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基因组编辑触发“人的性质”裂变的人文审思*
2023-10-08陶应时
陶应时
(1.湖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 长沙 410082;2.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科技哲学与科技伦理治理创新研究中心”,湖南 长沙 410076)
自20世纪50年代沃森(James D.Watson)和克里克(Francis H.Crick)发现遗传物质DNA分子双螺旋结构以来,生命医学科学已把关于生命现象、生命本质、生命活动以及生命规律的研究阐释建立于分子水平。自此之后,人类对生命奥秘的探索与认识实现了一个个重大突破和飞跃,“改写”、“重组”乃至“全新定制”生命遗传物质的愿景由此逐步成为现实。从人类基因组图谱的绘制成功到基因测序诊断技术的临床应用,再到CRISPR/Cas9基因编辑技术的发明,人类在“解释生命”与“改写生命”中体会到了“上帝之能”的造物神力。这就意味,人类不但能深刻地了解和认识生命的性质,还能有意识地操纵或改变以自然状态存在的生命本真结构,甚至能够定向制造全新的生命形态与生命类型。尽管前景令人期待,但基因编辑这一具有革命性的新兴生命技术也在不断引发争议,争议的缘由不仅在于其对植物、动物及生态环境可能造成不可预知的影响,也在于其对人类自身的影响同样难以预料。人们对此质疑与抗拒的主要原因并非认为基因编辑技术天然地具有某种“错”与“罪”,而是担心这一技术如果不受控制地施加于人,则会引起人的性质(1)性质是指一种事物所具有的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根本属性。人的性质即人性,是人区别于其他一切存在物并所以为人的本质规定性。在逻辑上,“人性”即“人之为人”的等价性规定:人之所以为人是因为有人性,因为有人性所以人才成为人。学界关于人性问题的探讨可为三个维度:一是根据人性之属性,可分为性善论、性恶论、性混善恶论以及性无善恶论等;二是根据人性之来源,可分为自然人性论、先验人性论、后天人性论等;三是根据人性之内容,可分为理性人性论、神性人性论、社会人性论、文化人性论等,如亚里士多德“人是有理性的动物”,卡西尔“人是符号的动物”,马克思认为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等。事实上,人之为人的“人”首先得是生物学意义的人,生物学意义的人是人之为人的实体性基础,或者说,人的生物学结构是人之为人的基本要素,任何缺乏这一要素的实体都不能称为人,在伦理学上都无法获得人的地位。而人类基因组是“人之为人”的共通之物与最本质特征,是人类区别于一切其他生命物种的根本所在。有基于此,本文关于人的性质的立论依据是,人类基因组编辑改变了人类基因组的结构,也就改变了人之为人的人性(生物性质)。人类自身的存在方式被改变,那么以人的生物性质为基础的人的社会性质与人类文明性质也都将随之改变。参见:商务国际辞书编辑部编《现代汉语词典》(实用版),2018年6月第1版,第883页;陆宽宽《人性、道德与“至善”——李泽厚“共同人性”论述评》,《北方工业大学学报》2022年第5期,第149页;冯泽永《人类胚胎的道德地位》,《医学与哲学》(A),2013年第11期,第8页。的某些变化,以及由这种变化所导致的不确定性风险或颠覆性后果。
时至今日,随着基因编辑技术的发展及不断取得的重大突破愈益促成一种共识:人类进化正面临一场空前的大转变。这个转变将引领人类从“自然进化时代”走向“人工进化时代”,其实质不仅是对人的自然生物性质的人为干预与改造,而且将通过改变人的生物性质来变革人的社会性质和人类文明性质。仅此而论,这就需要我们对人类基因组编辑予以深刻的人文审思并回答以下三重问题:第一,人类基因组与人的性质之间具有怎样的关联;第二,人类基因组编辑所触发的人的性质可能发生怎样的改变;第三,人的性质的改变将会带来怎样的挑战,以及我们应该采取怎样的对待态度。
一、人类基因组与“人的性质”的关联
人类基因组是人的遗传信息库或设计蓝图,含有约31亿个碱基对,通过生殖而世代传承。人类基因组蕴含了大量与人类生长、发育、遗传和进化等相关的复杂的生命信息,这些信息生成并决定了人的性质。人类基因组的结构变异会导致人体表型及其功能状态的变化,人的性质也将因此而改变。
(一)人类基因组生成并决定人的性质
我们每一个人的生命都始于基因组,在我们尚未发育成单细胞之前,基因组就已经产生并一直与我们为伴。人类基因组中的所有基因都有固定的位置和结构,但每个基因的功能表达并非孤立事件,而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耦合的联动关系,按照特定规则综合行使其生物学功能。人类基因组既是一个稳定的遗传结构体系,又是一个变动不定的变异体系。一方面,由于基因组具有“选择有利性”的特征,人类历经数百万年进化所获得的基因结构应是目前的“最佳版本”,其基因组所蕴含的遗传意义持续而稳定,这为基因组测序应用于疾病预防、精准治疗和健康指导创设了条件。另一方面,基因密码突变的随机性与偶然性,以及在环境发生改变时所体现出的意向性调整,这些都会改变基因组中的某些碱基序列并将获得新的生物学意义[1]。正因如此,在长期的连续进化进程中,人类基因组中的碱基序列不断发生变异,这些变异痕迹的累积生成了人类基因组的多态性及其表达差异。这不但为人类认识自身漫长的进化历程提供了“时间线”和“地理线”,而且将每一个人与这个星球上生活着的其他80多亿人,与6 000多年人类文明发展史上出现的所有人类成员,甚至包括自多细胞真核生物出现20多亿年以来在这个星球上存在过的动物、植物、细菌、病毒及其他一切生物都一一区别开来。由是观之,人类基因组不是一般之物,与其他生物基因组存在着根本分野和本质区别,是决定人之为人的基点所在。人类基因组通过遗传以保持人类整体的基本特征,同时产生变异使人类个体之间的基因型存在明显差异,人类个体在身体、心理、精神等方面的特质也因而各不相同。
人的性质是什么?这是一个看似简单实则很难回答的问题,事关人类的自我认知与哲学人文诸学科的立论起点。如果人类不清楚自身的性质或特征是什么,就难以确定自己在万物及宇宙中的地位,也就无法确定自己所应承担的使命与责任[2]。事实上,人的性质取决于生物因素、社会因素与文明因素等方面的规定。从物种进化的视角来看,人类原本是地球生命系统中的普通一员,接受自然进化法则而展开生存与繁衍。其后,或因为语言的出现等偶然因素,人类物种在进化过程中突破了某个“阈值”或“临界点”,而从自然人类学的深渊中走出来朝向人文人类学的方向演进。于是,作为动物存在的人逐渐且异常艰难地上升为作为人文存在的人,但在这一没有终点的上升过程中,人类始终保持着自己的自然人类学本性,又不断生成并发展着其人文人类学本性。人的自然人类学的基本标志和内在规定是人类基因组(生物性质),它是人与其他所有物种的根本区别,也是决定人的人文存在(社会性质和文明性质)的物质基础。然而,千百年来,人类对自身生物性质的追问,积累了各种不同的回答,尽管各有其理,但都不能完全令人满意。进入21世纪后,随着分子生物学“超摩尔定律式”的飞速发展,遗传学家们开始提出以“基因组(DNA)条形码”作为判定物种内在性质的理据,此举得到一些生物学家和哲学家们的赞同,并成为现代生物分类学理论与实践的重要内容[3]。人类基因组是全人类的生命之源与存在之基,涵括了人类物种生生不息、各有差异的所有遗传信息,事关人类文明的存续与发展。而人的“基因组条形码”则是在人类演化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体现了人的性质的历史性、决定性与整体性,不但反映了人与其他物种之间的“内在异质性”,还从根本上解释了唯人独有的特殊性。可以说,人类“基因组条形码”是“定义人类”的生物学基础,起到了人类“物种身份证”的识别作用,决定了人的生命发展模式与时间表[4]。人类“基因组条形码”在由碱基到氨基酸再到蛋白质的过程中,不但支撑、规定和制约着人类的形态、行为、生理等复杂特征,也诠释了人类与其他生命物种之间的存在差异,并决定了或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不同人类成员各自的命运走向与发展轨迹。
(二)人类基因组的结构变异冲击人的性质
“基因”(gene)一词最早用于对特定性状符号的抽象化表达,其概念语义随人们对其的认识深化与解释语境变化而不断演变[5]。有学者将基因定义为“DNA分子中能够产生一条多肽链或功能RNA所需的全部核苷酸序列”[6],或将基因表征为“一段制造功能产物的完整染色体片段”[7]。基因既是生物遗传变异体系的基本构成单位,也是控制生物性状及其功能表达的基本意义单元,其化学本质与内部结构蕴含着物种的信息存储与传递功能。基因与性状之间,除了极少部分是简单的一对一的线性关系,其余多是一对多、多对一或多对多的网状交互关系,即存在多个基因控制同一性状、一个基因控制多个性状、多个基因连锁聚合控制多个性状等复杂现象。当基因序列发生突变时,有可能是有利突变,但更多可能是有害变异,有害变异会生成不合格的最终产物,并导致疾病或其他异常状态的发生和发展。人类基因组规定了人类遗传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是决定人类物种性质的关键因素和根本力量[8]。人类基因组蕴含了有关人类生命孕育、生长发育、遗传变异以及衰老死亡等全部信息。可以说,人类一切生命现象都与人类基因组有关[9],基因组是决定人类生命展开过程及存在形式的内在机制与驱动力量,没有人类基因组,一切人类生命活动都不可能存在和发生。结构决定功能,结构变异导致功能变迁。人类基因组的碱基序列若发生缺失、插入、重复、倒位等结构变异,就会导致携带者某种基因功能的缺失或畸变,继而引发携带者的表型变化,甚至导致精神性疾病、感染性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等复杂疾病的产生。即便一些携带者没有临床表现,但结构变异会引起携带者基因组的不稳定,仍然可能在减数分裂中产生不等交换,对后代表型造成影响。人类基因组的结构变异会导致人体表型性状和机体功能的变化,也就造成了人的性质的变化。
作为一种革命性、颠覆性的现代生命技术,基因组编辑技术是改变人类基因组结构最强有力的新工具之一。在基因组编辑的过程中,找到一把自带“导航系统”的“基因剪刀”至关重要。CRISPR/Cas9就是近年来出现的“基因剪刀”,因其构成简单、编辑高效、操作容易,几乎可以对动物、植物以及微生物DNA上的任何预定位点进行精确改造,从而控制生物的细胞命运与性状表达,被科学家们誉为基因组编辑的“基因魔剪”。今天的CRISPR/Cas9基因编辑技术已在农业、食品、医药等领域广泛应用,为治愈HIV、遗传疾病、癌症,以及阻断新冠病毒的临近细胞传播[10]等提供了新的理念与方法,有助于解决世界粮食危机、建立动物疾病模型以及修正人类基因缺陷。正如沙彭蒂耶(E.Charpentier)所说:“CRISPR/Cas9系统已经突破了界限,它的应用似乎真的没有什么限制。”[11]如果基因组编辑技术把人的“身体自然”作为改造对象,将人变成“忒修斯之舟”。那么,这就意味着人类历经千百万年进化所形成的“身体自然”,从此将会打上“人化”的烙印,人就会成为“人”的制造者。如此,人的生命体将不再是由父母双亲的遗传基因所偶然生成,而是自智人出现以来第一次成为被人类自身所控制和操作的对象物。由此,人类生命有机体将走上一条由“偶然自然”向“人工设计”的不归之路,人的自然存在的生物学机制及其演化规律或将彻底终结,新的生物性质及其存在形态就此形成。然而,人类基因组编辑的本质是用技术手段来改变人的基因结构,也就冲击了以人类基因组为基点的人的生物性质,继而连带地动摇了以生物基因为原发机制的人的社会性质和人类文明性质。由于这个改变关涉人类存身的根基与本原,或将触发“人的性质”的裂变,人类可能因之被连根拔起而沦为制造的物类,以至于我们难以判断这种改变是人类的幸运还是不幸?因此,这就需要我们审慎地、具有前瞻性地预判这项技术对人的性质的裂变及其导致的可能后果。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确认基因组编辑技术是否真的应该开启人类设计自身生命的新纪元。
二、人类基因组编辑触发“人的性质”的裂变
“裂变”(fission)一词源于物理学概念,指一个原子核在一定条件下分解成两个或多个较轻原子核的核反应形式,并释放出巨大能量。用“裂变”描述人类基因组编辑对“人的性质”的改变,意在强调其对人的生物性质、人的社会性质和人类文明性质的变动程度之剧烈,以及这种剧烈变动将由个体人扩散至群体人乃至整个人类,犹如“核裂变”所产生的巨大能量与深远影响,以至于在某种意义上使人的归属标准之特征——“人的性质”不再存有。
(一)人的生物性质的裂变
人类基因组作为人类遗传变异的物质基础,其功能表达并非每个基因单独作用效果的简单叠加,而是各个基因相互协同与竞争、基因系统与生存环境交互作用的结果。因此,人类基因系统中的各个基因及其调控序列之间并非彼此孤立、各不相干,而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彼此作用,并在不断的进化发展中丰富革新。换言之,人类基因系统从来不是一个固化的、永恒的、不变的封闭世界,而是一个蕴含丰富性、多样性和诸多可能性的开放世界。事实上,自人类问世以来,自然选择虽不会产生大的或突然的变化,但会通过持续不断地积累微小的、连续的、缓慢的变异而引发人类基因系统的渐进变化。然而,从远古的断发文身到现代的疫苗接种,人类一直企图塑造自身机体以增强生命能力,使得人并非完全意义上的“自然人”或“自然生命”,而是自然机体与人工塑造交互融合的复合体。但无论是自然进化还是人工塑造,都没有导致人的基因组结构及其遗传信息发生根本性突变,也就没有从本质上真正触动或侵蚀人类的生命之本。而人类基因组编辑则以前所未有的方式改写人类基因序列,其规模、速度和程度几乎到了随心所欲的地步,它最终将实现人对自身基因结构的完全控制。人类基因序列已然走向“人工操控时代”,人类对自身生命性状的选择权空前地、爆发式地扩张,这可能带来无限前景,但也可能带来骇人危机。
基因组编辑技术对人类基因的操控与塑造,能够突变式地改变人的生理结构、形态特征与遗传性状。人的生物基础的巨变,相应地,人的心理、思维、精神以及理智能力等也将随之巨变。总体而言,涉及人的基因组编辑可分为两类,即体细胞基因组编辑和生殖细胞基因组编辑。体细胞基因组编辑对于在基因水平上进行疾病治疗具有造福人类的广阔前景,如增强肿瘤免疫疗法[12]已成为实现精准医疗最为行之有效的技术手段之一。体细胞基因组编辑局部地或部分地改变了人的自然本性,但这种编辑不会因为生殖而遗传到未来世代,因而在相关的哲学人文审思中学者对之批评与责难较少。而生殖系基因组编辑是一种可遗传的基因编辑,这让许多人踌躇、悲观和恐慌起来。特别是发生于2018年的世界首例“基因编辑婴儿事件”[13],这种直接作用于人体胚胎的可遗传基因编辑,由于未经严格的伦理和安全性审查,打破了关于人类种系实验的国际共识,以及缺乏足够的医学论证和透明度等[14],被《科学》(Science)杂志评为2018年度国际上影响最恶劣的三大科学事件之一[15],并引发了世界范围内的强烈谴责。人类基因组是自然界长期进化的杰作,具有相对稳定的性质,而人们之所以抗拒生殖系基因组编辑,主要在于它可能关涉人的生物基质的颠覆性改变,而且这种改变可能波及所有的后续世代。这是因为,人类基因组编辑将从根本上长久地破坏构成人类物种身份的生物学基础,进而从整体上裂变人的类生物性质,并产生某些非人物种的新性状与新特征,这或将导致人类自然生物属性面目全非甚至完全不复存在。
(二)人的社会性质的裂变
当人还未成为人时,自然选择几乎是生物进化的唯一运行机制,正是在自然选择压力的推动下,人与人类社会才得以诞生。当人与人类社会形成之后,由于人既是生物的人,又是社会的人,是生物属性与社会属性的统一体,因此,人不能脱离社会结构与社会关系“原子式”地存在,而必须嵌入具体的、当下的社会结构与社会关系之中。人在社会中所处的位置与关系又彰显其相应的社会功能与社会作用,并通过从事、承担和完成相关的社会活动得到呈现。由于人是具有能动性的实践者与行为者,能有意识、有目的地改造客观世界以及人类自身,这就使人类社会的性质有别于动物世界及其他生物种群。在人类实践活动、自然选择以及外界环境的交互作用下,人类社会日渐成为一个充满生机和富有活力的动态系统,有着十分复杂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现象,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社会风貌与社会生活。事实上,自人类与人类社会产生以来,人类对自身社会性质的改造就一直在进行,只不过他不是使用或不只是使用技术的方式来实现,更多的是通过文化的渗透、融合与传递来进行。一方面,人类的文化发展基于生物学上的需要而产生;另一方面,人类的生物学特征又会对文化发展作出反应,并且最终影响遗传进化的强度和韧劲[16]。这种“基因-文化”协同进化的双向互动决定着人类社会性质的基本图景。
人类基因组编辑可以改变人的基本生命参数,人的生物性质不断技术化和非自然化,体型、智力、情感、道德等一切人的本性及其存在样态都可被重新设定和配置,人类生命进化原本遵循的自然选择过程俨然成为了技术选择过程[17]。事实上,人的社会属性决定了社会对个体的制约、限定与束缚,也为个体提供支撑、依托与方位指南,个体则加入并转化为社会总体,继而形成各种社会关系形态,这样就实现了个体与社会的互动与融合。然而,基因组编辑对人的生物性质的改变,在破坏人的自然本性的同时,颠覆了人类文明史以来以自然人为基础的社会存在与社会结构,进而从根本上裂变了人的社会性质。这是因为,运用基因组编辑这种超越自然进化的技术力量,将人类的未来方向推入人工进化的大胆领域,不但可能打破今天存在于每个人内部的生物因素与社会因素之间的脆弱平衡,也可能破坏以此为基础的人类内部力量与利益分配的平衡,从而颠覆既存人类社会的人性基础与规则体系。这就意味,人类基因组编辑不是触发一般意义上的社会变迁,而是可能从根本上消灭现存的人类社会,甚至可能从根本上彻底终结人类历史。而到那时,基因组编辑技术将制造出在生物性质上与今天人类物种截然相异的“他者”,并由此裂变出具有全新性质、结构和形态的“他者社会”。
(三)人类文明性质的裂变
在几千年波澜壮阔的文明发展史上,人类文明历经了由原始文明、农耕文明、工业文明到当今智能文明的形态演进。每一次人类文明的质态飞跃,都是诸多因素和条件相互作用的综合结果,而其中最具决定性的力量则体现于人类对自然物质的认识能力与改造能力。近代以来,科学技术日益成为推动人类文明进步的“发动机”,以至于有人认为科学技术体系是人类文明演进的基因图谱,映射着人类文明进化发展的内在机理与深层奥秘[18]。借助这个图谱,我们可以发现,迄今为止每一次巨大的科学发现与技术发明,都深刻地改变了人类的生活方式与存在样态,并由此规定人类文明的航向与轨迹。但这些技术的进步,无一例外都是改变人所面对的客观自然,使其更好地适应人类社会发展的需要。与之完全不同的是,人类基因组编辑则是人类史上第一次试图改造并最终可能彻底改变人的自然本性的一种技术手段,其文明实质是“充当上帝”的角色对人体自然进行全新的设计和制造。然而,“自然”是人类既往历史上所有文明的核心价值,也是一切价值及其社会秩序的基础[19]。可以说,人类基因的自然序列是人类文明历史的印记,在相当程度上表征着既有人类文明的性质与状况,改变人类基因的自然状态,也就意味着改变人类的生存方式、存在样态及文明性质。而在更为严重的情形下,基因组编辑技术在对人的自然属性进行“编辑”的过程中,这种“编辑”的力度与深度一旦突破了某个“阈值”或“临界点”,就会从根本上彻底摧毁既有文明体系的主体和基础——由自然人及其形成的自然家庭所构建的人类文明基石。进而言之,基因组编辑这种对人的身体自然的颠覆式改造,实际上就等于从根源上动摇乃至完全破坏了人类此前数千年发展所形成的文明资源,其后果可能是对整个人类文明的最后终结。人类在此时不得不面临的一个悖论是:为了彻底提升人类文明,就要对人的自然性质进行彻底的重塑与更新;而人的自然性质如果不复存在,“人”将不再是“人”,至少不再是既有人类文明的主体。由此可见,人类基因组编辑对人类文明的影响无疑是根本的、深远的和全局性的,就其对文明革命及其未来前途而言,将会促使人在改造自身的进程中裂变出全新性质的“非人”文明形态。
三、“人的性质”裂变带来的挑战与难题
人类基因组编辑对人的“身体自然”的支配与控制,不但意味着如冰川般缓慢的人类自然演化将会终结,也使“人的性质”的裂变成为可能。“人的性质”的裂变将从根本上重塑人类的生物基质、社会基底与文明基石,这种重塑将变革人与人、人与社会以及人与自然的关系,并将带来一系列的挑战与难题。
(一)不可逆转的“遗传势差”
人与人之间存在的差异,既包括先天智力与体力的不同,又包括因家庭出身而在社会资源获取与运用等方面差别。通常而言,先天禀赋和社会背景较好者,常常有机会获得更高的社会位置与更好的社会资源,促使社会各个体在社会地位上形成彼此相分的差异和界限,进而分化成不同的社会阶层。事实上,人与人之间的差异及社会阶层的存在,无法回避、无可消除,是触发各种社会问题的深层症结所在,造成了人类内部的隔阂、冲突与对抗。然而,“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人类史上此前各种政治的、经济的以及社会的不平等关系是一种“外在的不平等”,可以通过“暴力方式”来破除阶层壁垒,或是通过“改良方式”让其“租值消散”。简而言之,此前人类社会的各种不平等关系都不是固定的、永久的,而是可以被打破、解构和重塑的。与之显著不同的是,人类基因组编辑不同于政治的、社会的、文化的及其他一般意义上的“革命”或“改良”,而是在基础存在论上对人的性质的改造,即变革人类的遗传物质。如果这种改造不能成为普享的福利,人类社会就会逐渐出现自然出生人群与基因编辑人群之间的分野,人类社会既有的“外在的不平等”就会进一步演变为遗传物质的“内在的不平等”。必须正视的是,这种“内在的不平等”将会造成不同群体、不同个人之间形成永久性的且不可逆的“遗传势差”。无论是体形上的状貌,还是精神上的资质,那些经基因编辑所形成的“基因贵族”及其后代或将永远处于社会结构的顶端,而未经基因编辑的“自然平民”则只能永远地居于社会结构的底层。于是乎,人和人之间将会产生难以逾越的基因鸿沟与遗传分野,并将诱发不同社会圈层之间形成愈益严重的“群体极化”,人类社会阶层的不平等现象由此将变得更加固化、极端和难以动摇。
(二)摧毁人的自主性及其形成条件
自主性是人类的根本特征,根植于人的自由意志,是人类与生俱来的一种自我选择或自主决定的能力。对于未出生的人类胚胎(胎儿)而言,自主性原则主要有两种体现:一是“独立性”,即当事人免遭他人的掌控与支配;二是“开放的未来之权利”,即当事人具有对自身的生活模式与人生道路进行选择的可能[19]。基因组编辑使人类生命的始基不再是源于父母遗传物质的随机偶然,人的生命开始由基于偶然性的“自然形成”转变为依照他人偏好的“人工设计”。这种设计可对当事人的特定基因进行人为取舍、增删或修改,从而在基因层面操纵了当事人的意志品格、外貌特征与禀赋爱好等生命性状,并由此消释了由偶然性所确定的人的自然天性,使人的发展偏离了本来的人生轨迹与生命征程。基因组编辑技术对人类生命的这种专断设计,让人从根基上失去了真实自我与内在本性,人便异化成了受控于外力的“人工生命”。换言之,基因组编辑技术正在成为一种控制和支配人类自身生命的异己力量,人自觉或不自觉地沦为这一异己力量任意宰制的对象物。这不但实质性地加剧了人的异化和物化,也从根本上否定了人的人格地位。正因如此,当一个经由基因编辑的胎儿在长大成年以后,他可能并不认同甚至反感这种经由他人设计的身心特征,但又无法作出任何的拒斥、回绝与抵抗。这就使“基因编辑人”在事实上成为了一件体现他者意图的作品。就此意义而言,基因组编辑无异于从根基上剥夺了一个“人”作为自主行动者的前提与基础,而这种剥夺的过程又是永久性的和不可逆的,因而他的一生都无法逃离这种强制性的外在决定,他既无法拥有自然禀赋而独立成为自己生活的作者,也无缘在各种不同的生命轨迹中作出自由选择。更为悲惨的是,这种影响和后果还将通过婚姻关系与生育繁衍波及他的所有后续世代,从而在起点和根本上永久性地摧毁了“基因编辑人”和其后代的自主性及其形成的先决条件。
(三)难以克服“善恶对价矛盾”
技术进步是人类迈向文明社会的巨大动力,也是人类进入风险社会的主因之一,甚至将人类抛向“一个失控的世界”。正因如此,每当一项重大技术成果问世之后,人们往往既喜又忧。喜的是这一技术将在更大程度上提升人类福祉,忧的是这一技术的盲目滥用或不当应用将在更大程度上威胁人类生存。换言之,技术有多大能力用于善的目的,产生善的效用,就有多大能力用于恶的目的,产生的恶的后果[20]。然而,技术的“为恶利用”可能为其当下所带来的福利所遮蔽。这就需要我们在善恶之间作出取舍和选择,用伦理之“剑”斩断技术之“恶”,以确保技术向善、造福人类。如同其他技术一样,基因组编辑技术既可造福人类,也可能产生诸多恶果,如基因组编辑技术与生物资本主义的苟合、基因组编辑技术诱发纳粹优生学的复活等。而诸多的“恶”在渗入人类社会之后,其在与社会的互动耦合中又可能演变出新的“恶”,人类命运就会面临巨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在最为极端的情况下,这种“恶”甚至可能成为人类整体毁灭的发端,人们由此感到焦虑不安。为了防范基因编辑技术的错用、滥用及恶用所产生的消极后果,人们自然要求对其潜在之“恶”给予最大的评估,强调从最坏处着眼来审思基因编辑带来的负面效应。与此同时,人们也开始逐渐认识到,要稳健从容地发展人类基因编辑技术,就应以道德约束为基本底线,并构建一套完善的监管体系来予以控制和规范,以求最大程度上的“兴善除恶”,这也昭示着人类的自觉警醒与自我纠正。然而,一方面,由于伦理或法律上的规则设置赶不上技术的创新速度,而且这种趋向将日益突出;另一方面,由于国家之间不断白热化的科技竞争易于使技术的“为恶利用”脱离社会伦理及法律规制,可能会使一些旨在制止“为恶利用”的伦理条文与法律公文成为一纸空文。这些都是人类基因组编辑所必须面对而又难以克服的问题。
(四)“人是什么”成了全新的问题
什么样的实体是“人”、什么样的实体不是“人”,这是一个涉及人的本体论的问题,需要回答“人”与“非人”之间的差别。单从生物学层面而言,“人”必须具有独特的人类基因组,并由人类基因组发育出独特的人体和人脑。换言之,人类基因组是一个实体成为“人”的基本资格,人之所以为“人”,而与飞禽走兽不同,乃是因为“人”具有人类物种所特有的基因结构。正是这些遗传基因与其周遭环境及社会文化的有机融合与交互影响,才让人类成为人类,让我们成为我们,并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人类(我们)的未来走向何处。事实上,世界上的每一物种及其不同性状都是在数百万年的演化中逐渐形成的,并且穿插在其他的演化之间,所有这些改变组合在一起才生成今天每个物种的特有性状。基因组编辑技术对人类遗传物质的操纵和篡改,让人类获得动物界及其他物种的基因序列与生命性状成为可能,甚至制造出完全不同于已知地球生命的全新生命形态,对人的本质与主体地位构成了强烈冲击,这就模糊了“人”与“非人”的界限。由此引发的关于“人”的形而上学问题的追问是:一个人拥有非人的基因还算是“人”吗?一个人在多大程度上拥有非人的基因才是“非人”?这成了众多哲学家争论的焦点[21]。比如,一个人可以获得像狗一样的灵敏嗅觉、鹰的超强夜视能力、海豚异乎寻常的潜水本领、猎豹飞一样的奔跑速度。而一旦人类基因及其生命性状可以随意改变,人类作为一个特定物种的自然进化与遗传稳定性就会随之终止。如此,人类就会在一定程度上甚至从根本上失去人性。那么,在遗传性状上发生与“人性具有实际差异性”的人还是不是人?进行哪些基因编辑可以使人依然保持为人?进行哪些基因编辑使人不再是人?这就需要我们对“人体自身”与“他者”的分界问题给出全新回答,这也是我们对人类基因组编辑未来前景的中心关切。
四、结语
人类基因组作为人类存在的生物基础与先决条件,是关乎人类生命最根本、最核心、最本质的存在,决定了(或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人的生物性质及其由此生发的人的社会性质和人类文明性质。在人类迁徙、族群形成以及历史演进的链条中,我们都不可否认的是,人类基因组一直隐藏在千奇百怪的人类社会现象背后,不自觉地发挥其强大的功能作用,并在与人类文化的双向互动和协同进化中内生着某种秩序规范,从而保持了人类社会较高程度的稳定性与有序性。人类基因组编辑作为一种可以改变人类遗传物质的强大生命技术,能够改变人体由自然进化而来的化学组成和物理构象,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人的性质”的裂变。当这种性质的裂变突破某一“阈值”或“临界点”时,其对“人的性质”的改变就不再只是程度上的差别,而是升级到物种层面的差异。这对于宇宙而言固然微不足道,但对于人类来说却是一种天翻地覆的“改变”。假如人类基因组编辑对“人的性质”的裂变真的突破了物种的界限,这就意味人类将成为被淘汰的陈旧物种,人在地球系统中的统治地位将被基因编辑技术所制造的“他者”取代,一切人类文明都将成为“史前文明”。因此,人类基因组编辑实际上是人类对自身的否定与了断——人类不再是人类,我们不再是我们。然而问题在于,人类为什么要创造一个否定自身的“他者”呢?人类为什么要编辑一个可能终结自身的存在呢?这样做对人类自身有什么好处?而如果允许我给出一个忠告的话,那么我想说,只有一个原则,即人类基因组编辑不能突破人类物种的“阈值”或“临界点”。如果“人的性质”的裂变过于巨大,以至于被自己“编辑”的“他者”所替换,人类就会走向“终结”与“消亡”。人类自身都已不复存在,那一切的“编辑”又有什么意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