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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与缩小:中国人口老龄问题中被掩盖的事实

2023-09-23陈友华孙永健

社会观察 2023年3期
关键词:名义老龄人口老龄化

文/陈友华 孙永健

如何认识并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不仅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科学问题,也涉及相关政策的重大调整。其中,对抽象的老龄相关问题加以测量及操作化是老龄研究与政策制定的基础和前提。然而,随着我国现代化不断向前推进,加之特殊制度环境的形塑,我国的人口老龄化及其相关社会经济问题一同发生了深刻变化。当初从国际引进并采用的测量准则与基础指标放之当下是否依然适用?传统指标对人口老龄化的哪些方面造成了多大程度的“放大与缩小”效应?如何对传统指标进行改良甚至构建新的指标以助力中国自主人口学知识体系的建构?这些基础性老龄问题亟待澄清和确定。

年龄区间:劳动年龄人口比例的放大与人口抚养比的缩小

(一)表现形式与形成原因

人口抚养比与劳动年龄人口比例作为不同年龄人口之间的比例关系,均是测度劳动力承担社会抚养责任的重要指标,反映了人口年龄结构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根据《中国统计年鉴》等资料的解释说明,我国将0~14岁人口界定为少儿被扶养人口,将60岁或65岁及以上人口界定为老年被扶养人口,将15~59岁或15~64岁人口界定为劳动年龄人口。人口抚养比和劳动年龄人口比例等指标均根据这一传统的年龄区间进行测算,这是一种理论估算,更侧重于对人口年龄结构的反映,而不能准确反映社会经济负担或产出情况,因而被称为“名义指标”或“理论指标”更为恰当。

随着理论与现实之间差距的逐步拉大,名义指标对现实情况的“放大与缩小”效应也愈发明显,导致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五个方面。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我国就业起点年龄为16周岁,因而少儿人口的法定年龄区间应是0~15岁而非0~14岁,随着法律执行日趋严格,我国绝大部分15岁人口更应被划分在被抚养者之列,而非抚养者之列。二是我国民众的受教育时间不断延长,初次就业年龄则日益推后。三是劳动年龄人口中出现了因种种原因暂时或永久性地退出劳动力市场的现象。四是我国提前退休现象较为普遍,平均退休年龄一度降低至53岁,实际领取退休金的年龄更低。五是我国女性现行退休年龄仍比男性至少提前5年,导致部分女性劳动力过早地退出劳动者行列。因此,名义指标中抚养人口规模极有可能被大大高估,而被抚养人口规模则被明显低估,从而导致社会抚养能力的放大与负担的缩小。

(二)指标比较与差距分析:名义指标与修正指标

本文主要通过对初次就业年龄和退休年龄的考察,借助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和生命表技术对传统的人口抚养比计算公式加以修正。一方面,中国人口平均预期受教育年限逐渐上升,从2000年的10.83年提升至2020年的15.51年,因此,劳动适龄期的年龄起点由15岁进行相应的动态上调显得非常必要。另一方面,中国人口的实际平均退休年龄由2010年的57.86岁下降至2020年的54.16岁,但60岁以后继续就业的年限却从2010年的2.77年提升至2020年的4.20年,故而,中国老年人在部分时间内兼具抚养者与被抚养者的双重身份,提前退休与“退而不休”对社会养老负担产生相互冲抵作用,故本文仍沿用以60岁法定退休年龄为限的划分方式。此外,由于失业等因素的存在,劳动适龄期人口也并非都处于劳动或就业状态,这里需要纳入分年龄就业率对真正的劳动就业人口加以考察。

基于以上分析,本文修正了人口抚养比和劳动年龄人口比例的名义指标,提出了相应的改良指标,并测度了名义指标与修正指标之间的偏离程度。研究结果表明:无论是以60岁还是65岁作为老年年龄起点,名义上的劳动年龄人口比例长期以来均远大于实际劳动就业人口比例,严重放大了真实的社会抚养能力,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夸大程度日趋加重。与此同时,各项名义人口抚养比则始终缩小了实际的社会抚养负担,且低估程度也在不断提升。偏离系数的纵向变化一致表明,传统的名义指标所导致的“放大与缩小”效应愈发严重,越来越无法揭示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实际趋势与后果。

户籍口径:城市人口老龄化的放大与农村人口老龄化的缩小

(一)表现形式与形成原因

改革开放以前,中国人口迁移流动很少,常住人口与户籍人口并无太大差别。然而,随着人口迁移流动的不断增多,城乡人口老龄化进程发生逆转,忽略了人口流动因素的户籍人口统计口径再也无法准确衡量某一区域的人口老龄化水平,其突出表现为放大城市人口老龄化程度与缩小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原因。一是人口迁移流动具有高度的年龄选择性,通常青壮年人口迁移流动率较高。二是我国人口流动规模较大且仍在持续扩大。三是流动人口内部处于“迭代更新”之中,农村在向城市输送大量年轻人口的同时,城市也不断“淘汰”年老人口回流农村。四是农村年轻人口在迁入城市的过程中更可能携带配偶和子女而非父母,这也会使城乡人口老龄化差距进一步拉大。

(二)指标比较与差距分析:户籍口径与常住口径

不少学者通过对常住人口与流动人口的换算得到人口普查年份的户籍人口老龄化指标,进而对“常住—户籍”口径之间的差距展开分析,结果均发现户籍口径会放大城市或经济发达地区的人口老龄化程度,而常住口径则恰好相反。本文选取南京作为典型分析对象,用来说明户籍人口指标对城市人口老龄化水平的放大程度。研究结果表明:2013~2020年户籍人口老龄化指标持续夸大了南京人口的老龄化程度,户籍人口老龄化水平年均超过常住人口老龄化水平2.66个百分点。这印证了一个基本逻辑:对人口净流入地区而言,由于年轻人口对流入地人口老龄化的冲抵,户籍人口老龄化指标会放大流入地的人口老龄化程度;对人口流出地而言,户籍人口老龄化指标则会起到缩小流出地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反向作用。在流动性社会中,常住口径更加真实地反映了人口流动对城市地区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延缓作用,以及对农村地区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剧作用。

家庭结构:家庭养老服务功能的放大与政府养老服务责任的缩小

(一)表现形式与形成原因

在现代工业社会来临之前,家庭成员多居住生活在同一屋檐下或相邻而居,因此,名义上的家庭结构指标可以较为真实地反映民众的居住安排和偏好,也能够较好地体现家庭养老资源的多寡。然而,在现代化进程中,名义上的完整家庭结构指标大大低估了人口迁移流动对家庭养老功能的冲击,其突出表现为放大家庭养老功能与缩小政府养老负担,且在农村地区尤为明显。导致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家庭成员的空间分离导致了老年人家庭照料服务获得的不可及,甚至出现赡养脱离。二是家庭成员的空间分离导致了老年人情感支持的匮乏,外出子女往往容易忽视对父母的精神关怀。三是传统孝道发挥作用的时空条件不再充分,文化碰撞冲击着子女的价值观,进一步弱化了家庭内部的赡养意愿。此外,家庭成员的外迁不仅弱化了家庭的养老服务功能,而且还加剧了流出地人口老龄化程度,提高了流出地老年抚养比,最终也会导致地方政府经济收入相对减少与养老负担加重。

(二)指标比较与差距分析:家庭结构与家庭户结构

与家庭紧密相关的另一个概念为家庭户,它是中国户籍管理体制下的产物。家庭户以调查时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为认定基础,若不考虑非亲属成员,在无成员外出的情况下,家庭与家庭户的规模和结构是相同的。伴随着城镇化以及土地、户籍制度的松动,人口迁移流动愈发活跃,名义家庭结构与实际家庭户结构之间的偏离会越来越大。例如,比较分析2011年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数据中家庭结构的两种口径——完整家庭和不包括外出者的家庭,结果发现大家庭由于家庭成员的外出会转变为核心家庭或者隔代家庭。这些数据结果均印证了家庭结构指标所存在的某种放大效应。

健康预期寿命:健康老龄化的放大与病痛老龄化的缩小

(一)表现形式与形成原因

在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健康老龄化水平时,尽管与平均预期寿命相比,健康预期寿命具有诸多优势,但其本身也存在明显缺陷,即会夸大老年群体的健康水平,低估甚至忽略其病痛经历,进而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及由此引致的养老、医疗负担产生过于乐观的认知。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在于我国正处于健康转变的第三阶段,即退行性疾病期,慢性病成为这一时期威胁人们健康的主要危险因素。这些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使得单纯从存活的角度,用健康预期寿命等指标已无法全面评价老年生活质量,因为其没有充分考虑在健康预期寿命不断延长的同时,病痛预期寿命也在不成比例地增加。

(二)指标比较与差距分析:健康预期寿命的长度与比重

本文构建了“健康预期寿命指数”作为健康老龄化的测度指标。该指数表示健康预期寿命占预期寿命的比重,可以反映人一生中处在健康状态的相对时长,综合体现了人口健康和长寿在质和量两方面的情况。研究结果发现:虽然自1990年以来我国人口的预期寿命和健康预期寿命都呈明显的增长态势,但若从相对比重指标来看,近些年来我国人口健康预期寿命指数不断走低,而且这在65岁及以上的老年群体中表现得更为突出。总体而言,结构性指标揭示出我国人口整体健康水平是趋于下降的,至少不像规模性指标那样表现为日渐改善,因此,我们有相当的证据质疑健康老龄化水平逐步提高这一结论。

老年年龄标准:养老负担的放大与老年人自身作用的缩小

(一)表现形式与形成原因

长期以来,世界各国政府和学界普遍将65岁和60岁设定为老年人口的年龄起点,并在政策制定和学术研究中广泛使用这一传统或名义老年年龄标准。不过,随着全球人口健康状况发生显著变化,人口平均预期寿命逐步提高,其他许多重要的人口特征、社会经济环境以及科技水平也在持续变化,经久未变的名义老年年龄标准放之当下会严重误导我们对当代老年群体的认知,其突出表现之一就是放大养老负担与缩小老年人自身作用,导致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由于老年人口再就业比例和再就业年限不断提升,老年人所带来的养老经济负担可能被严重夸大,而其所产生的经济贡献则可能被明显低估。老年人的社会经济供养从领取养老金生活开始,家庭经济供养则从真正动用家庭与子女经济资源时开始。二是由于我国人口整体健康水平以及老年人口中健康比例的提升,老年人所引致的养老服务需求与照料负担是被高估的,反之,老年人所能提供的家庭服务却是被低估的。老年人的养老照料负担实际上是从失能半失能或非健康状态开始的,这之后才逐步由家人和社会承担照料责任。

(二)指标比较与差距分析:名义指标与修正指标

本文利用GBD2019数据资源、中国历次全国人口普查以及已有研究成果中的相关数据,测算出尽可能逼近中国老年人口养老负担实际年限及其变化过程。研究结果表明:由于老年人口预期余寿和预期再就业年限均呈不断延长态势,名义养老经济负担年限与实际养老经济负担年限均呈扩张态势。我国人口60岁之后继续就业的年限不断延长,这意味着名义指标对老年人经济供养的放大效应以及对老年人经济贡献的缩小效应将日趋严重。类似地,我国老年人的预期余寿中大约有90%的时间处于健康状态,不需要家庭和社会予以过多的照料,且健康余寿的绝对规模还在不断延长,这意味着名义指标对老年人照料负担存在更加明显的高估倾向。总体而言,传统的老年年龄标准已经不能反映当前老年人真实的负担与功能状况,越来越多传统定义下的老年人不再适合被归类于被扶养人口。

结语

本文从人口老龄化及相关概念的测量与操作化入手,探讨了传统年龄划分标准、户籍人口老龄化、完整家庭结构、健康预期寿命等指标在揭示老龄相关问题时存在的“放大与缩小”效应。“放大与缩小”问题的涌现源于深层次的基础性因素。第一,老龄研究中所要测量的变量大多具有抽象性和宏观性,这为操作化处理和指标使用带来了不可回避的困难。第二,考虑到数据的现实制约,必须牺牲老龄指标的部分有效性以换取相应的可行性。第三,社会变迁的普遍性使一些原来具有符号意义的指标或变量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失去其原来的意义。第四,老龄指标的选择受到人的思想认识和自身利益的干扰,具有先入为主的主观倾向。第五,老龄指标的恰当使用受到研究者和政策制定者本身智识水平的限制。

今日中国之人口老龄化问题与过去20年甚至过去10年相比都截然不同,与西方老龄社会相比又体现出我国独特的国情,我们应当对其中的复杂性、变异性和本土性有充分且客观的认识,不能低估人口老龄化及其后果的严峻性,更不能高估国家、社会乃至家庭应对老龄化的能力。这一切都有赖于对传统老龄指标及其信效度的重新审视,部分具有历史价值的指标在当下的研究中能否继续沿用值得商榷。因此,随着老龄问题的不断衍化,能否与时俱进地创造出新的指标或改良旧的指标,进而发展出中国自主的人口学知识体系,成为摆在每一位中国老龄议题研究者面前基础且重要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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