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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守门行为问卷的编制与信效度检验*

2023-09-26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学报 2023年4期
关键词:守门支持性限制性

许 颖

(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前教育学院, 福建泉州 362000)

一、前言

父母的教养参与对儿童的成长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一个多世纪前,研究者就开始研究母亲作为主要抚养者对儿童发展的影响。直到20世纪70年代中期,研究者才逐渐开始关注父亲的教养者身份,探究父子之间互动与母子之间互动的共性和异性,以及父亲教养行为、父子关系等方面对儿童发展的独特贡献。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受家庭系统理论的影响,研究者的关注点又逐渐转向探讨父母之间的协同教养(coparenting),关注父亲、母亲、孩子三者之间的关联[1]。家庭系统中母亲是影响父亲与孩子互动的重要因素,与父亲教养参与的数量和质量密切相关。其中,已有研究证据表明母亲守门行为(maternal gatekeeping behavior)是影响父亲教养行为的最主要因素之一,也是探究父母协同教养与儿童发展关系的重要方面,值得关注。

关于母亲守门行为的内涵,不同研究者基于相关理论和实证研究有不同的观点。早期的研究者从单一的限制性维度看待母亲守门行为,认为母亲守门行为是对父亲参与儿童教养的束缚或阻碍[2]。后来研究者开始关注母亲守门行为中的积极成分,认为母亲既可以是阻碍父亲教养参与的关门者,也可以是促进父亲教养参与的开门者[3]。部分观点认为母亲守门行为是从一个限制性守门行为到促进性守门行为的连续统一体[4][5];也有观点认为母亲的限制性守门行为和促进性守门行为彼此是相对独立而共存的,不是一个连续的统一体[6]。其中,母亲守门行为的积极成分和消极成分相对独立共存的观点得到了普遍的认可。因此,母亲守门行为被定义为“母亲通过对父亲抚育行为、父子互动行为等方面的控制、促进和限制来影响父亲教养参与的一系列复杂的守门行为”,包括开门行为(gate-opening behavior)和关门行为(gate-closing behavior)[6]。母亲守门行为强调了父母协同教养过程中母亲行为的重要作用。关注母亲守门行为,了解母亲守门行为的不同类型与父亲教养之间的关联,有利于探究不同母亲守门行为如何通过父亲教养参与影响儿童发展的作用机制,从而为优化亲职教育尤其是父职教育提供一定的指导。

目前,有关母亲守门行为的测量工具尚在不断发展中。已有研究主要采用观察法、访谈法、问卷法等对母亲守门行为进行测量。观察法是在某一家庭互动任务情境下(如生活照料、游戏互动、作业辅导等)对父母双方与孩子的互动进行观察,并对过程中的母亲守门行为进行编码,以此评估母亲守门行为类型或程度[7]。尽管观察法有利于更直接而清晰地洞悉协同教养过程中母亲守门行为的表现及影响,但家庭互动任务的选择会影响到父亲、母亲和孩子之间的互动情况和个体的行为表现。因此,以观察法来评量母亲守门行为可能受限于任务性质而难以充分地反映母亲守门的全貌。访谈法主要围绕母亲对父亲参与儿童教养过程中的支持或限制性行为或事件进行访谈[8],有利于获得母亲守门行为的内涵及其对父亲与孩子互动影响的信息,但母亲守门行为的程度、路径及效应都需要量化研究来支撑。相较于观察法和访谈法,问卷法更容易便捷地获得大样本的量化数据,利于直观而清晰地呈现母亲守门行为的特点及其对父亲教养行为、儿童发展的影响路径和作用效应。

Allen和Hawkins于1999年编制了第一个母亲守门问卷[2],评估限制性的母亲守门态度和行为,问卷项目聚焦家庭事务和母亲对家庭角色的看法,鲜有项目涉及父母教养儿童的行为。Fagan和Barnett编制了聚焦父母教养行为的母亲守门行为问卷,关注限制性的母亲守门行为,认为母亲守门行为如果不是限制性表现就意味着是支持性表现,反之亦然[5]。Schoppe-Sullivan等借鉴已有父母教养行为评定问卷,将鼓励性和批判性作为独立的指标来评估母亲守门行为[9]。Puhlman提出了母亲守门行为的三维模型(控制行为、限制/关门行为、支持/开门行为)[6],并基于此开发了评估母亲守门行为的问卷[10][11]。该问卷的信效度良好,有一定的推广性,已有国内学者翻译修订并运用于相关研究[12][13]。

现有评估工具有助于丰富研究者对母亲守门行为的认识且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但多数工具是用于评估西方家庭文化背景下的母亲守门行为,不一定完全适用于中国家庭文化背景下的母亲守门行为的评估。而且,结合前期访谈研究结果发现,中国母亲的守门行为同时受到传统性别角色分工观念和女性社会经济地位、家庭地位不断提高的影响,无论是在母亲关门行为还是母亲开门行为上都会同时存在公开、直接的显性表达和委婉、含蓄的隐性表达[8]。因此,本研究拟开发母亲守门行为的本土化评定问卷,问卷将分为支持性母亲守门行为分问卷和限制性母亲守门行为分问卷,用于评量母亲在父亲参与儿童教养过程中的显性和隐性的支持性行为以及显性和隐性的限制性行为的情况,也为进一步探究家庭教养行为与儿童发展相关的实证研究提供支持。

二、研究程序与方法

1.编制问卷

首先,以9对0—6岁儿童的父母为对象进行有关母亲守门行为的一对一半结构化访谈。访谈内容涉及母亲对父亲参与儿童早期教养的明显或委婉的支持性和限制性的言行或事件。运用归纳总结法对访谈录音转录的文本资料进行自下而上的整理、分析和编码,获得有关母亲守门行为的主要表现。在此基础上结合母亲守门行为的概念结构,提出母亲守门行为包括支持性守门行为和限制性守门行为两个层面的内容,具体包括显性支持和隐性支持、显性限制和隐性限制等维度的结构假设,详见表1。

表1 母亲守门行为的结构假设一览表

其次,结合母亲守门行为相关概念结构和访谈资料分析结果,编制母亲守门行为的初始问卷。具体情况如下:初始问卷共34个项目,包括支持性母亲守门行为和限制性母亲守门行为两个分问卷,分别包含显性支持(10个项目)和隐性支持(8个项目)、显性限制(8个项目)和隐性限制(8个项目)等维度。采用5点评分方式,“0”表示“从不”,“1”表示“偶尔”,“2”表示“有时”,“3”表示“经常”,“4”表示“总是”。问卷中所有项目均采用正向计分的方式。可通过相应项目分数加和平均的方式算出分问卷及各个维度上的得分,分数越高表示该母亲守门行为表现频次越多。

2.研究被试

采用方便取样的方式,选取福建省Q市和X市3—6岁儿童的母亲为调查对象。发放问卷1 220份,最终获得有效问卷1 106份,有效问卷率为90.66%。将所有样本随机分为样本一(n1=585)和样本二(n2=521)。样本一用于进行项目分析、探索性因素分析,探索母亲守门行为问卷的初始结构;样本二用于进行验证性因素分析、内部一致性分析、分半信度分析、校标效度等,检验问卷的信度和效度。

3.统计方法

采用SPSS 20.0统计软件进行项目分析、探索性因素分析和信效度检验等,采用AMOS 22.0分析软件进行验证性因素分析。

三、研究结果

1.项目分析

针对样本一,本研究采用3种方法分别对母亲守门行为的支持性母亲守门行为分问卷和限制性母亲守门行为分问卷进行项目分析。

(1)临界比率法

针对样本一,按照前后27%的标准分别对支持性母亲守门行为和限制性母亲守门行为两个分问卷的得分进行高低分组。通过独立样本t检验来检验分问卷各个项目在该分问卷高低分组上的差异。按照临界比t大于3、差异显著性水平p小于0.05的标准,结果显示两个分问卷的所有项目在高低分组上的差异均符合标准,所有项目均可保留。

(2)题总相关法

针对样本一,计算分问卷各项目与分问卷得分的相关性。按照相关系数r大于0.4、差异显著性水平p小于0.05的标准,结果显示支持性母亲守门行为分问卷有3个项目(项目22、25和29)的题总相关性系数小于0.4,考虑删除;限制性母亲守门行为分问卷有1个项目(项目5)的题总相关性系数小于0.4,考虑删除。

(3)信度检验法

针对样本一,检验分问卷项目删除后,分问卷的内部一致性信度系数较之原先信度系数有差异。结果显示支持性母亲守门行为分问卷删除项目号为29、14、22的项目后,内部一致性信度系数有所提升;限制性母亲守门行为分问卷删除项目号为2、5的项目后,内部一致性信度系数有所提升。

综合以上项目分析结果,支持性母亲守门行为分问卷删除4个项目,限制性母亲守门行为分问卷删除2个项目,分别为项目14、22、25、29和项目2、5。

2.因素分析

(1)探索性因素分析

针对样本一,对项目分析后剩余的项目进行探索性因素分析。对支持性母亲守门分问卷剩余的项目进行探索性因素分析,检验结果显示KMO值为0.93,Bartlett球形检验χ2值为3 403.87,df=91,在0.001水平上显著,表明数据适合进行探索性因素分析。采用主成分分析法和斜交旋转法,并结合理论假设,确定提取2个因子数。按照项目的因子负荷值大于0.4、无双重负荷、项目的共同度大于0.2的标准,结果提示项目11在两个因子上的载荷均低于0.4,因此删除低载荷的项目11。对剩余的项目再次进行因素分析,确定抽取2个因素,此时各项目累积的贡献率61.62%,详见表2。因素一包括母亲对父亲教养参与的鼓励、重视和肯定,包含8个项目,可以命名为“显性支持”;因素二包括母亲对父亲教养参与的掩饰、协助、支持性肢体信息等,包含5个项目,可以命名为“隐性支持”。

表2 支持性母亲守门行为分问卷的因子载荷一览表

对限制性母亲守门行为分问卷剩余的项目进行探索性因素分析,检验结果显示KMO值为0.93,Bartlett球形检验χ2值为3 057.17,df=91,在0.001水平上显著,表明数据适合进行探索性因素分析。随后采用同样的方法提取2个因子数,按照相同的标准判断项目是否保留。结果提示项目四在两个因子上的载荷为0.48和0.51,因此删除双重载荷的项目四。对剩余的项目再次进行因素分析,确定抽取2个因素,此时各项目累积的贡献率60.74%,详见表3。因素一包括母亲对父亲教养参与的否定、阻止、介入,包含8个项目,可以命名为“显性限制”;因素二包括母亲对父亲教养参与的忽略、重做、破坏和限制性肢体信息等,包含5个项目,可以命名为“隐性限制”。

表3 限制性母亲守门行为分问卷的因子载荷一览表

(2)验证性因素分析

针对样本二,进行母亲守门行为问卷的验证性因素分析。支持性母亲守门行为分问卷的二因素模型详见图1,模型拟合指数χ2/df=1.774,RMSEA=0.039,IFI=0.98,TLI=0.98,CFI=0.98。限制性母亲守门行为分问卷的二因素模型详见图2,模型拟合指数χ2/df=1.941,RMSEA=0.043,IFI=0.97,TLI=0.96,CFI=0.97。各个拟合指标达到适配良好标准,表明支持性母亲守门行为分问卷和限制性母亲守门行为分问卷的模型拟合均良好。

图1 支持性母亲守门行为分问卷验证性因素分析结果

图2 限制性母亲守门行为分问卷验证性因素分析结果

3.信度分析

针对样本二,采用内部一致性信度分析、分半信度分析来考查母亲守门行为问卷的信度。结果如表4所示:母亲守门行为分问卷及其维度的内部一致性信度、分半信度均在0.60以上,符合测量学标准,表明本问卷作为评估母亲守门行为的工具是稳定可信的。

表4 母亲守门行为问卷信度指标一览表

4.效度分析

(1)结构效度

验证性因素分析的结果已经显示支持性母亲守门行为分问卷和限制性母亲守门行为分问卷的模型拟合均良好,结构合理。对分问卷各维度得分与分问卷得分之间进行相关分析,以进一步检验问卷的结构效度。结果显示,支持性母亲守门行为分问卷2个维度得分相关为0.66,与分问卷得分的相关分别为0.86和0.81;限制性母亲守门行为分问卷的2个维度得分相关为0.60,与分问卷得分的相关分别为0.83和0.80。以上结果表明,分问卷各维度得分与分问卷得分之间高相关,且相关系数比各维度得分之间的相关系数更高,表明分问卷各维度具有较强的归属性;同时,分问卷各维度得分之间中低相关,表明各维度之间具有一定的独立性。

(2)校标效度

采用Puhlman编制的母亲守门行为问卷[11](选取其中的母亲开门行为和母亲关门行为两个维度)作为校标工具,该问卷共包括10个项目,采用李克特7点评分方式,“0”表示“从不”,“6”表示“非常多”。采用分数加和平均的方式得出母亲开门行为和母亲关门行为的得分,分数越高表示母亲相应守门行为的表现频率越高。表5显示,本问卷支持性母亲守门行为分问卷得分、分维度得分均与Puhlman母亲开门行为得分显著正相关,与Puhlman母亲关门行为得分显著负相关,限制性母亲守门行为分问卷、分维度的结果则相反。结果表明,本研究编制的问卷具有较高的校标关联效度。

表5 本研究母亲守门行为问卷与Puhlman母亲守门行为问卷的相关性一览表

四、讨论

母亲守门行为是母亲作为行为主体与父亲在协同教养过程中的相互作用,其实质是母亲对父亲与孩子二元互动的促进或阻碍[12],对家庭系统功能的发挥、父亲教养行为以及儿童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尽管西方研究者提出了有关母亲守门行为的模型,也编制了有一定推广价值的测量工具,但不一定能够反映中国家庭文化背景下母亲守门行为的全貌。因此,本研究编制了本土化母亲守门行为问卷并进行信效度检验。

本研究遵循严格的心理学问卷编制程序。首先,对若干学前儿童的父母进行有关母亲守门行为的半结构化访谈。其次,根据访谈研究的质性分析结果并参考已有母亲守门行为的概念结构,形成母亲守门行为初始问卷(包括支持性母亲守门行为和限制性母亲守门行为两个相对独立的分问卷)。最后,以学前儿童的母亲为对象施测后,通过项目分析、探索性因素分析、验证性因素分析和信效度分析,得到符合心理测量学要求、具有良好信效度的母亲守门行为正式问卷。具体而言,本研究编制的母亲守门行为问卷包括支持性母亲守门行为和限制性母亲守门行为两个分问卷,共26个项目。其中,支持性母亲守门行为分问卷的13个项目包括显性支持(肯定、鼓励和重视等8个项目)和隐性支持(协助、掩饰、支持性肢体信息等5个项目)两个维度;限制性母亲守门行为分问卷的13个项目包括显性限制(否定、介入和阻止等8个项目)和隐性限制(忽视、重做、限制性肢体信息等5个项目)两个维度。

值得关注的是,前期质性研究结果发现支持性母亲守门行为包括“母亲在父亲教养过程中提供指导(指导)”“母亲避免对父亲不当教养行为做出批评(避免批评)”等表现,但在问卷的心理测量学分析过程中,与之对应的项目被剔除。可能的原因是前期质性研究以家庭中父母双方为访谈对象,而本次问卷调查研究是以母亲为调查对象,在目前母亲守门行为的报告上可能存在偏差。这一结果提示仅以母亲为对象报告自身守门行为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另外,本研究结果显示部分项目所归属因子与基于前期访谈研究结果的假设不一致。如根据前期访谈研究结果假设“母亲向孩子或他人表达对父亲教养参与的认可或不满(间接肯定或否定)”属于隐性的母亲支持或限制行为,但本研究中与之对应的项目归属于显性的母亲支持或限制行为因子。再有,原本假设“母亲协助父亲以支持其教养参与(协助)”归属于显性的母亲支持行为,但本研究中与之对应的项目归属于隐性的支持行为因子。原因可能在于父母协同教养儿童的过程中存在显性情境的协同教养(父亲、母亲、孩子三方都在场,一起进行与教养相关的互动与交流)和隐性情境的协同教养(父亲或母亲一方不在场,另一方表现出支持或阻碍对方协同教养的行为)两种情况[14][15]。本研究中母亲报告的对父亲教养参与的间接肯定或否定,可能是在显性情境的协同教养过程中发生的,属于显性的母亲守门行为;对父亲教养参与的协助则可能发生在隐性情境的协同教养过程中,属于隐性的母亲守门行为。

五、研究展望

本研究编制了本土化的母亲守门行为问卷。问卷的运用将为进一步了解中国文化背景下母亲守门行为的文化或地域特征差异,以及不同母亲守门行为类型与父母教养行为、与儿童发展关联的实证性研究等奠定基础;也能够帮助研究者识别家庭中存在哪些促进或阻碍父母协同教养的因素,为进一步改善亲职教育、提升家庭功能、促进儿童发展的实践研究提供依据。

尽管本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意义,但也存在一些不足,需要进一步研究、改进。首先,本研究由母亲报告自身的守门行为,可能存在评定者误差,如高估自身的支持性守门行为而低估自身的限制性守门行为。因此,需要进一步以家庭系统中重要他人评价的方式来更充分地了解母亲守门行为的特点。其次,在儿童发展的不同时期,父母的教养任务侧重点有所不同。学前期父母的教养任务侧重于对孩子的生活照料、亲子游戏互动等方面,学龄期父母的教养任务则更多侧重于对孩子的作业辅导、发展规划等方面。母亲守门行为可能也会随着儿童发展阶段的不同而发生改变。本研究是以学前儿童的母亲守门行为为对象来编制问卷的,对问卷中母亲守门行为的评估是否能运用于其他年龄段儿童的母亲守门行为有待进一步考量。最后,本研究中显性和隐性支持性母亲守门行为之间,以及显性和隐性限制性母亲守门行为之间的相关性均略高于或等于0.6,提示它们之间有一定程度的重叠,需要进一步区分问卷的度量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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