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政务数据资产化作用机理研究

2023-10-11王业军安滋平

中关村 2023年9期
关键词:公共数据法律法规政务

王业军 安滋平

一、前言

数据在政府治理中越来越重要。许多国家的政府部门都意识到政务数据的战略价值,并制定了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措施。开放和使用大数据将推动经济增长。有效利用政府信息作为资本,欧洲、美国和其他国家的政府部门在制定法律法规和培训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能带来更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政务数据资产化内涵

所有权清晰性、经济收益以及稀缺性,是将资源转化为资产的三大前提。

那么,政务数据资源是否能转换为资产?

第一,公共信息资源可以清楚定义使用权和归属权;

第二,具有经济社会价值并能共享的数据信息常常显示资源不足,因此价值较高且精密度高的政务数据资源在市场上有很大需求;

第三,利用数据的开放共享,可以实现政务数据资源的价值转化,促进产业升级,大大降低成本,最终形成有效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动能。把信息资源的价值充分体现在企业运营、重组或并购上。

可以看出,政府信息数据的基础就是将资源转换为资产,就像金矿一样,经历了许多繁琐的过程才得以变成黄金制成品,例如采矿、冶炼、净化和加工等,所以政府数据从资源转化为资产需要经过技术处理和市场化过程。将政务数据从资源转换为资产的过程中,如安全、标准、估值、所有权确认、资产注册和公共信息交易的决策为数据所有者提供经济利益的可控属性和可测量权限等属性。

三、政务数据资产化面临的问题

(一)政务数据技术处理过程面临的问题

我们把政务数据技术的处理过程分为公共数据安全、符合标准协议和确保价值转化等。下面分析政务数据资产转化过程中存在的技术问题。

1.政务数据安全性不高

随着经济增长,数字经济迅速发展,公共数据信息的开发和利用范围越广,其关注度也越来越高。政府数据涉及大量个人隐私信息,甚至商业机密和国家机密。但政府对于一些数据的保护措施不够完善,法律机制不健全等。总的来说我们现在面临的问题是提高我国对于信息开发和使用的安全性。各部门应加强应对能力,要大大降低政务数据存在的安全风险。

2.政务数据难以评估

数据资产化的一个重要措施是评估数据的价值,传统的估值法主要有三种:成本法、利润法和市场法。近几年,由于虚拟资产和资源资产估值需求的不断增加,难以量化收益和评估资产价值等问题存在,尽管评估数据价值能更好地进行价值挖掘,加快政务数据资产化,但公共数据资产本身所具有的虚拟性、共享性等特点使得公共数据难以量化,数据难以被评估。

3.政务数据缺乏标准

中国不同地区的政府部门数据多且分散,缺乏统一的规划和标准规范,信息资源共享困难。缺乏有效的法律制度和数据的相关标准,使得数据的相互操作性降低,影响整个公共数据价值发挥,让公共数据的资产化难以有效突破。政务数据资产化进行的根本保障是拥有一个稳定的公共数据资产交易环境,这不仅要有一个强有力的法律法规,同时也要有一个标准的政务数据的行业规范。但是目前我国缺乏完善的政务数据标准规范,使得我们对各数据资产交易平台的建设无法进行具体指导,从而导致各个平台体系无法互联互通。

(二)政务数据市场化面临的问题

通过研究各大网站和一些数据平台,我们了解到政务数据市场化过程主要包括定义公共数据的属性、公共数据所有权、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监控公共数据。

1.政务数据权属不明晰

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对政府数据的所有权缺乏明确的定义。政府数据所有权不明确,难以在宏观和微观层面推动政府数据的资产化。数字经济时代面临的主要问题是数据所有权问题,数据作为一种重要的生产要素参与到经济活动中,我们对数据产权标准不一,导致了政府对数据的各种权益受到损害。所以对于数据产权应该尽快建立一个完整体系,假设我们以经济效率为首要目标来定义公共数据的所有权,那么政府和合作公司有权在不侵犯个人数据以及由数据本身的定性特征决定的其他合法权益的情况下收集和分析个人数据。

2.政务数据的属性尚未确定

由于将数据信息从资产对象范围中删除,我国尚未达成对政府数据的资产属性的共识。部分专家将政府数据视为一种特别的非物质财产,同时国家相关文件提到了这一观点。在互联网时代,数据的经济和社会价值变得越来越重要。尽管《民法总则》明确规定信息作为权利对象的地位,但没有关于信息财产的单独法律,导致公共信息财产的不确定性。有学者指出,《民法总则》信息资产的属性以及政府相关资产管理系统很难建立,存在较大的争议性,也很难确定其内容。

3.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

虽然我国有《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但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政府部门的数据开放、共享与应用提出明确的要求,导致部分政府部门在数据开放、共享与应用方面存在法律法规障碍。对此,为解决法律法规障碍,一是推动政府部门形成开放数据的共识,加强立法。在推进政府数据共享、开放与应用过程中,应对政府部门和公众进行充分沟通,特别是对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数据。通过对政府部门开放数据的宣传与教育,使政府部门认识到开放政府数据是一项重要的责任,推动政府部门在推进政府数据共享、开放与应用过程中形成共识。二是在数据资产化过程中,政务数据资产价值评估的基础是政务数据资产的确权,政府机构、第三方评估机构和社会公众都可以对政务数据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从而为其交易提供基础。只有明确政务数据资产的权属关系,才能使政务数据资产在交易时有据可依。

4.缺乏有效的规范和监管

我们现在虽然有很多大型数据平台,但政府数据交易业务并不多,除了因为缺乏一套标准和交易规则,比如數据确认、定价、公平、合法,并且已经被各方接受和接受,还因为缺乏政府的第三方监督,政府数据具有公共属性,应该首先保障公共内容。而政府监管的缺失导致信息的非法交易经常发生。因此,在数据开放和当前政府交易仍处于调查阶段的情况下,应坚持数据开放和基于数据安全和个人数据权益的交易,建立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加强政府监管。

四、政务数据资产化过程作用机理

在政府信息资产转换过程中,首先要明确保护政府信息采集者和开发者的合法权益。关于政府信息权属,与其他资产一样,国家信息资产已被确认用于技术处理:根据脱敏算法的类型、级别和应用原则对国家数据进行分类和排序,选择不同的数据以确保政府数据的安全。通过创建政府数据标准,将标准化政府数据的估值转化为具有资产属性的产品,推动政务数据资产化的过程。极大推动政务数据的交易及流通,在市场交易的背景下,应该制定适当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政府应该建立有效监管的监管机构。本文将政务数据的资产化过程分为技术处理和市场化过程,技术处理主要包括国家数据的安全化和数据价值化过程,市场化过程包括公共数据的归属权、与交易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等。

政务数据的市场化是将处理后的数据在市场上进行交易。将数据以资产化的形式进行管理,为各部门提供统一的数据资源目录,帮助社会提供数据的共享交换和交易服务,发掘数据信息的价值,通过市场机制将政务数据作为一种商品进行交易,对政务数据进行技术处理,使政务数据真正成为政府组织、社会和市场的一种资产。实现数据资产化和标准化,同时,以市场为导向,促进公职人员对信息的开发和利用,提高数据的使用率,从而创造更大的社会效益;根据政务数据使用原则,对各种数据进行脱敏处理,防止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隐私泄露。在降低了来自内部和顺序来源的公共信息的敏感性之后,利用技术处理政务数据对信息数据进行价值衡量。经过技术处理的公共信息营销,将原始的政务数据转化为可流通且具有市场价值的政务数据资产,完成政务数据资产化过程。

五、政务数据资产化策略

(一)对政务数据进行分类分级

政务数据分类分级使得数据的开发和安全使用有了基本保障。不同的政务数据应采用不同的开发应用方式,在开发中要保证数据的质量和安全性,敏感的政务数据必须经过处理才能公开使用。尤其是有些数据是包含敏感词汇或国家机密的,不能随便公开,一定要对某些数据进行加密处理而不能直接加入某些数据交易平台。政务数据的分类和分级是一个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动态适应的过程,敏感社会的发展随着变化而增加或减少转换。基于敏感度的政务数据分类为敏感功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使政务数据资产化和安全化有了基本的保障。

(二)建设更加灵活、动态的数据资产交易应急机制

政务数据资产管控平台要进行全过程的数据安全管理,采用灵活的机制完善各部门整体的接口调度,通过政务数据的监管平台对突发状况进行处理。各部门应层层相扣,相互协作,确保数据质量。数据资产管理的具体应用应根据不同场景来设置不同的应用机制:在应对突发事件中,迅速对人群进行科学分类、进行精准管控和快速调配,这样可以提供大量数据支持应对与公共卫生、自然灾害等重大突发事件带来的问题。

(三)建立完善的政务数据资产化法律法规

政府要加强顶层设计,通过建立政务数据管理的法律、规章制度,解决政务数据资产化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和标准化问题等,实现政务数据资产化全周期在法律法规框架内运行,特别要注重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和适用性,为政务数据资产化顺利推进保驾护航。

(四)试点和推广一批价值明确的交易产品和应用场景

在政务数据资产化初期阶段,要示范和试点一批政务数据资产化产品和应用场景,通过对产品试点,为政务数据产品大规模推广积累经验和参考。在试点产品选择时,要选在产品标准化程度高、安全性高和价值易估值产品进行试点,重点考虑在智慧医疗、智慧城市和智慧出行等方面的应用,对试点政务数据产品,特别关注其安全风险,既要密切关注风险又要对风险具有包容度,加强监管,通过试点,為大规模推广积累经验,推动政务数据资产化顺利进行。

(作者单位:王亚军,山东协和学院商学院;安滋平,吉林财经大学,基金项目: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研究成果[项目批准号:22CSDJ63]。)

猜你喜欢

公共数据法律法规政务
公共数据使用的路径探寻
——访工信部信息通信经济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科协决策咨询首席专家王春晖
制定中国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法规的建议
论公共数据管控权的规范建构
7月起将施行新的法律法规
公共数据开放许可的规范建构
法律法规与民生新闻
海外房屋出租市场法律法规
最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文件提要
政务
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