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任命人员监督 推动依法积极履职
——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部分任命人员履职情况报告
2023-10-18盛建丁伟东
☉盛建 丁伟东
“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全力推动机构融合、人员融合、业务融合,积极探索非遗旅游融合、小剧场建设等文旅融合新模式。”
“牵头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全省法院商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认真抓好整改工作,按时提交反馈报告;认真办理代表建议,三年来共主持办理代表建议18件,其中主办6件,会办12件,全部按时办结,代表满意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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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9月25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省商务厅厅长陈涛、省文旅厅厅长杨志纯、省法院副院长李玉生、省检察院副检察长俞昕水等4名同志的履职情况报告。此举把对“事”的监督拓展到对“人”的监督,将有效推动国家公职人员勤勉尽职、依法用权、为民服务。
精心谋划 确保报告工作稳妥有序
开展任命人员履职情况报告工作,是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要求的具体体现,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有力举措。
据了解,在我省市县层面,目前已有超过一半的设区市开展“一府两院”工作人员报告履职情况工作,有91个县(市、区)开展了履职评议或述职评议。
为贯彻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级层面重在探索破题、市县乡层面重在总结提升”的思路,在总结基层经验和多方征求意见基础上,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制定了《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有关人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办法》《关于市县乡人大加强对人大选举和任命人员监督的指导意见》,为开展选举和任命人员监督工作夯实基础。
今年是本届首次开展任命人员履职情况报告工作,选择合适的履职报告人选至关重要。本次常委会上报告的4 名同志,是综合考虑任职时间、部门分布等情况,经与“一府两院”充分沟通,征求有关机关和部门的意见,报请省委主要领导同意后,提请主任会议讨论确定的。
7月4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工作协调会专门作出部署安排,会上印发《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部分任命人员履职情况报告工作方案》。
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商务厅、省文旅厅党组高度重视,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与省人大有关委员会加强沟通,抓好工作落实。4名同志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围绕履职报告的内容要求,紧扣依法履职尽责,全面总结工作,认真撰写履职情况报告,为接受审议做好准备。
精细开展 体现监督过程依法民主
为了使监督过程依法依规、充分发扬民主,省人大常委会在确定履职情况报告内容、开展调研、常委会会议审议和评议等方面均作了精心考虑。
省人大常委会人代联委工作人员介绍,4名同志的报告内容,都紧扣依法履职,主要包括:围绕贯彻执行宪法和法律法规情况;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及省委部署要求情况;执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和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情况;依法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情况等。其中,政府部门厅长对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省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工、本领域有关法律法规,“两院”副职对照省委部署要求、“两院”工作报告、分管工作职责,如实反映履职成效、存在不足及下一步打算。
此前,根据4 名同志所担任职务,省人大常委会组成3 个调研组开展调研,组长由省人大财经委、教科文卫委、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分别担任,另有常委会委员16 人、相关领域基层省人大代表6 人参加。7—8月,调研组分别到4家单位开展调研,通过会议座谈、个别访谈、实地考察、查阅资料及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深入了解干部群众、人大代表和服务对象意见。在此基础上,分别形成调研报告。9月15日,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了各调研组调研情况的汇报。
9月25日,4名同志依次向省人大常委会全体会议报告了履职情况。“面对受新冠疫情、中美经贸摩擦等因素影响产生的‘逆风逆水’等问题,着力加强内外统筹,深化战略谋划,协同抓好经济发展、安全生产等‘国之大者’,确保全省商务工作基本盘保持稳定。过去两年全省外贸、外资、消费三大指标连续创下历史新高。”
“密切联系人大代表,主动上门走访人大代表12人次,邀请代表视察,组织观摩公开听证、出庭公诉等司法活动;每年到联系的设区市检察院向人大代表通报全省年度检察工作,对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及时研究落实举措。”
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致认为,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听取和审议部分任命人员履职情况报告工作,是新时代人大工作一次重要的、有意义的创新,4 位同志的履职报告及各调研组形成的调研报告既讲成绩,也讲问题,总结履职情况实事求是,提出改进目标方向明确、精准到位,此举既拓宽了人大监督的领域、丰富了人大监督的形式,也起到了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作用。
9 月27 日,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采用无记名方式对4位同志的履职情况进行书面评议。
精准把脉 提升为民服务意识能力
“我将以此次省人大专项监督为契机,切实把审议成果、反馈意见转化为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进一步补短板、提能力、转作风,行使好岗位赋予的职责使命,努力为全省大局多作贡献。”
“进一步增强公仆意识、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更加自觉依法履职尽责、接受人大监督,以感恩之心、实干之姿、奋进之态,坚定扛起新的文化使命,在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省、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上勇于探索、展现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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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监督不是目的,推动工作才是关键。会后,根据《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有关人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办法》的规定,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所提出的意见建议,将由相关专工委整理形成审议意见,经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后,连同测评结果一并反馈给4名报告人员及所在单位。
依据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4名报告人员应当对照审议意见,认真整改落实,并在收到审议意见后的一个月内,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整改情况的书面报告。审议意见中的重要问题,可以作为常委会明年监督工作议题参考。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人大对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监督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提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用起来,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这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监督提供了根本遵循。省人大常委会将积极稳妥推进任命人员履职情况报告工作,促进任命人员增强法治意识、公仆意识和责任意识,推动任命人员依法履职、积极履职,为江苏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