53 种农药的MRL 值在0.05 mg/kg 及以下, 部分农药MRL 值与相应检测方法定量限相近, 这进一步表明我国对茶叶的农药残留监管变得更加严格[27]。
(一) 我国与CAC 的比对分析CAC 在其第44 届会议上通过了农药食典最高残留量和再残留量限量, 新增茶叶中3 种农药限量, 与茶叶相关的农药MRL 指标达到30 项。 与之相比, 我国现有24 种农药与CAC 均有残留限量要求 (见表3~表4), 分别占我国和CAC 茶叶中农药MRL 指标总数的21.8%和80%; 有86 种农药在我国有限量要求而CAC 没有; 有6 种农药 (啶酰菌胺、 环溴虫酰胺、 炔螨特、 唑螨酯、 氟苯虫酰胺和螺螨甲酯)在CAC 有限量要求而我国没有。 其中, 我国对虫螨腈、 吡虫啉、 三氯杀螨醇、 噻嗪酮、 噻虫嗪、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联苯菊酯、 杀扑磷等8 种农药的MRL 规定比CAC 要严格; 氯菊酯、 氟虫脲、 硫丹等9 种农药的MRL 标准与CAC 相同;另外, 唑虫酰胺、 吡唑醚菌酯、 溴氰菊酯等7 种农药的MRL 标准较CAC 宽松。
表3 我国与CAC、 欧盟、 美国、 日本和摩洛哥茶叶中农药MRL 值比较结果 (mg/kg)
表4 我国与CAC、 欧盟、 美国、 日本和摩洛哥茶叶中农药MRL 指标数量对比(项)
(二) 我国与欧盟的比对分析欧盟是全球对茶叶农药MRL 要求较严格的地区之一, 其针对茶叶的农药MRL 指标多达511 项, 对无具体限量标准且不属于免检的农药, 一律执行0.01 mg/kg 的限量标准。 与欧盟相比, 我国现有71 种农药与欧盟均有残留限量要求(见表3~表4), 分别占我国和欧盟茶叶中农药MRL 指标总数的64.5%和13.9%。 其中, 我国对草甘膦、 虫螨腈等18 种农药的限量要求严于欧盟, 如三氯杀螨醇的限量标准相差2 000 倍; 毒死蜱、 甲胺磷等15 种农药的限量值相同。 近年来我国尚未制定输欧茶叶中蒽醌、杀螨特等农药的残留限量标准。
(三) 我国与美国的比对分析美国规定对于进口茶叶必须经过FDA 的检验, 同时EPA 规定了茶叶中44 种农药的MRL, 且对无限量规定的农药要求一律不能检出。 与美国相比, 我国与美国都有限量要求的农药有19 种 (见表3~表4), 分别占我国和美国茶叶中农药MRL 指标总数的17.3%和43.2%。 其中, 我国对茶叶中灭螨醌、 啶虫脒、 三氯杀螨醇等12 种农药的限量要求严于美国, 如三氯杀螨醇的限量标准差异达5 000 倍; 草甘膦、 乙螨唑、 噻螨酮、 氯菊酯限量值相同; 喹螨醚、 甲氰菊酯、 唑虫酰胺限量要求比美国宽松。 相比美国,我国尚未公布或制定其在茶叶中限量标准的农药有唑螨酯、 肟菌酯、 炔螨特等25 种。
(四) 我国与日本的比对分析按照肯定列表制度规定, 日本的茶叶中农药MRL 指标数量大大增加, 达到235 项, 其中21 种农药暂未规定限量值, 未规定MRL 值的农药均按照0.01 mg/kg 的“一律标准” 执行。 与日本相比, 我国与日本都有限量要求的农药有60 种 (见表3~表4), 分别占我国和日本茶叶中农药MRL 指标总数的54.5%和25.5%。 其中, 我国乙酰甲胺磷、 灭螨醌、 啶虫脒、 三氯杀螨醇等33 种农药的限量要求严于日本,如灭螨醌的限量标准差异达4 000 倍; 莠去津、 百菌清、 滴滴涕等14 种农药的限量值相同, 另有灭草松、 联苯菊酯等13 种农药的限量要求比日本宽松。 相比日本, 我国尚未公布或制定其在茶叶中限量标准的农药有175 种。
(五) 我国与摩洛哥的比对分析摩洛哥于2019 年起对进口茶叶实施新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新标准规定茶叶相关的农药残留限量要求达60 项,其他未列出的农药的MRL 值不应超过0.01 mg/kg或最低检测限。 与摩洛哥相比, 我国有56 种农药与摩洛哥均有限量要求(见表3~表4), 分别占我国和摩洛哥茶叶中农药MRL 指标总数的50.9%和93.3%。 其中, 我国草甘膦、 虫螨腈、 三氯杀螨醇等11 种农药的限量要求严于摩洛哥, 如三氯杀螨醇的限量标准差异达4 000 倍; 百草枯、 丙溴磷、特丁硫磷等15 种农药的限量值相同; 此外, 有30种农药的限量要求比摩洛哥宽松。 相比摩洛哥, 我国尚未公布或制定其在茶叶中限量标准的农药有唑螨酯、 氟苯虫酰胺、 炔螨特和螺甲螨酯4 种。
综上可以得出, 截至2023 年7 月, 我国规定的茶叶中农药MRL 指标数量比CAC、 美国和摩洛哥都要多, 但比欧盟和日本少。 在限量值对比方面, 欧盟有38 种农药限量标准严于我国, 美国较我国严格的仅3 种, CAC 较我国严格的有7 种,摩洛哥有50%的农药MRL 指标比我国更严格,25%的指标限量值与我国一致。 尽管美国对进口茶叶的农药残留量要求较低, 但其规定没有设定限量要求的农药不得检出, 总体上比我国的农药MRL值要严格。 此外, 未纳入检测范围的农药, 欧盟、日本、 摩洛哥均要求采用 “一律标准”, 这使得我国与其茶叶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差距进一步拉大。 总之, 我国茶叶农药残留限量标准逐步与国际标准接轨, 甚至部分指标严于国际标准, 但与欧盟、 日本等国家和地区相比, 还有差距。
四、 应对茶叶农药残留技术壁垒的对策建议
(一) 完善茶叶相关质量安全标准体系虽然我国规定了茶叶中110 项农药MRL, 但草铵膦、特丁硫磷、 氯噻啉等部分农药的检测方法还暂未列出; 且部分农药(如啶虫脒、 多菌灵等) 参照了水果、 蔬菜的检测方法测定, 方法适应性不强; 还有部分农药(如百草枯、 草甘膦等) 检测参照的是行业标准方法, 标准强制性有所弱化。 因此, 建议建立健全符合我国出口茶叶质量安全的农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体系。 此外, 一些复合型农药的主要成分(如氟啶虫酰胺、 氟啶脲、 螺虫乙酯等) 虽然已登记允许在茶树中使用, 但GB 2763-2021 未对其进行限量要求, 还有一些农药的代谢物暂未纳入限量标准(如对硫磷的代谢物对氧磷的毒性强于对硫磷300~6 000 倍, 但其未被纳入限量标准)。 下一步农药残留标准修订时应根据茶树中农药登记以及实际使用情况, 对限量标准进一步完善。
(二) 积极参与CAC 标准制定在CAC 标准制定方面, 我国应积极参与并发挥作用。 首先, 我国可以深入研究CAC 标准的制定程序和方法, 了解数据要求和评估技术, 以便在制定过程中提供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意见。 其次, 我国应持续跟踪CAC 标准制定工作组的动态, 特别是关注农药限量标准修订进展。 农药残留是食品安全领域的重要问题, 了解并参与该工作组的工作, 可以及早了解CAC 在农药残留方面的最新要求和标准。 最后,我国还应积极参与CAC 的各项活动和会议, 与其他成员和国际组织进行积极合作, 推动我国利益的表达和权益的维护。 通过与其他成员的交流和合作, 我国可以更好地了解各国的需求和关注点, 为我国参与国际食品标准制定提供更加全面和准确的数据和意见, 使我国的声音更有份量。 总之, 积极参与CAC 标准的制定是我国在全球茶叶贸易和食品安全领域发挥重要作用的关键之一。 通过深入研究、 跟踪动态、 培养技术队伍和积极参与活动, 我国可以更好地参与和影响国际食品标准的制定, 保护我国的茶叶贸易利益和消费者权益。
(三) 科学合理使用农药科学合理使用农药是保障茶叶质量符合出口要求的重要措施。 由于各国对茶叶中农药MRL 的规定存在差异, 可以选择无规定或标准较宽松、 低毒、 低残留的农药来使用, 以规避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风险。 同时, 可以通过减少农药的喷洒次数来降低农药残留超标的风险。 合理控制农药使用的频率和剂量, 根据病虫害情况和防治需要进行精确施药, 可以减少不必要的农药使用, 降低农药残留的风险。 此外, 还可以推广无公害茶叶栽培技术, 通过生物防治、 物理防治、 机械防治等无公害的方式控制病虫害, 减少对化学农药的依赖, 从源头上降低农药残留的可能性。 也可以采用绿色防控的方式, 综合运用生物、物理、 化学等多种手段来进行综合防控。 例如, 利用生物控制剂、 引入天敌、 植物抗性改良等绿色防治手段, 减少农药使用量, 降低农药残留的风险,确保茶树的质量安全。 科学合理使用农药, 推广无公害茶叶栽培技术, 结合绿色防控措施, 可以降低农药残留超标的风险, 保证茶叶的质量安全, 确保茶叶出口的品质。
本文引用格式: 贺强, 陈丹, 杨曦, 等.国内外茶叶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比对分析 [J].农产品质量与安全, 2023 (5): 98-104.
HE Qiang, CHEN Dan, YANG Xi,et al.Comparative analysis of the maximum residue limits for pesticides in tea at home and abroad [J].Quality and Safety of Agro-products, 2023 (5): 98-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