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砂粒级对水工ECC 材料强度及自愈合性能的影响
2023-09-22陈程琦
鄢 勇,李 杨,,石 妍,陈程琦
(1. 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四川 成都 610041; 2. 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湖北 武汉 430010)
0 引 言
裂缝是水工混凝土的主要病害之一,可导致宏观性能损伤和微观结构劣化,威胁整体的安全稳固和长效耐久。据统计近90%的水利工程都存在裂缝、渗漏、溶蚀和离子侵蚀等问题[1],并由此产生了大量的经济损失和资源浪费,“无坝不裂”仍然是水工混凝土的显著特点。因此,水工混凝土裂缝的预防与控制是广泛关注的重点和难点。
混凝土开裂是强度和变形相互作用的结果。使用聚合物纤维能够提高水泥基材料的韧性和极限变形能力,改善水泥基材料裂缝发育和发展过程中的脆性特性,但无法克服纤维增强材料(Fiber Reinforced Composites,简称FRC)破坏过程中应变软化的特点,并且极限变形能力的提高幅度有限,实际工程中发生开裂的现象仍然较多[2]。高延性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Engineered Cementitious composites,简称ECC)的纤维掺量显著高于FRC,单轴拉伸荷载下的最大应变超过3%[3],远远超过水工混凝土和FRC 的变形能力,并且破坏过程中具有明显的应变硬化特点[4,5]。同时,ECC材料胶凝材料用量大、水胶比较低,导致胶凝材料水化不完全,具有较好的裂后自愈合能力,这对混凝土裂缝的控制极为有利。
1 试验设计
1.1 原材料
使用四川峨胜水泥有限公司生产的P·O42.5 水泥进行试验,密度为3.14 g/cm3,比表面积为334 m2/kg,标准稠度用水量为25.6%。为改善水工ECC 的工作性并降低绝热温升,使用F类I 级粉煤灰取代部分水泥,粉煤灰的密度为2.31 g/cm3,细度为6.8%,比表面积为390 m2/kg,7 d和28 d的强度活性指数分别为68%和75%。水泥和粉煤灰化学成分如表1所示。
表1 水泥和粉煤灰的化学成分Tab.1 Chemical composition of cement and fly ash
为改善和调节水工ECC 材料的工作性,使用江苏苏博特公司生产的PCA-1 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缓凝型)提升浆体的分散效果和流动性能,减水剂的减水率为30%。同时使用纤维素类增稠剂改善浆体的泌水性能和黏聚性能,并添加消泡剂降低水工ECC 的含气量,同时优化孔结构特性。选用江苏能力公司生产的短切聚乙烯醇(PVA)进行试验,长度为12 mm,密度为1.3 g/cm3,熔点为225~230 ℃。纤维性能检测结果如表2 所示。试验中控制PVA纤维的体积掺量为2%。
表2 PVA纤维性能Tab.2 Properties of PVA fibre
传统的ECC 材料多采用石英砂制备,并控制石英砂的粒径尺寸。本次采用人工砂制备水工ECC 材料,同时利用方孔筛将原状砂筛分成最大粒径分别为2.5、1.25、0.63、0.315 和0.16 mm的不同粒级的人工砂。原状砂的细度模数为2.8,表观密度为2.66 g/cm3,石粉含量为14.1%,饱和面干吸水率为1.5%,粒径级配曲线如图1所示。
图1 原状砂的粒径级配曲线Fig.1 Size grading of original artificial sand
1.2 配合比
使用不同粒级的人工砂分别成型水胶比为0.25 和0.35 的两种水工ECC 材料。考虑水工混凝土性能特点和应用需求,并结合大体积混凝土温控压力和经济成本,控制两种水工ECC 材料的粉煤灰掺量均为50%,PVA 纤维的体积掺量均为2%,增稠剂和消泡剂的掺量分别为0.009%、0.05%。为保持不同强度等级的水工ECC 材料具有相近的流动性水平,控制水胶比为0.25系列组的减水剂掺量为0.8%,水胶比为0.35系列组的减水剂掺量为0.6%,相应的跳桌流动度为150~170 mm。
试验中发现人工砂粒级对水工ECC 材料的用水量有显著影响(见图2)。原状砂制备0.35 水胶比试验组的用水量为340 kg/m3,制备0.25 水胶比试验组的用水量为305 kg/m3,但随人工砂最大粒径尺寸的减小,相同流动度时水工ECC 材料的用水量增大,两者间存在较好的相关关系。从图2中可以看出,基本上人工砂粒级每降低一个等级,水工ECC 材料的用水量需增加5 kg/m3,这主要与人工砂粒级降低后,水工ECC 材料整体的比表面积增加,相同水膜厚度情况下需要的用水量也增大。
图2 人工砂粒级与用水量的关系Fig.2 Relationship between water demand and size grading of sand
1.3 成型和试验方法
纤维分散的均质程度对ECC 材料性能有较大影响,而搅拌制度是影响纤维分散效果的关键因素。试验采用卧轴强制式搅拌机拌和,原材料加料顺序和拌和制度如图3所示,整个拌和过程持续6~8 min,包括水泥、粉煤灰和人工砂先干拌1 min,然后加入水和外加剂湿拌2~3 min,最后加入PVA 纤维继续搅拌3~5 min。搅拌结束后,将水工ECC 材料装入试模,并在室温下养护24 h 后拆模,然后移入标准养护室养护至7 d 或28 d 龄期进行试验。
图3 原材料加料顺序和拌和制度Fig.3 Mixing procedure of raw material
使用尺寸为100 mm×100 mm×100 mm 的立方体试件进行抗压强度和劈拉强度试验,养护龄期为7 d 和28 d。同时,将受压破坏的试件重新放入标准养护室,继续养护28 d 后再次进行抗压试验,考察水工ECC 材料抗压强度的恢复情况,并用强度比表征受损后的自愈合性能。强度比的计算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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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k为强度比;fcc,1为初次试验的抗压强度,MPa;fcc,2为再次试验的抗压强度,MPa。
2 结果与讨论
2.1 抗压强度影响
人工砂粒级对水工ECC 材料抗压强度的影响如图4 所示。相同试验条件下,水胶比0.25 系列组各龄期的抗压强度普遍高于水胶比0.35 系列组;而随人工砂粒级的降低和最大粒径尺寸的减小,水工ECC 材料各龄期的抗压强度随略有增加,但整体的变化幅度并不大,如人工砂最大粒径尺寸从5 mm 减小为0.16 mm 时,水胶比0.25 系列组7 d 龄期抗压强度从30.2 MPa 增加至33.9 MPa,增加幅度为12.3%;28 d 龄期抗压强度从54.3 MPa 增加至57.3 MPa,增加幅度为5.5%;90 d 龄期抗压强度从74.6 MPa 增加至77.6 MPa,增加幅度为4.0%。这说明水工ECC材料抗压强度受人工砂粒级的影响不明显。
图4 人工砂粒级对水工ECC材料抗压强度的影响Fig.4 Effects of maximum particle size of artificial sand on compressive strength of hydraulic ECC
水工ECC 材料受压过程中的破坏态与水工混凝土明显不同。水工混凝土具有典型的脆性特征,破坏后试件表面剥落,呈明显的“倒八字”型;而水工ECC 材料的破坏过程属于延性破坏[6-8]。受PVA 纤维作用的影响,随压力机荷载的不断增大,水工ECC 材料的裂缝宽度不断增加,裂缝数量不断增多,纵向尺寸不断减小,而表面没有剥落现象发生,试验结束后的试件形态仍较为完整。
人工砂粒级对水工ECC 材料抗压强度发展特性的影响如图5所示。试验以28 d龄期的抗压强度为基准,分别计算7 d和90 d 龄期抗压强度的比值。从图5 中可以看出,水工ECC 材料具有较好的强度增长特性,同龄期不同水胶比水工ECC 材料的抗压强度增长率相差不大,而抗压强度增长率与人工砂粒级之间也缺少显著的相关关系,如水胶比0.35 试验组7 d 龄期的抗压强度增长率为50.7%~55.8%,90 d 龄期为134.2%~136.7%;水胶比0.25 试验组7 d 龄期为57.4%~61.0%,90 d 龄期为133.9%~137.4%。水工ECC 材料较好的强度增长特性,一方面与胶凝材料用量大、水胶比较小有关,另一方面也与粉煤灰掺量较多有关。
图5 人工砂粒级对水工ECC材料抗压强度发展特性的影响Fig.5 Effects of maximum particle size of artificial sand on compressive strength development of hydraulic ECC
2.2 劈拉强度影响
人工砂粒级对水工ECC 材料劈拉强度的影响如图6 所示。水胶比0.25 试验组的同龄期劈拉强度显著高于水胶比0.35 试验组,这与抗压强度的试验规律相吻合,符合水胶比对水泥基材料性能影响的一般规律。同时,随人工砂粒级的降低,水工ECC 材料的劈拉强度明显增加,人工砂粒级对水工ECC 劈拉强度的影响程度高于抗压强度,如人工砂最大粒径尺寸从5 mm减小至0.16 mm 时,水胶比0.35 系列组7 d 龄期的劈拉强度从1.63 MPa 增长至1.91 MPa,增加幅度为17.2%;28 d 龄期劈拉强度从2.33 MPa 增长至2.85 MPa,增加幅度为22.3%;90 d 龄期劈拉强度从2.68 MPa 增长至3.28 MPa,增加幅度为22.4%。人工砂粒级降低时,水工ECC 材料劈拉强度的增长幅度大于抗压强度。
图6 人工砂粒级对水工ECC材料劈拉强度的影响Fig.6 Effects of maximum particle size of artificial sand on splitting tensile strength of hydraulic ECC
人工砂粒级对水工ECC 材料劈拉强度发展特性的影响如图7所示。计算以28 d龄期的劈拉强度为基准,分别计算7 d龄期和90 d 龄期劈拉强度的比值。从图7 中可以看出,水工ECC材料28 d 龄期劈拉强度的增长幅度超过90 d 龄期,并且劈拉强度的增长幅度也小于同龄期的抗压强度,如水胶比0.35 试验组7 d 龄期的劈拉强度增长率为62.8%~70.0%,90 d 龄期的增长率为114.9%-115.1%;而同龄期抗压强度的增长率分别为50.7%~55.8%和133.9%~137.4%,这说明水工ECC 材料抗压强度的发展速度快于劈拉强度,这与其他水泥基材料的特性相同[9]。
图7 人工砂粒级对水工ECC材料劈拉强度发展特性的影响Fig.7 Effects of maximum particle size of artificial sand on splitting tensile strength development of hydraulic ECC
图8是人工砂粒级对水工ECC材料拉压比的影响。拉压比是水泥基材料同龄期抗拉强度与抗压强度的比值,反映了材料的韧性特征。从图8 中可以看出,水胶比0.25 系列组的同龄期拉压比明显小于水胶比0.35 系列组,并且随养护龄期的延长,同系列试验组的拉压比有所降低。同时,人工砂粒级与拉压比之间也缺少明确的相关关系。如养护龄期从7 d 增加至90 d时,水胶比0.35 系列组的拉压比从0.086~0.094 减小至0.058~0.064,水胶比0.25系列组的拉压比从0.075~0.081 减小至0.051~0.056。
图8 人工砂粒级对水工ECC材料拉压比的影响Fig.8 Effects of maximum particle size on the ratio of splitting tensile strength to compressive strength
水工ECC 材料拉压比随养护龄期的变化规律符合水泥基材料性能的演变特点,主要与抗压强度增长较快,而抗拉强度发展较慢有关。上述试验表明,人工砂粒级对水工ECC 材料的工作性有显著影响,但与抗压强度、韧性指标之间缺少较为明确的相关关系,劈拉强度随人工砂粒级的降低略有增加,说明在保证工作性的前提下,水工ECC 材料可适当使用较大粒径尺寸的人工砂,这有利于降低技术成本、提高经济性,并改善拌合和施工的效果。
2.3 自愈合性能影响
自愈合能力是ECC 材料备受关注的重要指标之一,本次使用强度比表征水工ECC 材料的自愈合能力[10,11],试验时先将到达预定龄期的试件进行抗压试验,并将破坏后的试件继续养护28 d 后再次进行抗压试验,比较两次抗压强度的变化情况,从而评判水工ECC材料的自愈合能力。
图9 是水工ECC 材料自愈合前后抗压强度的试验结果,其中水胶比0.35 系列组和水胶比0.25 系列组7 d 龄期试件的再次抗压强度均超过首次抗压强度,而28 d 龄期试件的再次抗压强度均低于首次抗压强度,如7 d 龄期试件的结果均分布在45°线以上区域,而28 d 龄期试件的结果均分布在45°线以下区域,说明水工ECC 材料水化早期的自愈合能力较强,而水化后期的自愈合能力减弱,这可能与水化早期胶凝材料的水化程度较低,而水化后期胶凝材料的水化程度较高有关。
图9 水工ECC材料自愈合前后抗压强度试验结果Fig.9 Comparison of compressive strength of hydraulic ECC before and after healing
人工砂粒级对水工ECC材料强度比的影响如图10所示,各系列组7 d 龄期试件的强度比普遍高于28 d 龄期试件,而水胶比0.35 系列组的强度比也低于水胶比0.25 系列组。同时,水工ECC 材料强度比随人工砂粒级的变化趋势不明显。从图10 中可以看出,水胶比0.35 系列组7 d 龄期试件的强度比为1.28~1.45,28 d龄期试件的强度比为0.72~0.76;而水胶比0.25系列组7 d 龄期试件的强度比为1.50~1.63,28 d 龄期试件的强度比为0.81~0.87,这表明较高胶凝材料用量和较低水胶比的情况下,水工ECC材料可能具有较好的损伤后自愈合能力[12]。
图10 人工砂粒级对水工ECC材料强度比的影响Fig.10 Effect of maximum particle size on compressive strength ratio of hydraulic ECC
水工ECC 材料的强度与胶凝材料的用量和水化程度有关,而胶凝材料的水化程度又进一步影响到自愈合性能[13]。利用原状砂制备水工ECC 材料,在水胶比为0.25、用水量为305 kg/m3的情况下,相应的胶凝材料用量为1 220 kg/m3,其中水泥和粉煤灰的用量均为610 kg/m3;而在水胶比为0.35、用水量为340 kg/m3的情况下,相应的胶凝材料用量为972 g/m3,其中水泥和粉煤灰的用量均为486 kg/m3。前者试验组的胶凝材料用量和水泥用量较后者高26%,这是导致水胶比0.25 系列组自愈合能力较强的原因之一。
单位体积中水工ECC 材料水化产物组成如图11 所示。粉煤灰活性指数的试验结果表明,在30%掺量水平下,掺粉煤灰试验组的7 d 龄期抗压强度仅为未掺对比组的68%,说明粉煤灰在最早7 d 龄期时仍未发生“二次水化”反应。因此,计算中假定粉煤灰在7 d 龄期时并未参与水泥水化,同时水胶比和实际水灰比对水泥水化速率的影响也较小。水化产物组成采用水化热力学软件计算,模型参照Lothenbach等人[14]的工作。
图11 单位体积重水工ECC材料水化结束时体系组成Fig.11 Phase composition of each group after hydration completed
从图11 中可以看出,在水胶比0.25 和0.35 的情况下,试验组内部干燥速率较快,水泥均不能完全水化;其中水胶比0.25试验组,水化0.7 d时结束水化,自由水完全消耗;水胶比0.35试验组,水化3 d 时结束水化,自由水完全消耗。水化中止时,水胶比0.25 试验组的C3S、C2S 含量仍远高于水胶比0.35 试验组,导致前者裂后自愈合能力高于后者。
3 结 论
水工ECC 材料在裂缝预防与损伤自愈合方面有广阔的前景。本文使用人工砂制备出了性能良好的水工ECC 材料,并研究了人工砂粒级对水工ECC 材料力学强度、自愈合性能的作用规律,分析了自愈合性能的主要影响因素,得出的主要结论如下。
(1)人工砂粒级对水工ECC 材料的工作性和用水量有显著影响。相同流动度水平情况下,人工砂粒级每降低一个等级,水工ECC材料的用水量需增加5 kg/m3左右。
(2)水工ECC 材料的抗压强度对人工砂粒级的变化不敏感,但劈拉强度随人工砂粒级的降低有小幅增加。水工ECC 材料具有较好的强度增长特性,抗压强度的增长速率高于劈拉强度,90d龄期抗压强度较28 d龄期可增加30%~40%。
(3)水工ECC 材料具有较好的自愈合能力,水胶比、养护龄期和胶凝材料用量是影响水工ECC 材料自愈合性能的主要因素,而人工砂粒级与水工ECC 材料自愈合性能之间缺乏显著的相关关系。水化早期情况下,水工ECC 材料愈合后的强度可超过受损前强度。
混凝土裂后自愈合能力是工程界普遍关注的重点,文章采用强度比综合表征了水工ECC 的自愈合性能,但未就损伤程度、裂缝宽度、养护条件等因素与自愈合效果的关系进行讨论,这也是本文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