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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绿色金融创新高地

2023-10-10李新祯

银行家 2023年8期
关键词:长三角示范区金融服务

李新祯

2023年初,国务院正式批复《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为探索区域绿色低碳一体化协同发展提供了制度依据。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紧扣“生态优先”和“一体化”两个关键,探索跨行政区域的高质量发展路径,同时也为绿色金融的跨区域一体化实践提供了重要的载体和平台。金融机构应从项目跟进、产品创新、科技支撑、跨区域金融服务等方面积极探索,在助力示范区生态优势转化的同时,加快把示范区打造成绿色金融创新高地。

示范区有条件为全国 出一条生态优势向经济发展优势转化的路子

长三角经济发展活跃,“三省一市”GDP占全国GDP的比重在2022年已突破23%,2023年一季度达到24.5%,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由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上海市青浦区组成,这些区县生态资源丰富、空间密集、经济活跃。在政府政策的支持下,示范区建设不仅能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实施,而且对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也将起到示范推动作用。

一是示范区绿色生态基底厚实。从生态基底看,示范区横跨沪苏浙三个省界,整体空间不大,只有约2413平方公里(含水域面积约350平方公里),但地处太湖流域碟形洼地,地势平坦,农林空间密布,湖荡水网纵横,水面率为20.3%,是坐拥“三湖一河”(太浦河、汾湖、元荡和淀山湖)的江南水乡客厅。示范区在大的格局和空间里锚固了生态基底。

二是良好的经济基础保证了生态优势转化的商业可持续。长三角地区经济发展水平高、科技创新能力强,具有被赋予率先实现生态优势转化的经济基础。截至2022年底,长三角已在科创板挂牌上市的硬科技企业有236家,占全国的比重为47.1%;在45个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中,长三角地区入选18个。同时,“三省一市”经济往来密切,联席会议制度、科技创新券通用通兑试点、长三角协同优势产业基金、G60科创走廊人工智能产业基金等措施,在促进长三角协同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从示范区来看,近三年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年均增速分别为7.4%和10.9%,都处于比较高的水平,在长三角创新发展绿色生态一体化示范区具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和发展优势。同时,示范区古镇文化资源丰富,先行启动区规划范围内的金泽、朱家角、黎里、西塘、姚庄5个镇中,有4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古镇。总体来看,示范区的经济基础能有效保证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的商业可持续。

三是一体化机制创新是激发示范区发展的驱动力。在一体化的推进过程中,利益问题是区域协调发展中要解决的关键问题。示范区通过制度机制一体化、区域利益一体化等举措,逐步解决了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难题。一方面,构筑实体化的组织机制。示范区构建了“理事会+执委会+发展公司”的组织架构,这样既保持了现有行政隶属关系,又能通过该架构有效打破行政壁垒,解决利益冲突问题。另一方面,构筑利益共同机制。示范区构建了环境污染赔偿和环境补偿机制、财政共同投入机制,同时设立了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投资开发基金,通过政府资金的先期投入,引导、撬动社会资本共同为区域生态绿色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总体来看,示范区制度创新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凸显,2020—2022年累计推出制度创新成果112项,其中有38项已经向全国复制推广。

绿色金融支持示范区建设的主要切入点

“生态绿色”是示范区的发展底色,凭借优越的生态资源禀赋和国家战略支持,叠加体制机制创新、政策支持、环境要素市场建设等后发优势,示范区的绿色金融发展有较大空间。

示范项目建设成为绿色金融服务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抓手。示范区聚焦一体化和生态绿色,按照集中示范和分类示范两大类谋划建设项目。其中,集中示范项目为“1+3”,即“1”个水乡客厅,“3”片各具特色的产业示范区域(青浦西岑科创中心、吴江高铁科创新城、嘉善祥符荡创新中心);分类示范通过共设“项目库”的形式施行,包括生态环保类示范项目、产业创新类示范项目、人居品质类示范项目和基础设施类示范项目。2020—2022年,示范区持续推进了108个重点项目建设,总投资达5633亿元。2023年示范区将重点推动70个重点项目,这些项目为绿色金融的发展提供了重要机遇。

生态产品将成为绿色金融创新的优质标的。国家“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对推动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新模式、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打开推动共同富裕的新通道具有重要意义。示范区已制定《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施方案》,从生态产品调查监测机制、重要领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等方面,明确提出了具体实施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示范区将在生态产品领域加快构建“政府—市场”联动机制,生态产品的确权、核算、登记、流通等为“生态信用+金融”模式创新提供了基础支撑。

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建设将为绿色金融提供基础交易市场。碳排放具有外部性,资源环境要素市场能够按照“谁排放谁承担成本”的原则,逐步把负外部性内部化,使碳定价逐步接近其社会成本。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完善支持绿色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2023年1月1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2年版)》正式实施(见表1)。未来示范区将探索建立生态用地和生态项目储备库,同步制定林地湿地补偿、水域整治修复等与耕地、建设用地增补挂钩的协调办法;逐步完善排污权、用水权、用能权等交易机制,促进资源要素跨省流通,这些都将为金融机构依托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开展抵质押类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提供市场基础。

碳普惠联建试点进一步拓宽绿色金融服务边界。近年来,我国绿色金融发展迅速,但覆盖的范围多为大客户、大项目,而对小微企业、个人等领域的绿色金融服务能力不足。其主要原因是小微企业和个人的节能低碳行为很难被识别。目前,部分地区开展了碳普惠实践,通过为企业和个人的节能低碳行为赋予价值,实现低碳行为的价值转化。从实践来看,尽管已有十多个省市实施碳普惠项目,但只有深圳、广州等少数地区出台了碳普惠地方性法规,这使既有的碳普惠平台或项目应用往往因缺乏完善的规则设定,而使绿色金融服务自愿减排市场面临较高的风险。“碳普惠联建试点”是示范区建设的重点任务之一,金融机构可以依托示范区的试点建设推动绿色金融服务走深走实。示范区将推动碳普惠规则共建、标准互认、信息共享、项目互认,为长三角的金融机构探索推出企业和个人碳账户、进一步拓宽绿色金融覆盖面提供基础支撑。

对策建议

目前,示范区在绿色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绿色金融资源跨区域流动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绿色转型投融资需求较为旺盛,绿色金融市场健康、快速发展。金融机构应紧紧把握新一轮绿色金融发展机遇,依托生态建设和一体化发展,从项目跟进、产品创新、科技支撑、跨区域金融服务等方面积极探索,以更高质量的金融服务助力示范区生态优势转化。

主动跟进重大项目,为示范区打造绿色创新发展新高地注入“新动力”。建议金融机构把握示范区各类示范项目建设新机遇,密切跟踪重大项目进展,梳理重大项目清单,挖掘潜在业务机会。一方面,加大与示范区内生态环境部门的合作力度,联合推出生态环境联防联治、生态环境保护等绿色融资项目,为绿色项目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另一方面,适应客户结构更趋多元、金融需求更趋个性化的大趋势,构建涵盖信贷、结算、投行、理财等业务的全产品线,为客户提供“融资+融信+融智”综合服务。

强化产品创新,为示范区“量身定制”完备的绿色金融产品体系。示范区建设在产品标的、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为绿色金融业务创新夯实了基础,建议金融机构加强绿色金融产品创新,不断丰富示范区专属绿色金融产品清单,为全国提供样本支撑。一是持续深化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围绕示范区内绿色产业行业,推进适合绿色消费、生态农业、分布式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领域的绿色信贷类产品创新。二是提前布局基于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的绿色金融产品。目前,浙江丽水市基于GEP核算结果,探索了一系列创新性应用,主要包括政府采购生态产品、企业购买生态产品和发放基于生态产品价值的信用贷款等三个方面。在示范区内,GEP的核算体系将加快建立,金融机构可借鉴丽水经验,依托GEP体系下生态资源的“生态身价”创新抵质押金融产品,深化拓展绿色金融支持生态价值转化的实现路径。三是探索对传统高碳行业进行绿色低碳转型的金融支持。聚焦重点行业,从转型金融活动目录、转型金融服务方案、转型信息披露要求、转型风险识别和管理等方面,加快构建转型金融服务体系,通过综合化金融服务,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支持。四是创新针对环境权益市场的绿色金融服务。紧跟环境权益市场建设进程,聚焦环境权益标的,从结算、托管、信贷、基金等方面提供综合化金融服务。如创新能效贷款、排污权质押贷款、能源未来收益权质押贷款等信贷类绿色金融产品,以及附加环境权益收益的债券、环境权益资产证券化和基金等。

加强科技支撑,协同构建示范区“政银企”绿色聚合生态圈。金融科技在服务地方绿色发展,推动投资决策绿色化、生产和生活方式绿色化、投融资方式多元化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示范区已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碳普惠机制、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充分利用金融科技进行赋能,建议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强金融科技的深度应用。一是基于自身的客户资源,连接政府和企业,助力政府搭建同时具备绿色项目认证、绿色金融产品服务、财政支持激励政策和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等功能的绿色金融信息服务平台,不断提升示范区金融基础设施的信息化水平。二是基于“金融+科技+数据”优势,积极配合示范区开展碳核算、碳普惠相关工作,助力示范区内企业和个人绿色低碳行为的科学量化。三是加强金融科技在产品创新中的应用,建立绿色风险量化模型,应用人工智能技术,针对不同风险偏好的客户,自主研发和匹配风险、期限不同的个性化绿色投资产品。

深化跨区域金融服务,促进金融资源有效流动。一体化、深度同城化是区域协同发展的动力之源。示范区通过一体化的规划编制、一体化的生态共治机制、一体化的生态联保机制等措施,加快构建全域统筹、要素流动的“新模式”,进一步促进资源要素的高效合理利用。建议金融机构在示范区内树立“一盘棋”思维,从内部信息管理、风险防控、政策机制等不同层面进行统一部署,为示范区开展一体化、同城化绿色金融业务奠定基础。在组织机构方面,利用示范区金融服务同城化契机,进一步完善商业银行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协同机制,加快完善绿色金融业务组织架构。可参考中国建设银行花都分行模式,通过在示范区内设立绿色金融创新中心,与政府、企业、第三方服务机构等开展丰富多样的合作创新,以点带面推动示范区全域绿色金融发展。在机制建设方面,在异地授信、跨省异地房地产押品互认等差异化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政策使用范围,探索建立示范区内绿色金融的跨区域联合授信和抵押担保管理机制,实现绿色金融资源在示范区内“无障碍”转移和“无差别”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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