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托育服务研究的现状与建议
——基于CiteSpace的可视化分析
2023-10-16孙晓楠
罗 礼,孙晓楠,高 瑾
(温州大学教育学院,浙江温州,325035)
一、引言
托育服务是指由于各种因素导致家庭内部无法照料婴幼儿时,由政府支持,以社区为依托,通过市场化运作,面向0—3岁婴幼儿家庭提供的具有育儿功能的公共服务机制。[1]随着“单独二孩”“三孩政策”等生育政策的陆续实施,婴幼儿照护成为亟须解决的民生问题。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教育体系,是新时代我们党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上持续推进取得的新成就。[2]要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在“幼有所育”上不断取得新成就,托育成为不可忽视的民生问题。
基于此背景,本研究运用CiteSpace对我国托育服务研究现状进行可视化分析,并提出研究建议,以期更好地促进托育服务研究的发展。具体做法如下:第一步,在中国知网上以“托育”或“托育服务”为关键词、以“2000年至2022年”为出版年度、以“学术期刊”为检索库进行检索,去掉会议报道等非学术文献后,共得到529篇文献;借助CiteSpace进行可视化分析,绘制核心作者合作网络图谱、核心机构合作网络图谱、关键词共现图谱等,并统计年发文量、核心作者发文量、核心机构发文量等,探究托育服务领域的研究热点,并给出研究建议。
二、研究现状
(一)年度发文量
文献数量的变化可以较好反映在某个时段内该领域的研究热点以及研究侧重点。2000—2022年期间,托育服务相关研究的年度发文量情况如图1所示。2000—2007年,该领域年度发文量为5篇左右;2008—2018年,该领域年度发文量开始平稳增长,为23篇左右;2018年至今,该领域年度发文量总体保持快速增长态势,2022年达到83篇。自2018年后,该领域的年度发文量快速增长,这可能与国家在政策层面的引导以及研究者们不断认识到托育服务的重要性有关。从该图的走势看,预计2023年及未来一段时间发文量仍会呈现上升趋势。
(二)核心作者
图2为核心作者合作共现知识图谱,从中可以看出,作者之间连线较多,说明作者之间的合作较为紧密。杨雪燕、井文、高琛卓之间有明显合作,他们针对城市父母对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需求偏好、托育服务实践模式等方面开展研究。[3]洪秀敏、朱文婷、陶鑫萌对我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的家庭支持需求、群体差异以及新时代托育服务的供需矛盾与对策展开研究。[4]
图2 核心作者合作共现知识图谱
表1为核心作者发文量统计,从中可以看出,发文量最多的是北京师范大学的洪秀敏,共发文14篇,这可能与其所主持的托育相关科研项目有较大关联。发文量排名第二的为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的刘中一,共发文12篇。根据刘中一发文时间分析发现,其研究方向紧跟国家生育政策的发布。中央人民大学的杨菊华与北京师范大学的朱文婷的发文量并列排名第三,分别发文8篇。由此可见,师范类院校是托育服务研究的主阵地之一,这与师范类院校具有的丰富教学资源和先进理论视角密不可分。
表1 核心作者发文量 单位:篇
(三)核心机构分析
图3为排名前50的核心机构合作共现图谱,从中可以看出,各类师范院校间合作较为广泛,逐渐形成了以北京师范大学为中心的核心研究机构,但是向外辐射力较弱。
图3 核心机构合作共现图谱
表2为排名前18的核心机构发文量统计,从中可以看出,北京师范大学发文量居首位,共计39篇。同时,上述发文数量靠前的核心作者洪秀敏、朱文婷皆来自北京师范大学。由此可见,北京师范大学已经成为托育服务领域的研究主力军。
表2 核心机构发文量 单位:篇
续表
(四)研究热点
图4为托育服务研究热点(关键词)共现图谱,表3为高频关键词及高中心关键词。出现频次较高的关键词有“托育服务”“托育机构”“早教机构”“托儿所”“三孩政策”“政策工具”“生育政策”“政府责任”等,基于此,进一步梳理总结出以下研究热点。
表3 高频关键词和高中心关键词
图4 关键词共现图谱
1.托育机构发展现状研究
由表3可知,高频和高中心关键词包括“托育服务”“托育机构”“早教机构”“托儿所”。通过二次文献检索发现,研究者主要关注托育机构的供给与需求、托育服务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措施。在托育机构的供给与需求方面,研究者主要通过分析不同类型家长的托育需求和托育偏好,从不同角度提出推进托育服务发展的建议。例如,秦旭芳等人就0—3岁婴幼儿家长对托育服务机构的需求偏好及支付意愿提出:在托育服务供给上应从托育服务机构数量、结构和质量三个方面共同推动托育服务行业的发展。[5]黄杰等人就城市家长对托育服务的需求和期望,提出应向需求者提供更多能够获取高质量托育服务的信息、增加父亲的育儿知识及重视度等相关建议。[6]由此可见,明确家长对托育服务的需求与意愿,有助于为托育服务的快速发展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措施。
在托育服务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措施方面,研究者主要从托育服务的不同维度展开研究,包括托育服务政策、托育服务体系、托育师资建设、不同类型的托育服务的发展等。例如,王潆慧等人就当前我国民办托育机构面临的困境提出地方政府切实提高对托育的重视、加强托育宣传、提供资金支持等建议。[7]杨菊华提出,重构新时代托育服务体系必须尽快扩大社会化育儿服务的覆盖面,调整服务结构,解决既有服务结构与家庭诉求之间不匹配的问题。[8]由此可见,提升托育服务质量需要整合托育服务的各个方面。
2.政策背景下托育服务的相关研究
由表3可知,高频和高中心关键词还包括“三孩政策”“政策工具”“生育政策”。由此可见,相关政策背景下托育服务的研究也是该领域的研究热点之一。首先,随着“单独二孩”“三孩政策”等生育政策的陆续实施,研究者开始探究生育政策背景下的托育模式和托育需求等问题。例如,尚子娟等人基于“三孩”政策背景从公共图书馆、社区、企业三个主体出发,尝试构建以托育为目的的多主体协同治理模式。[9]黄宸等人就“三孩”政策下2022—2050年城乡托育服务适龄人口与资源供给,提出应建立常态化托育发展数据监测机制;合理规划城乡托育服务资源布局,建设一批覆盖城乡社区的“养育中心”。[10]其次,研究者也对托育服务领域的政策体系构建展开研究,包括政策需求、托育师资政策等。例如,陶艳兰针对中国儿童照顾政策建议的碎片化,提出要建构整合性的公共托育体系。[11]吕武等人就改革开放以来职业院校参与教师培养政策,鼓励国家和地方就托育保育立法,为幼儿园托育服务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法律法规支持。[12]最后,研究者还通过分析其他国家的托育服务政策,提出促进我国托育服务发展的建议与启示。例如,杨琳琳通过分析德国和日本儿童照顾政策,提出新时代下“幼有所育”的实现需要建构以“国家为主导、家庭为核心、社区为支撑、市场为补充”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13]
3.托育服务体系发展中的政府责任
由表3可知,“政府责任”也是高频关键词。为了促进生育率的提升,政府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明确了托育服务事业作为公共服务的基本定位,使得托育服务由市场取向转变为服务取向。《加大力度推动社会领域公共服务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行动方案》提出要增加托育服务的有效供给,这意味着我国政府明确了托育服务的公共服务属性定位;《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则是首次从国家政府层面明确婴幼儿照护的重要意义与政府责任。[14]随着政府职责和作用逐渐凸显,我国托育服务开始朝着良好态势发展。杨菊华认为,政府作为顶层设计的关键,应明确自身前置性和基础性的责任。[15]由此可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大政府对托育服务的管理与财政投入,同时结合市场运作和社会参与构建托育服务体系,成为当前该领域的研究重点。
三、研究建议
我国的托育服务目前还处于重建和发展的阶段,随着托育服务供给的逐步增加,托育服务模式和管理体制的构建将成为该领域的重要研究方向。
(一)托育服务模式构建
不同类型的家长对托育服务的需求不同。为推动我国托育服务发展,在借鉴国外先进托育服务经验的同时,还需要结合本国经验,探索适合中国婴幼儿及家长的托育服务模式。首先,借鉴先进的国外托育服务政策。不同国家的托育公共服务政策各不相同,但大多体现了公平的理念,如制定灵活的产假和陪产假制度等。[16]其次,参考国外丰富的托育服务形式。国外的托育服务形式多样,包括学前学校开放幼儿园、日托中心、家庭游戏小组、亲子活动室和婴幼儿健康活动项目等。最后,加强不同托育机构间的交流学习。托儿所、幼儿园之间通过加强交流合作,相互学习彼此先进的托育服务经验,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托育服务模式的构建。在这个过程中,应当注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创新,积极推进托育服务的现代化建设。因此,未来研究在分析和借鉴国外托育服务政策、形式的同时,也要积极探究我国本土化托育服务模式的构建。
(二)托育服务管理体制构建
要想促进我国托育服务事业的发展,实现“幼有所育”的远大目标,应不断完善我国我托育服务管理体制。《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职责分工是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多部门联合,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指导、监督和管理。[17]但是在具体推进过程中,各部门的具体责任和分工合作机制还有待明确。一方面,政府需要发挥主导作用。例如,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过程中政策法规建设、标准规范体系建设,促进服务供给,规范托育市场。另一方面,需要明确牵头部门及各部门的具体责任,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统筹协调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共同研究解决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然而,我国托育服务管理体制的建构未得到充分的重视和规范化发展,不仅缺乏针对性的政策和法规,而且对托育机构的发展亦缺少切实的监督。因此,未来研究应加强关于托育服务管理体制构建方面的研究。
四、结语
托育服务的健康发展有利于促进家庭和谐,改善民生福祉。托育服务的深化研究则有利于托育服务实践的不断完善。近些年,我国托育服务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不仅关注到托育机构的发展现状和政策背景下的托育服务发展,还关注到托育服务体系发展中的政府责任。未来研究可进一步关注托育服务模式和托育服务管理体制的构建,以满足不同类型家庭的托育服务需求,促进我国托育事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