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总结大会
2023-10-12
9月7日下午,民政部召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总结大会,全面总结部机关主题教育成效经验,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中央第二十六指导组组长傅自应、副组长隋军率指导组成员出席会议,傅自应作指导讲话。民政部党组书记、部长唐登杰作主题教育总结报告,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唐承沛主持会议。
唐登杰指出,在全党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是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部署。主题教育开展以来,部党组和各司局、直属单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主题教育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突出主题主线,采取务实措施,一体推进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等重点措施,着力在凝心铸魂筑牢根本、锤炼品格强化忠诚、实干担当促进发展、践行宗旨为民造福、廉洁奉公树立新风等方面下功夫,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上达到了预期目标,取得了重要成果。具体体现在七个方面:全面加强政治建设,更加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更加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突出“第一政治要件”,认真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贯彻;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在查实情、理思路、转作风上取得新成效;聚焦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和群众急难愁盼,推动高质量发展;认真抓好检视整改和建章立制,不断增强主题教育实效;严格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和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持续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和良好干事创业环境。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有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全程指导、示范引领,有党中央、中央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坚强领导,离不开中央指导组有力指导,离不开部机关党员干部的履职担当。
唐登杰强调,回顾四个多月的主题教育,部党组深刻领会把握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标对表中央开展主题教育要求,认真汲取中央主题教育办推介的经验方法,紧扣主题主线,突出重点难点,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层层推动,取得明显成效,形成了六个方面的经验,即:坚持聚焦主题,把学思想贯穿始终;坚持突出重点,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穿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把发扬自我革命精神贯穿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把为民服务、为民造福贯穿始终;坚持改进作风,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贯穿始终;坚持加强领导,把压紧压实责任贯穿始终。与此同时,对标对表党中央要求,民政部主题教育在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研究,逐项推动解决。
唐登杰要求,要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切实将主题教育成效转化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强大动力,不断开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完善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落实机制,把稳把好民政工作的政治航向。要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持续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深化内化转化,切实把这一重要思想的立场观点方法转化为自己的科学思想方法,推动民政工作更好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要坚持践行为民宗旨,推动民政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将“为民解忧办实事”民生项目融入日常、化为经常,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坚持发扬自我革命精神,不断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层层压实主体责任,深化纠治“四风”,进一步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周密做好第一批和第二批主题教育衔接联动,持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工作成效,结合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巩固拓展九大民生行动实效,着力将主题教育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政策制度,以推动民政事业的长远发展来体现主题教育的切实成效。
傅自应在指导讲话中指出,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民政部党组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央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部署要求,把开展主题教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高标准高质量推进主题教育深入开展。通过主题教育,民政部广大党员干部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得到进一步锤炼,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领悟进一步加深,工作作风、能力本领进一步改进和提升,攻坚克难的劲头和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得到进一步激发,推动新时代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方向更明、思路更清、干劲更足。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要求,民政部要立足职能职责,勇于担当负责,敢于改革创新,持续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政治忠诚;持续强化使命担当,服务中心大局;持续强化自我革命,锤炼过硬队伍;持续强化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不断突破民政事业发展的障碍和瓶颈,不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的成效,不断开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民政部党组成员,驻部纪检监察组、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党员干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