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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法治教育融入思政教育问题研究

2023-10-06孙宏樽

知识文库 2023年18期
关键词:法治思政法律

孙宏樽

在新时代背景下,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新时代大学生的法治素质状况,将对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贯彻落实及构建法治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产生重要影响。因此,为了更好地培养高素质人才,发挥高校思政课在立德树人过程中的关键作用,将法治教育与思政教育体系相结合,并持续地探索出一条更加深入、行之有效的实践途径,已经成为实现大学人才培养目标、促进大学思政教育改革的必由之路。

1 法治教育融入思政课程的必要性

1.1 有利于思政課程与法治教育同向同行

法治的本质是国家、社会和公民对宪法与法律的尊严与权威的尊重。构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是要实现依法治国的目标。在我国,法治教育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政府的必然选择和重要途径。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中,尤其提高其在高等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对形成一个遵纪守法的社会法治氛围大有裨益。让法治教育正式成为我国各级各类高校教育中的重要内容,特别将法治教育有机地融入大学思政课体系中,不仅能够激发大学生浓厚的学法热情、持续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也能为全面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提供人才保障。在思想政治教育中融入法治教育主要是将法治文化理论知识、价值理念、精神追求以及法治案例等融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中,让学生潜移默化地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在法治教育的背景下,继承和发扬先辈的高尚品质、道德情操,增强爱党、爱国、爱人民、爱集体的情怀,提高大学生的法律价值判断力,用法律典型事迹激励大学生增强道德涵养和法律素养,从而达到立德树人的教育目标。

思政课程教学模式改革不是对高校现有的思想政治课程的简单重复改造,而是明确法治教育融入思政课教育的目标是在提高大学生道德素质的前提下,在教育中隐性地融入法治元素,形成新型的思政课程。要达到思政课程与法治教育并重,使二者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相互促进,相互融合,实现对大学生道德素养与法律素养的双重提升。因此,要明晰法治教育和思政教育的关系,深入挖掘教科书中的法治内容,培养大学生的法律观念,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实现思政教学及法治教育的最优目标。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渗透法治教育,能够满足大学生的发展需求,更能提高大学生的核心竞争力。

1.2 有利于保证高素质人才的培养

高校思政教育是培养人才的重要环节,应该致力于提高大学生的法治教育素养,才能培养出立德树人的全面人才。随着全面依法治国进程的不断推进,2020年中宣部、教育部又印发了《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实施方案》,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改名为思想道德与法治,使法治教育继续成为新时代高校思政课的重要议题,并进一步创新发展和持续推进,为新时代的法治中国建设提供更多智力支持和有效保障。同时,一个合格的新时代大学生应当具备和社会发展同步的思想道德素养和法治素养,应该能够联系实际,将专业技能和法律知识应用于日常工作和生活。因此,要培养高素质人才,就要求高校从“大思政”格局下,将法治教育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融入思政教育中,积极用法治文化影响德育教育的功能。

随着“互联网+”的时代到来,各种各样的网络陷阱和网络诈骗接连发生。由于大学生的社会经验不足、防范意识较差等原因,他们更容易成为犯罪分子的攻击对象。虚假征信诈骗、刷单返利诈骗及网络交友诈骗等,这些都已经变成了侵害大学生合法权益的主要网络犯罪形式。同时,以大学生自身违法犯罪行为也时有发生。所以,无论是从提高大学生法治素养的角度,还是从维护大学生合法权益的角度,用法治基因塑造当代大学生,在高校思政课中融入法治教育,都是在新时代高等教育中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实现立德树人教育目标的实际需求。

2 高校法治教育融入思政课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法治教育对象主观能动性不足

当前,对非法律专业的大学生来说,关于法律知识学习的重视程度明显不足,部分学生认为,专业知识的提升才是主要任务,是关系到未来职业的关键因素,而法治教育对于未来职业规划实用性不强,导致大多数学生在思政课程中学习法律知识的热情度不高,将法治教育排斥在专业课教育之外,主观上意识不到法律在社会生活和人生道路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我们可以发现,在当今一部分大学生中,对社会上的违法行为和法律现象表现出了一种漠视的态度,他们非但不能很好地运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甚至有一些人还走上了极端的犯罪道路,比如马加爵杀人案、药家鑫撞人案、胡恒江杀人案等,这些案件的发生都和大学生法治观念淡薄、法治思维缺失关系极大,他们在遇到问题时不能自觉地用法治思维来评价和预测自己的行为,不仅破坏了自己的人生道路和美好前程,还给社会和家庭带来了严重的情感伤害和经济损失。

2.2 高校教师的专业水平与法治教育要求不匹配

教师在传授知识与技能时,应融合自己真挚的情感与正确的价值观。“要成为塑造学生品格、品行、品位的‘大先生”,对大学生思想、精神状态的健康发展产生正向推动力量,就必须将教师的修身立德建设放在首位。要将法治教育与高校思政课完全融合,首先需要思政课教师本身具备较高的法治素养和法律知识水平。在许多高校中,思政教师主要是马克思主义理论或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而法律专业背景的思政教师为数不多。因此,在没有接受过专业法学教育,并且缺少法律实践机会的情况下,高校思政教师仅依靠思政类课程的统编教材来开展的法治教育,不仅难以对教学方式和教学方法进行改革创新,也难以准确地把握法律的本质和内容以及道德与法律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从而不能明了地让大学生理解道德与法律之间的辩证关系,弱化了教学应有的功能。同时,当代高校的思政教师多是在我国传统教育模式中成长起来的,一些高校在招聘法学专业教师的过程中只注重考核教师的专业素养,不注重法治素养的考核,使教师很难认识到课程思政的重要作用,甚至呈现出“理论”和“实践”脱节现象,在增强学生运用法治素养方面能力不足,也未将法治教育的价值性融入教学中,影响了教师的整体知识体系的发挥,出现达不到法治教育知识性与价值性相统一的情况。

2.3 高素质人才培养方案中法治教育元素缺失

完善法治教育是高校“立德树人”的根本要求,高校在顺应人才培养机制的同时,应该注重以“课程思政”为出发点进行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实践中多数高校在修订或完善人才培养方案过程中一边倒地注重专业课的课程设置,忽略法治教育课程设计,甚至存在人才培养方案中缺乏体现法治教育的通识课程或公共选修课程,一定程度地忽略了学生的法治意识的提升。而对大学生法治教育的主渠道课程仅为思政课中“思想道德与法治”一门课程,该课程主要讲述我国法律体系的一般原则、全面依法治国道路、宪法及公民的法治思维培养等内容,理论性稍强、实践性不足。尽管,国家对此也给予了高度的关注,专门组织了专家学者,对教材进行了统一的编制,并根据社会发展情况对教材进行了更新,为实践法治教育的开展提供了正确的方向和有力的支持。但是,从教科书的内容体系上看,关于具体部门法律的章节学习却是片面的,而且缺乏系统性和实操性。例如,思想道德与法治课教材中前面五个章节是关于思想道德的内容,后面仅有一个章节侧重于法律基础知识,而每个章节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前面四个章节与后面一个章节又可以单独割裂开。因为篇幅的限制,虽然也有个别案例和知识扩展,但是从总体上来看,这些知识的内容太过笼统,它们大多是概念性的法律术语介绍,或者是对法治思想的简单分析,缺少系统性、完整性和实用性,这使得法治教育与高校思政课程结合不够紧密,进而导致法治教育与思政教育难以充分结合。

2.4 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缺乏衔接

法治教育融入思想政治教育,主要任务就是让大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素质发展的高等人才。在传统的教学方式设置上,教学方法多采取“填鸭式”理论灌输方法,对于学生的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呈现出从理论到理论,从思维到思维,与社会实践相脱离。长此以往,在课上学生习惯性地成了纯粹的受教育者,在课下会快速遗忘理论层面的知识。这种教学方式看似达到了“立德树人”的培养模式,但难以达成“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教育效果。在教学安排设置中,法治教育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缺乏合理的衔接和互动。目前,高校对思政课程教学安排普遍实行理论教学“挑大梁”,实践教学“扮演客串”的模式,这种教学机制使得理论与实践完全脱节,导致大学生缺失法治教育实效性。

3 法治教育融入大学生思政课程的路径

为了使法治教育与思政教育相互结合,我们要积极地探索并构建思政课程融入法治教育的路径,为培养“立德树人”的高素质人才,我们需要发挥思政教师队伍的“主力军”作用,优化人才培养的顶层设计,探索思政课程中法治教育实践教学的重要手段等,从而切实有效地推进法治教育融入思政课教育的实践,将法治教育全方位融入教学、育人、实践等全过程。

3.1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法治教育教学实践离不开高素质思政教师队伍的打造,他们是融入思政课程法治教育的主力军。好老师首先应该是以德施教、以德立身的楷模。好老师应该取法乎上、见贤思齐、不断提高自身法治修养,提升人格品质,并把正确的道德观、法治观传授给学生。打造一支专业扎实、才高行厚、养德修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的法治教育育人队伍,是弘扬和传播法治教育的前提。

首先,提升教师队伍法治教育素养。一方面,教师要对“终身学习”的概念应有深刻的认识,对“大思政”教学模式的发展有清醒的认识,对教师综合素质培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清醒的认识。教师可以通过自主进修、线上学习等方式,来充实自己的法治知识储备,提高自己的法治素养。另一方面,高校也应注重教师的法治素质能力的培养,要以主题讲座和专项培训的形式,强化对校内教师的法律素质的针对性培训。同时,要加强对教师的激励,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可以通过培训把“新鲜的”法治文化融入思政课程中,解决针对“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教育的根本问题。这样既能够提升教师队伍建设质量,又能增强教师参与学生教育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其次,更新完善教师队伍激励机制。外在的激励能够产生更强大的内生动力,完善激励机制,能够充分调动思政教师参与法治教育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高校可以通过考核评价、职称晋升、评奖评优等物质和精神激励双管齐下,这样既解决了教师的生活问题,又能够激励教师发自内心的认知、了解、熟悉法治教育,能够将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3.2 优化人才培养的顶层设计

法治教育方式的实质就是:要求人们把法治变成内心的信仰,自觉维护法律权威,用法治的理念原则和法律的具体规定来判断、思考和处理法律问题。对青年大学生来说,高校既是他们学习知识的地方,又是他们能力培育、价值观念教育的重要场所。因此,要想让思政课中的法治教育真正焕发出勃勃生机,就不能仅围绕教材、教师或课堂开展改革,还应该积极构建校园的法治文化氛围,让学生有更多的机会参与到校园的法治建设之中。例如,在人才培养方案层面做好顶层设计,在课程设置上,高校应当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在高素质人才培养方案中增设法律职业伦理课程,以此作为法治教育融入思政教育的“主战场”。在教材编制上,思政教材中应当增设法治文化、应用技能知识,将德育知识和法学理论知识紧密结合,从而加强法治、道德的有机融合,还可以编制法治元素全覆盖的教学文件。在教学方法上,高校需要摒弃固有的理论灌输式的教育,采取实践导向型教学方式,积极融合两种教学方式,遵循教育“内化—外化—内化”的客观规律,以此培育出具备坚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大学生。

3.3 加强实践教学环节

目前法治教育融入思政教育的过程中,部分高校的德育教育仍是以传统的单方面理论讲授为主的思政课教学,侧重于对学生进行知识灌输和价值观培养。缺乏一套有纲领、有计划、有实施的教学转化体系,以致法治实践教育欠缺实效性。因此,可以将法治作为载体,发挥法治文化的教学优势,创新实践教学路径,探索多样性的实践教学方式,引导法律大学生参与其中,感受到法律的无限魅力。

首先,结合大学思政课程,合理安排教学体系。对于在思政教育中渗透法治教育,不能只是简单地进行法治素材的堆积,而是要构建以实践教学模块为主体的教学体系,利用好法治文化成为其侧重点和切入点。思政教师要结合不同的法律专业知识,将优良的红色精神、法律制度、法治文化融入思政课程实践,例如在法学理论分析、法学案例分析、模拟法庭教学、诊所式法律教学时附带着、顺理成章地引入思政课程的内容中。让学生饰演被告、原告、法官、检察官、律师等角色,形成以学生为主体,以项目为中心的实践教学模式,这样既能够让大学生运用法律知识进行思考、解决实践中的问题,激发学习潜能和创造力,也能够让法治元素不断浸润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实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目的。

其次,打造互联网实践教育基地。在大学思政课中进行法治教育,也要不斷地丰富教学资源和教学手段。如将虚拟现实技术、微课、慕课、雨课堂等技术引入到教学过程中,使学生在授课时不会感到枯燥,从而更好地理解所学内容。不断地培养他们的法治意识,规范他们的法治行为,最大限度地发挥思政教育的主阵地作用,促进大学生法治教育的知行合一。

本文系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思想道德与法治课教学研究”,课题编号:GJB1422533。

(作者单位:黑龙江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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