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享乐还是追求实现
2023-09-28冯琳琳钟浩王艳红
冯琳琳 钟浩 王艳红
[摘 要]本研究将探讨在物质主义、个体主义等冲击下的新时代大学生是通过追求享乐还是追求实现来获得幸福的。部分大学生存在人际关系淡化、过于关注自我、功利化等问题,培养大学生利他主义是维系学生间和谐关系的重要途径。因此,本研究还将探讨不同的幸福观会对大学生利他主义培养产生何种影响,并提出对策建议。综上,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需要确立幸福观教育的地位,指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幸福观,提高获得幸福的能力。
[关键词]幸福观;享乐主义;实现主义;利他主义;大学生
[中图分类号] G64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437(2023)11-0104-05
一、大学生幸福倾向的来源
幸福作为人类的生活目标,昭示着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从古至今,人们从未停止对幸福的追求和探索。幸福并非受单一因素的影响,比如,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有曰“仁者不忧”,具有仁这种儒家最高美德的人是幸福的,美德又是通过锻炼而成,所谓“克己复礼为仁”[1]。儒家幸福观认为幸福与物质没有必然的联系,追求道德即为追求幸福,即使是一箪食,一瓢饮,也不能停止提升自己的思想道德[2]。道家则强调“无为”,返璞归真,才能获得幸福[3]。随着时代的变迁,物质资料的富足为美好生活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个体追求并获得幸福的方式也不尽相同。不同的幸福来源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幸福体验,有人以追求生活的快乐和感官上的满足为幸福,有人则因富有意义的生活而感到幸福。
幸福倾向是个体追求并获得幸福的方式[4],个体追求并获得幸福的倾向可分为快乐倾向、意义倾向和投入倾向,追求快乐和追求意义也是追求幸福最主要的动机[5]。个体在追求幸福的同时也在理解幸福,形成对幸福的更深层次的理解。其中,享乐幸福观和实现幸福观是关于如何实现幸福的两种不同的哲学观点。享乐幸福观侧重于对幸福的感性理解,认为幸福是所有快乐时刻的总和,更多地反映个体欲望得到满足时的积极情绪状态[6]。实现幸福观则更侧重于对幸福的理性认识,强调只有通过有意义的活动才能给人们带来愉悦的体验,认为幸福是人们在追求复杂而有意义的目标时,对自我的不断完善及个人潜能的充分发挥[7]。三种不同的幸福倾向对应两种不同的幸福观,其中快乐倾向反映了享乐的幸福观,持有快乐倾向的个体在追求幸福的过程中会最大限度地体验积极情绪,通过寻求即时感觉的满足来获得幸福。意义倾向与投入倾向类似,两者存在高度关联且常被合并起来[8],持有意义倾向与投入倾向的个体认为追求幸福是以丰富自己的生活为目的的。因此,意义倾向和投入倾向均反映了实现的幸福观。
如何使大学生感到幸福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大学生该追求什么样的幸福至关重要。新时代大学生是社会的新生力量,代表着社会未来的发展方向,新时代大学生追求什么样的幸福不仅决定着自身的人生发展方向,也影响着社会与国家未来的发展方向。处在人生关键时期的大学生,会在各方面因素的影响下逐步形成自己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从而明确自己的生活目标以及追求幸福的方式。新时代大学生是通过享乐还是实现来获得幸福的,是本研究探讨的主题。
二、大学生利他主义的现实处境
“利他”最早由法国社会学家孔德提出,指一个人对他人的无私行为。之后,诸多学者开始对利他这一概念进行探讨,主要涉及三个方面:其一是基于亲缘的利他,多指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爱以及亲属之间的互帮互助,是一种自觉的、源于本能的利他。其二是基于互惠的利他,互惠的利他不是无条件的,而是重在以合作交換利益的过程。其三是从动机方面阐述利他行为,该观点认为纯粹的利他动机才是利他行为的核心要义,其最重要的是不期望有任何精神和物质的奖赏。格林在阐述利他的定义时认为,利他行为是在一方无利可图或者有所损失的基础上,着意为他人谋求福利的行为[9]。利他行为的实施者会为他人的福祉考虑,是一种自己付出代价而让他人获利的行为[10]。
大学生是祖国未来的希望和寄托,作为社会主义事业的生力军,从为个人谋求幸福到给予他人力所能及的帮助,从为社会创造价值到为国家做出贡献,这些都离不开利他主义和利他行为。个体的生存与发展离不开集体与社会,无时无刻不与集体、社会发生着直接或者间接的关系,大学生也不例外。利他主义和利他行为主要发生在社会互动过程中,培育利他主义和利他行为可以使互动中的个体间的关系变得更加和谐[11]。利他主义和利他行为的弱化有可能使大学生突破道德底线,丧失责任感、义务感,从而导致理想信念的缺失。
目前,存在部分大学生人际关系淡化、过于关注自我、功利化等问题,“精致的利己主义者”成为部分大学生的代名词,给大学生的成长带来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培养大学生利他主义是维系大学生和谐人际关系的重要途径,也是思想政治教育者迫切需要关注的重要问题。因此,笔者通过开展问卷调查对“不同的幸福观会对大学生利他主义的培养产生怎样的影响?”这一问题进行研究。在关注大学生追求享乐还是追求实现的基础上,进一步探讨不同的幸福观对利他主义的影响。
三、调查研究
(一)研究对象
本次调查采用整群抽样法选取山东省三所高校的本科生作为研究对象,共发放问卷900份,剔除作答不完整、不认真的问卷后,共回收有效问卷827份,有效率为91.89%。研究对象年龄在18~24岁,平均年龄为20.52岁,标准差为2.19。其中,男生372人,占比44.98%,女生455人,占比55.02%;独生子女246人,占比29.75%,非独生子女581人,占比70.25%;来自城市的有215人,占比26%,来自乡镇的有158人,占比19.1%,来自农村的有454人,占比54.9%;来自核心家庭(父母和子女)的有643人,占比77.75%,来自多代家庭(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父母和子女)的有139人,占比16.81%,来自单亲家庭(父亲或母亲和子女)的有27人,占比3.26%,来自重组家庭(父亲、继母和子女或母亲、继父和子女)的有18人,占比2.18%。
(二)研究工具
1.幸福倾向量表
本调查采用Chen (2010)修订的中文版幸福倾向量表(Orientations to Happiness Scale)来调查大学生的幸福观[12]。该量表共18个题目,包含三个维度:意义幸福感(6个题目,例如“我的人生有更远大的目标。”)、享乐幸福感(6个题目,例如“人生苦短,要及时行乐。”)和投入幸福感(6个题目,例如“不管在做什么,我总感觉时间过得快。”)。该量表采用5点计分法,1分表示“非常不像我”,5分表示“非常像我”,分数越高表示个体的幸福倾向水平越高。其中享乐幸福感反映享乐幸福观,意义幸福感和投入幸福感反映实现幸福观。在本研究中,幸福倾向量表的α系数为0.92,三个维度的α系数分别为0.86、0.82、0.85。
2.利他主义量表
本调查采用Feng和Guo (2016)修订的自我报告利他量表(Self?Reported Altruism Scale)调查大学生的利他主义现状[13]。该量表共21个题目,包含三个维度:亲缘利他(7个题目,比如“家人压力过大时我会给予他们帮助。”)、互惠利他(7个题目,比如“我会给情绪低落的朋友打电话或发邮件。”)和纯粹利他(7个题目,比如“陌生人突然受伤或发病时,我会照顾他们或叫救护车。”)。该量表采用5点计分法,1~5分分别表示“完全不符合”“不太符合”“不确定”“比较符合”和“完全符合”,分数越高表示个体的利他主义水平越高。在本研究中,利他量表的α系数为0.95,三个维度的α系数分别为0.90、0.88、0.89。
(三)研究结果
1.大学生的幸福观现状
笔者对大学生享乐幸福观与实现幸福观的均值和标准差进行了描述性统计分析,考查大学生幸福观的总体状况,结果发现:享乐幸福观和实现幸福观的维度上,均值和标准差没有显著差异,大学生的平均得分均在3.40分以上,处于中等偏高水平(见表1)。这表明对正处于成长期的大学生来说,享乐幸福观和实现幸福观并存。笔者以性别为自变量,以享乐幸福观、实现幸福观的得分为因变量,对样本进行独立样本T检验分析,考查大学生的享乐幸福观和实现幸福观是否存在性别差异。结果显示:实现幸福观的得分的得分存在显著的性别差异,男生的实现幸福观明显高于女生;享乐幸福观的得分则不存在显著的性别差异(见表1)。
2.大学生幸福观对利他主义的影响
笔者对各变量进行皮尔逊相关性分析,结果表明:享乐幸福观、实现幸福观、利他主义等维度之间均表现为显著的正相关性(见表2)。进一步以享乐幸福观、实现幸福观为自变量,利他主义为因变量进行回归分析,考查大学生不同幸福观对利他主义培养的影响。结果表明,实现幸福观与利他主义具有显著正相关性(t = 13.35, p < 0.001),享乐幸福观与利他主义则不具有显著正相关性(见表3)。
四、结论
(一)大学生幸福观现状:享乐幸福观与实现幸福观并存
在本次调查中,笔者发现大学生的享乐幸福观与实现幸福观并没有显著差异,并且追求享乐与追求实现存在显著相关性,即享乐与实现并不是相悖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大学生在获得幸福感的时候,既可以通过追求享乐使情感需求得到满足,也可以通过追求实现使情感需求得到满足。可见,在幸福观维度上,大学生对追求享乐与追求实现并不是孤立的。
幸福观蕴藏着人们对幸福的理解与认知,人们也经常用自身的幸福觀来评价自己或他人是否幸福。幸福的含义较为广泛,包括了人对幸福不同层次的理解和认知。享乐幸福观强调的是及时行乐,快乐弥足珍贵;而实现幸福观强调的是发挥自我价值、与他人建立有意义的联系。人们需要动力实现某些需求,有些需求优先于其他需求。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认为人的需要是有层次的,包括了最底层的生理需求到顶层的自我实现的需要。从获得幸福的角度来看,幸福的来源不同,我们无法把幸福分等级。实现幸福观强调,只有有意义的活动才能给人们带来愉悦体验,以追求快乐来实现幸福是庸俗的[14]。事实上,关键在于我们如何辩证地看待幸福。如孙冲亚等指出,习近平奋斗幸福观并不反对人们追求享受,享受是幸福的题中应有之义,是人类的天性使然。无论是物质享受还是精神享受,只要正当合理就能促进生产力发展,对个人和社会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15]。单纯地追求享乐幸福固然不可取,需要将享乐幸福观与实现幸福观统一到幸福本身上来,正确地理解幸福。
(二)大学生幸福观对利他主义的影响:实现幸福观尤为重要
在本次调查中,笔者发现实现幸福观与利他主义具有显著正相关性,而享乐幸福观与利他主义则不具有显著正相关性。利他行为是为他人付出,实现这一行为通常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可能会牺牲当下的舒适和享乐,这与享乐幸福观的及时行乐、满足自我的追求存在差异。从人的社会属性来看,利他主义与利己主义必然同时存在于人性之中,利他主义的对立面是利己主义。在某种程度上,享乐幸福观可能是利己主义的特别表达。持有享乐幸福观的个体认为人们最终期望获得快乐、避免痛苦,强调自我快乐,最终关心的是自我的幸福状态。从获得幸福的动机上不难发现,持有享乐幸福观的个体在获得幸福的动机上与利他主义的观念相悖。因此,大学生享乐幸福观同利他主义无显著正相关性。
实现幸福观则强调追求生活的意义和个人的发展,通过发挥自我价值以获得幸福。对于大学生而言,寻求自我实现显得尤为重要。实施利他行为是大学生实现自我价值的重要途径,利他行为看似没有任何回报,实际上却能够增强助人者的幸福感、提升自我效能感[16]。从个体视角而言,利他行为具有实现个体自我满足的功能;从人际关系角度而言,利他行为有助于增进人际交往,促进人际适应和人际关系和谐。利他主义和利他行为及其延伸出的利他精神是人们在实现自我价值时的一种追求,其强调一个人的人生价值取决于自身对他人、对社会发展所做出的贡献[17],这与实现幸福观的宗旨相通,都强调价值实现的需要。
五、对策建议
(一)激励享乐与实现相统一
笔者发现追求享乐与追求实现在大学生身上并存,也有部分大学生存在享乐主义观念。笔者认为单纯的享乐幸福观是不可取的,尤其是处于人生际遇关键时期的大学生群体,往往容易对幸福的认知出现偏差和误区,及时行乐、活在当下、躺平等纯粹的享受式的生活态度和幸福观念是不正确的。新时代大学生是同时代共奋进的一代,承担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重任,中国梦和幸福梦的实现需要依靠广大青年大学生为之奉献与奋斗。由于部分大学生在人生阅历和心智上都尚未完全成熟,对幸福的认知往往存在偏差,很容易把片刻或短期内的欢愉曲解为真实的幸福,认为人生就该及时行乐,存在着“唯快乐论”的错误观念。这种不当的幸福观容易导致大学生行为上的偏颇,滋生利己主义等不良观念,使大学生逐渐在追求他们所认为的幸福的过程中迷失自我。
摒弃纯粹的享乐主义并不是要杜绝享乐,处于成长关键时期的大学生,享乐与实现均会存在,要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幸福价值观念,把握享乐与实现之间的尺度,在追求幸福的过程中将享乐幸福观与实现幸福观相统一。此外,实现幸福的过程也是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相统一的过程。马克思主义主张人生价值是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认为人们在生活、社会生产中会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18],这种关系是在社会实践中产生的。可以说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统一是在劳动实践中形成的。无论是享受幸福还是实现幸福,完全脱离社会是不可能的,社会的发展为人们享受幸福提供了客观物质条件,社会关系的存续是人们实现幸福的前提。
(二)优化大学生幸福观教育方式
幸福观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有效载体和途径,是贴合大学生生活实际的教育。对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者而言,应该深刻把握大学生幸福取向的动态变化,厘清影响大学生幸福的因素,采取一系列具体有效的措施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幸福观。既要提高大学生对幸福的认识,也要指出大学生因价值观偏颇形成的不良幸福观等问题,并及时开展教育,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幸福观念。
在大学生幸福观教育的问题上,教育者应该做到“两个统一”。一是要坚持系统性与针对性相统一。系统性是指对大学生一系列幸福问题的全面思考,从整体上把握高校大学生的幸福观教育工作。教育者应该明确大学生幸福观产生偏差的原因,通过系统分析原因来制定相应的引导策略,发挥各要素之间的关联性及协调性,以此形成大学生幸福观教育的合力作用。针对性是指在坚持系统性教育的基础上,结合大学生自身发展的个性特点,有针对性地对大学生加以引导。大学生的幸福观具有多样化特征,这需要思想政治教育者结合具体情况、具体问题来分析。针对大学生的不同问题提出相应的指导意见,科学、合理地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幸福观念。二是要坚持理论性与实践性相统一。理论性就是开展正面教育,用理论教育的方式对大学生的幸福观念进行引导,是培育大学生正确幸福观念的重要方法。理论教育要讲究科学的方法,使理论灌输既科学、合理,又有说服力和感染力。实践性是指大学生通过实践来提高自身创造幸福、体验幸福和发现幸福的能力,是理论性教育的延伸和补充。可见,加强大学生幸福观教育,最根本的是要将幸福观念融入大学生的生活实践中[19]。
(三)加强意义教育,培养利他精神
整体教育理论(Holistic Education Theory)指出,教人感悟人生的意义并使其过有意义的生活是教育的核心目的之一[20]。人生意义教育在人生观教育中具有重要地位,人生意义是人们对于什么样的人生值得追求与向往的根本回答,是人存在与发展的根本动力[21]。因此,教育不仅仅是知识的传授,还要引导学生自觉发现生活的意义,感悟有意义的生活带给人的幸福。追求人生意义的过程是一个提高自我认知的过程,对于大学生而言,追求有意义的人生决定着未来发展的人生境界和人生方向。大学生只有深刻理解追求人生意义的价值,才会始终如一地去追求并实现人生的价值。
大学生不可避免地处在各种人际关系中,在多元价值观的影响下,对个人利益过度关注、集体意识淡薄、功利心较重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大学生价值观的形成,不利于大学生与他人形成和谐良好的人际关系。大学生如果在人际交往中只关注个人需要而忽视他人需要,选择利己主义而抛弃利他主义,就有可能会导致人际关系不和谐,遭到他人的负面评价。而对于处在社会关系中的每一个个体而言,自我价值的认知与评价在很大程度上来自他人的认同和评价。思想政治教育者要以提高大学生利他主义的认同度、培育大学生利他精神为目标,结合当下大学生的心理发展特点,科学地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幸福观和价值观。
六、结语
幸福是人类社会最高的价值追求,大学生只有具有正确的幸福观,才能感知和创造幸福。本研究调查结果表明,大学生的幸福状况整体良好,基于大学生对幸福的不同理解,也反映出了大学生在追求幸福观念上的细微差异。享乐与实现看似背道而驰,但在幸福的维度上却能表现出兼容并蓄,这是对幸福观的辩证统一理解。在对幸福观念理性的认识上,大学生不同的幸福观念在利他行为的向度上反映出较大的差异,持有实现幸福观的大学生在利他行为上的表现明显高于持有享乐幸福观的大学生。因此,大学生幸福观教育的意义得以彰显,对大学生进行幸福观教育,不仅有助于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幸福观,而且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完善以及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
[ 参 考 文 献 ]
[1] 喻丰,彭凯平,窦东徽,等.美德是幸福的前提吗?[J].心理科学,2014,37(6):1518-1523.
[2] 蔣颖荣.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幸福观[J].思想政治工作研究,2011(1):18-20.
[3] 谢青松.中国传统幸福观的三个精神向度[J]. 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 53(5):139-145.
[4] PETERSON C, PARK N, SELIGMAN M E P. Orientations to happiness and life satisfaction: the full life versus the empty life[J]. Journal of happiness studies, 2005, 6(1): 25-41.
[5] BAUMEISTER R F, VOHS K D, AAKER J L,et al. Some key differences between a happy life and a meaningful life[J]. The journal of positive psychology, 2013, 8(6): 505-516.
[6] DIENER E. Subjective well?being[M]. New York: Springer, 2009.
[7] KEYES C L M, ANNAS J. Feeling good and functioning well: distinctive concepts in ancient philosophy and contemporary science[J]. The journal of positive psychology, 2009, 4(3): 197-201.
[8] SCHUELLER S M, SELIGMAN M E P. Pursuit of pleasure, engagement, and meaning: relationships to subjective and objective measures of well?being[J]. The journal of positive psychology, 2010, 5(4): 253-263.
[9] 戴维·斯隆·威尔逊.利他之心:善意的演化和力量[M].齐鹏,译.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7.
[10] ERNST F, URS F. The nature of human altruism[J]. Nature, 2003, 425(6960): 785-791.
[11] 寇彧,付马,马艳.初中生认同的亲社会行为的初步研究[J].心理发展与教育,2004(4): 43-48.
[12] CHEN G H. Validating the orientations to happiness scale in a Chinese sample of university students[J]. Social indicators research, 2010,99(3): 431-442.
[13] FENG L L, GUO Q. Beneficial effect of altruism on Well-being among Chinese college students: the role of Self-esteem and family socioeconomic status[J]. Journal of social service research, 2017, 43(3): 416-431.
[14] KASHDAN T B, BISWAS?DIENER R, KING L A. Reconsidering happiness: the costs of distinguishing between hedonics and eudaimonia[J]. The journal of positive psychology, 2008, 3(4): 219-233.
[15] 孙冲亚, 何祥林. 习近平幸福观的理论意蕴、理论品格和实践路径研究[J]. 思想教育研究, 2019(11): 8-13.
[16] CROCKER J, CANEVELLO A, BROWN A A. Social motivation: costs and benefits of selfishness and otherishness[J]. Annual review of psychology, 2016(68):299-325.
[17] 张岩,乔中国.用马克思主义人生观化解当代大学生的道德困惑[J]. 理论界,2010(2):181-182.
[18]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12.
[19] 张丽波, 李雁冰. 浅析当代中国大学生的幸福观教育[J]. 长春工业大学学报(高教研究版), 2010, 31(2): 100-102.
[20] SIROUS M,EBRAHIM J,ALI N H, et al. Holistic education: an approach for 21 Century[J]. International education studies, 2012, 5(2):178-186.
[21] 邱永瓊. 大学生人生意义教育的四个维度分析[J]. 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 2013(7):38-40.
[责任编辑:吴雪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