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融合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研究
2023-10-12张茵凝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张茵凝(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新时代背景下,我国社会经济已经由高速发展阶段转变为高质量发展阶段,社会民众对于日常生活的需求不再局限于简单的温饱,更对文化旅游方面有了更多需求和期待,尤其注重在旅游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体验、感受、发展、传承与弘扬。文化旅游产业的深度融合,不仅促进了文旅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带动了一大批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主的旅游景区繁荣发展,更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提供了诸多便利,让更多社会民众接触、认识、了解这些宝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当前,无论是相关部门或是广大民众,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有了更加深刻的认知,但不可否认的是,由于受到现代文化的强烈冲击,再加上西方外来文化的入侵,我国很多弥足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消失于大众视野,为此,必须要借助文旅融合产业,高质量推进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弘扬。
一、文旅融合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内涵
(一)文旅融合的基本内涵
迈入新时代、新征程以来,我国的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当前我国民众对于精神财富的需求量逐步提升,尤其会通过文化旅游的方式拓宽眼界,了解更多新的知识并掌握新的技能,在这种时代发展形势下,促进了我国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的相互渗透、深度融合,打破了两个产业之间原有的界限,彼此之间正在形成交融共生的新发展局面。
从整体上来看,无论是文化产业,或是旅游产业,彼此独立的产业领域已经到了发展瓶颈期,为了确保文化旅游产业依旧成为我国社会经济的重要贡献点,文旅融合不仅是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经之路,更是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文旅融合符合文化和旅游产业的发展趋势,加速了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各自资源的深层次整合,促进了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的优势互补,产生了“1+1 >2”的产业叠加效应,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和旅游生活需要。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内涵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非常重要且宝贵的文化瑰宝,比如,传统文化、地方民俗、中医针灸、传统体育等,像昆曲、京剧皮影戏、二十四节气、中国传统制茶技艺及其相关习俗等都属于民众比较熟知的“非遗”。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繁杂、规模庞大,尽管有不少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不具备较强的实用价值,但仍然是我国极其重要的文化财富与民族瑰宝。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与弘扬来说,不仅要保留好具体的“非遗”产物、技艺、思想,更要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背后蕴藏的历史文化记忆传承和弘扬下去,真正在保护“体魄”的同时,也实现对“非遗”的保护与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我国民族的发展历史中,特别是在广大民众的生活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记录”了整个民族的喜怒哀乐和爱憎好恶,能够真正唤醒每个中华儿女的民族记忆。
二、文旅融合下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重要意义
(一)有助于保护和传承我国重要的文化资源
我国有着五千余年的历史文明,在历史的长河中形成了大量珍贵的非物质文化,这些非物质文化不仅有戏曲音乐、民族舞蹈,还有生活技艺、重要节气与节日、民族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利用好文旅融合这一时代发展的重要产物,可以让旅游业带动文化业的高速发展,彼此交互融合形成新的共生体,给非物质文化遗产创造更多接触社会民众的机会,让本来不受人们关注、重视,不被人们了解和掌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真正成为新时代文旅产业的“灵魂”。以“中国蚕桑丝织技艺”为例,可以在旅游景区设置“蚕桑丝织技艺”的展示区、体验区、特产区等,让旅游者近距离观看“缫丝” “丝织”等工序,向广大民众展示蚕桑丝织技艺超高的技艺和针。以此方式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曝光率”,从而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效传承,提供更多、更好地条件,这样便能够真正实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类极其特殊、弥足珍贵的传统文化资源起到保护、传承和弘扬的作用。
(二)有助于促进区域范围内优质旅游业发展
在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文化旅游产业的作用毋庸置疑,更是在推动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方面发挥着极其关键的影响力。立足于文旅融合,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力度,能够打造极具品牌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文旅品牌”,避免文旅产品出现“同质化”情况,让更多的旅游爱好者对当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产生浓厚的探究兴趣,从而到当地进行大量的文旅活动,比如,在以“端午节”为主题的“非遗”旅游项目中,可以开展“包粽子” “划龙舟”“叠葫芦”等特色文旅活动;而在“剪纸”的“非遗”旅游项目中,不仅可以让旅游者体验剪纸技艺,更可以将个人作品进行装裱,让旅游者能够带走作为纪念品,当其他民众看到这些特色纪念品后,便有可能产生浓厚的旅游兴趣和传承意愿,以此实现对“非遗”文旅产品的推广。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能够深度挖掘区域范围内的文旅产业潜在资源,增加旅游品牌和文化背景的厚度,让每个游客在旅游的同时,感受当地特殊的历史文化与文化内涵,从而让人们一边放松身心游玩,一边扮演好传承和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角色”。
(三)有助于推动特色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复兴
新时代的中国不仅要在政治、军事、经济、科技、教育等方面做强国,更要在文化层面,尤其是民族文化复兴方面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强国,这就需要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把非物质文化遗产视作“讲好中国故事”的重要资源,将中华民族数千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推向世界,让广大民众建立突出的民族自豪感和文化自信。在文旅融合的时代背景下,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价值、民族价值,使其成为特色民族文化复兴的重要载体,可以让更多的国内外民众认识、了解、熟悉非物质文化遗产,比如,京剧、昆曲、皮影戏、剪纸等。这样不仅可以更好地抵御西方文化带来的文化冲击,更能在促进民族文化复兴的同时,提高民族文化自信。
(四)有助于加快产业链、价值链的创新升级
当前我国正处于产业结构布局调整的关键阶段,尤其在文化旅游产业领域展开了一系列的创新调整工作。围绕文旅融合的发展理念,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效传承,可以实现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之间的优势互补,最终在市场经济中形成新的产业链、价值链,让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文旅产业的“主心骨”。此外,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突出文旅融合的积极作用,可以形成良好的文化旅游产业格局,让文化产业带动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提高文旅产业的层次和价值水平,增强文化旅游的整体魅力,还可以通过优质旅游传承交流“非遗”文化,从而带动文旅产业的高质量发展,真正满足人民群众在旅游中学习、感受、体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需求。
三、文旅融合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路径
(一)做好相关政策的优化提出,充分发挥政策条例的积极作用
要想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与弘扬,单纯依靠某个人、某些民间组织的力量并不现实,在文旅融合的背景下,必须要充分发挥出地方政府的职能作用,根据时代发展形势并且结合当地的文旅产业实际情况,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出台相应的政策条例,明确具体的工作方针,制定出短期、中期、中长期以及远期发展和传承计划,确立科学合理的“非遗”传承目标,这样才能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弘扬变得更加可行、高效。地方政府应当深入贯彻执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工作方针,始终围绕《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灵活调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弘扬的政策条例和工作方针。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绝不是一项“低成本”的文化保护和文化发展工作,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弘扬具有长期性、持续性特征,需要获得大量的资金、技术和人才支撑,为此,地方政府应当做好相应的财政资金支持工作,为文旅产业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互渗透、深度融合夯实物质基础。一方面,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的“非遗”项目属性、综合价值,每年专门划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资金,根据文旅融合所带来的经济效益、文化效益和社会效应,适当增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专项资金比重,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有足够丰厚的资金作为支撑,为此,地方政府部门应当积极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尤其是财政资金的划拨、预算、使用等方面的政策条例;另一方面,地方政府要给予积极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弘扬等方面的文旅企业响应的财政补贴,在促进区域范围内文旅产业“做大、做强、做好、做精”的同时,吸引更多优质的文旅企业前来投资,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二)深化“非遗”项目的保护,打造极具特色的文旅品牌项目
在文旅融合视角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工作,应当做好“非遗”传承机制的优化创新,构建完善的管理组织结构,确立以区域地方政府为领导班子的“非遗”传承工作体系,加深与各个文旅企业、非物质文化遗产景区之间的沟通交流。客观看待不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点,在“非遗”保护、传承和弘扬发展之间寻求最佳平衡点,实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传承与利用的共同发展。为此,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传承时,应当做好文旅品牌的创设,突出文旅品牌的时代性、特色性,吸引更多游客前来旅游,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文旅品牌项目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社会民众知晓、了解“非遗”项目。
在创新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文旅品牌项目时,必须做好服务模式的创新,让广大游客做到“愿意来、喜欢来”,盘活非物质文化遗产文旅品牌项目,真正为文旅融合下的“非遗”传承做到提质增效。为了充分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文旅品牌的社会效应、经济效应、文化效应,必须突出品牌的特色,实现文旅产品的差异化,这就需要在现有的特色品牌基础上,不断推出和创新非物质文化遗产文旅产品品牌项目,增强品牌项目本身的造血能力与文化内涵水平。
为了突出文旅品牌项目的差异化特征,可以根据当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类型、属性,设计多种文旅品牌项目。比如,针对青少年群体,可以设置一些注重文化知识学习以及实践体验的文旅品牌项目,让青少年可以近距离感受非物质文化遗产;针对老年人群体、家庭出游群体,则可以着重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观赏、纪念品销售等方面进行品牌项目创设。这样不仅可以让社会民众近距离感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之美,更能够让不少非物质文化遗产重新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
(三)大力培养“非遗”传承人,引导社会民众主动传承“非遗”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效果好不好,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非遗”传承人的能力是否足够强,“非遗”传承人的数量是不是足够多、规模足够大。因此,在文旅融合视角下的“非遗”传承,必须要全力培养优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人、传承人、弘扬人,不仅要做好专业队伍的建设,更要让每个社会民众都可以主动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
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的专业人才必须具备足够全面的专业知识,具备较强的专业素养,既要懂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知识与技能,了解如何积极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更要了解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模式,对文旅业务有比较深刻的认知。为此,有关部门和机构要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人才的教育培训,围绕“非遗”的相关知识、文化旅游产业的运营技能、“非遗”保护和传承的相关法律法规、政府政策和工作方针等方面展开系统化、规范化、精细化教育培训,确保每个“非遗”人才都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更能够懂得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由于当前我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方面的专业人才整体数量偏少,优质人才资源较为匮乏,为了更好地完成保护、传承和弘扬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重任,必须要拓宽人才培养渠道,增加“非遗”人才所属领域范围,要让广大社会民众、青少年学生群体积极参与其中,使其可以在保护、传承和弘扬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做出应有的贡献。比如,通过对中小学生开展积极有效的人才培养工作,可以让这部分学生在旅游旺季,到当地的“非遗”文旅景点,对八方来客讲解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知识。不仅提高了新时代中小学生的“非遗”保护、传承意识,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培养了大量后备力量,更增强了学生们的文化自信,在不知不觉中实现了对“非遗”的保护和传承。
(四)创新文旅的产业链价值链,加深地方政府与文旅企业合作
地方政府部门应当充分发挥出自身的职能作用,为当地集中在开发、宣传、推广和经营非物质文化遗产文旅品牌项目的中小型文旅企业提供更多优质的合作契机,一方面,创新和巩固当地的文旅产业链价值链,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影响力;另一方面,降低文旅企业的经营成本压力,吸引更多优质的社会文旅企业资本,持续壮大当地的文旅产业规模。地方政府要主动将当地的文化旅游产业,与当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相融合,专门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旅游专线”,增强文化旅游景区的“非遗”气息,助力特色文旅品牌项目的创设,做好“非遗”文旅品牌旅游环境的保护和开发运用,既要避免对当地的自然生态环境和“非遗”环境造成破坏,还要持续改善当地的文化环境,突出文旅品牌项目的文化底蕴,真正与文旅企业共同打造具有特色的“文旅+非遗”品牌项目,让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在优质的文化旅游环境下展现出更为强劲的发展动力。
(五)强化信息技术的开发运用,拓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路径
信息技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弘扬方面具有极强的推动作用,为此,应当立足于文旅融合,增强对信息技术、数字技术等新兴技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方面的价值。比如,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账号、抖音平台等渠道,根据当地文旅品牌特色,专门开设用于宣传和推广“非遗”品牌项目的账号,通过制作和宣传推广“非遗”,让更多的民众了解并愿意前来旅游体验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此外,还可以联合当地的媒体机构,在当地的旅游节或者重要的节假日,专门围绕“非遗”开设融媒体直播,向社会民众展示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深度展示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魅力。这样不仅盘活了当地的文旅产业,刺激了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更助力“非遗”的传承和弘扬,让更多的人领略到这些“非遗”的文化之美、艺术之美。
四、结语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维系和巩固民族团结和谐的重要资源,更是增强民族凝聚力、向心力、团结力的关键要素。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与弘扬,是延续历史文脉、坚定文化自信、推动文明交流互鉴、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必经之路。为了充分利用好文旅融合的优势资源条件,高质量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播,必须要做好相关政策和工作方针的设计与出台,解决当前存在的资金短缺、政策不足的问题,深化“非遗”项目的保护,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旅游品牌的建设。除此之外,还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做好“非遗”传承队伍的培养,打造复合型“非遗”传承人才队伍。做好文旅产业链价值链的优化创新,加深地方政府与文旅产业之间的合作,同时要逐步强化对信息技术的开发与应用,让信息技术、数字技术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赋能,从而助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