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榆社县减租减息推行中的困境与应对
2023-10-14安旺旺
郝 平 安旺旺
(1.山西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山西 太原 030006;2.山西大学 考古文博学院,山西 太原 030006)
全面抗战时期,中共中央改变了之前“耕者有其田”的土地政策,在1937年8月颁布的《抗日救国十大纲领》中将土地政策变更为“减租减息”(1)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1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329页。,以此促进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形成。正如毛泽东所说:“在抗日期间,减租减息及其他一切民主改革是为着抗日的。”(2)《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076页。目前学界对减租减息的研究取得了较为丰硕的成果,分别从农民心态、干群关系、时局影响、乡村社会经济结构变动等角度进行探讨。(3)代表性成果有:李金铮:《土地改革中的农民心态:以1937—1949年的华北乡村为中心》,《近代史研究》2006年第4期;杨发源:《党性与乡土之间——抗战中后期减租减息运动中的山东农村基层党员》,《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5期;徐建国:《华北抗日根据地减租减息运动中“斗争”模式分析》,《中共党史研究》2011年第6期;王龙飞:《减租减息的演进——以太行根据地为中心》,《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6期;李里峰:《经济的“土改”与政治的“土改”——关于土地改革历史意义的再思考》,《安徽史学》2008年第2期,等。然而,以县域为视角探讨基层政权在减租减息推行过程中的角色与作用仍有深入的可能。(4)以县域为中心考察减租减息的主要研究成果有:王友明:《抗战时期中共的减租减息政策与地权变动——对山东根据地莒南县的个案分析》,《近代史研究》2005年第6期;杨峰:《潞城土地改革史研究(1942—1948年)》,山西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5年;雷宏谦:《涉县土地改革研究(1938—1949)》,河北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6年,等。“县”这一行政单位在中国传统时期的国家体系中扮演着协调官方与民间的角色,是联系中央政府与乡村社会的纽带。在根据地时期,县级政权在推行减租减息过程中承担了这一重要角色。榆社县早在1939年11月就被晋冀豫二地委确立为“实验县”(5)榆社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榆社县志》,中华书局2015年版,第18页。晋冀豫区是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以太行山为依托开辟的根据地,也称为太行根据地。,是较早推行减租减息的县份之一。1942年8月,中共晋冀豫区将榆社县的减租减息工作经验在全区范围内推广。(6)榆社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榆社县志》,第20页。鉴于此,本文拟从县域的视角探讨中共在榆社县推行减租减息的具体历程、遭遇的困境以及应对之法,以期进一步审视抗战时期中共推行减租减息政策的县域成效。
一、榆社县减租减息的历程
榆社县位于山西省中部,地处太行山西麓,东与左权、和顺相连,北与太谷、榆次为邻,西与祁县接壤,南与武乡毗连,浊漳河纵贯全境,属于典型的山区地貌与黄土沟壑地形。该县在民国时期仍处于传统小农经济状态。在借贷和租佃关系方面,榆社县流行“银租”的习惯,即借钱押地,以地租交利息。这样,租额往往定的较高,当佃农交不起地租的时候,“将利(即租子)作本再增加押地或加租”。(7)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济史编辑组等编:《抗日战争时期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第2辑,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0年版,第1361页。此类收租形式很容易形成土地集中的态势。抗战前,榆社县各阶层土地占有情况可参见表1:
表1 抗战前榆社县各阶层土地占有情况
从表1可知,抗战前,榆社县地主和富农仅占全部人口比例的14.01%,却占据该县49.89%的土地,中农阶层人口比重和土地占比同战前太行区的总体情况差不多。(8)太行区战前中农户口占全区的35%,土地占全区的31.4%。参见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济史编辑组等编:《抗日战争时期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第2辑,第1349页。相较于全国各阶层户口与土地占有比率,榆社县在抗战前中农的占比是很大的。(9)全国中农户数占总户数的20%,土地占总面积的15%。参见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济史编辑组等编:《抗日战争时期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第2辑,第1349页。贫农、雇农和赤贫阶层人口占比为52.48%,却仅占有19.87%的土地。
1937年10月,晋冀豫省委正式成立,以太行山为依托,在山西牺牲救国同盟会和八路军一二九师的协助下,在正太铁路以南开创革命根据地。(10)山西省档案馆编:《太行党史资料汇编》第1卷,山西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1页。榆社县在八路军一二九师工作团的帮助下,成立抗日民主政府,开展以减租减息为核心的土地政策。从现存史料来看,榆社县在1938年4月之前便已开始推行减租减息(11)时任中共晋冀豫区区委委员的彭涛曾指出:减租减息在日军九路围攻(1938年4月)之前各地便已开始(辽县以北普遍)。参见山西省档案馆编:《太行党史资料汇编》第2卷,山西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258页。,然而,在推行之初,榆社县所属的太行根据地对民众动员开展减租减息运动的重视程度不够,而且相关部门对乡村社会的复杂性也认识不足,“不知道减租减息牵连到复杂的农村习惯、统治关系与土地关系,会引起阶级关系的转动,因此常常把这一工作当作季节性的工作去做,当作粗枝大叶的工作去做”。(12)太行革命根据地史总编委会:《土地问题》,山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95、290页。所以,榆社县个别村落虽然开展了减租减息斗争,但进行的不彻底,成效有限。(13)《榆社干部的研究》(1944年11月),榆社县档案馆藏,档号:1-1.1-2-1。总体来看,1942年之前榆社县大部分地主并未真正减租减息,运动还处于初期状态。(14)《榆社县干部及各界人士检查执行政策大会总结》(1944年1月20日),山西省档案馆藏,档号:A165-1-70-1。
1942年1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了《关于抗日根据地土地政策的决定》,明确了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的土地政策。晋冀豫区党委将执行土地政策作为当时的中心工作(15)山西省档案馆编:《太行党史资料汇编》第5卷,山西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45页。,减租减息在太行根据地广泛开展起来,榆社县则是其中的典型代表。这一时期,榆社县政府围绕“减租减息、反维持、反贪污浪费、反负担不公”等重点内容,通过召开大会的方式,在潭村、西周、下赤峪、南村、云簇、讲堂、屯村等村庄开展了轰轰烈烈的群众运动。(16)《一九四二年榆社西周村、下赤峪、南村、云簇、讲堂、屯村群众斗争工作材料》(1942年),榆社县档案馆藏,档号:1-1.1-3。
1944年榆社县在复查验收减租减息的成效时,发现“许多地主保存有过去之旧租约与债务约,借口遗失,再三推辞,至现在仍未抽还佃户与债务人”。(17)《榆社县政府关于减租问题的指示》(1944年4月12日),榆社县档案馆藏,档号:1-1.1-9-1。针对这类情况,县政府积极开展大抽约运动,期望彻底解决这一问题,确保农民的权益。同时,面对新的土地纠纷和租佃问题,太行区党委发布了关于贯彻减租的指示,强调“减租运动乃是最合理地调整阶级关系,增强对敌斗争力量,建设新民主主义根据地最本质的一环”。(18)山西省档案馆编:《太行党史资料汇编》第7卷,山西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45页。榆社县政府为此专门制定了《榆社县检查减租工作手册(供县区干部用)》(19)《榆社县减租工作手册》(1944年12月24日),榆社县档案馆藏,档号:1-1.1-9-3。,对减租、典当土地、清债、庙产地分配等一系列问题进行详细分析,并以工作手册的形式具体明确的指导,确保太行根据地土地法令在乡村得到普遍贯彻。
抗日战争结束之后,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明确指出“解决解放区的土地问题是我党目前最基本的历史任务,是目前一切工作的最基本的环节”。(20)《中国的土地改革》编辑部等编:《中国土地改革史料选编》,国防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248页。6月6日,太行区党委作出执行“中央关于土地问题指示”的指示(21)太行革命根据地史总编委会:《土地问题》,山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95、290页。,要求在全区广泛开展群众土改运动,采取各种方式变更土地关系。榆社县随即由“减租减息”转向以“消灭封建”为核心的土地改革之路。(22)如榆社县第二区在1946年7月后“对地主在经济上进行了二次大清算”。参见《榆社县第二区1946年群运总结》(1947年2月20日),山西省档案馆藏,档号:A165-1-81-3。
经历减租减息运动后,榆社县各阶层占有土地状况发生明显的改变。根据表2显示,榆社县广大贫农、雇工和赤贫阶层拥有了更多的土地,从而上升到中农阶层。同时,地主和富农在抗战时期合理负担的过程中,承担了更多的支出,所占的土地也在减少。(23)榆社县一个地主家庭在1941年比1937年的收入总量减少了82%。参见山西省档案馆编:《太行党史资料汇编》第5卷,第645页。两种因素促使中农阶层在减租减息运动结束时成为榆社县人口数量最多的阶层,该县农民群体“大体上翻了身”(24)中共榆社县委史志室:《中共榆社县历史文选(1943—1949)》,内部资料,2003年印,第157页。,改变了原有的乡村社会阶层的格局。
表2 1946年8月榆社县各阶层土地占有情况
二、榆社县减租减息面临的困境
抗战时期,减租减息的贯彻执行需要农民和地主来协同完成。然而,如何协调乡村社会地主、农民等各方利益,掌握可行的方法尺度,实现减租减息,这一过程并非一蹴而就。榆社县在开展减租减息过程中,受到地势封闭、农民文化水平较低、法令意识淡薄和时局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再加上干部队伍复杂、工作方式方法简单等具体状况,在推行过程中一度受到重重阻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民的复杂心态
面对抗战时期动荡的时局,农民最直接的想法就是害怕“变天”。曾参与过榆社县减租减息运动的刘印龙后来回忆,“起初,阻力很大,曾出现过明减,暗不减,白天减,晚上送,甚至干脆不减等问题。之所以出现这些问题,除地主千方百计进行抵制外,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群众怕‘变天’后反攻倒算。”(25)太行革命根据地史总编委会:《土地问题》,第446页。1942年,日军第二次占领榆社县城,尽管广大村庄属于根据地政权管辖,但仍有一些村庄受到了日军的侵扰。例如潭村因靠近榆社县城,频繁遭到日军侵犯。村民一遇豪绅地主,便“附[俯]首帖耳,裹足不前”,加之日军经常侵扰,农民更不敢同村内地主抗争。(26)《潭村联防群运大会的总结》(1942年),榆社县档案馆藏,档号:1-1.1-3-1。同年,讲堂村在开展减租减息运动时,日军在这一带大力宣扬“维持”政策,留在村内的部分村民也受到蛊惑,被人利用,暗中制造“维持”氛围并传播谣言。这种乡村社会环境严重阻碍了讲堂村减租减息的进程。(27)《五个月来(5—9)讲堂群众运动的总结》(1942年11月25日),榆社县档案馆藏,档号:1-1.1-3-6。1944年,榆社县全境解放后,尚未深入开展减租减息的第五区才开始大力推行土地政策。由于该区在前两年被日军侵占,地主“不断威胁欺骗农民”,乡民也担心“变天”,“有话不敢说,有问题不敢提”(28)《榆社县第五区检查减租经验总结》(1945年1月5日),榆社县档案馆藏,档号:1-1.1-10-1。,因此到了全境解放之初,这一地区减租减息运动仍然难以深入推开。特别是城关附近的村庄,因县城第二次被日军侵占后,村庄中有“翻案”情况的出现(29)《榆社县参议会成立大会会议记录》(1945年6月18日),榆社县档案馆藏,档号:1-1.1-5。,所以一些村民受此影响,不敢再参与减租减息运动。
此外,还有一些村民存在沿袭传统习惯和维系人情世故的顾虑,担心改变现状可能引发不确定因素,大多数希望维持现有状态。如1945年西山村开展检查减租减息运动时,一些农民讲道:“种了人家两三辈子的地,从来没翻过脸,而且人家对咱很好,给过什么瓶瓶罐罐,对咱也相信。”(30)《西山减租材料初步研究》(1945年),榆社县档案馆藏,档号:1-1.1-10-4。还有的村民安于现状,认为当时温饱能够维持,生活生产条件尚可,不愿意因为减租法令的推行而破坏与同村村民之间的关系。当时检查时,工作人员发现常银村就没有开展过减租运动。询问原因时发现该村地主累年不收租,也不减租,随吃随取,所以佃户认为地主对他们不错,减租减息也就谈不上了。(31)《榆社县减租运动中的几点经验介绍》(1945年4月),榆社县档案馆藏,档号:1-1.1-10-2。可以说,满足现状也是农民不想开展减租减息运动的一个重要因素。
(二)地主的拖延与破坏
在减租减息过程中,因为权益受损,大部分地主不是真心实意地执行减租减息政策。时任中共晋冀豫区区委委员的王卓如曾经指出,地主对农民“欺骗利诱,假减租”是减租减息推行的一大困难。(32)山西省档案馆编:《太行党史资料汇编》第2卷,第512页。这一时期,地主不愿减租减息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采取拖延态度阻碍减租减息的实施。如1942年任家垴村开展群众运动时,该村一名郝氏地主,当时兼任专署工作人员,就不愿减租。为了抗拒减租法令,他经常给佃户一些微小的经济利益,村民还都认为他是一位开明士绅。面对减租法令,他表面允诺减租,实际却迟滞和推诿。(33)《榆社县第三区南村斗争总结》(1942年11月28日),榆社县档案馆藏,档号:1-1.1-3-4。又如云簇镇的地主杜氏,同样不愿退租,还逃避村内组织的群众大会。(34)《榆社云簇群众斗争》(1942年11月28日),榆社县档案馆藏,档号:1-1.1-3-5。下赤峪村的地主刘中青也采取了类似手段,当农会要求其与农民订立为期五年的租约时,他却表现出“有公事就订,没公事就不订”的态度,极不情愿订立租约。这种行为也影响到了村内其他地主,严重阻碍了减租减息运动的开展。(35)《榆社四区下赤峪斗争材料》(1942年11月28日),榆社县档案馆藏,档号:1-1.1-3-3。二是利用农民害怕“变天”的心态来威胁农民。抗战开始后,任家垴村石氏家族作为村内的强权势力,暗中抨击基层干部,阻挠土地政策的执行。(36)《榆社云簇群众斗争》(1942年11月28日),榆社县档案馆藏,档号:1-1.1-3-5。1944年末,北泉沟和城关村两地在检查减租开展情况时,发现之前减租时地主曾利用战争局势威胁农民,“现在减租哩,将来让你整个往出倒,比这还困难,八路还常在呀!人家走了怎(么)办,中央军来了还能执行减租吗?”(37)《减租通报》(1944年12月7日),榆社县档案馆藏,档号:1-1.1-9-2。西山村在开展检查减租减息运动时,发现有些地主违抗边区法令,不愿意减租,甚至还有借助1942年日军第二次占领榆社县城的历史来威胁、恐吓农民。如地主李丙文就对佃户赵云小讲道:“你不要跟他们胡跑,八路军不能常在,将来中央军来了或日本人再来,还不是吃骨碌还棒槌,一还一报。”(38)《西山减租材料初步研究》(1945年),榆社县档案馆藏,档号:1-1.1-10-4。三是欺骗农民,维护自身利益。1942年,屯村地主张秀孩利用村民不了解减租减息相关法令的短处,欺骗农民,长期不归还被他霸占的社地,还召集他人散布谣言,利用村内懒汉抛荒的现象,牵强说明不愿将土地分给穷人种。(39)《屯村群众斗争的前后》(1942年),榆社县档案馆藏,档号:1-1.1-3-7。1944年末,北泉沟的地主不仅借助时局恐吓农民,还利用日常生活关系欺骗农民,“咱们都处了好几年,还减租。咱们俩不说,政府还能知道了?”同村地主对村民张幕小说,“你父亲在我这里很好,去年我给他作了个棉衣,今年给个皮袄。”但张幕小没有相信地主的言语欺骗,依然坚持斗争,争取减租。(40)《减租通报》(1944年12月7日),榆社县档案馆藏,档号:1-1.1-9-2。
此外,在减租减息运动过程中,一些地方还存在地主重新占有农民土地的现象。如1943年7月,西山村地主李丙文先将土地租借给赵云小耕种,但过了一段时间后,李氏又将赵氏租的土地夺回,租给别人耕种,剥夺了赵氏的佃权,违反了减租法令。据当时检查统计,1942年群众运动后,西山村地主借故夺佃的情况有9件,剥夺优先权的有13件。从租额上来看,这一地区的租额较高,有15件超过了政府规定的租额。
(三)干部队伍建设问题
抗日战争爆发后,榆社县政府为扩大干部队伍,吸收了大量地方人士进入政府体系中。据统计,1939年县政府102名干部中,本地干部有79名,占比78%。(41)《榆社干部的研究》(1944年11月),榆社县档案馆藏,档号:1-1.1-2-1。此外,在1942年开展群众运动前,榆社县存在以“是否脱离生产”为标准选拔干部的做法,这样就给带有投机心理的地主和富农阶层进入干部岗位的机会,导致“许多政权干部与党不团结,不服从领导,为群众不满”。(42)《榆社干部的研究》(1944年11月),榆社县档案馆藏,档号:1-1.1-2-1。大量投机分子混入革命阵营,使得减租减息开展过程中的干部问题急剧凸显。一是干部开展群众斗争的意识淡薄。抗战初期,榆社县部分干部群体未能意识到开展群众斗争的重要性,表现出明显的保守思想,认为“榆社地方进步(开明),剥削不□苛重”,并且强调榆社县与武乡县不同,不应当在榆社县开展广泛的斗争。党支部干部数量少,素质低,且与群众组织缺乏联系。甚至在1939年的“和(顺)辽(县)战斗”中,出现了敌人远在百里以外,领导机关已逃之夭夭的情况。(43)《榆社干部的研究》(1944年11月),榆社县档案馆藏,档号:1-1.1-2-1。二是有些干部革命意志不坚定。1940年,面对日军和国民党顽固派步步紧逼,一些干部产生了革命意志消沉的情绪,表现出两种情况:一种是因为家庭困难,感到无法坚持,直接回到家中不再担任干部;另一种是对革命彻底动摇,直接脱离干部队伍。据榆社县三区的统计,在1940年至1942年怀有这两种情绪回家的干部共28人,占到三区干部群体的26%(44)《榆社干部的研究》(1944年11月),榆社县档案馆藏,档号:1-1.1-2-1。,这种情况显然不利于减租减息运动的顺利开展。三是村级干部政策推行不彻底。1942年榆社县开展群众运动之前,以潭村为中心联防下的各村干部在战争状况的影响下,不敢开展各项工作,更不敢与敌斗争。(45)《潭村联防群运大会的总结》(1942年),榆社县档案馆藏,档号:1-1.1-3-1。一些村庄存在投机分子或顽固地主担任村干部并掌握村内话语权的现象。这些情况的出现使得民众对抗日政府的信念产生动摇。(46)《潭村联防群运大会的总结》(1942年),榆社县档案馆藏,档号:1-1.1-3-1。比如下赤峪村的地主刘中青,他在抗战前就是村长,掌握着村政大权,1941年重新村选时,他又被选为村长,但他却不愿带头订立租约,“几个比较积极的干部也不敢大胆发动群众进行斗争,因此,政府法令不能彻底的执行”。(47)《榆社四区下赤峪斗争材料》(1942年11月28日),榆社县档案馆藏,档号:1-1.1-3-3。
(四)“过火”现象频发
太行根据地在黎城会议之前曾发生过“左”的群众运动情况,“这一时期,各地在斗争中虽触及租息问题,但多采取了停租、停息这种简单的方式,根据地一时出现极为混乱的局面。”(48)王龙飞:《减租减息的演进——以太行根据地为中心》,《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6期,第68页。黎城会议着力纠正这一偏激现象。(49)中共中央北方局于1940年4月11日召开黎城会议,总结了自抗战爆发以来的各项工作。在会议召开期间,中共晋冀豫区委出台了《关于执行保障人权法令的紧急通知》,强调“反对以‘顽固分子’大帽子随便打击人的行为,这种行为是破坏党的政策的”。(50)山西省档案馆编:《太行党史资料汇编》第3卷,山西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58、175页。中共晋冀豫区委第二次民运干部会议也强调,“各救会员(应)根据保障人权法令不能随便被逮捕,各救会员违法者,政府在一般情形之下可先通知各救会逮捕之,但各救会不得强行阻止政府行施职权,并应积极帮助审查其干部及会员之错误。在紧急情形下,政府可先行逮捕,然后通知各救会。”(51)山西省档案馆编:《太行党史资料汇编》第3卷,山西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58、175页。因此在黎城会议前,中共政权已注意到晋冀豫区发生的群众运动存在“过火”情况,并及时予以纠正。
然而,榆社县在1942年开展减租减息群众运动时,仍然存在不少“过火”现象。如第二区李峪村地主巩尚林因不执行减租政策,村干部遂与他进行核实和结算,但巩氏拒不减租。经过多次协商减租,他仍然“顽抗无理答辩”,最终招致了在场民众的暴打,使其保证在限期内如数退租,并被处罚六石粮食。(52)《潭村联防群运大会的总结》(1942年),榆社县档案馆藏,档号:1-1.1-3-1。又如第三区南村在减租减息运动中,一些村民存有“人多势重[众]狗多乖”的观念,加上村干部不善于用讲民主讲道理的方式沟通和解决问题,遇到一些棘手情况,往往会发生暴力冲突,造成该村许多地主感觉无法生存下去,纷纷向各地逃亡,而留下的地主也不敢去开会。(53)《榆社县第三区南村斗争总结》(1942年11月28日),榆社县档案馆藏,档号:1-1.1-3-4。这种乱斗争、乱打击的现象,给地主和农民双方都造成了伤害和困扰,不少群众都表示偏激的运动方式严重冲击了他们的日常生活。
三、榆社县减租减息困境的应对举措
面对榆社县减租减息运动中暴露出的诸多问题,中共积极调整策略,因势利导,及时解决政策推行中存在的各种困难,主要采取了如下措施。
(一)持续动员广大民众
针对部分农民的“变天”想法以及受地主威胁恐吓而不敢开展减租减息的困境,榆社县各地陆续开展了系列群众运动。如1942年11月,下赤峪村在开展群众运动时,村民虽然知道以刘中青为代表的地主势力贪污钱款且不愿意减租等问题,但是迫于其在村内有权有势,只得忍气吞声。中共组织动员部分村民同地主刘中青展开了相应斗争,尽管第一次斗争取得了胜利,但大多数村民还是只敢提出政策要求,没有实际的抗争行动。在随后的连续斗争中,村民看到了刘中青的经济地位和村中威信逐渐下降,才相信共产党的力量是可以打倒村中的权势阶层,开始在大会上和地主据理力争。(54)《榆社四区下赤峪斗争材料》(1942年11月28日),榆社县档案馆藏,档号:1-1.1-3-3。又如西山村村民“亲身体验八路军才真正是自己的恩人,也亲身体会到八路军有力量”。有“地主狗腿”之称的赵云小是干部工作的重点对象,在经过多次教育之后,他认识到地主曾经给的好处只是欺骗利用的手段。过去不敢接近干部,怕提出问题后给自己招来麻烦。现在村干部运用减租减息政策实实在在地为其解决了土地纠纷,得到了减租减息政策的好处,感受到了村干部是为老百姓办事的,赵云小便积极响应减租减息运动,并团结了七八个同他一样的积极分子,一起发现了村中100余件土地问题。(55)《西山减租材料初步研究》(1945年),榆社县档案馆藏,档号:1-1.1-10-4。这种注重启发村民、培养积极分子的方式,有效促进了减租减息工作的开展,并提升了农民的抗争意识。再如第五区在检查减租政策执行状况时,干部与群众在交流的过程中同吃同住,交流内容不拘形式。在谈话过程中,干部列举榆社县劳动英雄郝二蛮和其他地区农民通过减租减息翻身的事例,对第五区村民的革命思想产生了极大影响。各村通过积极分子去联络其他佃户,使减租减息运动更加迅猛地开展起来。一些村庄还分别召开以积极分子为主的佃户小组会,破除广大佃农惧怕地主的思想,为召开全体佃农大会做好准备。(56)《榆社县第五区检查减租经验总结》(1945年1月5日),榆社县档案馆藏,档号:1-1.1-10-1。这些措施对于发动民众,推进减租减息的顺利开展有着重要作用。
(二)改造问题地主
针对地主的暗中破坏和拖延减租减息的情况,榆社县通过开展群众运动的方式迫使顽固地主改变观念,实行减租减息。1942年,县政府开展以潭村为中心的联防群众运动大会,“决定以反维持,反负担不公,反贪污,反不执行减租法令为中心内容”(57)《潭村联防群运大会的总结》(1942年),榆社县档案馆藏,档号:1-1.1-3-1。,同当时不愿执行政策的地主和劣绅恶霸进行斗争。如旋余沟村的地主李氏元在村内经常欺压群众,且不实行减租,在合理负担上又隐瞒收入。这一情况暴露后,会场群情激愤,最终他被处罚六石粮食,并要求积极配合及时处理其他土地问题。(58)《潭村联防群运大会的总结》(1942年),榆社县档案馆藏,档号:1-1.1-3-1。再如段家庄村地主李成文在减租前强占了村民白志元土地120余亩、鹿志元土地20余亩,在收地租时,他经常向12个农民严词厉色,引起段家庄村民的不满。在减租减息过程中,村民以讲理的斗争方式同李成文辩论。最终,李氏不得不当场写退约,土地归还原主。潭村联防群运大会结束后,段家庄村减租减息成果显著,处理了22件退租清债事项,农民共获得了164石米和140亩土地。(59)《潭村联防群运大会的总结》(1942年),榆社县档案馆藏,档号:1-1.1-3-1。
由表3可知,经过联防群运大会后,潭村地主占有的土地数量和租额数量显著下降,一改之前减租减息较为沉闷的局面。潭村联防群运大会的经验也辐射到榆社县其他乡村,各个村庄召开群众大会,积极采用大会会场就地解决清债退约、减租订约和确定合理负担的方式,加快了推进减租减息的步伐。
表3 潭村联防群众运动后地主土地与租额变化表
(三)整改干部队伍
在减租减息开展初期,针对干部中存在投机分子的现象,榆社县积极改造区村政权,从游击队抽调一部分党员与积极分子,委任为各级干部,逐步完善组织体系,并掀起改造村政权与反贪污斗争,推动干部与农民接触,发展农民党员,为减租减息打好干部基础,提升党组织在乡村中的影响力。在改造政权的过程中,除了干部留任、调走、死亡外,被淘汰的占到了18%,其中投机分子占比最高,显著提高了干部的质量。(60)《榆社干部的研究》(1944年11月),榆社县档案馆藏,档号:1-1.1-2-1。经过1939年的屯粮、减租减息、反顽固斗争和1942年借粮分公地的春耕运动,全县大部分行政村普遍建立了党支部,提拔了一大批农民干部。(61)《榆社干部的研究》(1944年11月),榆社县档案馆藏,档号:1-1.1-2-1。
1942年之后,榆社县陆续开展广泛的群众运动,进一步同违反边区法令的村干部进行斗争,明显改变了乡村政权的面貌。如李峪村村长刘芝兰在抗战期间贪污金钱、不公开账目,该村的妇女与其进行了激烈的说理斗争,最终促使刘芝兰认识到了错误,并表示“我账上马糊[虎],请大家原谅”。(62)《潭村联防群运大会的总结》(1942年),榆社县档案馆藏,档号:1-1.1-3-1。又如下赤峪村村长刘中青在抗战时期不愿意签订五年租约,村民在区委的支持下,与刘中青进行“讲理”斗争,刘中青当场答应与农民订约,并积极承担合理负担。在第一次斗争后,刘中青与农民订立了16张契约,解决了四件债务问题、六件婚姻问题。经过几次斗争,刘中青等地主干部在村中的威信大大降低,而中共政权在给广大民众解决问题过程中,逐步树立起威信,壮大了群众组织。如村农救会增加到65人、工会增加至25人、青救会增加至33人、妇救会增加至90人。(63)《榆社四区下赤峪斗争材料》(1942年11月28日),榆社县档案馆藏,档号:1-1.1-3-3。这些群众组织的壮大无疑对推进减租减息的顺利开展具有重要作用。
(四)纠正“过火”行为
针对1942年群众运动中出现的“过火”现象,榆社县进行了及时纠正。如第三区成立了以区为单位的斗争大会,县区干部周密布置,纠正与转换斗争方式,以民主讲理的方式推进减租减息运动,使区村干部在观念和实际工作上认识到不用暴力手段也能解决问题,使群众了解根据地是有政策和法令保障的,进而影响到敌占沿线区村庄民众的情绪,让他们看到根据地群众的权益得到了保障,生活发生了改变,激励更多民众投身抗日浪潮中。此后,榆社县第三区在开展群众运动过程中,会场秩序稳定,村民按照秩序提出意见。(64)《榆社县第三区南村斗争总结》(1942年11月28日),榆社县档案馆藏,档号:1-1.1-3-4。各级干部更多采取民主协商方法和地主进行谈判,从而以相对温和的方式实现减租减息。县政府在指示中强调,“经过宣传调查后,通过民众召集本村地主,以此次来县参加座谈会的地主为中心,发动反省坦白自己对执行法令政策的缺点与不执行的思想根源。”(65)《榆社县政府关于减租问题的指示》(1944年4月12日),榆社县档案馆藏,档号:1-1.1-9-1。1944年11月,太行区党委在要求贯彻减租的指示中提出,“发动群众自己起来,进行说理,进行斗争,只有当群众行动起来,地主和群众要求和解时,才能进行调解”。(66)山西省档案馆编:《太行党史资料汇编》第7卷,第149页。在贯彻减租的要求下,榆社县第五区召开地主佃农会,召集地主和农民互相对质,在订立租约年限、如何执行根据地法令、开展农业生产等问题上进行深入交流。大会结束后,切实解决了非法夺地问题,减租法令也得到了贯彻。(67)《榆社县第五区检查减租经验总结》(1945年1月5日),榆社县档案馆藏,档号:1-1.1-10-1。可以看出,在不断纠正减租减息运动中的“过火”行为后,中共已经找到了民主协商这个行之有效的方法来解决在减租减息运动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有效地推进了政策的贯彻落实。
结 语
从榆社县减租减息的历程中,可以发现推行这一政策并非一帆风顺。农民心态的复杂性、顽固地主的破坏与拖延、运动“过火”现象的频发和干部问题的突出等因素一度严重阻滞了减租减息的推行。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中共领导的榆社县政府及时派出当地干部深入到农村,通过动员民众、打击顽固地主、整改干部队伍、纠正运动方式等各项措施,有效解决了政策推行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最终保障了减租减息的成功推行,并为接下来的土地改革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榆社县作为太行根据地的实验县,其减租减息经验在全太行区得到推广,这无疑具有典型意义,有助于丰富我们对减租减息运动的再认识。以往学界对减租减息的理解更多停留在经济层面,较少关注这一政策在实施过程中的政治和社会要素。正如王龙飞所讲的,太行根据地的减租减息“明显经历了一个从简单粗糙到精细深入的演进过程,根据地社会的阶级关系也由之发生深刻变化”。(68)王龙飞:《减租减息的演进——以太行根据地为中心》,《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6期,第79页。实际上,从榆社县的减租减息经验可以看出,随着根据地减租减息运动的持续推进,中国传统乡村社会的各个阶层也在发生着相应的变化。在这一过程中,减租减息逐步突破了经济政策的范畴,带有鲜明的政治和社会因素。中共以群众运动的方式,削减村庄中不愿减租减息的顽固地主阶层的经济实力,降低了他们在村庄中的政治影响力。与此同时,贫雇农群体在减租减息运动中政治、经济、社会地位不断提升,从而实现了对乡村社会阶层力量的改造。值得注意的是,在运动深入开展阶段,针对国民党顽固派阻碍土地政策开展的情况,中共借助群众运动的方式,适时降低其在村庄中的威信。(69)如榆社县任家垴村石有庆和任朋英的减租减息过程。参见《榆社云簇群众斗争》(1942年11月28日),榆社县档案馆藏,档号:1-1.1-3-5。如中共晋冀豫区三地委谈到群众运动深入开展时,就指出在斗争过程中含有“党派性”的色彩。(70)《三地委对榆社群众运动的初步总结》(1942年10月4日),河南省新乡市档案馆藏,档号:D3-1-1-3。这也体现出中共在维护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基础上,通过减租减息方式合理加强中共在乡村中的治理权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